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部审计现状及改进策略

2021-05-24 12:18王云红
南北桥 2021年24期
关键词:内部审计风险管理高校

王云红

【摘要】高校内部审计在高校治理过程中要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目标在于促进高校完善治理、促进推动高校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培养合格人才。为实现这些目标,高校内部审计需要制定并实施预测、识别、评估和控制与防范风险的一系列制度、政策和程序,提高运行效率和廉洁水平。

【关键词】高校;内部审计;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21.24.007

一、高校内部审计现状分析

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一般为审计处,是学校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規设立的独立的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在党委和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独立于学校财务处,其在业务上接受教育厅财务建设处和审计厅的指导与监督,独立性较强。

审计处是负责内部审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确认和咨询”。高校的内部审计主要开展财务审计、预算决算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工程项目审计等业务。高校内部审计自建立至今,三十多年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这期间,审计队伍在不断壮大,审计领域在不断扩展,审计质量和效果在不断增强,审计在学校内部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在新的历史时期,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仍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领导体制不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第11号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7号令规定,“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党组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健全党领导相关工作的体制机制”“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审计委员会,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对审计的领导是做好各项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但目前只有部分高校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多数高校党委直接领导审计工作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还有部分高校的审计部门并非由校长直接负责,而是由分管其他业务的副职主管负责,导致审计机构职能弱化、超脱性受限,审计部门在学校的存在感较低。

(二)审计权威性有待提高

审计的权威性是保证有效行使审计权的必要条件。虽然部分高校设有独立的审计机构,但审计机构在校内地位及层次不高,权威性不强。一些高校领导层对内审工作重视程度欠缺,在职能管理上,除审计的监督职能外,对内部审计部门的管理职能、服务职能和效益职能认识不足,对内部审计部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而使内部审计职能在维护学校内部规范管理和强化内部控制方面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三)审计技术手段落后

先进的审计技术手段是提高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效率与质量的基石。但目前高校信息化建设状况参差不齐,部分高校使用了审计软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审计效率,但目前的审计软件未能完全满足高校审计工作需求。部分高校未能完全实现审计部门与财务、资产、人事、合同审查、科研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财务信息系统、合同管理系统、招投标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科研系统等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系统,未能赋予审计部门查询权限,数据共享渠道不畅使审计技术方法停留在半手工审计阶段,审计模式陈旧,大数据审计、云审计等技术的基础与条件不具备,与日新月异的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极不相称,大大影响了审计效率。此外,目前审计队伍主要由从事财经、土木工程等专业的人员组成,从事计算机、网络工程专业的人员配备较少,有些审计项目如信息系统审计没有力量完成,既不利于审计信息化建设也影响审计工作质量。

(四)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

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审计整改已得到各高校的充分重视,多数高校建立了审计整改机制,但在审计结果公开方面尚存在不到位之处。高校审计公开包括审计报告的公开、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开,在审计实务中,以上两个方面往往只在被审计单位(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学校领导层等小范围内公开,其他单位和其他人员无法知晓审计情况、处理意见、整改结果等,这既不利于广大教职员工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又不利于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更起不到举一反三的作用。

二、原因分析

(一)法规未能有效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7号令规定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内部审计管理、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等基本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但部分高校因各种主客观原因,并未全部贯彻落实,从而出现了未建立审计委员会,未建立独立的内审机构,未在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未能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所需人员编制,未能合理配备具有审计、财务、经济、法律、管理、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内部审计人员,存在审计业务类型开展不全面,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等方面问题。《教育部关于推进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教财〔2017〕10号)明确指出,“各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在提升内部审计能力方面的战略性地位”,并要求健全内部审计数据采集机制,通过复制、嵌入式、开通访问权等手段推进数字化审计方式,逐步开展学校信息系统审计。但该制度并未引起高校的足够重视,其对于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提升审计监督能力和完善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充分,相关措施未在高校全面落地。

(二)绩效审计缺乏针对高校的制度规范

审计与财务部门牵头开展的绩效评价缺乏有效结合。虽然《第202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对绩效审计的实操进行了规范,但该准则主要针对企业方面,而企业与高校的管理模式、审计内容完全不同,导致准则的针对性不强,业务操作层面的具体指导也明显不足,缺少教育主管部门针对高校绩效审计的上位法。

(三)缺少内审人员专业胜任保障机制

高校内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难以紧跟社会发展步伐。虽然审计署第11号令与教育部第47号令分别规定了“单位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单位应当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参加业务培训、考取职业资格、以审代训等多种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但执行层面对经费、软硬件、信息技术、人力资源、业务培训、继续教育、行业交流等审计基础建设缺少具体的保障措施,导致专业素质与新时代对审计人员的要求不匹配。

