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法律限度分析

2021-01-13 15:29蒲文峰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10期
关键词:限度经济法公共利益

□文/ 赵 艳 蒲文峰

(四川蜀攀律师事务所 四川·成都)

[提要]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也逐步完善法治建设,但现阶段仍然存在一部分公共利益保护方面问题,也出现越来越突出的社会建设问题。本文对经济法和公共利益关系作出介绍,指出现阶段所存在的公共利益保护限度问题,并从法律执行视角以及法律制度完善视角,提出稳定市场秩序以及社会公平建设等建议。

一、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相关概念

公共利益能够促使社会和谐稳定,促使社会公众受益,也可以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建设作用。经济法在现阶段对公共利益保护方面存在法律限度,会造成公共利益保护,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一)经济法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公共利益保护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公共利益保护是社会性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经济法和公共利益具有密切的关系,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体现:第一,公共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是服务于社会公众的,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经济法需要结合公共利益不断地编制法律法规,完善法律法规,本着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方针,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适应中国国情而制定。第二,经济法存在的主要意义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保障和法律依据。在各个行业当中,现如今的市场化经济背景下,行业竞争激烈,必然会存在某些行业更强,某些行业比较弱。在社会公平法治的基础之上,经济法有所立足,可以给予弱势群体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并且能够开辟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渠道,确保全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保障。第三,经济法作为国家规范和管理社会公共经济秩序的相关依据,能够通过经济法来弥补市场缺陷,促使市场行为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也避免恶性竞争形成,促使良性的竞争秩序发展,从根本上对社会公共利益予以保障。

(二)公共利益保护法律限度在经济法视野下的表现形式。随着我国逐步推进法治建设,出现越来越完善的法律法规。但是对于公共利益保护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经济法方面的法律限度,会由于公共利益保护而对经济法产生影响。经济法的立法事业缺乏关于公共利益保护的概念,也缺乏正面的针对性的法律条款,更多的是规定原则性,并具有较差的实用性,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当中经常不按照法律程序执法。由于经济法相关内容不够完善,所以司法机关在执法时所起到的保护公共利益的效果比较差。在司法工作过程,经济法关于保护公共利益的内容会更多,根据相关政策做出协调和利益分配,缺乏有效的责任追查制度,不能够保证公共利益。

二、公共利益保护法律在经济法视野下的限度问题和发生原因

(一)立法角度问题。需要说明立法过程当中公共利益的概念,能够对这一概念进行明确的基础之上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文,公共利益的概念具有广泛性。在很多法律当中,都明确解释公共利益司法内容。对于英国法律来说,其关于公共利益的概念是解释的先驱者,将公共利益分为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两个方面,但是现阶段我国并没有行政司法解释,这就需要在后续的立法过程,我国能够完善公共利益司法解释,否则就不能够体现出相关意图,会造成更多的公共利益问题出现,也很难认定当事人在经济法当中是否侵犯了公共利益等相关事实。

(二)执法形式问题。经济法本身在执法方面存在局限性,在现阶段,司法解释过程存在立法工作不明晰现象,不能够有效地根据法律法规处理独特的案件,所以一些法律法规并没有充分地发挥出作用,在执法过程,司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审理案件,并且对案件作出研究或调查,在此基础之上,从具体工作角度出发,获得案件的结果,按照相应的惩罚措施对相关工作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并且分析和研究公共利益。现阶段的经济法具有质量不足的现象,消耗大量的时间,并没有对弱势群体起到充分的保护作用,在很大程度上难以消除法律体系人权保障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会消除法律体系人权保护的作用,会造成执法水平不足现象发生。

(三)司法角度问题。现阶段,经济法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权利的主体问题,法律责任承担问题。我国当前的经济法对弱势群体保护效果进行弱化,从作用形式方面可以看出。责任承担方最终取得的效果也是不够的,除了现阶段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在司法过程当中公共利益,经济法等相关内容仍然存在问题,并且在公共利益保护方面,会存在经济法法律限度,确定的精度比较低,会造成司法结果比较差的现象发生,也会失去司法部门的公信力。

三、公共利益保护法律限度在经济法视野下的发生原因

(一)针对经济法本身制度存在问题。我国经济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迅速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制度比较滞后。在发展过程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所推行的一些新经济法会对传统法律制度产生影响等情况。计划经济体制是经济法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已经成为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味地强调政府的地位是经济法的相关内容,但却对市场主体予以忽视,也存在保护公共利益方面的缺失。另外,我国经济法也对公共利益的地位予以干涉,尤其是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使经济法更多的是对公共利益进行保障。总体来看,经济法本身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经济法也会受到多元化的影响。全球一体化程度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逐渐加深,经济法规范越来越多元化,也存在着较大的规范和理念上的变动。由于人民群众的法律法规接受程度不同,所以会增加执法难度,在实施公共利益保护过程出现一些问题。

