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治理效能研究

2021-01-21 09:44魏晓文秦雪
理论导刊 2021年1期
关键词:治理效能制度优势

魏晓文 秦雪

摘 要: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基于中国独特的历史逻辑与社会结构的伟大政治创造。新型政党制度所具有的利益代表优势、多党合作优势和民主协商优势,集中彰显了凝聚国家治理目标和道路共识、提升国家治理主体的社会整合力、保障国家治理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的国家治理效能。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优化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效能,需要秉持制度内在特质发挥执政党治理核心主体的坚定领导力,激发制度活力优化参政党国家治理重要主体的凝智聚力功能,巩固长期稳定和谐党际关系凝聚国家治理效能强大合力,提升制度执行力完善多党合作治理效能运行机制。

关键词: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制度优势;治理效能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1-0051-07

基金项目: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委托项目“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效能研究”(L19WTA032)。

作者简介:魏晓文(1955-),女,吉林大安人,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政党与统一战线理论;秦雪(1993-),女,辽宁辽阳人,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党的建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展现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1]6中国治国理政的实践经验证明,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通过揭示新型政党制度所具有的利益代表优势、多党合作优势和民主协商优势,明确其优势转化为凝聚国家治理目标、提升国家治理主体社会整合力、保障国家治理决策科学性的治理效能,有助于提高多党合作的制度化水平,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伟大进程。

一、中国新型政黨制度优势彰显国家治理效能

新型政党制度是对新时代中国政党制度科学内涵与特点优势的最新概括与深刻总结,它在现代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着统领全局和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不仅经历了历史的选择和社会的考验,而且形成了与国家社会结构相适应的运行模式,实现了政党、国家与社会多元主体间的良性互动,以自身所具有的利益代表优势、多党合作优势和民主协商优势彰显着国家治理效能,保持着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之间的适度张力。

(一)政党制度与治理效能的逻辑关系

政党制度作为政党参与国家权力运行以及进行国家治理的基本依循和长效机制,能否科学高效运转,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效能。政党制度与治理效能二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内在统一关系。

其一,政党制度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枢纽,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效能。

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成熟稳定的制度体系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作为特定阶级利益的集中代表和现代政治生活得以展开的核心要素,政党从诞生起就肩负着运用国家法律和制度统筹管理国家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职责,并将国家引入良性发展轨道以实现善治的使命。因此,政党不仅是现代国家治理的设计者、推动者、引领者,也是国家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国家治理效能致力于国家能力的建设与提升,政党参与国家治理所形成的政党关系、行为规则和运行模式,则构成了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并对国家治理进行顶层制度设计。“一个现代化政治体系的安定,取决于其政党的力量。”[2]在现代政治框架中,政党存续的合法性往往以制度化的形式得以确认和保证,制度化水平因而成为衡量现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这意味着,政党制度一旦形成,便会呈现从分散性力量向整合性力量转化的发展趋势,着眼于国家治理有序化的实现。因此,政党制度同一般的制度相比,往往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与整合性的重要特质,这一特性也决定了政党制度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轴心枢纽与统领地位。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所具有的凝聚共识、优化决策、协调关系、维护稳定等功能属性,决定了其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枢纽,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效能的实现。

其二,提升治理效能是展现政党制度生命力、影响力、凝聚力的关键。

“一项制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不仅需要规范的考察,而且需要经验的检验。”[3]规范是对实践经验的高度抽象和深度凝练。对制度合理性与科学性的考察,关键在于把握制度与现实运动之间的内在契合。这就意味着任何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归根结底是由运用制度治理国家所产生的实际效果检验的,只有建筑在对现实运动产生实质性的价值和作用也即治理效能的基础上,制度优势才能真正彰显出来。评判政党制度是否具有生命力、影响力与凝聚力的标准是多元而丰富的,包括价值维度利益代表的广泛性、社会维度矛盾整合的有效性、发展维度制度本身的自我调适性等诸多方面。而这些诸多维度的考量标准,都根本指向政党制度在运行过程中究竟能够多大程度将自身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也正是基于对制度与效能之间所具有的目标协同与实践互促内在逻辑的科学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高度重视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议题。可见,制度优势能否充分彰显与发挥是衡量和决定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变量。

