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资源产业化视野下的影视剧生产
——基于重庆案例的分析

2021-06-29 06:04
文化学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影视剧重庆资源

钱 践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9月17日考察湖南长沙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时指出,文创产业“是一个朝阳产业,大有前途”。文化产业一方面表现出高速发展,另一方面对相关产业具有强力带动作用。电影和电视剧产业(以下简称“影视剧产业”,包括传统方式和网络方式传播所形成的电影和电视剧的规模市场)即是一个典型例证:这是近年来高速发展的文化产业领域;虽然其产业规模并不大,但对文化行业其他领域以及相关产业有极大的带动作用。“文化资源产业化”作为一种理论视角可用于探究影视剧生产中内生的及与其他行业密切联系的发展动力来源和产业运行规律。

一、文化资源的产业化模式

(一)“文化资源”“文化资本”“文化资产”的概念辨析

“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开展生产活动的基本条件,其核心界定是“文化”,指具有“文化属性”这一本质性内涵规定的“资源”,在外延上是指以文化形态为表征的“资源”。综而论之,“文化资源”是凝结了人类无差别劳动成果精华和丰富思维的物质、精神产品或活动,是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的,通过文化创造、积累和延续所构建的,能够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对象、环境、条件、智能与创意的文化要素的综合[1]。这一表述说明“文化要素的综合”这一核心特质既强调物质形式和实体层面,也强调精神意义和无形层面,既强调历史过程中的“积淀和积累”,也强调面向未来的“创造和延续”。“文化资源”呈现为三种形态:一是符号化的、具体化的,可以融入文化产品的要素,如建筑、绘画、石刻、音乐、工艺、典籍等;二是精神性的、非物态的,可内化于文化产品的内涵,如思想、价值观念、审美意识及信仰等;三是文化智能资源,既包括写作、歌唱、舞蹈、绘画、演奏、设计等经验性文化活动技能和技巧,也包括体现为创意、主题、构思、决策方案等的独创性思维和实践的文化能力,这是“活”的文化资源,是文化生产的核心资源。

与“文化资源”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是“文化资本”。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在《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中论述道:“文化资本以才艺、作品和文凭为符号,以教育程度为制度化形式”,并“强调经济资本具有基础性作用,三种资本形态(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在某种情况下可以相互转化”[2]162。“文化资本”与“文化资源”有很大的重叠性,包含几层意思:个体通过社会化内化、培育而成;具备客观化或“身体化”的形式;有机构化和制度化的趋向。布尔迪厄从文化批判的角度来铸造“文化资本”这一概念,总而言之,“文化资源”是“文化资本”的基础、前提和来源;“文化资本”是“文化资源”在经济体系中产业化和制度化的体现;“文化资源”是生产过程前期的出现产品之前的具有文化内涵的生产要素,“文化资本”指生产后期处于实现阶段的体现价值积累的各种文化要素的状态。

“文化资本”可进一步扩展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形式的价值积累,在一定条件下转变为经济资本。其中,“价值积累”可以表现为无形的、不可计量的“文化价值”,也可以是计入可量化商业形式的如企业产值、营业收入、无形资产等经济产出或产权资产。文化经济理论创始人戴维·索罗斯比(David Throsby)明确将“文化资本”引入经济学范畴,认为“价值积累”引起物品和服务的不断流动,具有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商品积累为有形和无形形式的社会财富。“‘文化资产’是一种将‘历史性、社会性、共享性’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并以知识产权形式确保的现代资产,具有‘现实性、独占性、排他性’的资产特性”[2]185,这构成“文化资源产业化”的基本逻辑。

(二)以“符号创意版权文本”为核心的文化资源产业化模式

从“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和“文化资产”的转换得以发生的中介是“文化产品”,其核心形式是具有象征性文化意义的“文本”。赫尔蒙德夫认为,“文本”是最适合用来囊括各种类型的文化产品的集合名词,“包括节目、影片、唱片、书籍、卡通、影像、杂志、报纸等文化产业所产生的各种产品”[3]2。基于“文本”进行“社会意义生产”,遵循工业化生产的基本流程,从资源开发、产品生产、流通、销售、消费,直到商业价值实现。这一“文化资源的产业化”的一般过程可表述为:“文化产品生产是文化资源的资本化过程,……就是将一切有形的、无形的文化资源,通过市场机制配置到文化产品生产的各个部门,生产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文化商品,从而实现盈利的过程”[4]。这包含几层意义:第一,文化资源的文化价值不完全由市场决定,但在“产业化”过程中实现市场价值;第二,不同的文化资源在商业活动中“可编码”程度并不相同,文化资源通过“商品化”(符号化)转化为“文本/产品”;第三,文化资源转化后产品形式具有明确的产权归属权,通过“版权文本”形式实现商业价值;第四,产权明晰能有效地增加市场价值,同时通过外部性效应产生衍生价值(文化价值),反过来实现了文化资源的培育(见图1)。