(三)经济法形式不合理。在制定推广经济法过程是为了能够解决社会矛盾和经济运行当中的矛盾,对社会公众利益进行保障,但是由于社会公众人人之间的价值观选择不同。彼此之间有明确的分工,信息交流以及利益保护缺乏明确的标准,从根本上也会对公共利益保护程度进行削弱。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会导致政策长期进行变动,对经济法产生影响,也对法律作用产生弱化作用,进一步产生法律限度。

(四)经济法理论和实际不匹配。在经济法实践和推广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调制主体中央和地方政府存在差异,在中央政府主要体系是为了更好地把控整体利益,而地方政府更加注重自身利益,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规避国家政策。相比于调制受体来说,调制主体不容易受到多元化因素的影响,在具体社会活动当中,调制受体会通过规避法律法规市场政策等方式降低外界因素,影响自己的发展情况,也对自身利益进行维护,最终两者形成互相抗拒的局面,调制受体在规避政策过程当中也会影响到公众利益,造成公共利益受到限制。

四、公共利益保护法法律限度在经济法视野下的突破举措

社会经济得到协调发展能够对社会矛盾予以缓解,但是现阶段公共利益保护过程仍然存在法律限度问题。为了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进行推进,需要有效地打破法律限度,避免公共利益虚化问题发生。

(一)落实实体法构建。公共利益明确界定作为社会性难题,不仅需要和公共利益制度以及社会公共需求进行结合,还需要发挥出司法机关的作用,在司法机关执法过程当中,不能滥用职权,要尊重客观事实。我国经济法现阶段存在公共利益概念准则不确定等因素,这也使得我国相关经济法在不断完善过程当中,至今仍没有政策规定,会造成经济法在保护公共利益过程当中,实践能力比较差,容易形式化,对以上问题需要不断地完善,实体法促使公共利益保护切实的落实,也明确正确的价值选择,促使相关法律能够落实。我国立法机关在立法方面要根据我国国情,对公共利益保护的相关概念主体内容进行明确,符合社会公众的需求。在执行经济法时需要明确法律依据,要发挥出司法机关的职能,在执行方面要加强监督职能,客观、公平、公正地对公共利益予以保障,另外还需要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对经济法进行完善,增强法律效力。

(二)转变程序法视角。通过长期的发展和探索,形成公共利益,再通过公共决策,能够促使实施过程民主性和公平性,对法律程序进行明确,有利于公共利益冲突事件处理得更加公平、规范,有利于矛盾化解和问题解决,更加顺利地促使公共利益保护发展。与此同时,良好的程序能够帮助企业和个人群体利益得到维护,也对公民的行为进行约束,为公民维权提供了渠道。另外,还需要根据国情需求,转变程序法视角,完善法律程序,制定处理公共利益争议的机制,差异化保护公共利益。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对社会公共权力和行为进行约束,也帮助执法实施,降低公共利益保护的难度。另外,需要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在处理公共利益冲突时,让社会群体根据法律的参与决策权、知情权等实现社会公平。另外,需要对司法制度进行健全,追查责任制度,利用公益诉讼来对法律法规进行完善,真正实现公共利益保护等相应的工作内容。

(三)强化社会公平的保障。公平公正是经济法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具有密切的关系,为了对公共利益进行保障,需要秉承公平的原则进行实施,首先需要在经济法立法当中融入社会公平意识,并且不断优化经济法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立足于社会群体的利益,另外需要对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进行保障,比如消费者群体。3 月15 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生产企业作出通报,能够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还可以促使社会的经济和谐发展,打击假冒伪劣犯罪情况,对公共利益保驾护航,另外需要立足于受众群体的利益分配合理性和公平性,降低矛盾,加速市场化经济的发展。

(四)优化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共利益需要发挥经济法的作用,离不开市场经济秩序稳定,需要确保国家经济秩序能够平稳运行,需要调控市场,通过调节市场监管情况,制定准入标准,减少冲突事件发生,优化市场秩序,对市场稳定运行进行保障,也通过宏观调控,国家可以利用调整税收的方式调整市场经济运行,降低增员,实现产业化升级,避免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另外,需要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保持大局观,对公共利益进行优先保障。

五、结论

为了加强我国的法制建设,需要加强公共利益保护,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损害公共利益的事件发生,也需要对实体法的建设进行强化,转变程序法视角,能够为公共利益的执行提供法律依据,避免公共利益冲突事件发生,做到更加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优化市场经济秩序,强化社会公平,有效地促使国家经济秩序稳定发展,对公共利益进行全面的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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