(四)绩效审计开展参差不齐

绩效审计理念尚未在高校完全树立,只有少数高校制定了绩效审计实施办法。目前,高校绩效审计的开展参差不齐,有的高校开展了独立的绩效审计,有的高校将绩效审计镶嵌于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或将财务部门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审计范围,但多数高校受审计人员短缺及审计时间限制,绩效审计往往只是针对重点、敏感部门进行,在审计方法上注重的还是查错纠弊式审计,由于没有形成有效的评价体系,对于资金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分析评价较少。此外高校的绩效审计内容较广泛,涉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校属企业管理等方方面面,这就要求审计人员需有较高的专业性和综合性,既要有熟知教学科研规律的专门人才,又要有熟悉工程信息化、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而现有的审计队伍难以达到绩效审计所要求的专业程度,导致一些内审机构要么不敢涉足绩效审计,要么蜻蜓点水式开展绩效审计。

三、改进措施

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不仅仅限于业务层面的项目审计质量控制,还包括校园组织文化、审计理念、法规适用性、社会和公众认可度等内部审计环境因素,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主体、审计结果、对内部审计的外部评估等因素,探讨提升内部审计质量的路径,一定要从内部审计的全面质量控制着手。

(一)建立健全高校内部审计领导体制

高校应建立审计委员会,负责领导和部署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审计工作政治属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学校党委对内部审计的直接领导。当前,高校建立健全审计委员会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首先,推进总审计师制度,教育部第47号令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其次,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其对于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专业指导,增强内部审计权威性,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推进审计信息化改革

高校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科技强审的要求,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改革的具体措施,抓住大数据时代给审计带来的发展机遇,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向技术方法要效益,使之成为内部审计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助推器。目前,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着手推进:一是通过完善内部审计管理系统,将审计所需法规制度及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档案各环节以标准流程内置于审计管理系统,不仅可以实现审計项目的在线管理及审计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还可以通过标准化流程有效控制审计质量;二是学校要为审计部门开通财务、人事、资产、科研、合同、招投标等与审计相关的信息系统的数据访问权,或建立学校数据共享平台,为审计利用分析数据提供方便;三是审计部门要树立大数据思维,坚持风险和问题导向,逐步推进数字化审计及学校各信息系统审计,不断创新审计业务组织模式,全面提升审计效率。

(三)建立审计结果公开机制

推进审计结果公开,是增加审计工作透明度、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知情权的有效途径。建立审计结果在学校内部公开机制,可以营造强大的舆论压力,有效利用群众监督督促各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果,可以对审计整改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可以督促内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在审计质量上下功夫;可以起到示范效应,警示其他单位依法履职、遵法守法,同时能够起到提升审计威慑力的作用。高校应建立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区别不同类型的问题,经学校批准后,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可以通过会议报告或通报、公告栏发布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建立绩效审计操作规范

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财〔2019〕6号)的出台,各高校越发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财务部门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原则的指引下,有效开展了事前评估及事后绩效评价工作,审计部门也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绩效审计工作。鉴于目前高校绩效审计缺乏操作指南,建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关于绩效审计的指导意见及操作规范,针对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程序、评价标准、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运用等环节及如何与财务部门主导的绩效评价有机结合进行规范,必要时可以聘请校外专业人才或专业队伍,借助“外脑”解决现有人才专业性单一的问题,以有效改善学校管理制度,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

(五)建立内审人员专业胜任保障机制

高校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人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要想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技术精湛、作风踏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的内审干部队伍,就要尽快构建起内审人员专业胜任保障机制,高校要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所需人员编制,合理配置适应新时代内部审计发展的财务、审计、工程、信息化、法律、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强化内审人员参加政治和业务培训的制度规范,鼓励内审人员进行行业交流,总结工作经验并进行审计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提升政治与业务素质,以良好的专业技能推动内部审计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结语

通过对高校内部审计的相关研究,可以更方便地找到引发的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措施,提升高校审计工作者的警惕性。不足之处是缺乏具体和广泛的实例,不能更生动地体现措施和成因的对应关系。新时代下的高校内部审计应当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进行创新性改革,维持其廉洁和高效运转。

参考文献

[1]蔡春,车宣呈,陈孝.现代审计功能拓展论[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2]陈冬梅,刘彦军,王红霞,等.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研究[J].中国内部审计,2014(8):70-73.

[3]陈乐.新常态下提升高校内部审计质量的思考[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9(3):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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