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如何更好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

2021-05-27 15:49屈绳忠
中国报道 2021年5期
关键词:信访件旬阳县检察长

屈绳忠

信访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部分,具有民情上达申冤维权的特殊作用。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全社会作出庄严承诺,要“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全面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对所有群众信访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近年来,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最高检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围绕群众诉求表达、信访回复、权益保障等重点环节,拓渠道、强措施、压责任,切实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2018年以来,该院共接待来信来访262件次,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矛盾化解率100%。

完善登记分流机制,规范案件办理流程

首先是建立统一登记机制,规范信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统一由本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归口处理,由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受理,做到“三个当日”,即当日信当日拆,当日登记当日处理,当日录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保证全程留痕,从源头上杜绝丢信、漏信,让每一封群众来信都纳入“件件有回复”范围。

其次是建立审查分流机制,规范信访流转。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来信来访及时审查分流。对于诉求简单明确的,由检察官决定分流方向;对于诉求复杂的,商请原承办单位共同协商或者报请检察长,确定分流方向。

再次是建立内外协调机制,规范责任分工。控申部门在自收到群众信访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一次程序性回复。对于符合检察机关管辖且由控申部门负责办理的案件,在收到移送的群众信访之日起3个月以内答复办理结果;对于符合检察机关管辖但由其他部门负责办理的案件,具体承办部门自收到控申部门移送的群众信访材料7个工作日内对信访人进行二次程序性回复,3个月以内答复办理结果。对于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在7日内引导信访人向有关机关反映,或者将材料移送相关单位处理并及时回复信访人。

强化领导包案机制,促进政治引领作用

院领导带头办理信访案件是检察机关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重要举措。只有检察长及院领导敢于承担、勇于应对,才能起到以上率下作用,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刻入每一位检察干警心中。近年来,旬阳县检察院将检察长接待日固定化、常态化,在积极开展检察宣传周活动的同时,制定健全的接待方案,明确分工,由检察长带头,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轮流接访。

其中,对2年以上尚未终结的信访积案和首次到该院申诉的信访案件,明确规定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2020年9月,旬阳县某单位工作人员王某某因多年前被司法机关调查过而被列为有犯罪记录,给其工作生活带来极大困扰,王某某向上级部门进行过多次反映无果后,王某某到旬阳县检察院申诉,要求出具相关证明。作为首次到该院申诉的信访案件,旬阳县检察院检察长接待后,立即安排安排专人对该信访事项进行核查,发现王某某所述属实,依法出具了相关结论,且对王某某进行释法说理,王某某对检察长的接待答复表示很满意,很感谢检察机关对其诉求的重视,承诺息诉罢访。

检察干警走进学校进行法治宣传。

热心接待来访群众。

创新案件办理模式,推动实质性进展

司法救助制度的建立,如一轮冉冉升起的太阳,让身陷泥潭在黑暗中挣扎的被救助者看到光明和希望,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人文关怀,是“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能走深、走实的着力点。近年来,旬阳县检察院通过多元化办案模式,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职能,努力帮助因刑事案件致死、致伤、致贫、致残的被害人家庭走出困境,真正实现“国家有正义、司法有温度”。

2020年8月,旬阳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王某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常年依赖国家扶贫政策生活,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虽及时落网却没有任何赔偿能力。被害人孙某某家人多次上访,请求主持公道。该院办案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并组织召开听证会,证实孙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开启了“信访+救助+扶贫”的办案新模式,对被害人孙某某家人展开了司法救助,防止被害人家庭因案返贫。该案用司法救助这一实质性举措让“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地落实,促进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建立公开听证常态化,促进提质增效

听证是检察机关的一种履职方式,既是阳光司法、听取民意的过程,又是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的过程,同时也是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体现了合法性、合理性、合情性的统一。自2020年《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实施以来,旬阳县检察院全面推进检察环節公开听证工作,把听证作为化解陈年积案和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

2020年11月,旬阳县检察院针对一起纷争了10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案件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工商联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为行政机关与民营企业搭建起沟通的平台,让双方当事人在充分陈述事实理由的同时找出纠纷症结所在,最后检察机关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使得争议得到化解,双方当事人及与会其他人员对旬阳县检察院的此种做法表示了感谢和称赞。

对群众有疑问的疑难信访案件召开听证会,把释法说理工作摆在明面上,将检察办案细节置于第三方监督之下,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提升了检察公信力,有效地推动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的落实。

基层检察院担负着“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案件”的重要责任,“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是密切检民关系的连心桥,是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的加压阀,是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主抓手,基层检察机关更要用好、用活这项制度,着力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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