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思考和建议

2021-01-13 00:50许红霞
湖北林业科技 2021年6期
关键词:保护与利用湖北省

许红霞

摘要:林木种质资源事关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人类生存、社会进步、生态文明建设息息相关。通过阐述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必要性,对湖北省林木种质资源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从加强宣传、编制规划、体系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提出了加强保护和利用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S7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020(2021)06-0059-03Thoughts and Suggestions on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 Forest

Germplasm Resources in Hubei ProvinceXu Hongxia

(Forest Seedling Administratiue General Station of Hubei Provincial Forestry BureauWuhan430079)

Abstract:Forest germplasm resources are related t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cology,economy and society,and are closely related to human survival,social progres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By expounding the necessity of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 forest germplasm resources,We studied and analyz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main problems of forest germplasm resources in Hubei Province,and put forwarde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strengthen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from the aspects of strengthening publicity,compiling planning,system construction and capital investment.

Key words:forest germplasm resources;protection and utilize;Hubei province

黨中央、国务院把种源安全摆在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扎实做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保护和利用,夯实打好种业翻身仗基础刻不容缓。林木种质资源是林木遗传多样性资源和选育新品种的基础材料,作为特殊的可再生资源,林木种质资源具有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功能,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我国一直高度重视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先后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等法律法规,印发了《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升创新能力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利用。经过近四十年的努力,我国林木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工作有了显著进展,但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然十分明显。如果说种业是林业的“芯片”,那么种质资源就是种业的“芯片”,保护和利用林木种质资源,就是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多样性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1保护和利用林木种质资源的必要性

林木种质资源事关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人类生存、社会进步、生态文明建设息息相关[1]。做好林木种质资源的全面调查,并对特有、珍稀、濒危、种质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对维护国家物种安全、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1.1林木种质资源是国家关键性战略资源

全球许多国家都很重视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美国开展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已超过百年,英国、日本、意大利、巴西、挪威、韩国和印度等国也相继建立了植物种质资源保存体系[2]。在这场资源争夺战中,我国必须加大力度,将林木种质资源作为战略资源加以保护和利用。

1.2林木种质资源是维护生态安全的保障

林木种质资源维系着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也维系着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与生态平衡。由于环境恶化等原因,林木遗传多样性受威胁状况日益加重,危害加深。在我国3万种高等植物中,有3 000多种处于受威胁或濒临灭绝的境地[3]。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种质资源保护,特别是加强遗传多样性保护,对珍贵、稀有、濒危和特有树种着重开展种质资源的抢救性保护,维护生态安全。

1.3林木种质资源是生物经济的重要支柱

随着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以林木种质资源和基因材料为基础的生物产业的竞争力也越来越激烈。目前,我国对各种木材产品、果品、花卉、药材和工业原材料的要求趋向优质、高效和多样化。因此,需要保存、评价、利用和储备多样化的可供选择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为我国在生物技术和绿色产业发展中抢占先机奠定坚实基础。

2湖北林木种质资源及保护利用现状

湖北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地形地貌和优越的气候条件,为植物资源的多样性创造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根据2019年国家林草局公布的全国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4],湖北省森林面积736万hm2,森林覆盖率39.61%,活立木总蓄积39 580万m3,森林蓄积36 508万m3。在全国已全面完成种质资源调查工作的湖南、湖北、山西等十余个省(市、区)中,湖北省开展调查工作较早,而且是率先进行第2次全面调查的省份。从资源量来看,目前湖北省种最多,珍稀濒危树种排第二[5],根据湖北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1988~1990年),湖北省有木本植物130科482属2 443种,其中祼子植物9科36属151种,被子植物121科446属2 295种。属于引进树种335个,隶属于56科,130属;41个用材树种优良林分352块,64个用材树种优良单株480株;16个经济林树种104株;经济林优良单株116株;古、大、名目258种,分属57科,2 916株。

2.1原地保存

湖北省原地保存是保存林木种质资源的主要形式,主要保存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据统计,湖北省现有46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其中22个国家级、24个省级)、96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其中37个国家级、59个省级),其中保存了大量的林木种质资源,为湖北省林业种质资源的原地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2.2异地保存

湖北省建立了9处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8处。保存面积共966.67 hm2,保存树种30多种,此外,湖北省还建设各类林木良种基地总面积2 340 hm2,也成为我省重要的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基地。

