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视角下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实施策略

2021-05-31 02:30郭红梅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18期
关键词:宅基地实施策略农村

郭红梅

摘 要:宅基地确权登记关乎农民的利益,也是维护农村持续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对于农民而言,宅基地是让农民生存下去的重要资源,对于国家而言,土地管理水平有所提高,避免对耕地资源造成浪费,同时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能够从法律层面予以保护。在开展宅基确权登记工作中,为了让农民积极配合,使得有关工作顺利展开,做好组织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促进农村地区和谐稳定发展的关键。本文着重于研究组织管理视角下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实施策略。

关键词:组织管理视角;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实施策略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18.061

0 引言

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需要得到农民的支持。要保证这项工作做到位,就需要在农村地区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农民土地物权意识的宣传,让农民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予以配合。在宣传工作中,让农民认识到农村集体土地权利以及农民个人土地权利,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是非法占用耕地资源,如果由于建设宅基地而导致耕地遭到破坏,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做好农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工作,能够对宅基地予以规范,强化管理,对于有关的历史遗留问题也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做好这项工作,为农村各项工作的稳定有序展开创造良好的条件。

1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意义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主要体现为对农民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促进农村进一步深化改革、宅基地数据库得以健全,具体如下方面。

1.1 对农民的合法权益予以维护

中国的稳定发展有赖于农村的稳定发展,因为农村占地面积大,而且在中国人口中,农民占有绝大多数。对于农民而言,宅基地是他们的重要财产,是维护生存的必需品。虽然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但是,做好确权登记是关乎他们切身利益的大事情。将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做好,对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从法律层面予以确认,使得有关土地权属的矛盾纠纷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的社会矛盾因此得到缓解,农民可以用法律维护土地使用权。做好这项工作,有助于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起到了促进作用。

1.2 促进农村进一步深化改革

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展开,使得改革的步伐加快,对城乡统筹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农民的经济收入增长,农村环境得到改善,推进农村地区健康发展。农民对宅基地有使用权,农民的这个权利在法律上被确认并得到保护。在实施的过程中,宅基地制度还要根据实际不断完善,使得建设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强化,农村改革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让农民在财产方面享受了更多的权利,对城乡统筹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1.3 宅基地数据库得以健全

宅基地数据库越来越健全,实现了常态化管理。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和产籍制度进一步健全,将城乡一体化的地籍调查数据库建立起来,同时将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起来,做到日常信息变更与年度信息变更结合起来,使得变更宅基地地籍数据的机制更加完善,使得农村宅基地实现信息化管理,并实现常态化管理。

2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

1987年,上海启动宅基地调查确权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个人发证。到1992年底,共发放1013000张证书,登记发证率超过90%。从2014年开始,国家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力度进一步加大。2016年,在《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中详细叙述了宅基地依申请登记工作中需要遵循的原则。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宅基地确权登记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主要体现为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 相關的法律法规没有跟进

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由于没有对农村宅基地确权制度从设计出发予以调整和不断完善,即便出台了相关的法律,也会存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不符合实际的问题,这就会严重影响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展开,甚至会导致确权登记缺乏有效性。中国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法律法规虽然出台,但是还没有完善,通常在条文中所体现的是行为规范以及政府针对此采用的调节控制方法。

2.2 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规划缺乏完善性

中国的经济制度越来越完善,人们有了更多的社会需求,对住房也更是高标准、严要求。处于这种环境中,一些农民自主建房的时候往往存在超过规定规模的问题,没有按照标准规定建房,尤其是在建房地址的选择上,更是存在随意性。这样就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即农村的一些居民在不拆老住房的情况下建新住房,严重影响了政府管理,农村规划也很难全面实施,当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候也会存在各种障碍。现在中国的新农村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展开,更需要对宅基地确权登记目标明确,做好规划工作,并以此为指导实施农村宅基地建设。但是,由于农村规划不能与土地利用之间建立统一关系,使得新农村建设工作不能快速推进。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使用农村宅基地需要按照有关的法律进行审批,要与集体组织成员的规定相符合,农民可以享受宅基地权利,除了住房之外,还包括庭院以及其他的用地。但是,一些村民利用宅基地将仓库建立起来,或者建一些具有其他用途住房,甚至还有的农民将大面积的土地建设成为晾晒粮食的场地。这就出现了新的问题,工作人员在进行农村宅基地登记的时候,采用何种方法才能将这些情况详细记录下来呢?如何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范围确定下来呢?这些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如果登记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就会严重影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顺利展开。