(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跳出二元对立与一元绝对的旧式结构,创造性地形成“领导—合作”与“执政—参政”相结合的复合模式,遵循了政党与国家、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这一制度运作的普遍性规律和发展逻辑,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政党制度、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政党制度”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新型政党制度独特的结构和运行方式彰显出其制度优势,而这种独特的制度优势直接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升。

其一,利益代表优势凝聚国家治理目标和道路共识。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突破了旧式政党制度利益代表的局限,体现了在价值追求中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优势。“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4]在新型政党制度的框架下,执政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利益代表的广泛性;参政党则代表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体现了利益代表的多样性。执政党与参政党这种利益代表的一致性与多样性的有机统一,决定了二者能够真正反映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和价值诉求,从而为凝聚国家治理目标与道路共识创造了最为根本和基础性的条件。

从国家治理发展的内生动力来看,政党关系的合作模式直接关涉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与制度的现实执行力。新型政党制度所构建的党际关系本质上是基于利益同一性的相互支持型政党关系,这种党际关系强调参政党和执政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因而新型政党制度本身是一种同心圆结构,确保了政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稳定。在根本利益高度一致的基础上,参政党坚决拥护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主体地位,执政党高度重视参政党充分发挥对国家治理的智力支持和力量整合功能,政党之间的共同目标均聚焦于国家治理的发展。这样的制度设计有助于政党之间围绕国家治理问题形成一系列重大思想共识,并为思想共识的落实构筑了稳固的制度框架。可见,具有最大利益代表优势的新型政党制度不仅不会产生党际关系的内耗,反而会形成基于“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一共同政治初心的道路共识,为实现人民幸福、社会和谐和国家富强这一奋斗目标, 不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体现出对社会的善治。

其二,多党合作优势提升国家治理主体的社会整合力。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提升国家治理主体的社会整合力也逐渐成为新时代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鲜明标志。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一成就的背后,正是中国独特的政治制度在发挥重要作用,新型政党制度就是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在新型政党制度框架下,执政党与参政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是亲密合作与共商共治的关系,因而能够把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凝聚起来,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新型政党制度所创造的“领导—合作”与“执政—参政”相结合的复合型政党制度模式,克服了西方政党制度党派纷争的顽疾,反映了在国家建设中进行多党派密切合作的优势。新型政党制度之所以具有这种合作优势,就在于执政党与参政党基于合作的共同基础达成了高度的共识和政治认同。正是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下,中国共产党紧密團结民主党派,最大限度地汇集各方面的共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国家治理朝着现代化的方向稳步前进。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加速转型期,社会结构在阶层、利益、组织、区域和观念上都发生着新的变化,旧有的社会整合方式已无法适应这种快速的社会分化。现代国家治理意味着从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的转变,同时也对治理主体间利益关系与力量整合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主体,不仅将加强自身的执政能力建设植入国家治理当中,而且高度重视发挥民主党派这一国家治理重要主体的支撑作用,以价值共识作为决策的考量标准而非决策与决策者之间的利益相关性,将政党治理与国家治理融为一体,因而实现了治理力量的最大化。新型政党制度所具有的这种多党密切合作优势,不仅仅局限在党际之间,也拓展延伸到了政党与社会的关系维度上,反映了统一战线性质,高度契合和谐社会的整体利益布局,因而具有强大的政治吸纳功能和整合效能,能够显著提升国家治理主体的社会整合力。

其三,民主协商优势保障国家治理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当今世界正经历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随着文化多元化和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特征愈益凸显,如何更加有效地凝聚各方共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治理过程中面临的普遍性难题。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打破了西方政党制度的民主迷思,彰显了在政治决策中进行民主协商的优势,能够充分发挥党对国家治理的领导,体现了共同协商的现代民主发展趋势,在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将发挥愈加重要的作用。

