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我们在行动

2021-07-01 10:07老树
老友 2021年6期
关键词:浪费餐饮食品

老树

立法律治顽疾

4月29日人民网的文章《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有法可依了》称,当前全社会的节约意识仍较为薄弱,在一些人的观念中,节俭被认为是“寒酸”“抠门”,浪费却显得有“面子”,排场大。也有不少人是“无心之过”,对剩饭剩菜司空见惯听之任之,没有意识到积少成多会造成巨大浪费。《反食品浪费法》把近年来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举措上升为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遏制餐饮浪费行为,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全社会树立了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正确导向。在物质丰富的年代,节俭的观念不再是生活所迫,而应成为道德自觉。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不论人民生活改善到什么地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和精神都不能丢。珍惜物力、俭素为美,不仅是对他人劳动的尊重,也是自己更高层次文明素养的体现。

4月30日腾讯网的文章《〈反食品浪费法〉,实操性规则亮了》提到,在“舌尖上的浪费”从未根绝的情况下,把难题的解决之道交给法律,是必然的结果。人们完全明白立法的背景,很多时候,食品浪费是令人触目惊心的。在宴席浪费等“传统型浪费”继续存在的情况下,外卖浪费、“吃播”浪费现象又成了最新的例子。食品浪费正在消耗着家庭生活成本和社会财富。这是不能不正视的问题和隐患。解决“浪费惯性”的最好办法,是“打板子”,让人长记性。令人关注的是,《反食品浪费法》长出了牙齿,而且实操性比较突出。例如,该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在制约个体浪费的同时,把着力点放在加强餐饮店的主体责任上,是符合逻辑的,是有可操作性的。当然,实现节约型餐饮,需要店家与消费者的合作,以往这种合作往往意味着艰难的博弈,乃至于伴随着口舌之争,现在有了法律的干预,就简单多了,“法律专治不服”将更具张力。

4月29日澎湃新闻网的文章《立法推动“反食品浪费”成为全民习惯》指出,食品浪费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它不仅体现在消费者方面,还体现在生产经营者方面。比如,点一桌子菜剩一大半、吃自助餐拿太多吃不完,饭菜不合口味也会导致吃不完,这是消费者浪费。生产经营者产量过剩,过期了简单地销毁,也是一种浪费。毫无疑问,食品浪费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涉及的人员,既有消费者,又有生产经营者,而且这种角色是互相转换的。《反食品浪费法》为全社会确立了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鼓励人们养成不浪费食品的习惯。今后,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废弃等,这样的食品浪费行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予以处理了。这是我们法治建设的向前一步。

转观念明责任

4月30日腾讯网的文章《反食品浪费,要法律,更要自律》认为,以立法的方式,把制止食品浪费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有利于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饮食消费观念,在全社会营造节俭节约的良好风尚。“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惜食、惜物是一种朴素又健康的生活理念,更体现出对资源的敬畏心。如果食品浪费需要立法来反对,我们就需要反思自己的生活方式是不是存在问题。如今生活水平确实是提高了,似乎浪费起来也有了底气,但浪费与生活水平是不能成正比的,这种看似属于个人私域的自由问题,实际上属于公共道德问题,更属于社会责任感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立法形式来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就极为必要。

5月11日《法治日报》的文章《反食品浪费须精准施策》说,《反食品浪费法》明确了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特别是对于涉及众多行业、影响每个人的法律来说,需要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场景和众口难调的需求,必须有更加精准而周到的具体对策,努力从源头开展治理。精准施策不仅要针对不同行业,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更离不开对一些关键领域、重点群体的食品浪费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反食品浪费不是少吃点儿那么简单,落实《反食品浪费法》也不仅是法律适用问题,更是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问题。这就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积极推动,用更多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全面完备的反食品浪费法律制度,实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目标。

4月29日新浪網的文章《〈反食品浪费法〉通过,明确执法主体,保障法律落地》指出,《反食品浪费法》并不仅仅是鼓励勤俭节约的道德法,而是一部着眼于资源与安全维度的实体法。这决定了该法绝非倡导性的虚法,而是规定了具体权利义务且有对应惩戒支撑的“强行法”。事实上,梳理整个反食品浪费法,我们发现,其主要的瞄准对象,还是商业机构。这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关于执法主体的规定,明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有关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在全社会一同反对食物浪费的大背景下,所有人都该自律自觉,形成理智的、节约的餐饮消费习惯。有了专门法律的推动,全社会珍惜食物蔚然成风,是可以期许的。

