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企业绿色发展信息披露水平现状研究

2021-03-03 07:14李骏辉李家昂陈潇
时代汽车 2021年2期
关键词:汽车企业信息披露

李骏辉 李家昂 陈潇

摘 要:构建汽车制造企业绿色发展信息披露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考察整車制造企业2018-2019年度公开披露信息,量化评估汽车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及信息披露程度。结果表明:我国大多数汽车企业的绿色发展信息披露机制处于起步阶段,披露缺乏科学规范的理论指导。汽车企业绿色发展信息披露的意识还有待提高,各系别车企整体披露水平差异明显,企业更倾向于披露定性信息。

关键词:信息披露 汽车企业 绿色发展指数

Research on Status Quo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Level of Green Development of Automobile Enterprises

Li Junhui Li Jiaang Chen Xiao

Abstract:Constructing an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or the green develop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level of automobile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inspecting the public disclosure information of vehicle manufacturers in 2018-2019, and quantitatively assessing the level of green development and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automobile enterprises are the purposes of this article.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green develop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echanism of most Chinese auto companies is in its infancy, and disclosure lacks scientific and standardized theoretical guidance. The awareness of green develop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auto companies needs to be improved. The overall level of disclosure of various auto companies is significantly different, and companies are more inclined to disclose qualitative information.

Key words:information disclosure, auto companies, green development index

我国近年开始重视环境信息披露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政府和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2008年5月1日起同时实施的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是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的主要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较全面的环境信息依法公开新阶段的开始[1]。国务院和环保部一方面对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明确了地方政府公开环境信息和监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责任。

环境信息披露体系的完善,有利于上市公司改进自身技术,从而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国家环保总局先后在2008年颁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2010年颁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2015年国务院又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这一系列法规的出台旨在推进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2,3]我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强制公开环境信息的义务,是对该项制度的创新发展[4]。从法律角度明确要求重污染企业公开详细环境信息,这大大提高了对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要求。

目前,我国主要对上市企业、重污染企业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披露相关环境信息,但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比较少,仅仅局限在环境污染排放方面,涉及整个企业绿色发展方面的信息少之又少,而且对大多数企业并没有做强制性的要求[5,6]。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和《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绿色先进典型,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推动建立全面、系统的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报告发布制度,受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委托,我单位承担《企业绿色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和《企业绿色发展指数核算方法》等组织发布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报告支撑的研究工作。通过构建公平、公正、客观的指标体系,量化评估企业绿色发展信息披露程度,推动企业绿色发展报告发布制度的落地实施。旨在培育一批绿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大型企业集团示范带动作用,在绿色发展上先行先试,引导企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公开渠道对上一年度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发布企业绿色发展报告,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从而引导企业建立集资源、能源、环境、安全、职业卫生为一体的绿色管理体系,将绿色管理贯穿于企业研发、设计、采购、生产、营销、服务等全过程,实现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绿色化。

2019年,我单位在《企业绿色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和《企业绿色发展指数核算方法》的基础上,制定《汽车企业绿色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和《汽车企业绿色发展指数核算方法》,在汽车行业率先开展绿色发展指数核算研究工作。通过构建汽车企业绿色发展信息披露水平评价指标,量化评估汽车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及信息披露程度,比较分析企业之间绿色发展信息披露水平的差异,推出一批绿色发展信息披露优秀企业,为汽车行业绿色发展信息披露树立绿色标杆。

1 样本选取

本文通过查询汽车企业官网中披露的报告及信息,获取85家汽车制造企业2018年绿色发展信息。85家整车制造企业均为2018年乘用车产量超过1000家的境内汽车制造企业,包括外资、合资和自主企业,产量规模市场占有率99.98%。

2 指标与方法

2.1 核算指标及符合性判定

汽车企业绿色发展指数(简称“指数”)是中国首个定量评估汽车企业绿色信息披露程度和企业绿色发展水平的核算指数。

指数核算指标围绕全生命周期理念,结合国内外信息披露经验制定。核算指标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构成,一级指标包括企业基本信心、发展战略、管理方针、新概念技术应用、优化生命周期设计、降低材料环境影响、减少材料用量、优化生产过程、优化分销系统、优化使用过程、优化回收处理共11项。每个一级指标下,结合汽车行业特点及政府、企业、社会关注的企业绿色发展信息制定若干二级指标,详见表1。

对于每个二级指标,结合汽车行业特点,对每个二级指标的定性、定量、改善、行业水平四个考核项(至少包含定性)提出符合性判定要求,详见表1。符合考核项要求得1分,不符合考核项要求得0分,—表示不考核。

2.2 核算公式

汽车企业绿色发展指数核算指标共计40个二级指标,考核项96项,其中,定性考核项40项,定量考核项30项,改善考核项26项,指数核算结果按照二级指标符合判定要求的考核项得分占所有二级指标考核项总分数的比例进行核算结果计算,即按照以下“指数”计算公式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式中:

N:所有二级指标参与核算的符合判定要求的考核项得分;

