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剑:用创新领跑检察工作

2021-04-18 23:39蒋佳伽钟亚雅齐鸣
方圆 2021年6期
关键词:南沙检察院检察

蒋佳伽 钟亚雅 齐鸣

南沙检察人有着与生俱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他深知只有躬身笃行、勇立潮头、敢于担当,才能实现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新作为

粉嫩的樱花争相绽放,不少市民和游客纷纷沉浸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意境中拍照留影。在不经意间拍摄到的一组照片中,“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检察院”的字样映入眼帘。这里就是广州最年轻的基层检察院。

“创新已成为南沙检察的灵魂,成为深入南沙检察人骨髓的基因。”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剑向《方圆》记者介绍说道。即便是在检察战线奋斗了33年,赵剑身上仍然有坐不住、慢不得、停不下的奋斗激情,他始终将检察创新、求极致、求实求细的理念贯穿于司法办案、检察管理和文化建设等全景场域。

在赵剑看来,南沙区承载着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城市副中心等多层叠加的国家战略。南沙检察人有着与生俱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知只有躬身笃行、勇立潮头、敢于担当,才能实现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新作为。为了更好地为南沙区委实施全面深化改革战略提供司法保障,赵剑引领南沙检察人树立发展“排头兵”意识,实现高品质发展的新目标。

将创新植入南检文化

《方圆》:据了解,南沙区检察院在2015年提出构建“精神文化”“物态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创新文化”五位一体的南沙检察文化体系,你能结合南沙检察院的实践工作来谈一谈吗?

赵剑:2015年3月,我到南沙区检察院任检察长不久,恰好赶上4月21日南沙自贸区挂牌成立。身在改革创新最前沿,南沙区检察院面临着改革创新的重大历史机遇。面对这样的好消息,在高兴之余,我们也面临着一些比较现实的问题。由于南沙区检察院建院时间短,存在检察队伍规模总体偏小、年轻人才底蕴不足和管理模式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

为了突破困难和瓶颈,我们院党组做了多方面的努力和尝试。比如在培养人才方面,我们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培养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检察人才培养机制。我们还与高校建立了双向交流培训机制,组织干警到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等院校进行业务综合素能培训,不断提升南沙区检察队伍的力量。而我们构建的以创新文化为核心的“五位一体”检察文化体系,强调以“项目化”“需求化”“集约化”导向带动创新、创优工作的落实,我们也投入了许多精力去打造创新、创优项目,每年还会形成《创新创优工作方案》。

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剑。(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方圆》:在检察文化和法律监督的保障之下,南沙区检察院是如何落实创新发展的?

赵剑:“崇法、惟实、融和”是南沙区检察院的院训,这也是我们所坚持的南检精神。在勇当国家战略新区和自贸区的检察工作排头兵、促進南沙区检察工作品质发展方面,我觉得我们的检察文化和法律监督,已然成为一种硬核力量。

南检人深入骨髓的文化基因,使我们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完成了一系列的创新模式。比如我们在打造海洋公益诉讼新模式上,采取公益诉讼类案清单式“一站式取证”、水生态损害“一揽子评估”和生态修复“一条龙服务”,荣获南沙自贸区挂牌五周年最佳制度创新案例。此外,南沙区检察院精心打造的智能量刑辅助系统、检察官画像系统,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十大案例,应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向全国检察机关介绍智能辅助量刑建议经验……

《方圆》:有比较成功的案例吗?