注:第三点文化资源通过产品实现商业价值和第四点市场价值反过来实现对文化资源的培育在图中用虚线表示图1 “文化资源产业化模式”的一般过程

如图1所示,“符号创作者”进行的“符号创意”(symbolic creativity)[3]4-5活动产生“版权文本”是文化产业价值实现的关键点,具体包括内容/版权销售直接变现,内容引起的注意力转卖产生广告收入,内容带来网络流量产生电商收入,“文本+场景”的溢出效应产生衍生收入等。

二、文化资源产业化模式中的影视剧生产

影视剧产业围绕视听形式的虚拟叙事文本展开商业活动。“同心圆模式”(concentric circles)认为,“位于同心圆核心的纯创意艺术,在激励和维持整个文化产业中扮演着核心角色”[3]16。影视剧生产在这一“同心圆结构”中居于中心位置,主要有以下原因:电子形式的影视剧产品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虚拟性叙事的文化影响力强,与文化根源结合紧密;影视剧生产商业化程度和经济活跃度高,易于与高科技元素紧密结合;影视剧产业自身成长力强,溢出效应显著,对周边产业带动能力也大。因此,影视剧生产一方面连接文化资源,另一方面对接创意和科技活力,主要通过三条路径进行文化资源产业化:

第一,直接产生产业收入,并形成文化资本和资产。电影和电视剧是高度工业化、专业化、规模较大、高成长性的文化产业领域,影视剧产业通过“文化资源+创意+科技”,在从业人员的创意劳动和最新科技的带动作用下转换为影视产品,展现了高效地将文化资源转化为财富形式的能力。例如,一部“爆款”电影就能产生几十亿的票房收入,“影视剧产业”更是被许多人看作最具潜力制造“暴利神话”的领域。

第二,通过对相关文化产业的带动作用增值文化资本和资产。影视剧是一种“跨界”能力超强的文化生产,外部性效应显著,能有力带动“同心圆”外圈的其他文化产业,产生巨大的衍生价值。例如好莱坞的“3K”商业模式(观看、上钩、卖书,look-hook-book)认为电影的流行能引起观众对相关文化信息的强烈兴趣,可通过图书出版获得较大的衍生收益;影视剧的成功还能带来演艺、会展以及周边产品销售等广泛的产业收入。即使影视剧产业本身的规模有限,但作为整个文化媒体行业中的核心部分,能够成为整个文化行业发展的“火车头”。

第三,通过溢出效应对文化产业之外的行业产生巨大的带动效应。“电影引致旅游”(Film-induced tourism)模式,认为影视可以带动旅游业高速倍增,例如主题公园中通过引入影视人物和场景来吸引游客,影视剧拍摄外景地发展成旅游的目的地等。常规的“电影引致旅游”采用“搭便车”的策略,将已有优质的影视生产模式转化为旅游的发展动能;同时,旅游业中对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创新与影视剧的创意生产过程是相通的,影视剧生产可以与“文旅融合”的流程更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开发、互通互利。

以上路径中,影视剧“版权文本”和“影视IP”起到核心作用(见图2)。文化资源必须在文本和符号之中实现其商业价值,其中,“影视IP”与成功的影视剧版权文本相关,是居于产业链顶端的文化资产。“影视IP”可推动与文学、网络游戏、电视综艺节目等产业形式的相互联动,形成盈利模式的共振和长尾,特别是近年来在“互联网+影视”蓬勃发展的态势下,成了连接影视剧和其他产业的关键环节。

