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化的势与谋

2021-06-07 10:49刘诚
中国信息化周报 2021年7期
关键词:政府信息化信息

刘诚

“互联网+”与政府采购已融合多年,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已在多地实现落地开花。在新基建大背景下,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政府采购如何借助新的“东风”备战数字化转型,成为时下颇受关注的话题。尽管对于“互联网+政府采购”的解读仍有不同的观点,但无论是“采购流程信息化”还是“信息化产品采购”,其最终核心仍是整个政府采购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政府采购信息化  打造“阳光下的交易”

政府采购信息化目前没有较为统一和标准的定义,互联网上有一种相对全面且细致的解释—政府采购信息化是指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为基础,电子商务软件为依据,互联网为纽带,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及电子安全系统为保障,即时信息交换与在线交易的采购活动。包括:招标文件的自动生成、项目信息的自动发布、招标文件的远程下载、投标单位的资格管理、投标文件的自动读取、网上开标、评标、定标,公布中标结果及履约情况、支付采购资金等合同文本的自动生成、系统的维护等采购管理和决策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应用到政府采购中,将推动采购健康发展,实现公开、公平、高效、透明。可以使采购部门优先获得采购的主动权,充分考虑政府采购的实际需要,提出采购要求,在此基础上实行竞价采购,供应商在网上展开价格和质量的竞争,最有优势的供应商胜出。另外,政府采购一直被称为“阳光下的交易”,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采购信息化使得采购工作的每一步都在网上操作完成,实现无纸化办公,避免纸质文件容易出现的表意含糊、送递延误等人为因素,减少了人为操作,大大增强了采购的透明度,有效的避免了“权利寻租”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审计部门和公众可以对采购过程全程跟踪监督,减少采购过程的隐蔽性和暗箱操作,提升政府形象,增加客户满意度。

政府采购网上交易遍地开花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领域的信息化应用,21世纪以来不断加强对其研究和实践工作。

2000年底,我国正式开通了用于全国政府采购的信息统一管理专业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目前已建成“一网三库五个系统”的电子化采购服务平台(中央政府采购网、采购人库、供应商库、商品库、网上协议供货系统、网上定点采购系统、小额采购系统、网上竞价系统和电子辅助招投标系统)。网站每年发布中央及地方采购信息近100万条,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节能环保清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中央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采购代理机构名单重点信息等。

这是我国将信息化手段应用到采购信息管理领域的重要部署,时至今日,中国政府采购网仍是最权威、最全面、供应商最主要的采购信息获取渠道。

各地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深入,不少地方早已着手探索网上交易等更深层次的信息化政府采购工作。

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应用发展较快,已经建成比较发达的信息化政府采购系统。台湾地区的采购和招标信息系统始建于1992年,经过9年时间建成。该系统的功能涵盖整个采购工作流程,包括电子目录、电子报价和价格查询,部分招标项目还实现了网上支付。香港从2000年开始启动电子投标系统,该系统是第一套全球化的信息化政府采购系统,世界各地的供应商可以通过互联网连接到该系统,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标书和取得招标结果。我国内地一些省市也于多年前开始了信息化政府采购的探索实践,2002年珠海首先尝试在网上进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并逐步将网上采购功能扩展到采购公告、网上询价和投标结果公告。2003年,深圳开始实施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工程,包括申报、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发布公告、监管等网上信息处理。河南、广东、天津、重庆等省市也相继进行了信息化政府采购的探索和实践。这些实践活动为建设全国信息化政府采购系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在制度建设层面,200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提出,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随后,财政部开展了中央本级管理交易系统建设,并印发了全国管理交易系统总体规划和相关数据规范,初步建立了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的制度框架。在系统建设方面,中央本级管理交易系统逐步上线运行,并于2015年底组织开展了项目整体验收。一些集中采购机构还探索建立了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等相关业务处理系统。

近年来信息化推广力度空前

最近几年,随着政府采购事业在我国的不断发展,政府采购信息化进程也在不断推进,各地也纷纷有了创新动作。山东省网上商城提供超市采购、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三种模式,分类应用直购、竞价、折扣等多种价格形成机制,公开招标数额以下的通用货物、常用服务、常规工程均可匹配适宜的交易通道,建立了批量集中采购大订单触发机制,各交易模式周期均可压缩到4日以内。江西省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已于2017年12月完成建设并运行。对于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可以在网上商城进行直接采购,极大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对于预算金額在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通过直购当天就可以完成成交;对于预算金额在20万元~100万元的采购项目通过竞价两天就可以完成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卖场推出了网上超市、批量集中采购、定点(协议)采购、在线询价、反向竞价五种交易方式,充分满足采购单位的各类采购需求,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并实现了在线采购产品的参数化定制等功能。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的目的更加明确,就是快速高效解决小额零星采购的问题。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繁多,基本涵盖了机关单位的所有办公需求,大到电脑空调,小到笔墨纸等,应有尽有。商城内商品,单项或批量预算5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网上直接采购;单项或批量预算5万元(包含5万元)至50万元(包含50万元)以下的,必须实行竞价采购。从采购效果来看,通过网上商城采购,有效缩短了采购时间,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云南省以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为契机,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通过建设和整合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实现政府采购管理“一张网”,将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信息化采购平台来完成,夯实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基础,提高政府采购各环节的效率,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采购管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2016年,财政部批复浙江省财政厅开展电子卖场建设试点,探索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进程。在浙江省财政厅和阿里巴巴集团的共同努力下,政采云平台建设进展迅速,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行为、发挥采购政策功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推动了浙江政府采购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如今,政采云正在逐步走出浙江,在有关中央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应用,试点工作的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作为信息传递的平台,大大拉近了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的距离,打破地域限制。政府采购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大量的市场信息,选择自己所需的商品,下单、签合同可在互联网上瞬间完成,缩短了采购周期,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卖方市场也可以轻易的将商品推荐给买方。虽然各地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国的政府采购信息化还处在初级阶段,未来尚有极大的提升空间。

