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级信用惩戒 守好百姓钱袋子

2021-06-20 02:27
中国防伪报道 2021年5期
关键词:黑名单惩戒公安机关

各级各部门压实责任、综合治理,力斩电话卡、银行卡开办贩卖产业链,特别是公开惩戒了一批涉“两卡”违法失信人员,探索形成了一套具有本地特色的信用惩戒体系。

实施黑名单管理

非法开办贩卖“两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之一。当前,通信、银行等行业存在业务风险和漏洞,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在诈骗团伙利诱下将个人“两卡”出售、出借、出租等。在四川公安机关破获的多起典型案例里,“实名不实人”的“两卡”屡被用于诈骗犯罪活动,给受害单位和个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也给公安机关侦查打击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如何使违法犯罪人员“不敢开、不敢买、不敢卖”?四川公安机关把加强信用惩戒作为全面深入推进“断卡”行动的重要举措。

针对违法开办、出租、出借、贩卖、倒卖“两卡”,构成刑事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全省公安机关根据其犯罪情节,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罪名依法打击处理;对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由银行、省通信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其实施信用惩戒。

2020年9月,四川省公安厅与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出台《四川省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电话用户黑名单管理意见(试行)》,并向全社会发布了《关于对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电话用户实施黑名单管理的通告》。

曝光重点惩戒人员

2020年10月30日,四川公开曝光了首批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惩戒人员名单,并同步实施通信业务限制惩戒,社会媒体与广大群众纷纷点赞。按照各地公安机关依法认定开具的“清单”,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对首批违法开办、出租、出借、贩卖、倒卖银行卡人员1131人和电话卡人员437人,分别实施了信用惩戒措施。

成都、宜宾、自贡、内江等地也相继曝光被惩戒人员名单。银行账户失信人员,5年内不得在四川新開账户,并施以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被纳入黑名单的用户,最多允许持有1个移动电话号码,5年内限制办理通信业务。申请解除黑名单限制的用户,需到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利用传统和新型媒体,进一步公开曝光被惩戒人员,让广大群众深刻感知出售、出借“两卡”的后果,在全社会迅速形成了强大的严打整治氛围。不少市民表示,“断卡”行动让大家更有安全感,也告诫我们务必保管好个人信息、身份证件,更不能出租、出借、转让“两卡”,否则,5年内只能现金支付,更别提使用信用卡和办理房贷车贷业务了。

“信用惩戒措施戳中了电信网络诈骗的软肋,提高了违法犯罪成本,使其步步受限。当事人一旦违法,不仅将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在全社会形成了极大震慑,进一步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断卡”专项行动不设期限,将不断升级信用惩戒措施,直至“两卡”涉案线索清零,切实为人民群众守好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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