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不同生计类型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以西藏日喀则市南木林县为例

2021-05-07 06:03黄清哲郭健斌哦玛啦袁庆娟
西藏科技 2021年3期
关键词:生计劳动力耕地

黄清哲 郭健斌 哦玛啦 袁庆娟

(1.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院,西藏 拉萨 850000;2.西藏农牧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3.西藏农牧学院西藏农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西藏 林芝 860000)

0 引言

在我国,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简称,是指农户在保留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通过合法的形式将其所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1]。促进土地流转被认为是解决我国农村土地经营破碎化及低效益的必要途径。我国政府对待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态度,也由最初的禁止流转发展到逐渐认可和鼓励流转[2]。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完善了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为放活土地经营权,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规模效益提供了坚实保障。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我国学者对土地流转的动因[3-4]、流转模式[5-6]、流转效益[7-8]、农户流转行为及制约因素[9-13]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

农户作为农业活动的微观主体,其土地转出意愿与农户生计策略选择和农村社会关系网络等因素密切相关[9]。一些学者关注了不同生计类型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及其影响因素。朱兰兰等认为农户生计资本的差异会使农地流转后农民生存风险不同,从而对农户未来参与农地流转意愿影响显著[14]。纪红蕾等认为人力资本和金融资本与农户农地转出行为呈显著正向相关,而自然资源禀赋及农业机械投入对农户土地转入行为的正向影响显著[10]。宋辉等认为湖北农户家庭的收入水平与来源、农地面积、农地承包期和户主年龄、职业等内部因素与农地的转入及转出有着密切的关系[11]。钟晓兰等认为广东省农村家庭耕地面积越大、家庭年收入越高、收入来源以非农业为主及家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家庭特征能显著提高农户流转意愿[12]。王亚辉等认为老年劳动力比重较高的家庭土地流转概率显著偏低,青年和中年劳动力比重较高的家庭土地流转概率显著增大,前者倾向于租出农地,而后者倾向于租入农地[15]。胡晨成认为随农户非农化水平提高,农户的土地流转质量感知、关注度感知等呈递减规律,而农户的土地流转变化感知、土地流转现状参与感知呈递增规律[16];而苏群等认为兼业化并不必然导致土地流转[17]。陈美球对江西农户流转行为研究后,认为地形越平坦,越容易流出;耕地越破碎,越不易被流入户接受[18]。

也有学者关注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农户土地流转行为与影响因素[13],但未见关于西藏不同生计类型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报道。正是基于这一目的,笔者于2017 年7—8 月对西藏雅鲁藏布江中游的南木林县共8个乡镇241户农户进行了调查。

1 研究区域概况及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域概况

南木林系藏语音译,意为“胜利之地”,县域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东北部,地处雅鲁藏布江中游北岸,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8O46′~90O、北纬29O18′~30O18′之间(图1)。南木林县东与拉萨市尼木县交界,西与日喀则市谢通门县相邻,北与那曲市申扎、班戈两县相接,东南与日喀则市仁布县毗邻,南与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隔雅鲁藏布江相望[19]。县境东西宽98km,南北长110km,面积8848km2。南木林县地处横亘西藏高原中部的岗底斯山脉东段,南北两侧山峦起伏,县域大部分地区的海拔高度在3790~4952m 之间,地形总体为东北高、西南低。雅鲁藏布江流经县域南部,形成宽窄不一的河谷平原;雅鲁藏布江一级支流湘河从北到南穿过县域大部分地区,形成一条蛇形狭窄“走廊”;人类活动集中在这些河谷地带。南木林县属于比较典型的高原温带半干旱气候类型。多年平均降水量为250mm~470mm,多年平均气温5.9℃,极端最低气温-17.7℃,极端最高气温26.5℃。年日照时数为2917.5h,年平均蒸发量2298.11mm,年平均风速为3.7m/s。南木林县县城距日喀则市市区76km,距拉萨市308km。2014 年末,全县辖1 镇16 乡152 个村委会,现有14343 户85346 人,是西藏自治区第二人口大县。其中农业人口71869 人,牧业人口8816 人,农村劳动力41907 人,人均纯收入5194 元。县域人口以藏族为主,城镇居住有汉族、回族、蒙古族等少数其他民族人口。2015 年,三次产业占比为48.04∶20.03∶31.93。全县耕地面积7891.53hm2,农户生计策略主要是种植优质青稞、油菜籽、绿色蔬菜,饲养牦牛、奶牛、藏鸡等。近年来以艾玛土豆、糌粑系列产品加工为主要品牌的农产品加工业、以石材开发加工为主的矿石开采业和旅游业迅速发展[20]。