守良法兴风尚

4月30日新华网的文章《全民反食品浪费迈向“良法善治”》提到,食品生产牵涉复杂的社会生产过程。还原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全过程,各种原材料从农田到餐桌,要经过种养殖、收购、储运、加工等多个环节,需要农业、物流业、食品加工业、餐饮业等众多行业参与。所以,反对食品浪费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积极响应和参与。如今,《反食品浪费法》兼顾法律之“硬”与风俗之“软”,为系统根治食品浪费的社会顽疾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依据。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有了良法,还需善治。从“有法可依”迈向“良法善治”,反对食品浪费需要经历一个过程,这既要从每个人做起,也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反对食品浪费其实不只是“光盘”,餐桌内外的各种粮食消费都要做到节约,因为我们所有的食品和饮品都和粮食有关。现在,舆论紧盯公共场所的食品浪费。那么,家庭中的浪费是否也应得到约束?这就需要我们每个人保持自省自律,营造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涵养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

5月12日《人民日报》的文章《供给侧发力,制止餐饮浪费》说,今年“五一”假期是《反食品浪费法》实施后的第一个节假日,在餐饮业红红火火加速复苏的同时,各地餐饮企业也纷纷行动起来,通过设置提示牌、推出半份菜、鼓励餐后打包等方式减少餐饮浪费,营造爱惜粮食、节约用餐的良好风尚。餐饮消费环节是群众认为食品浪费比较严重的环节。如何消费而不浪费?餐饮业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供给侧挖掘制止餐饮浪费的潜力,针对食材采购、储存管理、加工制作、就餐服务、垃圾处理等各个环节,采取精细化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

5月2日《光明日报》的文章《立法反浪费彰显绿色发展决心》认为,《反食品浪费法》的施行,意味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再仅仅是倡导和号召,已经成为生效的法律条文。8年前,“光盘行动”倡议首次提出;8年后,这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意识,不仅深植民众心中,还成为国家法律条文。这一过程,体现的是国家对于反对食品浪费、节约粮食的决心。当前,食品浪费现象仍然突出,对此不能仅靠个人自觉,而应形成长效机制,如此方能遏制餐饮浪费。量变引起质变。少量的浪费,会因国家庞大的人口数量而被放大;每个人都应主动节约、杜绝浪费,让节约变为生活习惯,成为社会风尚。国家立法聚焦食品浪费这样的“小”问题,切口小、意义大,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链接:国外如何制止食物浪费

法国:第一个就浪费食物进行立法的国家

2016年,法国正式通过了《反食物浪费法》。该法案赏罚分明,强制规定食物供给方将剩下的食物产品通过合作协议捐给慈善机构或食物银行;超市和慈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后,能获得捐赠食物价值60%的税收减免,任何自行销毁剩余食品的做法都将立即被处以3750欧元的罚款。

日本:政府企业齐出手

2001年,日本政府实施《食品循环法》,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尽量做到循环利用、减少废弃物。2019年,众议院通过了《减少食物浪费促进法案》,积极推广“食品银行”,相关团体可从食品生产企业等处获得即将废弃的保质期内食品,免费提供给福利机构或生活困难者。食品生产企业根据不同商品的特性,重新设定食品的销售期限和保质期,并通過包装技术的创新适当延长食品的保质期。

德国:出台国家战略

2019年年初,德国联邦政府发布了《减少食物浪费国家战略》,计划至2030年,在零售和消费层面把食物浪费减半,并降低整个生产和供应链的废弃食品数量,其主要措施包括:依靠数字技术建立一个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网络平台,提高消费者的意识,改变消费行为;制定防止食物浪费的具体措施,分享经验;将营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范畴。

韩国:食物垃圾计量回收

韩国家庭食物垃圾回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用收费食物垃圾袋进行回收,这些特制垃圾袋按容量定价,价格比一般垃圾袋要高;另一种则是计量回收方式,特制垃圾桶会记录食物垃圾的重量并计入居民的对应账户中,每月精确结算并随物业费扣除。

责编/文邦

猜你喜欢
浪费餐饮食品
制止餐饮浪费,从你我做起
2019年全年餐饮收入46721亿元完美收官
2018年全年餐饮收入以42716亿元完美收官
注意注意!吸管来袭
竟然被“健康食品”调戏了这么多年
危险食品
爆笑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