2.3评价利用

湖北省始终将林木种质资源的科学评价利用作为资源保护的重要内容。目前,湖北省已初步建立杉木、水杉、杨树、日本落叶松、湿地松、油茶、核桃、板栗等树种的资源收集保存、良种选育及推广体系。据统计,2000年以来,通过省级审(认)定的品种有中山杉502号、长林53号油茶等林木良种等257个;通过国家审(认)定的品种有湖北利川水杉母树林种子、长岭崗日本落叶松初级无性系种子园种子等20个。引进北美红杉、美国红栎、中山杉、四倍体泡桐等树种在湖北省引种栽培。香椿、柏木、楠木、马褂木、枫香、油茶、核桃等优良乡土树种已在湖北省大面积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2.4湖北省相关政策

湖北省先后印发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2001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2014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2014年)等文件,为推进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保护提供了政策支撑。2014年9月,召开湖北省第二次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动员大会,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者历经五年,共同完成了《湖北林木种质资源》,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湖北省林木种质资源现状。

3湖北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种质资源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顶层设计,资源保护力度不够,资金支持不足,以及种质资源相关科研体系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严重制约着湖北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对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由于对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和利用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广大民众对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知道什么是该保护的,什么不是该保护的,对保护的专业技术也欠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存在乱砍滥伐、挖根、剥树皮等“杀鸡取卵”现象,而且种植积极性不高,造成种质资源大量流失。

3.2缺乏顶层设计,资金投入相对不足

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是一项周期长且难以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基础公益性事业,在资源收集、资源库建设、研究评价等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目前,湖北省尚未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也没有专项资金,导致部分已经收集的林木种质资源流失严重,一些应做工作内容被压缩,林木种质资源保护质量低。

3.3资源收集保存严重不足

全省2 443个树种,按每个树种平均300份种质资源推算,需要保存种质资源70万份以上,而现保存不足1万份,且以单一常规主要造林树种种质资源保存为主,乡土、珍稀、珍贵和濒危多树种的综合性保存较少。据调查,已通过省级审定的良种的大部分种质资源因没有得到有效收集保存,造成优良资源储备不足。

3.4资源开发利用滞后

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湖北省此项工作还处在自发分散、参差不齐的发展之中。目前,全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林木良种基地、资源库等虽然保存了一批林木种质资源,但种类不全,缺乏系统研究,大多数处于被动保存状态,可供利用的社会、经济价值也没有得到有效开发。

4湖北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建议

4.1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宣传

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科普、法制教育等活动,重点宣传林木种质资源科普知识和重要意义,增强全社会对林木种质资源的认识,树立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全社会加强对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关注支持,创造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4.2编制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成果编制《湖北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发展规划》,指导全省林木种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按照林木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繁育保存与评价利用的工作思路,分类别、分阶段提出保护利用总体目标、保存重点、任务和措施,有序开展珍稀、濒危、优良乡土等树种的保护和评价,为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奠定基础;加强林木种质资源基础理论、保护技术和开发利用研究,为科学保护和利用林木种质资源提供技术支撑。

4.3构建林木种质资源保存体系建设

对湖北省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良种基地、资源库等已拥有的大量林木种质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研究,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摸清家底、开展林木种质资源编目整理、登记、鉴定评价和保存研究工作,实现资源共享,逐步建成原地和异地保存相结合的林木种质资源保存体系。

4.4加大资金投入,落实专项经费

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和长期性事业,具有社会、经济和生态的长远效益,经费来源应以公共财政为主作保障,重点对林木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鉴定、评价、保存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确保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持续有序实施。对一些特色优质林木种质资源的产业化开发,积极争取多渠道融资,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参与林木种质资源保存与开发利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林木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形成投入多元化、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1]王臣.浅谈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及其利用[J].防护林科技,2015(2):5556.

[2]徐燕萍.浅谈林木种质资源保存的意义和方法[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7):58.

[3]李慧.野生植物亟待更好保护[N/OL].光明日报20200807(10版).[20210819].https://news.gmw.cn/202008/07/content_34066010.htm

[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局公布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吉林等7省(市)主要清查结果[EB/OL].(20150428)[20210816].http://www.forestry.gov.cn/main/65/content761403.html.

[5]安元强,郑勇奇,曾鹏宇,等.我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现状与策略研究[J].世界林业研究,2016(2):7681.(责任编辑:唐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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