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统筹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与运用民主协商的能力有效衔接。新型政党制度以团结、和谐、合作、参与等民主价值为基本属性,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发挥了民主党派各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制度化与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依靠相互协商反映共同意愿、解决彼此分歧,形成政治共识,强化政治认同,从而能够有效提升国家治理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新型政党制度所倡导的民主协商是全方位、多领域和深层次的。协商主体既有中国共产党,也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协商内容涉及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等方方面面,协商层次涵盖中央、地方、基层等多个层面,不仅集聚了协商的核心优势、界别优势和智力优势,而且形成了程序合理、环节完整且运转高效的民主协商体系。既坚持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又有效克服了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难以落实的弊端,最大限度地提供了国家治理所需要的稳定性与创造性,真正实现了将民主协商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从而为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稳固的基础。

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治理效能分析

治理效能反映着制度构成要素关系及其质量的变化,是制度优势发挥程度的关键变量。领导核心、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分别构成了新型政党制度发挥治理效能的核心要素、关键要素和动力要素。三个要素协同发挥功能作用所带来的结果便是形成了新型政党制度在国家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凝聚治理目标共识、提升治理主体社会整合力与保障治理决策有效性的治理效能。

(一)“共产党领导”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核心要素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准确把握了我国国家制度及国家治理体系演进的方向和规律,在其所总结的关于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显著优势中,最根本的优势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政治特色,也是宪法赋予党治国理政的重大职责和使命。

其一,中国共产党在我国政党制度中发挥政治领导作用,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主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5]回溯历史,中国共产党自建立起便同国家的命运走向和发展前途紧密相连。立足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正面临多重考验。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在每一时期对国家治理的前瞻回应和有效分析,都使得党的领导同国家治理的发展兴衰紧密相关。要确保中国的国家治理前进方向正确坚定、政治保障坚强有力,就必须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党的领导。中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之路,其形成经历了伟大的历史性转折,其发展是在破解诸多难题和重重挑战的过程中不断推进完善的。因此,中国共产党既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核心推动者和政策实施者,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主体,发挥着统领全局和引领方向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能力的高低。

其二,参政党始终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坚定的政治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主体。“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6]参政党与执政党之间“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无论在政治传统上,还是在制度安排上,参政党都具有不可替代的政治协商、社会整合与民主监督优势。以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参政议政基本职能,充分反映了参政党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主体这一事实。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将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凸显了党的政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这一思想也为参政党在新时代加强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参政党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必须把政治建设作为新时代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参政党始终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政治要求,并将加强“四个建设”、提高“五种能力”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时刻不忘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使命担当,主动向执政党这一国家治理的核心主体靠拢,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的智力优势,形成了对执政党的聚合与支持效应,彰显出参政党作为当代国家治理重要主体的支撑作用。

(二)“多党合作”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关键要素

国家治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其作用的发挥需要依靠多种有效力量以及诸要素间的良性互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强调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多元共治,这一制度既广泛吸纳了社会利益代表多元主体参政,同时又有效规避了不同利益主体间因争夺权力而互相倾轧的风险,因而是既符合现代社会运行模式的治理属性又极具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

其一,多党合作制度的民主功能与优势在国家治理中日益彰显,成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保证。中国政党制度强调多党合作,通过团结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共商国是、实行互相监督,使党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衔接、相统一,有效发挥了多党合作制度的民主监督功能。多党合作的原理就是整合力量,新型政党制度设计的初衷便是实现政治整合和社会整合。在国家治理体系上,新型政党制度表现为多元一体: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相互包容,和谐共生,合作共进。这种合作共事型政党模式能够产生强大的示范效应与政治吸纳功能,有效地整合了中国的政治资源,凝聚了国家治理所需要的内嵌在广泛社会基础中的价值共识和智慧力量。多党合作制度遵循着执政党执政而不专制、决策而不独断、领导但重合作,参政党参政但不行政、建言但不决策、监督但不强制的运行逻辑,这种政党制度运行逻辑,既彰显了多党合作制度的民主价值在国家治理中集聚的同心效能,又保证了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延续性和长久性。

其二,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结构和治理体系中长期稳定地发挥重要作用,构建和谐党际关系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必要条件。治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主体的多元性,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不仅注重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更强调党际关系之间的和谐性,最大程度上提升政党之间的合作效能。民主党派通过“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在国家政治结构和治理体系中长期稳定地发挥作用,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方面具有人才密集的智力优势、联动融合的资源优势、协调整合的功能优势、博专结合的界别优势、参政议政的渠道优势。和谐的党际关系有助于把社会各种力量凝聚到国家各项建设当中,多元力量共同助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因此,多党合作要素功能的发挥,能够为国家建设和民主成长提供新的资源与新的空间,所带来的效能便是为国家治理凝心聚力集智。在和谐的党际关系下,执政党与参政党在国家治理中的角色功能都能得到了充分释放,有效地提升了治理效能。