图1 研究区域地理位置图

1.2 数据来源

1.2.1 问卷设计与数据获取。本文从土地流转和农户生计的关系出发,围绕影响土地流转的农户人力资本、物质资本、自然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等因素设计问卷,调查内容包括:(1)受访农户生计基本情况,包括户主的性别、年龄和文化程度,农户人口数量、劳动力健康状况及分配状况、家庭收入情况、自有生产机械情况、社会交往情况等;(2)农户承包土地的流转情况,包括土地流转面积、土地流转方式、土地流转年限、是否签订流转合同等;(3)农户承包土地的禀赋条件,包括地形条件、区位条件、灌溉条件等。

为保证问卷有效适用,根据2016年预调研结果对调查问卷进行补充和完善。2017 年7—8 月,通过与南木林县各级干部座谈,综合分析各乡镇基本情况后,选取了人口集中分布的位于河谷地区的南木林、芒热、热当、索金、多角、达那、普当和达孜共8 个典型乡镇,对农户进行随机调查。农户调查使用参与式农村评估方法,运用问卷调查、半结构访谈、知情人深入访谈和观察法[21、22],对农户家庭信息、土地流转情况、生计状况进行全面了解。一共调查241 户家庭、14 位村干部,全部为藏族,最终获得有效调查问卷220 份,有效率为91.29%.其中转入户24份,转出户27份。由于当地农户生计与土地流转相似性高,虽然样本数较少,但能如实反映该地农户生计状况与土地流转情况,具有足够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1.2.2 样本描述。被调查农户户主平均年龄50 岁,其中30 岁及以下的占2.27%,31~45 岁的占20.46%,45~60 岁的占27.28%,60 岁以上的占10%.主要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以小学和初中为主,其中文盲占17.73%,小学占33.18%,初中占42.27%,高中占2.73%,专科及以上占2.27%.转出土地农户家庭务农人数平均为2.15 人,外出务工人数占家庭总劳动力数的24.71%,非农收入占家庭年总收入的46.41%,劳均耕地面积1.49 亩。转入土地农户家庭务农人数平均为3.50人,外出务工人数占家庭总劳动力数的8.97%,非农收入占家庭年总收入的26.82%,劳均耕地面积0.61亩。

2 研究方法与模型选择

2.1 农户生计类型划分方法

本文在借鉴已有农户生计类型研究成果[22-23]的基础上,根据研究区的实际情况,在访谈当地知情人(如驻村工作队、村支书、村长、在读大学生等)的基础上,依据农户的主要生计方式、主要收入来源和劳动力分配方向等将被调查所有农户的生计类型划分为4 类,即纯农型、农为主型、非农为主型和非农型农户(表1)。

表1 南木林县农户类型与划分依据

2.2 模型构建

Logistic 模型要求因变量是分类变量或非连续变量,对自变量则没有要求,是广泛应用于分析具有非连续特点因变量概率的统计方法。Logistic 模型灵活直观[24],在因变量为二分量的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流转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中被广泛使用[25-27]。本文设定南木林县农户是否参与农地流转为因变量(y),因变量为典型的二分变量:y=1,表示农户参与土地流转,y=0,表示农户未参与土地流转,构建土地流转行为模型,模型公式为:

式中,i=1,2,…,n表示不同农户;p为农户选择土地流转(y=1)的条件概率;xi为影响因素,α0为常数项;βi为回归系数;ε为残差。

由于农户的土地转入行为和转出行为不同,为使研究更具针对性,分别建立农户土地转入Logistic 模型和农户土地转出Logistic 模型,使用spss19.0 统计软件进行分析。

2.3 变量选择

本文借鉴土地流转影响因素的其他相关研究成果,结合西藏当地实际情况,从农户人力资本、物质资本、自然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五个角度,选取若干变量进行分析。

农户的家庭基本特征,选取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程度、务农劳动力数量、外出务工劳动力比例和劳动力健康状况等5 个变量;土地资源特征,选取劳均耕地面积、耕地地形条件、耕地距离市区距离和耕地灌溉条件4 个变量;农户拥有的物质生产条件,选取农户是否拥有自有生产机械1 个变量;农户金融资本选取农户人均年收入、农户非农业收入占比2 个变量;农户社会资本方面,选取家庭成员公务任职情况、社会关系2 个变量。所选取变量的统计特征见表2。

表2 变量定义及统计描述

3 结果分析

3.1 不同类型农户土地流转情况

3.1.1 不同类型农户生计策略与土地流转现状。被调查的220 户农户中,发生土地流转的农户共计43户,占被调查农户总数的19.55%;共计流转土地6.18hm2,占被调查农户承包地的4.6%;其中27户转出土地4.21hm2,16 户转入土地1.97hm2。土地转出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政府组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将农户承包地成片流转给龙头企业。二是少数农户不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将土地交由亲戚代耕。土地转入多是代亲戚耕种,暂未发现当地农户主动扩大种养殖经营规模而转入土地的行为。

南木林县不同类型农户在家庭规模、劳动力投入方向、土地流转行为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表3,表4)。不同类型农户中转出土地的比例依次为:非农型>非农为主型>纯农型>农为主型。非农型农户家庭规模小,全年从事交通运输业、建筑建材业和服务业等,个别农户从事少量农业生产活动;全部农户都有将承包土地出租、交亲戚熟人代耕的行为。非农为主型农户劳动力多,以从事相对固定的交通运输业、建筑建材业和服务业为主,同时兼营一定量的农业生产,农业生产活动主要用于满足农户自身需求;鉴于务农劳动力不足,有农户转出土地。纯农型农户家庭劳动力少,从事种植、养殖和藏药材采集,个别农户因劳动力不足或健康问题被迫转出土地。农为主型农户劳动力最多,除从事农业生产外,还从事建筑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无农户转出土地。

不同类型农户中转入土地的比例依次为:农为主型>纯农型>非农为主型>非农型。除非农型农户基本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无转入土地行为外,其他三种类型农户转入土地比例基本相当。调查发现,农户转入土地均是代管亲戚、熟人的土地,或者为耕种方便与村集体内其他农户互换土地,无农户为提高土地经营规模而转入土地。农为主型农户务农劳动力充足,转入土地比例稍高;纯农型和非农为主型农户劳动力短缺或以老人和妇女为主,转入土地比例稍低。

表3 南木林县不同类型农户家庭规模和劳动力分工统计

务农包括种植、养殖和家庭副业,种植包括种植粮食作物(青稞、小麦、土豆、豌豆等)、蔬菜(萝卜、白菜、葱、大蒜等)、经济作物(油菜等);养殖包括圈养和放养牦牛、马、羊、藏猪、藏鸡、鸭等;采集包括采集贝母、冬虫夏草等野生藏药材;家庭副业包括对青稞、小麦等的小型加工、包装;打工分为长年工(一年中除节假日均在外打工)和短期工(仅在农业生产闲暇时外出打工);经商包括收购藏药材、粮食蔬菜、畜牧产品等和经营小卖部;工资性工作包括县、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村两委干部、国有企业职工、天然草原监督员、驾驶员、当兵等;“其他”主要指被赡养的老人、僧人和学龄前儿童。