图2 影视剧生产中文化资源产业化路径

三、重庆市区域性文化资源在影视剧生产中的展现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中国这个共同体,其延续之长久,而且一直有一个相当坚实的核心”[5],五千多年源远流长根基深厚的中华历史文化血脉从来未曾断绝,“惟我国家,亘古亘今”,这在人类文明史上是绝无仅有的情况。文化同时也是一种地方性知识,我国广袤的土地上多元文化共存,区域性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对于多民族融合而成的中华民族,各区域、各民族的文化汇集到一起构成“一体多元”的中华文化,这是“区域文化圈”这一概念存在的基础性理由。我国古代《尚书·禹贡》中记载“禹画九州”开始出现区域文化的雏形,逐渐形成三秦文化、齐鲁文化、燕赵文化、三晋文化、中原文化、荆楚文化、吴越文化、岭南文化、巴蜀文化等,在春秋战国时代已大致确定下来,两千多年来基本态势未曾改变。从比较视角来看,我国一个“区域文化圈”的文化资源的体量不逊于一个欧洲民族国家。我国各区域文化以及各民族特色文化都是人们自我表达和自我满足的方式,汇集而成的“中华文化”构成中华民族“生命过程的解释系统”,是中国人共同的“精神家园”。

“区域文化”是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文化发展”首先要完成区域性文化资源的“溯源”和“培根”工作。以重庆市为例,对本地文化资源进行归纳总结的论述较多,各方意见最终趋同,达成共识。有专家细分了六种主流文化即巴渝文化、三峡文化、革命文化、抗战大后方文化、移民文化和工商文化的构成[6-7];有专家根据重庆三千多年的发展历史上出现过的多层次、多领域、多形态的文化现象,梳理出独具特色的“2+4结构”的重庆历史文化体系,其中作为历史文化基础的是巴渝文化、革命文化,展现历史文化特色的是三峡文化、移民文化、抗战文化、统战文化[8]。这一“历史文化体系”提炼出重庆最具代表性和最富符号意义的文化品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在重庆大地上的展开。

重庆的影视剧产业基础并不强,本地影视公司生产能力有限,但大量电影和电视剧作品与重庆有千丝万缕、或深或浅的联系,这可称为影视剧生产的“重庆现象”。其中,对影视剧生产有强烈吸引力的重庆区域性文化资源有革命历史文化、抗战文化、都市工商文化、三峡文化、自然生态景观等。电影和电视剧生产活动中拍摄场景的设置、文化元素的引入、主题主旨的确立是常规流程,文化资源在其中每一环节进行产业化开发是内化的运行模式,其外显形式即为文化元素在影视文本中的展现,可分为“植入”“织入”和“融入”三种:

第一,本地自然和人文景观植入影视剧场景。影视剧外景地植入是一种较为浅层的文化资源开发方式,例如,武隆天坑地缝喀斯特地貌自然景观植入了《变形金刚4:绝境重生》和《满城尽带黄金甲》等影片,山地城市景观植入了《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少年的你》等影片。这些影视剧的原作与重庆无关,但选择这里作为故事的虚拟发生地。据报道,2019年在重庆取景的影视剧组就达200多个。影视剧生产受到“视觉奇观的诱惑”,会不断地寻找新奇的、吸引观众眼球的拍摄外景地,对旅游业产生的“搭便车”式的拉动作用相当显著。重庆城市形象独具魅力,成为新晋“网红”城市,影视剧功不可没。

第二,本土文化符号织入影视剧叙事文本。这是在影视剧叙事文本中一种“非你莫属”的展现方式。例如,电影《疯狂的石头》中从空中索道上掉下来的可乐瓶是故事矛盾冲突的触发点和叙事线索的交织点;电影《火锅英雄》中开在银行下方防空洞中的火锅店是整个故事因果关系的结合处,并贡献了高潮华彩的一幕;电影《等到满山红叶时》中三峡航标灯站是整个精巧的“套层/剥洋葱式”叙事结构中的核心意象,成为全片最具情绪感染力的视觉象征。长江索道、防空洞火锅和三峡航标灯站已然成为别具重庆本土特色的标识性符号,无缝地织入了影视剧的叙事之网。成功的影视作品将重庆的本土符号有机地织入文本中,并对其文化含义进行丰富和深化,防空洞火锅成为老同学友情的象征,三峡航道上原本并不起眼的航标灯站成为一个饱含责任和亲情(爱情)意蕴的符号。

第三,区域性文化资源的精神内涵融入影视剧创作。区域性文化资源可成为影视剧的核心主题进行直接体现。例如,以红色经典小说《红岩》为蓝本的《烈火中的永生》《红岩》《江姐》等影视剧展现了红岩英烈的英雄事迹;中共中央南方局及统一战线工作展现在《报童》《周恩来在重庆》《重庆谈判》等影视作品中;抗战题材的影视作品中,“重庆”作为“战时陪都”在剧情是一个如影随形的符号。红岩革命精神和抗战大后方精神是影视剧创作生产的“富矿”,此类的影视剧生产本身就是一个文化资源的再度“激发”过程,让“历史文化”成为一种富有活力的“精神内涵”,这些影视剧作品的成功能产生可观的产业回报和巨大而持久的无形资产积累。

