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文拟制的基本程序

2021-03-01 00:22吕振华
科学与财富 2021年28期

吕振华

摘 要:梳理总结了公文拟制的基本程序包括理解意图、确定种类、搜集材料、拟制提纲、起草初稿、修改完善六个环节;针对各环节提出了坚持的原则、注意的事项等。

关键词:公文;拟制;基本程序

公文写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执笔阶段和修改完成阶段。各阶段的目标不同,需要完成的工作也不同,但归纳起来,一篇公文从准备到完成,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归纳起来,通常需要完成六个环节。

一、理解意图

实践证明,撰写一份高质量的公文,是公文起草者和领导者理论思想水平和写作才能共同整合的结果,起草者的写作才能是基础,机关和领导的意图是关键。除少数重要的机关公文由领导亲自执笔外,多数是机关拟稿的。因此,拟稿人只有吃透精神、理解意图,才能确立写作的中心和角度,提高公文的写作质量和写作速度。理解弄清领导意图,责任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于领导来说,应尽可能地将任务和有关情况详细、具体、准确地向拟稿人交代清楚;另一方面对于拟稿人来说,应尽可能将领导意图了解清楚,全面掌握行文的目的以及对行文的具体指示和要求。了解和理解领导意图的主要途径是:领导在讨论问题或交代任务时,拟稿人要注意听,认真记,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以得到具体指示;必要时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开阔领导思路,为领导决策提供条件;阅读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确定种类

确定种类,即根据行文的性质和内容范围,确定使用不同的文种。机关公文文种较多,各类公文有不同的作用和性质,具体的结构、内容在写作方法上也有很大的区别。因此,采用哪一种公文才能更好的实现领导的意图有时是需要考虑的。比如请示与报告、命令与通报、指示与通知等文中,在使用时往往容易混淆。划清各类公文界限,对于公文内容写作的组织和文字表述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三、搜集材料

搜集材料是指拟稿人为完成拟制工作,搜集、摄取并写入公文中的事实和论据的活动。掌握全面情况和充分占有资料,是拟制好机关公文的基础。搜集材料,包括亲自调查而得到的直接材料;通过各种渠道,如阅读文件、听取汇报等而得到间接材料。应该指出的是,材料的占有,单靠临时搜集是不够的,平时应处处留心,逐步积累,这样用起来才能得心应手。一般来说,要尽可能的占有以下几方面的材料从时间角度来看,既要占有现实性的,又要占有历史的,这样在写公文时,就可以运用前后对比的方法,写出事情的前后发展变化,给阅者一种较深刻的认识;从性质角度来看,既要占有正面的,又要占有反面的,工作中正确与错误,成绩与缺点,好与坏,总是相比较而存在,只有占有正反两方面的材料,才能在公文写作中客观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从类别角度看,既要占有典型的材料,又要占有概括的材料,前者能够反映事物的深度,后者能够反映事物的广度,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既突出重点,又反映全貌。在搜集材料基础上,要认真进行选材,做到真实、新颖、典型,切合主题,以增强公文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行性。也只有这样,拟制的公文才可能有理有据,具有说服力。尤其是拟制一些通报、报告等篇幅较长的公文,占有充足的材料显得尤为重要。

四、拟制提纲

拟制提纲首先要确立主题。机关公文的主题,通常就是领导的意图。因此,拟稿人要吃透上级精神和领导的意图,了解有关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有关指示,同时了解本机关和受文单位及有关方面的具体情况,据此确立公文主题,而后围绕主题列出提纲。提炼主旨的技巧很多,方法各异,但总体上是以能表达公文的主要观点为目的,具体有以下几种:一要放在全局中去衡量,去对比,做到胸中有全局,学会从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中,揣摸、吸收、体会其主要精神和战略意向、政策方针的脉络。二是要注意从领导的思想中提煉,把握领导在落实上级精神中有什么新的想法,在抓当前工作中有什么新的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关心的人和事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使提炼出的主旨符合领导的意图,实现公文的指导效应。三要善于从调查了解材料中的大量事实进行高度概括和抽象。实际上,主旨的形成,既依赖于客观材料,还取决于作者的主观意识,是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产物。从掌握的材料中提炼主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撰写者的思想水平、道德标准以及主观能动性和领会材料的“悟性”。有了丰厚的材料积累,还要精心筛选、善于吸收新的观点,使主旨具有科学性。有了主旨,提纲的拟制也就水到渠成。提纲的拟制遵循的原则是:必须准确反映客观事物内在本质的联系;必须服务于公文主题表达的需要;必须适合不同种类公文写作的需要;必须符合思想活动的思维逻辑。根据以上原则拟制的提纲要做到布局合理,思路周密,结构严谨,自然完整。

五、起草初稿

也就是用具体材料、观点和连贯的书面语言去丰富提纲中所列的要点。起草初稿应该关注以下三点:一是逐项拟定。也就是要按提纲顺序依次拟定。起草过程一般要受提纲的约束,不能兴之所至就把提纲弃之一边,信马由缰很可能顾此失彼。但是也要知道,提纲并不是不可改变的。在实际起草过程中有时思考问题会比拟制提纲时更加深入细致,更有见解。所以,起草过程中对提纲进行必要的修改是允许的,也是应该的。二是紧扣主题。起草时要时时想着公文的主题,力避和中心相离的文字和段落。否则就容易脱离主题的轨道,把一些与主题不相关的事或理大谈一通,偏离中心,成为累赘。三是一次完成。也就是尽量避免干扰、一气呵成。中国古语云:“行文有机。”即随着写作思维的不断深化,头脑会出现一种兴奋状态,抓住这个时机,可以产生不少新的见解和精辟的言语,不仅可以充分发挥潜能,而且能增强公文的准确性和整体感,做到文理清顺,文气贯通。

六、修改完善

人们对某一事物或问题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尤其是对复杂问题或事物更是如此。初稿常常不能考虑十分周密细致,难免有疏忽遗漏。因而,初稿形成之后,一般都有一个反复勘酌、修改的过程。修改时应把握以下几点:中心是否突出,行文意图是否体现,结构是否严谨,布局是否合理,概念是否正确,引用材料数据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准确地反映了领导意图等。此外,还应考虑格式、用语、标点符号使用是否恰当,有无错别字和漏字等。

参考文献:

[1]文浩.最新机关公文写作必备全书[M].海潮出版社,2011.

[2]胡欣.写作学基础[M].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

[2]马文.军官公文写作技巧和范例读本[M].海潮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