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变成引狼入室

2021-04-21 21:10徐伟
检察风云 2021年3期
关键词:中蒙李伟置业

徐伟

策划股权转让惹来麻烦,“李鬼”公司冒充大牌企业受让

置业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吉林通化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在公司老总邹诚的苦心经营下,置业公司经过四年的发展,在当地房地产行业已具备一定的影响力。

2015年6月8日,对于置业公司老总邹诚来说是一个令他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日子。这一天,邹诚在置业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上签下大名的时候,显得格外轻松,几个月来搁置在他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邹诚当时的释然自然与自己相伴相守四年多的置业公司有关。因为在这一天,他不仅将其持有的置业公司90%的股权卖得了一个好价钱,还自以为替置业公司找到了一个实力雄厚的买家,其日后的发展就有了保障。然而,令邹诚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这个自称实力雄厚的买家其实并没有实际收购能力,买下置业公司也并非出于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考虑,不过是想借机捞一笔钱、中饱私囊。因此,股权交易之后对方非但没能如期全额兑现转让款项,这伙人还大肆将企业资产吞噬,令置业公司陷入困境。

这个自称实力雄厚的买家来头确实不小,名叫“中蒙铁路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蒙铁路公司”),成立于2009年。一看就是专门做铁路项目的,自然不差钱,这也许正是让邹诚受到蒙蔽,进而轻信对方具有履约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中蒙铁路公司不仅名称中有“铁路”二字,其实际经营也确实曾跟铁路项目结过缘。据相关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杨宏发及该公司股东之一的中吉实业有限公司老总徐辉事后证实,中蒙铁路公司成立是基于开展中国与蒙古国的“两山铁路”的前期工作,当时已对这个项目做出了可行性报告,但没有真正开始落实。

置业公司欲转让股权的消息公开后,中蒙铁路公司的老总尹波、沈阳仲联恒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老总李伟及两名无业人员董书言、杨福顺顿时来了兴致。四人之所以对这个消息感兴趣,并非基于受让股权后对置业公司发展的乐观预期,而是对置业公司的资产垂涎三尺。是什么眼前利益令尹波等人如此眼馋呢?原来置业公司当时正在开发通化县御景湾小区楼盘。同案犯李伟事后供述称,尹波、董书言准备用置业公司正在开发的房产作抵押贷款,贷款到位后,部分资金用于尹波的中蒙铁路公司开销以及偿还尹波个人借款,董书言也想弄点钱自己花。

原来,尹波、董书言两人在策划这场股权交易时,就已经有了不良动机,然而邹诚却一直被蒙在鼓里。邹诚之所以相信这伙人,除了中蒙铁路公司自身的名头外,还离不开四人巧舌如簧的游说。在与邹诚取得联系并商谈收购置业公司事宜的过程中,尹波自称是中蒙铁路公司老总,自己的公司正在负责修建中国到蒙古国的一条铁路。尹波向邹诚介绍说,中蒙铁路是国家项目,省委省政府也扶持,中蒙铁路公司自身也很有实力。董书言则自称是吉林仲银投资公司股东,在长春有自己的山庄和长白山宾馆一楼的茶楼……邹诚经不住几人的游说,遂于2015年6月8日与四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邹诚转让置业公司90%的股权给中蒙铁路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00万元,先支付1000万元,后续4000万元分期支付。协议同时约定由中蒙铁路公司一并承担原企业全部债权、债务。

“借鸡生蛋”套现,企业资产落入个人腰包

合同签订后,尹波通过高息贷款借来1000万元,且按期支付给邹诚,并如愿取得置业公司的控制权,公司董事长由董书言担任,杨福顺、李伟先后被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然而,取得公司控制权后,尹波等人并没有把心思放在企业生产经营上,而是想着法子把公司财产据为己有。尹波等四人不惜损害公司利益,通过为储户贴息800万余元的方式,给集安惠鑫村镇银行带来1亿元存款,并用置业公司楼盘作抵押,获得了6500万元的贷款,接着又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低价向沈阳荣诚鑫房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售房产,获得1500万元,加上其他贷款、借款等共计获得9070万元资金。

在获得巨额资金后,尹波等人并未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继续支付后续4000万元款项,也未将全部资金用于公司经营。据查,尹波等人仅投入少量资金用于维持楼盘建设,导致小区建设进度缓慢并最终停滞以及工程款无法及时支付、施工方工人不得不维权上访的后果。为解决工人上访问题,通化县政府先后多次以企业借款、提前支付回购房款的形式,向置业公司支付了3700万余元,并监督发放了部分工程款和上访工人工资。

据相关证据材料显示,在这一股权转让过程中,尹波等四人非法占有并挥霍6755万余元。其中尹波及其所属公司非法占有4179万余元,用于归还个人欠款、挥霍;董书言非法占有506万余元,杨福顺非法占有113万余元,李伟非法占有158万余元,均用于个人挥霍。

竭力推卸责任未果,四名案犯均获十年以上徒刑

事实上,尹波等四人这种非常规的资本运作套路,已经将这伙人利用股权交易之名行合同诈骗之实的阴谋暴露无遗。尽管归案后,四人均力图找各种借口为自己洗白,却终究无法改变他们锒铛入狱的结局。

那么,作为这笔5000万元巨额股权交易的受让方,中蒙铁路公司到底是一家怎样的公司?是不是真的像尹波等人所吹嘘的那样实力不凡呢?其实,邹诚当时如果多个心眼,向中蒙铁路公司的职工打听一下,真相也许便不言自明了。

据中蒙铁路公司员工王良等人证实,中蒙铁路公司是个项目公司,没有具体经营实体,公司没有盈利项目,且一直拖欠工资。置业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赵可事后证实称,尹波和董书言都没有实力购买置业公司,他们只是想用置业公司的楼盘抵押贷款,以便个人使用贷款资金。尹波私人司机许权鑫事后也证实,自己于2015年开始帮尹波开车,同时兼职管理公司食堂。许权鑫证实称尹波没有钱,且在沈阳欠了很多外债。

尹波等四人制造股权买卖骗局,不仅使邹诚被骗4000万元,还把一个好端端的企业拖下水,带来了各种不稳定因素,等待他们的自然是法律的严厉制裁。案发后,尹波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18年2月3日被刑事拘留,次日,董书言等另三名被告人也相继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3日,四名被告人被逮捕。

2019年3月4日,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尹波、董书言、杨福顺、李伟犯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9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案发前,几名被告人为了各自不可告人的目的沆瀣一气,联手策划了这次虚假的股权转让骗局。东窗事发后,几个人又相互推诿,力图为自己洗白——

被告人尹波及其辩护人提出,尹波不参与置业公司的经营管理,与置業公司是合作关系,故本案系普通的经济纠纷,而非刑事犯罪案件,尹波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董书言辩称自己不是置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参与置业公司的经营管理,涉案协议仍有继续履行的现实性,故其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杨福顺、李伟也分别以自己仅是中间人或一般工作人员,对置业公司财物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故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为由,为自己辩解。

然而,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尹波等四人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最终并没有被法院采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波、董书言、李伟、杨福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骗取置业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尹波、董书言、李伟、杨福顺系共同犯罪,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

2020年9月17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该案一审判决结果,以尹波、董书言、李伟、杨福顺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14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本文除被告人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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