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慈善亟待突破“成长的烦恼”

2021-01-21 07:34杨玉龙
至爱 2021年1期
关键词:捐赠人公约网络平台

文|杨玉龙

近年来,借着移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与移动支付手段日益成熟的东风,加上“让突发重大疾病的人不至于致贫返贫”“为遭遇不幸的家庭雪中送炭”的美好愿景,网络慈善快速崛起。但慈善组织与募捐信息平台、捐赠人、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清晰,部分网络慈善募捐平台信息公开与透明度不足等问题随之而 来。

网络慈善有着一定的现实需求。毕竟,一些遭遇困难的群体的确可以借助网络慈善的力量获得帮助,以解燃眉之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发布的《中国网络慈善发展报告》就显示,近3年来,通过互联网募捐平台募集的善款每年增长率都在20%以上,2019年网络募集的善款超过54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68%。从中就可看到网络慈善所具有的巨大力量。

当然,在看到网络慈善向好一面的同时,绝不能对其相伴的问题视而不见。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行业自身的原因,也与对网络慈善的监管缺乏有效协同有一定关系。而且,有的网络平台将商业活动与互助或慈善活动交织在一起,现行政策处于模糊状态,也给一些网络慈善跑偏提供了空子,不仅透支了公众的爱心和信任,也给行业发展带来阴影。

网络慈善亟待突破“成长的烦恼”,通过法规对其进行规范是首要的。须注意的是,据了解,无论是对有关部门还是网络平台来说,监管责任主体尚不清晰、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监管规则尚不完善。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亟待重视起来。通过明确网络慈善活动的定义与边界、网络募捐行为的规则、网络平台的相应责任等,让网络慈善在正常轨道上行进。

行业自律的力量也需要重视起来。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0月19日,第一份行业自律书诞生。2020年8月18日,由民政部主导举办的《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2.0版本发布会及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4家平台共同签署《自律公约》及倡议书。但是,有了行业《自律公约》,更离不开实打实地去执行。唯有行业自强,才有利于“祛病除疾”。

同时,也需对不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不时出现的网络骗捐、诈捐等事件,严重损害了公众的爱心善意、降低了公众的捐赠热情、影响了网络募捐的实际效果,对此,就应该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尤其是相关平台需切实负起责任,尽到审核责任,通过技术手段等堵住存在的漏洞,促进网络慈善向好发展。

总之,网络慈善不是法外之地,更不应成为监管盲区,让网络慈善更好地满足求助者的需求,乃至造福社会,就必须对行业中的问题进行有效破解。当然,捐赠人也应该认识到,网络慈善平台虽然可以让更多的人获得帮助,但也为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有必要核实清楚情况再进行捐赠,发现诈捐时应当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对其进行精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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