(三)“政治协商”是发挥国家治理效能的动力要素

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7] 。国家治理内在地蕴含着民主这一价值诉求,政治协商本质上体现了多元主体对国家治理的包容共进与合作共治,不仅适应社会主义中国更好发挥上层建筑反作用的需求,而且契合合力助推现代化发展的诉求,因而是发挥国家治理效能的动力要素。

其一,協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形态,实现了社会关系的合范有序。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倡导协商合作理念,主张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对国家治理的合作共治,即通过协商共识、政策纠偏等政治实践来推动和优化国家治理,形成了多党合作政党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配套的政治制度架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协商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选举民主,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国家治理的两个民主机制。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两种重要形式,拓展了人民民主的形式,通过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各个层次进行广泛协商、平等协商和有序协商,在整个社会营造了理性合范而又和谐有序的良好协商氛围。因此,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二者之间有益补充和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两个民主机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形态,实现了社会关系的有序发展,不但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而且间接地推动了社会的平等和参与,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正向功能。

其二,政治协商与国家治理目标内在契合致力于实现对整个社会的善治,保证了国家治理的高效运转。政治协商的本质在于体现更加真实、更加广泛、更加有效能的民主,与国家治理在目标上存在着高度的互补性。执政党与参政党在不断寻求一致性目标的政治协商实践过程中,通过发挥政治协商的协同功能,将国家治理逐步纳入理性、有序、协商式的制度化轨道,从制度的定型与成熟上谋求社会协同,进而将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协商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并为政党协商实践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构建的“政治协商”和国家治理均面向公共利益的实现,二者之间的内在契合和相互支撑最大限度地将平等、法治、效率、责任等价值纳入到具体的国家治理运行过程中,直接面对问题并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案,致力于实现对整个社会的善治。一方面,国家治理延伸了政治协商所代表民主的主体范围,予以协商民主更为深刻的实践意义。另一方面,政治协商所内蕴的民主平等价值,规避了国家治理在突出效率时可能发生的冲突和矛盾,从而充分保证了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三、进一步优化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治理效能的对策思考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随着新时代改革开放持续向纵深推进,国家治理面临风险挑战的复杂性也前所未有,这些都对国家治理体系的成熟稳定与治理能力的强化提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必须把新型政党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立足我国当前实际积极探寻优化新型政党制度治理效能的有效路径。

(一)秉持制度内在特质发挥执政党国家治理核心主体的坚定领导力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秉持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所具有的治理主体多元性的前提性要求,也是符合中国基本国情的规定安排。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鲜明的党性与人民性、科学性与实践性、开放性与时代性相统一的内在特质。其中,党性是新型政党制度的根本属性,以其最大利益代表优势从根本上决定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治理效能的核心领导力和内聚力。

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效能,首要前提在于始终秉持制度的内在特质,核心是确保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上的领导。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应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执政党的领导在增强国家治理效能中的重大意义,在国家治理中要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需要不断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制度,确保党在各级各类治理中都能发挥领导作用,真正做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1]11。只有明确了执政党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的定位和功能,才能抓住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核心,筑牢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目标的根本保障。另一方面,在发挥执政党坚强领导力的基础上也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增强党的领导解决国家治理现实问题的实际效能。一是要通过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不断改进优化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增强党在治理工作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二是在广泛调研与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中尚存问题的性质和症结,通过建立起同改进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总体战略相协同的地方治理实践性的配套机制,确保党的领导在治理层级上的分层对接与有效贯通,进而实现党的坚强领导与国家治理的高效有序。

(二)激发制度活力优化参政党国家治理重要主体的凝智聚力功能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合作型政党制度,具有减少国家治理中的相互掣肘、确保国家治理高效的制度优势。但这种制度优势只有转化为治理效能、释放出制度在应用于治理实践中的强大活力,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功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需要执政党这一核心治理主体的坚强领导,也需要充分发挥参政党这一治理重要主体的凝智聚力功能,探寻多党合作治理的有效路径。