把握六个方向  走向全国“一盘棋”

信息化是未来政府采购的发展方向,这一点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可,在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国家,普遍注重营造适宜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化应用的发展环境,以保障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对政府采购的促进作用。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处长芦艳荣认为,我国政府采购虽然也积极尝试信息化应用,并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伴随政府采购规模的快速增长,信息化发展环境建设明显滞后于政府采购规模增长的矛盾日渐突出。若要在信息化背景下,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就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包括电子认证、信用服务、电子支付和现代物流等在内的信息化发展环境。

从改革实践来看,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平衡,各地对管理交易系统总体规划和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等执行力度不强。地市级以下采购信息化程度严重不足。个别地方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不利于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同时,个别地方对中国政府采购网分网建设重视不够,日常管理松懈,对统一域名、信息推送、安全防范等要求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利于提高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整体影响力和权威性。

从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看,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到结果导向型转变重大变革,需要在采购结果评价及反馈、程序审核、内控体系建设、简化优化程序、程序审核流程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数据支撑和保障。同时大数据、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等新业态和新技术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应用较弱,不利于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工作创新。

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王绍双指出,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完善推广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二是进一步加强中国政府采购网建设;三是着力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四是切实加强系统衔接贯通;五是积极推动电子卖场建设试点;六是探索开展政府采购大数据应用。

从我国目前整体情况看,政府采购信息化应用程度还比较低,建设模式和交易规则尚不统一,相关信息化平台建维成本高、信息共享难、服务体验差等问题突出,既不适应“互联网+”的技术发展趋势,也难以满足政府采购制度创新的要求。这其中有两点突出且共性的问题。一是各地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标准不统一。政府采购的网络建设标准比较混乱,我国各级、各地政府的政府采购网站建设没有统一的标准,缺乏统一的规范。各部门之间的各种系统兼容性差,信息资源难以共享,大量的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形成严重的“信息孤岛”局面,导致信息发布不及时,采购项目回应单一,不能吸引全国各地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浪费了大量的财力和时间,信息化程度低下。二是采购人员素质有待加强。从事信息化政府采购的从业人员,既要熟悉计算机知识,也要精通政府采购的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采购中心的人员很多是从事财政工作的或者是从事IT行业的人员,没有能力对这些非常专业的要求做出判断。而很多懂政策的专业采购人员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与利用网络平台工作,这都成为影响政府采购信息化进程的因素。

对策建议

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

推进和完善采购活动的电子化运行机制,有效衔接采购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价、资金支付、财务报销全过程各环节,实现操作留痕可追溯、过程透明全公开。在工作中建设适应信息化采购的队伍,提高政府采购队伍專业水平,扩大政府采购培训范围,不但要加强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的培训,还要加强对采购单位领导、财务人员、财政部门一些人员、代理机构的基本知识的培训,从而确保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努力打造一支既掌握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又熟悉信息技术的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队伍,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同时加强供应商队伍的建设,宣传政府采购信息化的理念,鼓励供应商理解、支持并积极参加信息化采购活动。

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配套制度

研究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规划,制订电子卖场等相关管理办法,为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或政策,明确电子采购程序、电子采购文件、合同和电子注册以及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电子化政府采购安全标准等,让政府采购信息化有法可依。

推动地方平台互联互通

加快研究制定统一的电子卖场技术标准,打破信息孤岛和市场割据,实现平台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解决“信息孤岛”“条块分割”“协同不足”、小额零星采购不规范等问题。逐步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各个业务环节的电子化,构建统一、共享的采购平台。逐步实现从申报到验收、从招标到评标、从支付到监督全方位电子采购流程。疏通采购信息的共享渠道,整合基础信息的互通平台,统一领导、统一规划,为买方和卖方市场提供最新最快键的信息,增强采购的公平性,规范财政资金的利用。

规范电子卖场运营管理及建设模式

对各地已经建立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价格监测、用户评价、大数据预警等事中事后运营管理机制,实现业务与技术深度融合。同时,推广浙江等地的先进经验,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化治理能力和水平。虚心的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弥补我国现行体制的不足,因地制宜,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信息化采购模式,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加快和国际接轨的步伐,努力实现由传统采购向信息化采购的蜕变。

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实现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营造政府采购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使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下的交易”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财政工作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政府采购信息报》创办社长刘亚利指出,互联网就像电力和道路一样,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真正的基础设施之一,互联网不仅仅是提高效率的工具,还是构建未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基础设施。要坚持将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应用到政府采购领域,使得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化政府采购目标,形成聚合效应,创造新的政府采购发展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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