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记忆”理论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

2021-02-08 08:41崔瑾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21年1期
关键词:文化记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摘 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作为各地发展文化产业尽相利用的文化资源,在开发中,普遍存在着形式单一、脱离生活等问题,限制了其多元价值的释放。将文化记忆形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相结合,可融合记忆主体认知的情感因素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内容、结合文化记忆延存的媒介形式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品的形态。最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品成为突显社会主流价值观、凝聚民众向心力、提升文化自信的优质文化资本。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记忆 开发利用

近年来,随着各地打造地方文化品牌、塑造地方人文形象等发展意识的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为“非遗”)逐渐成为各地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尽相争夺、利用的文化资源。但是在开发热潮中,“非遗”产品存在着“假、空、杂”的问题,最终难以有力地发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地方文化竞争力和增强民众文化自信等作用。如何有效地利用“非遗”,使其成为唤醒文化意识,提升文化认同,带动产业发展的载体呢?针对此问题,本文运用文化记忆的理论,对“非遗”保护与开发进行探讨,以期对“非遗”开发热,提供理性的思考和可参考建议。

一、“非遗”开发利用的现状

“非遗”是“被各社区全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其有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a。“非遗”的本质是传统生活文化,具有较强实践属性,随着存续生境的变迁,“非遗”赓续陷入困境。当文化成为现代人所熟悉的消费内容,“非遗”的传承思路和途径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将其与文化产业相结合,在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坚守核心技艺和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将其赋予新的时代意义以及新的表达方式,是“非遗”在当代传承语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价值增值的必然选择。

目前,随着各地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意识的增强。“非遗”成为炙手可热的文化资源,尤其是在地方政府介入、民间资本参与下加速了“非遗”的“活用”。但是在“非遗”开发利用中,“经济至上”的开发思路普遍存在,导致了“非遗”“活用”中,開发形式单一,多注重物态产品,忽略了“非遗”的“活态性”和“生活性”,使得“非遗”利用陷入了“见物不见人脱离生活”的异化,同时有悖于文化发展规律而过度地商业开发,导致了“非遗”内容按照商业逻辑进行取舍,或者随意与其他文化进行拼接,甚至对其内容凭空造假,最终导致“非遗”文化“碎片化、虚假化”。从而局限了该文化遗产多元价值的释放。因此,基于目前“非遗”开发利用的现状,选择适宜的多元化开发方式,使其成为凝聚地方情感,提升文化认同,塑造地方形象,带动产业发展的载体,是目前“非遗”“活用”中需关注的问题,而文化记忆及其形塑机制为此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法。

二、文化记忆的形塑机制及与“非遗”的开发利用的关系

所谓文化记忆是“包含某特定时代、特定社会所特有的、可以反复使用的文本系统、意向系统、仪式系统,其‘教化作用服务于稳定和传达那个社会的自我形象。在过去的大多数(但不是全部)时间内,每个群体都把自己的整体性意识和特殊性意识建立在这样的集体知识的基础上”b。它的形塑在时间层面、媒介层面、功能层面、建构层面具有显著特征。

在时间层面,文化记忆具有连续性和指向性。“文化记忆通过文化形式(文本、仪式、纪念碑等),以及机构化的交流(背诵、实践、观察)而得到延续”,因此,文化记忆是借助多元的媒介从过去延续到了当下、未来的,甚至有些内容可以脱离物质媒介,稳定地存续至今。同时,文化记忆具有指向性,是记忆主体根据当下的社会需求对过往进行选择性建构,具有主观性、服务当下和未来需求的色彩。

在媒介层面,媒介是文化记忆存续的载体。根据媒介属性的不同,文化记忆的媒介可以分为硬记忆媒介和软记忆媒介。前者是指具有物质属性的实体,如博物馆、纪念碑、雕塑等。后者是指具有叙事功能的各种文本,如小说、电影、诗歌,等等。两类媒介相互依存、互动、融合,成了“文化记忆的场”。同时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文化记忆的媒介将更加多元化,新媒体的应用,会使文化记忆媒介更加丰富。

在建构层面,记忆主体还可通过参与体验和纪念仪式建构文化记忆。在具有参与性和体验性的活动中,记忆主体对记忆客体产生更加深入认知,在反复实践中,建构的文化记忆成了习惯记忆,保证了文化延续发展,达到了集体认同的目的。同时,随着科技发展,文化记忆的建构越发具有了开发性,社会大众可以通过消费、甚至生产文化记忆产品参与到文化记忆的建构和传播中。