四、文化资源产业化模式中影视剧生产的重庆策略

(一)确定影视剧生产中文化资源产业化的路径

“文化资源产业化”模式对影视剧生产的最大指导意义在于回到文化的本源中去,连接历史文化的根脉,同时赋予其适于当下的新生活力。重庆市影视剧生产现实条件决定了立竿见影式地做大市场规模,拔苗助长式地做强本地市场主体,或期望直接通过“量变”催化“质变”难以如愿,但将区域内火热的电影和电视剧生产的活力转化为文化发展的动能是可待开掘的现实路径。例如,通过“文旅融合”激发影视剧生产的活力。重庆旅游文化资源丰富,是一个大受欢迎的旅游目的地,激发了相关文化元素的活跃,围绕某些旅游文化资源重点打造或单点突破,进行电影和电视剧项目的创作和孵化,将本地区文化发展的动力和影视剧生产发展驱力相互转换是一个可行的做法。

(二)梳理影视剧生产中适于产业化开发的区域性文化资源

重庆与影视剧相关的区域性文化资源十分丰富,红岩文化、统战文化、抗战(大后方)文化、三峡文化、都市文化都是影视剧创作生产的热点。红色经典小说《红岩》已经成为中国人文化记忆的一部分,在《烈火中的永生》《红岩》《江姐》等电影和电视剧作品中,江姐、许云峰、小萝卜头等光辉的革命形象被反复搬上银幕和荧屏中并得到观众的认可;中共中央南方局、《新华日报》、统一战线工作已成为中国共产党革命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深厚的精神力量,作为许多优秀革命历史题材影视剧的主题得到了重点展现;重庆是抗战“大后方”,是近代中华民族精神铸造的重要象征之一,很大一部分抗战题材的影视剧作品都会与“重庆”关联起来……同时,通过许多优秀影视剧的表现和阐释,区域性文化资源的表意内涵和符号外延持续丰富和延展:“三峡文化”不仅是长江上游壮丽的自然峡谷景观,《等到满山红叶时》《巴山夜雨》《三峡好人》《长江图》《国家行动》等电影和电视剧作品赋予“三峡”人文气质和家国情怀,本身成为三峡文化资源的一部分;重庆的“都市文化”即是《山城棒棒军》《疯狂的石头》《火锅英雄》等影视剧作品中展现的市民气质和城市形象,成为这个城市的独特文化标识。梳理适于影视剧生产的文化资源,对其文化意蕴进行阐发,是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的重要初始步骤。

(三)谋划基于区域性文化资源开发的影视剧类型生产的方向

重庆革命历史文化积淀丰富,抗日、谍战、反特等军事斗争题材的影视剧类型化创作较多,其他类型相对较少。遍布重庆全城的抗战遗址、军统和中统的旧址都似乎在营造“抗战/谍战剧之城”的氛围;从地下通俗文学《一双绣花鞋》开始,云遮雾罩的“茫茫雾都”成为波诡云谲的反特工作的绝佳背景,反特类型电影和电视剧(通常与谍战剧归为一类)成了重庆的一个“文化标记”。我们不应忌讳这些商业类型的标签,而应该紧贴抗日、谍战等革命历史题材,以类型规律为指引,潜心创作品质更高的电影和电视剧作品。都市情感、现实生活、神话奇幻等相关题材类型的影视剧也受到观众的普遍欢迎,贴近城市旅游文化规划,围绕都市、时尚、情感、奇幻等类型方向进行创作策划,打造带“重庆感”的电影和电视剧作品,是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

(四)在影视剧生产中着力打造具有文化影响力的“版权文本”和“影视IP”

重庆市影视剧产业的发展应建立在全国产业链分工和产品定位的基础上,依靠“文化资源”的根植特性,通过版权关联产生知识产权成果,实现跨越式突破。在影视剧生产中不片面追求“重庆造”的孤立项目,而是寻求“重庆根”的文化价值挖掘和版权文本关联,融入全国市场体系中,以实现产业链环节的把控和生产要素流通的控制。影视剧产业最终比拼的是文化影响力和文化价值的积累和增值,其中“影视IP”是重要指标之一,最终结晶而成“版权文本”的文化资产形式。近年来,重庆市出台多项促进影视剧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扶持办法,最终的目标应该落脚到文化影响力的“版权文本”和“影视IP”上,根据“区域性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的规律,设计分进合击的总体路线图,形成本土影视剧文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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