表4 南木林县不同类型农户参与土地流转行为现状

3.1.2 不同类型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由表5 可见,不同类型农户中愿意转出土地的比例依次为:非农型>非农为主型>纯农型>农为主型。

非农型农户将劳动力分配到非农业生产活动中,转出土地意愿极其强烈。非农为主型农户虽然劳动力充足,但更愿意将中青年男性劳动力分配到非农生产活动中,转出土地意愿亦比较强烈;但由于受非农收入不稳定性、传统饮食结构和文化习惯约束,仍有大量农户不确定(26.83%)或不愿意(17.07%)将土地转出。纯农型农户劳动力少,转出土地的意愿高于农为主型农户;农为主型农户务农劳动力充足,不愿意转出土地比例高达64%.

南木林县农户转入土地的意愿(24.55%)低于转出土地意愿(33.18%),不同类型农户中愿意转入土地的比例依次为:农为主型>非农为主型>纯农型>非农型。农为主型农户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兼营非农业生产活动,务农劳动力多,转入土地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意愿最高。其次是非农为主型农户和纯农型农户,纯农型农户劳动力少,转入土地意愿较家庭劳动力充足的非农为主型农户稍低。非农型农户无务农劳动力,不愿意转入土地。

表5 南木林县不同类型农户参与土地流转意愿

3.2 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3.2.1 农户土地转出行为影响因素分析。由表6 可知,在全部14个影响因子中,劳均耕地面积、户主受教育程度和劳动力健康状况达到1%的显著水平,外出务工劳动力比例和耕地距离市区距离达到5%的显著水平,耕地地形条件和家庭成员公务任职情况达到了10%的显著水平。

外出务工劳动力比例对农户土地转出行为影响最为明显。在农户外出务工劳动力比例达到一定程度,能够获得较为稳定的非农业收入时,农户会选择放弃比较效益低的农业生产活动,把承包土地转出给他人耕种,将全部或大部分劳动力分配到非农业生产活动中。南木林县的非农型农户即属于这一类型。这与闫小欢等的研究结果一致[28]。

劳动力健康状况对农地转出有直接的影响,农户家庭主要劳动力身体健康,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能力就强,不愿意转出土地。相反,主要劳动力如果患有慢性病,农户更愿意转出土地,减少劳动负担,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这也与实地调研时的情况一致。

农户家庭成员中有人担任村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由于其本人或家庭成员经常代表村集体与村集体外人员交往,获取非农就业信息途径多样,农户对土地流转的认知水平更高,越倾向于转出土地,从事其他非农业生产活动。

土地流转是“显化”农民土地财产价值,为农民带来直接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29]。由于农业经营效益低下,为获取稳定的土地租金收入,农户的劳均耕地资源数量越多,留足维持自身需求的耕地外,可能用于流转的耕地也就越多。

耕地地形条件对农户转出土地的影响方向为正。地形平坦的土地,土地整理整治成本低,机械化作业方便,生产成本相对较少,更受土地转入者青睐,容易转出。而地形条件差的土地,土地破碎零散,后期投入高,无人愿意转入。

户主作为农户生计活动的决策者,其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农业生计活动低效益认识更深刻,更愿意将耕地转出,以获得稳定租金。同时,劳动力文化水平越高,非农业就业能力也越强,积极尝试从事非农业生计活动的可能性也越大。

耕地距离市区距离呈负向影响。耕地地块距离市区距离越近,交通越便利,经营耕地的运输成本越低,更容易被转出。

3.2.2 农户土地转入行为影响因素分析。由于西藏当地农业生产水平低,还没有主动扩大经营规模而转入土地的农户。农户多是代亲戚耕种可能撂荒弃耕的土地。但以下7 个因子亦对农户转入土地影响显著,其中劳均耕地面积、农户非农业收入占比、外出务工劳动力比例三个因子达到1%显著水平,耕地灌溉条件、劳动力健康状况达到5%显著水平,户主受教育程度、农户是否拥有自有生产机械达到10%显著水平。