M:所有二级指标的考核项总分数。

3 结果与分析

3.1 企业指数得分与产量关系

通过企业产量与得分比较分析,虽然企业产量规模大小与指数得分高低没有绝对的正相关关系,但绿色发展指数较高的企业都集中在产量前20的企业中,说明披露水平较高的企业能够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整体来看,企业绿色发展披露水平还有待提高,企业应尽快建立企业绿色发展信息披露机制,披露更多更详细的绿色发展信息,提升企业绿色发展信息披露水平。

3.2 汽车企业指数得分分布情况

依据核算情况分析,企业指数得分情况可分为三种:得分较高的企业编写发布企业绿色发展报告,集中披露企业企业绿色发展信息;企业在企业官网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年报、期刊等信息比较集中的报告,其中仅部分信息涉及企业绿色发展,且企业披露水平高低不一,指数在20上下波动,整体披露水平仍有待提升;企业网站披露信息多為经销信息,涉及企业绿色发展信息极少。

汽车企业绿色发展指数得分整体得分偏低,绝大部分企业得分低于20分,占总体核算企业数量的85.88%,得分较高企业主要是因为这三家企业编制并在官网发布了企业绿色发展报告,集中披露企业绿色发展信息,小部分企业得分集中在20~30分上下浮动,这部分企业主要是在企业官网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年报、期刊等信息比较集中的报告,披露部分绿色发展信息,行业大部分企业得分在10分以下,共有51家,这些企业得分较低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企业本身无官方网站,这些企业主要有两类,企业自身规模较小,并未建设官方网站或者企业属于某一集团全资或控股公司,自身无官网,且总公司披露信息涉及该企业的信息也相对较少。二是企业建有官方网站或其它和企业相关的网站,如经营销售网站,企业网站上信息多为企业历史、新闻快讯、车型介绍、产品销售等营销宣传信息,涉及企业绿色发展信息极少。

3.3 不同车系企业指数平均得分情况

核算企业中的合资企业按照国别,主要可分为美系、德系、法系、日系、韩系,不同系别的车企企业绿色发展指数得分差异比较明显,其中以德系企业绿色发展信息披露工作较为领先,日系次之。这和德企、日企在管理制度发展比较成熟有关,更加注重信息的披露。韩系、法系、美系企业数量均不超过5家,在国内市场份额并不高,在信息披露这方面不太注重,整体得分水平较低。国产企业总体得分虽略低于行业总体水平,但近年来,国内主流企业开始意识到信息披露管理的重要性,开始对标学习优秀企业管理经验,正在逐渐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管理,和德系、日系企业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小。

3.4 上市企业与未上市企业指数平均得分情况

上市企业指数平均得分远高于未上市企业,主要原因是证券市场对于上市企业信息披露有一定的要求。

3.5 企业各维度指数平均得分情况

定性得分相对其它两者较高,主要是因为企业基本情况、管理方针多为定性考核,属于企业比较基本的信息,多数企业披露该部分内容。定量和改善信息披露较少,且数据、标准和计算方法不规范、不清晰,是定量、改善维度得分较低的主要原因。

企业绿色发展指数从定性、定量、改善三个考核项衡量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定性考核项最多共40项,定量和改善次之,分别是30和26。汽车企业在定性、定量、改善这方面表现较差,平均得分分别是8.34分、3.14分、1.62分,各项得分率分别是20.9%,10.5%,6.2%。定性得分相对其它两者较高,主要是因为企业概况、管理方针多为定性考核,属于企业基本情况,多数企业披露披露较多该部分信息。定量考核得分低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未披露该项数据,或者企业披露定量信息不符合要求,多为披露要求部分相关的数据,且量化标准、方法不一致,数据来源不清晰。改善考核项绝大部分是相对于定量考核项相比考核年度上一年的改善情况,且以定量数据居多,在定量考核表现不佳的基础上,改善披露信息更是少之又少。

4 结论

(1)我国汽车企业绿色发展信息披露的意识还有待提高,披露水平较高的市场份额总体高于披露水平低的企业。

(2)大多数汽车企业的绿色发展信息披露机制处于起步阶段,亟需科学规范的理论指导。

(3)各系别车企绿色发展信息披露水平差异较大,自主品牌表现尚可。

(4)上市企业绿色发展信息披露管理相对于未上市企业较为完善,披露水平普遍高于未上市企业。

(5)企业披露绿色发展信息相比定量和改善信息更多,企业应重点提升绿色发展信息定量和年度改善方面的披露水平。

参考文献:

[1]沈洪涛,冯杰.舆论监督、政府监管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J].会计研究,2012(02):72-78+97.

[2]赵萱,张列柯,郑开放.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绩效及其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1(03):64-74+190.

[3]刘文文.论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D].浙江大学,2014.

[4]王彬辉.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的发展与实践路径[J].法学杂志,2015,36(08):101-111.

[5]吴沅修.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D].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7.

[6]舒利敏.我国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基于沪市重污染行业620份社会责任报告的分析[J].证券市场导报,2014(09):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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