2.3 流转机制不够健全

农村宅基地中,关于宅基地流转方面存在局限,不能将农民的财产全面体现出来。中国走城镇化发展道路,虽然农村的人口数量比较多,而且呈现出连年递增的趋势,但是,一些农民在城市里居住,希望自己的农村住房能够为自己创造利益,所以,对房屋流转充满期待。具体实施中,受到宅基地流转制度的局限,加之各种利益的影响,一些农民从私人利益出发,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也有的农民将宅基地的用途改变,进行小型加工工厂建设。这种做法没有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在实施登记管理的时候,必然会使得农村的整体规划受到影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符合条件的人员才能具备宅基地使用权,如果不符合条件,就不能享有使用权。所以,需要进一步明确宅基地的使用权,特别是一些城乡结合区域。一些农民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宅基地私下转让,由此改变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严重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对于这些情况的存在,当登记部门在调查宅基地权属的时候,就会困难重重,导致宅基地登记不准确,集体经济组织也会因此出现内部矛盾问题,社会中存在不稳定因素。

3 组织管理视角实施农村宅基地登记工作的有效策略

从组织管理视角实施农村宅基地登记工作,需要采用科学有效的宅基地确权登记方式、规范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程序、做好登记与公证工作,具体有以下几点。

3.1 采用科学有效的宅基地确权登记方式

宅基地的确权登记中,最为突出的是托伦斯登记方法和权利登记方法。在中国,宅基地的使用权被划归到用益物权范畴,农民对房屋的所有权以及对土地的使用权需要经过登记之后才能将其权利归属确定下来。中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于这项工作需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应用制度并调整制度,以切实地发挥制度的指导作用。中国的农村宅基地流转中存在局限,就会使得农民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擅自将自己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从中获利。这种现象在农村存在,是由于宅基地确权登记方式不够完善,严重影响这项工作的顺利展开。政府就要从组织管理的角度出发要求有关的部门强化管理工作,采取科学有效地整改措施,使得农民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真正意义地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落实。

3.2 规范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程序

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程序予以规范,使其工具价值充分发挥出来。随着宅基地的登记效率的提高,有关人员对于监督管理工作更能够落实到位,实现安全交易,使用权人能够获得法律保护。发挥宅基地确权登记的目的价值,需要严格按照登记的程序进行,登记工作要有独立性,各项工作独立运行。在登记程序中,产权权利人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都是登记的使用主体,经过宅基地的使用权人申请、申报之后,不动产的登记人员受理这项工作并实施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以及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对于相应的权利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都要落实。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需要不动产登记机关作出准确判断。

3.3 做好登记与审批工作

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审批工作中,要做到客观、公正地行使审批权,并对审批的结果承担责任。在事情特殊的情况下,审批可以保障提高效率,且发挥法律效力。审批部门要了解所有的工作事项,并详细分析,确保事项的真实可靠,而且合法。对于此,有必要借鉴欧美国家的做法,在审批之前要按照有关制度做好审查工作,效果会更好一些。社会不断发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制度依然存在不足之处,强化审批工作使得这项工作更加完善,所以,對农村宅基地登记进行审批,可以使得登记机构所提供的登记符合要求,登记信息更加准确,减少失误率,农民的权益得到保护。

4 结束语

通过上面的研究可以明确,从当前的农村土地管理工作情况来看,宅基地管理依然是重要的工作,也是基础性工作。宅基地管理工作做到位,就可以起到耕地资源保护的作用,使得耕地资源合理利用。长期以来,虽然中国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非常重视,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而且许多是历史遗留问题,要彻底解决是存在一定的难度的。所以,当前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就需要对当前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采取科学优秀的解决措施,以维护农民的宅基地使用合法权益,避免浪费农村耕地资源,为新农村建设创造基础条件。

参考文献

[1]赵金梅.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经验总结[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9,(06).

[2]钟尚文.不动产统一登记下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存在问题分析与对策[J].环球市场,2019,(09):153-156.

[3]刘宝姗.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铺开[J].浙江国土资源,2020,(01):65.

[4]戈绍竹.浅谈如何解决我县农村宅基地确权难的问题[J].房地产导刊,2018,(05):15.

[5]陶倩.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及典型问题处理[J].中国房地产,2018,(34):47-51.

[6]林毅.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中存在的偏差与校正对策研究[J].青年与社会,2019,(07):235.

[7]陶倩.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实践与探索——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为例[J].中国房地产,2019,(34):23-24.

猜你喜欢
宅基地实施策略农村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县级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研究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审批宅基地要一户一宅
浅谈小学语文趣味识字教学
ERP在大型购物中心的应用研究
一起离奇的宅基地纠纷
赞农村“五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