外出务工劳动力比例对农户土地转入影响最为明显。由于农户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等各方面的差异,有些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机会受到限制而不得不选择继续耕种土地[29]。这类农户在家庭务农劳动力较充裕,会选择转入土地。

农户非农业收入占比越低,对耕地的依赖程度越高,越有可能转入耕地。相反,非农业收入占比越高,对耕地的依赖程度越低,转入耕地的可能性越小。

农户劳均耕地面积越大,每个劳动力的劳动量也越大,在农业生产技术条件相对稳定时,农户没有能力转入更多土地。相反,农户劳均耕地面积越少,在非农业生计活动受限时,农户会转入土地,获得更大收入。

农户拥有自有生产机械,农业经营能力相对较强,转入耕地的可能性更高。

南木林县属半干旱地区,水资源是耕地产量的主要限制因子,灌溉条件较好的耕地产量优势明显,经营此类耕地的农户农业收入也越稳定,农户更愿意转入这一类耕地。

户主受教育程度对农户土地转入行为有负影响,即户主文化程度越低,非农就业能力越弱,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越高,将更多的劳动力分配到农业生产中,倾向于转入土地。

家庭劳动力健康的农户,比患有疾病、劳动能力较弱的农户,更有可能代亲戚耕种可能被撂荒的耕地。

表6 Logistic模型结果

4 结论与建议

本文利用调查数据,通过建立Logistic 模型,对经济欠发达的西藏日喀则市南木林县不同生计类型农户的土地流转作分析,发现不同生计类型的农户土地流转行为有差异,不同资本要素对土地流转的影响也不相同。

4.1 结论

4.1.1 南木林县土地流转规模小。被调查农户中19.55%的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共计流转土地6.18hm2,占被调查农户承包地的4.6%.

4.1.2 不同类型农户土地流转行为与意愿差异大。不同类型农户转出土地的比例,非农型>非农为主型>纯农型>农为主型。不同类型农户转入土地的比例,农为主型>纯农型>非农为主型>非农型。不同类型农户转出土地意愿,非农型>非农为主型>纯农型>农为主型。不同类型农户转入土地意愿,农为主型>非农为主型>纯农型>非农型。

4.1.3 不同资本要素对土地流转行为影响不同。劳均耕地面积、户主受教育程度、外出务工劳动力比例、耕地地形条件和家庭成员公务任职情况对农户的土地转出行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劳动力健康状况和耕地距离市区距离对农户的土地转出行为影响为负向显著。家庭中外出务工劳动力比例高,户主文化程度高,有家庭成员担任村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健康状况欠佳的农户,更愿意转出土地。农户的劳均耕地资源数量越多,耕地地形条件越平坦,距离市场越近,越容易转出土地。

劳均耕地面积、农户非农业收入占比、外出务工劳动力比例和户主受教育程度对农户土地转入行为影响为负向显著,耕地灌溉条件、劳动力健康状况和农户是否拥有自有生产机械对农户土地转入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农户家庭中外出务工劳动力比例和非农业收入占比越低,户主受教育程度越低,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越高,在务农劳动力健康状况良好的条件下,转入土地的可能性越大。农户拥有自有生产机械,劳均耕地面积越少,越愿意转入灌溉条件较好耕地。

4.2 建议

4.2.1 加快发展当地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降低其对土地依赖程度。

4.2.2 结合当前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健全贫困农户兜底保障机制,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

4.2.3 依托高原环境优势,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整合各类支农惠农资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4.2.4 为农户提供技术扶持和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科学化程度,不断培育当地种养殖大户和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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