十名偷渡港人被判刑引关注

2020-12-31 04:16叶蓝
环球时报 2020-12-31
关键词:疑犯罪行港人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备受关注的12名港人偷渡越境在内地被捕一案12月30日宣判,几个人的刑期从7个月到3年不等。而案件审讯时,有被告数度哽咽。

据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的公告所示,法院30日对邓棨然等10人组织偷越边境、偷越边境案公开宣判。法院裁定因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罪成的邓棨然判囚3年、乔映瑜判囚2年,分别处罚2万元及1.5万元人民币;至于因偷越边境罪罪成的李宇轩、郑子豪等8人,则分别判囚7个月及处罚1万元人民币。法院表示,邓棨然、乔映瑜今年8月根据他人安排,策划组织多人从香港偷渡至台湾,并由邓购买偷渡船只。10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而根据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邓棨然、乔映瑜是受他人组织实施犯罪,因此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可依法减轻处罚;郑子豪等8人可依法从轻处罚。

香港东方日报网30日回顾案情称,邓棨然8月购买快艇,并在“上家”安排下学习基本驾驶技能,乔映瑜则负责与其他涉案人员联络。8月23日凌晨,两人联系其余10人把偷渡所需要的物资如燃油、卫星电话等运上快艇,乔映瑜通过海上定位系统、卫星电话等向“上家”汇报位置。涉案人员在香港西贡布袋澳码头会合,共同乘坐邓棨然驾驶的船只,企图偷渡台湾;途中他们对好口供,一旦遇到海警就回答说是“出海钓鱼”。8时许,偷渡船只在广东省管辖海域被深圳海警查获,邓棨然等人被拘留,9月30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报道称,多名被告在最后陈述时认为自己以往轻信他人传言,对内地执法及司法机构产生误解,自从亲身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后,深刻反省以往的过错。乔映瑜更在最后陈述时几度哽咽,反省自己过去由于偏见和冲动,做出了许多对社会、家庭有危害的行为,感到后悔万分,希望法庭可以宽大从轻处理。

至于自愿认罪认罚的两名未成年人,即廖子文和黄临福,经过依法审查及不公开听证,以偷渡边境罪做出不起诉决定。30日中午,他们在深圳湾口岸被移交香港警方,并在交通警员开路下进入天水围警署。两名未成年人都有前科,其中廖子文涉嫌与去年9月30日在湾仔发生的一起串谋纵火案有关,案中警方发现有人在骆克道一带制造汽油弹,经调查后5名男子被捕及被控串谋意图纵火,包括廖;他们获法庭保释候审,不准离开香港,但廖子文与另外两名疑犯潜逃。黄临福涉嫌与去年10月14日在旺角发生的一起企图纵火与管有攻击性武器案有关。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署理总警司郑丽琪30日表示,12名涉嫌在香港触犯黑暴罪行及违反国安法的逃犯弃保潜逃,在内地水域触犯了内地法律。该案中的两名未成年疑犯已完成内地司法程序,被依法移交香港警方;另外10名疑犯在内地完成全部司法程序后,警方会依法追究他们在香港触犯的罪行。警方强调,弃保潜逃是严重罪行,社会不应该姑息任何弃保潜逃、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

身兼执业大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认为12名偷渡港人的判刑较轻,相信内地法院只是基于他们在内地牵涉的罪行进行审讯,对于其中10名港人将来回港的情况拭目以待,相信事件牵涉两地执法人员的协作问题。梁美芬形容他们操行很差,香港法庭没有理由再批准保释,特别是李宇轩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称,有关案件判刑不轻不重,显示深圳法院只是视作普通刑事案处理,并没有将案件政治化或借此传递任何政治信息,但相信判决对于试图潜逃外地的港人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30日称,10名港人分别被判处7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算是从轻发落;按内地刑法,有关罪行可判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针对案件广受关注,却没有直播或公开审讯、领事馆人员不能旁听,谭耀宗表示,法院是否公开审案是根据法例行事,例如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等。中央强调依法治国,很多法例已进行完善,有准则可依,这次整个过程及裁决都是按法例做事。他还说,这些被告弃保潜逃,属于严重罪行,相信特区政府会在他们回港后继续检控程序,不会因为当事人有外国势力支持便可脱罪。

一些西方反华势力持续借“12港人偷渡案”干涉中国内政。欧盟发表声明称,12名疑犯未获准按意愿选择律师,其中10人审讯并非公开进行,要求中国内地立即释放12人,安排他们尽快回港。中国驻英国大使馆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不容歪曲、诋毁和干涉。大使馆批评英方有关言论罔顾事实、混淆是非,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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