基于文化记忆的形塑特征,“非遗”“活用”与文化记忆形塑有着内在的联系。“非遗”合理的开发利用作为文化二次生产,其相关文化产品的内容、表现形态以及传播渠道的选择,在遵循文化内在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都是基于当下社会群体的需求,同时,借助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受市场欢迎的文化产品,“非遗”被社会广泛认知、欣赏,成为一个地方乃至于一个民族的经典文化象征。因此,“非遗”开发利用的过程,是对传统日常生活文化选择性的解读和利用,恰恰是形塑相关文化记忆的过程,是推动文化记忆延绵的途径。

三、基于文化记忆的“非遗”开发利用的路径

“非遗”的开发利用是将不同类型的“非遗”文化资源投入到社会再生产中,将其转化为能够满足现代人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产品。在转化的过程中,对“非遗”文化产品建构以及表现形式的选择是打造优质文化产品的关键。文化记忆的形塑机制为此提供了方向和方法。

(一)“非遗”产品应具有人本指向 “非遗”产品能否产生良好的社会口碑和市场反响,最重要的是该类文化产品是否能在文化层面、情感层面与大众产生共鸣,激活他们的文化记忆,产生文化认同。因此在“非遗”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应结合文化记忆的功能,使文化产品具有人本指向。具体而言,首先要尊重“非遗”文化的真实性以及“非遗”所有者的情感,在“非遗”产品内容建构中避免过度演绎甚至扭曲。根据记忆形成机制,内容附着强烈情感时,记忆主体会对记忆客体产生深刻印象。因此,在“非遗”文化产品建构中,应挖掘、提炼、强化、具象能与现代人形成共鸣的主流价值观和美好情感,在文化情感的共鸣中,使“非遗”重归日常生活。有人本关怀的“非遗”产品,对于本地人而言,因对“非遗”文化的原有风貌有较深的认知,进而能获得本地人的认同,增强文化认同感。对于外地人而言,他们对文化产品的真实性不敏感,但是符合公众对“非遗”的“地方想象”,同样有利于鲜明地方形象的建构。

(二)“非遗”产品应丰富表现形式 文化记忆展示是通过具有象征意义的多元媒介完成的,早期的媒介可以是仪式、舞蹈、花纹等,随着社会发展文字的出现,文化记忆存续的媒介延伸出了具有纪念意义的实体或活动等,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技术和新材料的使用,文化记忆传承的媒介将更加多元化。“非遗”产品是文化记忆存续和发展的载体,随着科技的发展,“非遗”产品形态应具有“互联网+”的特点,打破传统展示、展演单一模式,可以通过借助VR等现代技术,建构可听、可视、可感文化产品,且融合历史背景、地方文化等构成的记忆场景,使沉浸在其中的参与者,通过多方位的感官刺激,对“非遗”产品中承载的文化有更加直观、全面的体验。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体量较小的视频和游戏等成为大众填充碎片化休闲娱乐时间常见的形式,因此,在“非遗”的开发利用中,可以将“非遗”的元素与动漫作品都能相融合,以满足文化受众尤其是年轻人文化需求。

与此同时,文化记忆可通过参与体验和纪念仪式被建构,仪式通过规范性的肢体行为、语言等,打破时间的局限,在现实中模拟再现历史的场景。“非遗”产品表现形态亦可包含身体实践活动。一方面可以挖掘、再现具有现实意义的与“非遗”相关的活动仪式,另一方面可以积极建构以“非遗”文化为主题的现代节事活动,这些节事对于公众都具有积极的体验性和参与性,可增加其文化认同感。

四、结语

“非遗”是各地宝贵的资源,随着民众文化消费意识和能力的提升,历史名人文化成为各地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挖掘、利用的资源。在“非遗”开发的热潮中,不能一味地以短期收益为出发点或者盲目跟风同质开发,要有文化自觉意识,将“非遗”“活用”上升为延续、形塑地方文化记忆,甚至民族文化记忆的高度。其文化产品要能彰显地方特色文化、突显社会主流价值观、凝聚民众向心力,唯有此“非遗”在消费时代才不会被遗忘、才能充分地释放丰富的历史、社会、文化价值。

a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b 陶东风:《集体记忆与文化身份》,《文化研究》2011年第11辑,第3页。

参考文献:

[1] 阿莱达·阿斯曼. 回忆空间[M].潘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2] 冯亚琳,阿斯特莉特·埃尔.文化记忆理论讀本[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3] 朱蓉.城市·记忆·形态 心理学和社会学视维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3.

基金项目: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院级课题《乡村振兴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建设研究——以碛口文化生态保护区为例》(Y2019018)

作 者: 崔瑾,硕士,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文化社会学、文化产业。

编 辑: 赵红玉 E-mail: zhaohongyu6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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