赵剑:2019年,我们办理了一起污染环境案件,涉案企业将废油漆桶交由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公司跨区处理,由于未采取污染防治设施,导致废油漆桶在破碎处置过程中产生环境污染。

由于在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已扬散,难以原地修复,经办检察官提出了创新的工作思路,引导涉案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后来我们采用生态环境替代性异地修复方案的形式,由该企业出资建一座环保生态公益园,在园内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及公益诉讼宣传教育长廊,通过一园多用的方式,实现生态环境和价值目标的双重修复。

在检察院与当地政府、环保和国土规划等行政机关共同协商之后,决定在龙穴岛选定一块荒地,进行生态公益园的建设。今年2月3日,历时三个多月的“栖碧园”环保生态公益园正式揭幕,成为全市首个在检察机关推动下建设的环保生态公益园。栖碧园占地约5000平方米,总投资达180万元,种植有400余棵南沙特有的果树植被,成为名副其实的“小绿肺”。公园以本土特色生态景观为主线,设有“黄阁荔红”等富有南沙区9个镇街人文风情的主题区域,打造了鲜活的南沙名片。如今,栖碧园已经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网红打卡点,吸引了不少市民前往游玩。

《方圆》:这件案子的成功办理,带来了哪些好的影响?

赵剑:每当经过栖碧园,或者看到微信朋友圈发了这里的照片,都让我们感觉到检察官在办案时,以开拓性的思维方式考虑多元性的修复方案,体现出来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这个公益园的打造,能让老百姓获得幸福感,这件事就做得值,我们创新工作思维的价值也能得以体现。

另外,涉案企业在后期对栖碧园维护的过程中,看到公益园受欢迎的程度,对他们的触动也很大。检察官通过办案,给他们上了重要一课,增强了他们的环保意识。后来在检察官的建议下,企业又投入上百万元资金,对企业内部的环保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目前该企业也成为南沙区注重环保的标杆企业。

把创新做成品牌

《方圆》:据了解,南沙区检察院创建了一套精品案件“活字典”,你能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吗?

赵剑:南沙区地处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地位,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较多。2017年以来,我们坚持把“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穿于法律监督的全领域全环节,持续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深耕细作打造出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各类典型案例25个。其中有7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我们把这些经典案例通过梳理、总结和汇编的方式,编印成了《典型案例汇编》,成为了精品案件的“活字典”,为我院统一办案尺度、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和创新思路,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示范指引。对基层检察院的工作来说,如何挖掘出案件中的闪光点,把案子办成精品案件,这就要求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要更加精心、细心,要树立精品意识,善于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延伸检察服务触角,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

《方圆》:为什么《微创新案例汇编》会成为南沙区检察院的创新成果,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哪些意义?

赵剑:我认为《微创新案例汇编》,是对我院微创新工作成果的系统总结。因为创新不仅是一个单位的竞争优势,也是一個工作部门的竞争优势,更是一个个体的竞争优势。虽然我们称之为“微创新案例”,但实际创新范围涵盖司法改革、执法办案、检察管理、智慧检务、队伍建设等多个领域,涉及制度层面、工作机制、平台建设、特色项目等多个维度,是成系统、成体系的改革,不是局部领域的零敲碎打。在实施过程中,有组织、有计划地打造“一院一品”项目,形成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认罪认罚从宽等在全市检察机关有影响的品牌项目。

《方圆》:在微创新案例里,有没有让你印象比较深刻的典型案子?

赵剑:2019年,南沙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有效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案件发生在2015年4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是广州市联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柔公司”)的销售总监,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联柔公司保密制度及其签署的劳动合同,在联柔公司内部计算机系统超越职权,查看并下载BOX弹簧垫生产机的部分设计制造图纸和核心技术参数。随后,以他人代持股份的形式成立新公司,生产制造出与联柔公司同类产品BOX弹簧垫生产机。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在联柔公司掌握的客户信息,向联柔公司原两家客户销售共计10台“610”弹簧垫生产机,销售金额达835万元。

2018年7月,联柔公司发现被侵犯商业秘密后,到公安机关报案。同年12月27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联柔公司研发的BOX弹簧垫生产机的设计制造图纸所记载的技术信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联柔公司的BOX弹簧垫生产机与A公司的“610”弹簧垫生产机六个核心部件的图纸技术信息,总体对比结果为实质相似。经审计,认定被告人刘某的上述行为造成联柔公司销售利润损失约为人民币470余万元。