在新形势下,有效应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化解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不仅要求执政党更好地发挥治理核心主体优势,也对参政党这一国家治理重要主体发挥凝智聚力功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参政党作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主体构成中的重要一翼,具有广集民智和广纳良策的强大制度整合功能。这种整合功能吸纳了国家治理对秩序与合力两个要素的需求,理顺了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的关系,在确保政权稳定与社会安定的同时充分发挥合作与协商的巨大优势。但也要看到,由于大多数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其履行职能的治理优势和专业优势更为突出,部分成员由于参政议政的实践经验比较匮乏,未能很好地将专业优势同参政议政职能有效贯通,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其凝智聚力功能的发挥。因此,只有在治理实践中不断激发制度活力,为参政党凝智聚力功能发挥创造良好的现实条件,才能真正优化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效能。一方面,中国共产党要以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承担起应有的政治责任,在制度层面进一步理顺政党、政府、市场、社会等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在把握制度创新逻辑基础上形成集“治理目标协同—治理决策协商—治理要素协作—治理路徑协力”于一体的制度体系,从而为参政党参与国家治理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持、创设良好的制度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形成系统灵活的人才选拔、推荐、培养和使用机制。通过鼓励参政党发挥自身界别特色、智力优势,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职能,携手中国共产党共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三)巩固长期稳定和谐党际关系凝聚国家治理效能强大合力

执政党是国家治理的核心主体,参政党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二者互为支撑,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政党关系中的一体两翼。巩固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长期稳定的和谐政党关系,目的就是要通过合理配置和优化二者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权力、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和谐的政党关系带动党群关系的良性发展,从而实现政党与国家、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要求。

提升治理效能,关键在于通过巩固和谐的党际关系实现执政党与参政党在国家治理中的有效配合与良性互动,从而形成凝聚国家治理效能的强大合力。着眼于这一目标的实现,一方面,需要明确执政党和参政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特殊功能,形成“在合作中体现领导,在领导中增进合作,并把由此形成的良好的政党关系发展成为一种良好的政党治理结构”[8] ,进而实现由党际关系到治理主体关系的有效转化。另一方面,要强化运用制度思维科学处理政党关系的能力,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以和谐的政党关系带动党群关系良性发展的示范效应和长效机制。一是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机制,围绕和谐党际关系建设完善配套体系。在综合考虑执政党和参政党在治理体系中的自身特殊性、结构合理性与实践操作性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政党关系建设,提升多党合作效能。二是要构建党际关系带动党群关系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既要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形成政党与人民之间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的制度体系,也要构建确保公民能够广泛参与到政党进行国家治理中的意见表达机制,实现不同利益诉求的合法、有序表达,使国家决策能够更加科学与公正。

(四)提升制度执行力完善多党合作治理效能运行机制

多党合作是确保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大局中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和协调各方作用、民主党派各展其长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制度安排。提升制度的执行力,能够保证治理系统按照既定目标开展治理,并且根据外部条件的变化对原定措施进行一定的调整。

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治理效能的关键是完善多党合作治理效能运行机制,使多党合作有机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中。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应自觉把提高多党合作治国的能力作为国家治理的战略要求,不仅要有核心意识,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同时也要强化合作意识,“支持民主党派参与到国家治理、地方治理和基层治理,参与政治治理、经济治理和社会治理,参与治理决策的协商、治理过程的监督和治理绩效的评估”[9] ,并通过在国家治理实践中不断深化政治协商提升多党合作的治理能力,增强多党合作综合治理和集成治理的现实针对性,实现多党合作治理的均衡发展。另一方面,要着力解决好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治理的动力、能力和效力不足的问题,使多党合作在国家治理体系运行中建立起有效的机制联结,不断优化制度设计,提升制度执行力,真正实现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国家治理决策、执行和评估中要充分发挥多党合作的参与、合作、协商、监督功能,特别是要发挥好民主党派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功能。“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1]45惟其如此,才能真正构建起民主党派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的長效化权力监督运行机制,通过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监督和制约,实现制度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规范与科学运转的重要作用,从而为国家治理制度化的实现提供坚实的监督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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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雨 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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