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发现刘某除了第一次讯问时作出较为完整的有罪供述外,其他笔录对主要犯罪事实拒不供认。为了弄清案件情况,我们一方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同时就补充证据当面与公安局预审大队展开专题检侦工作会议,及时引导侦查人员全面规范取证。另一方面,我们通过对侦辩双方有争议的鉴定意见重新委托鉴定、再次询问关键证人、调取并全程观看同步录音录像等自行侦查方式,收集充分理据,进一步夯实证据链条。

实际上,认定商业秘密案件的损失,是司法实务难题。南沙区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我们与辩护律师就双方存在的争议进行了阐释、对案件主要证据进行开示,并就非法证据排除、举证提纲等多项程序性问题发表意见,被告人仍旧拒不认罪。就在我们进行证据分析和认罪认罚法律后果阐释之后,被告人及辩护律师表达了愿意认罪认罚,希望我们检察机关组织和解的意愿。

和解之事一波三折,经过我们反复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在证据面前放弃无罪辩解,最终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与被害单位达成和解。我院向法院提出的量刑意见获得采纳,当庭宣告被告人刘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禁止被告人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弹簧垫生产机的设计、生产和制造活动。

刑事意义上的“从业禁止”具有较强的惩戒与警示作用,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犯罪行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保护企业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这也是我院首次提出“从业禁止”建议被南沙区法院采纳,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为之后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有益的示范。

争当跨越式发展的排头兵

《方圆》:南沙区是改革创新最前沿的地区之一,南沙区检察院是如何在创新中把握“快”与“稳”的节奏的?

赵剑:在快的方面,我们强调跨越式发展和引领式发展,以速度提升效能,提升影响力,推动优质发展。新时期新阶段,我们要进一步树立和贯彻变化、变革、创新的理念,以创新文化为引领,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后发优势,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具有自身特点的科学发展、科学跨越之路,争当跨越式发展的排头兵。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国18个城市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之前,我院已经提前半年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协商工作,全国率先建立完备的认罪认罚从宽功能区,率先研发智能量刑辅助系统,为检察官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提供决策参考。这些先行性的经验,促使我们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等指标持续高位运行,居全省前列。

在处理稳的方面,我认为需要打好基础,确保有品质的发展。我们稳妥试点运行了“内设机构改革”以及“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为基层检察改革提供先行范本。同时,我们积极稳妥地深化打造海洋公益诉讼南沙模式、开展盲道公益诉讼等新领域探索,短短几年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已成为一张靓丽的南检名片。

方圆》:在未来的工作中,你还有哪些新的目标想要去实现?

赵剑:我们是一个年轻的基层检察院,正是通过文化的力量,坚持无止境的创新,逐步实现检察工作由跟随者、追赶者、探索者向领跑者的方向转变。

我们坚持守正为本,创新为要,只有坚持守正与创新并举,才能在守正中实现新发展,在创新中实现新突破。譬如,粤港澳大湾区涉及“一国两制”背景下的三个不同法域,决定了大湾区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问题必将更为复杂。因此,自2016年起,我们就开始在域外法律规则对接上以“小切口”形式,进行了持续而艰苦的探索:在全国率先探索“暂缓起诉+社会服务告知制度”工作中,围绕该制度是否符合刑事法律规定、是否突破刑诉法界限,曾引起了系统内的激烈争论。

我们的创新项目团队结合我院多年的探索经验,从“社会服务告知制度”推动正确行使起诉裁量权、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前分流价值、符合刑诉法相关规定等方面,进一步论证该制度符合我国立法精神,并将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逐级层报上级检察机关,最终得到了最高检的重视及认可。“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我们南检人力争成为守正创新征途上的亮丽风景。

猜你喜欢
南沙检察院检察
南沙,大湾区的未来之城
日占南沙与美国的外交应对
扶贫队“砸锅”——记山西省检察院扶贫队员武海龙
扩宽眼光才能认知更多 拜访南沙区前辈发烧李
基层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之完善
未检工作与检察院组织法修改
南沙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