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中的薄弱环节

2021-07-12 07:50
探索科学(学术版) 2021年3期
关键词:检验员检验人员

周 江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 四川 成都610036

产品检验是指对产品形成过程中某一或多个试验环节过程所完成的中间产品、成品通过调试、试验、测试其功能性能等方法,确定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据的活动。因此,产品检验不仅要检验产品,还要检验影响产品质量过程的主要因素。产品检验过程中产生质量的主要因素大致有:测试方法、仪器计量、室内外环境、材料选择、器件批次等等。

产品检验的形式有很多种,如首件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等。产品检验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企业单位的高度重视,大到军工企业产品检验,小到食品安全生产检验。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一些企业由于受控条件不足、认识质量管理领域种种因素的影响,在产品检验的受控过程中还多少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首件检验、过程检验、“三检制”中的互检等几个方面。本文针对此项做一些粗浅的分析。

1 首件检验

首件检验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开始时和对产品流程过程变化后的首件产品进行的检验。对于大批量生产的产品,首件并不是只局限于一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产品,或称为首批。目前,在首件检验中常常出现的问题有:

1.1 许多企业在实行“首件三检制”,即操作者自检、同班组生产调试过程中操作者之间进行的互检、专职检验员终检,三者对首件产品严格检验、共同负责。但有的操作者未能做到认真执行“首件三检制”,的配合。有的检验人员在进行首件产品检验时往往只是检查产品性能是否符合质量规范要求,而忽视了对技术文件整改、工艺装备、计量方法、加工工艺、生产环境以及对操作者相关情况的审核等进行有效检验,这是不完全合格的,也不具备检验条件的。

1.2 首件检验记录不完善,常见的毛病是首件与后续加工件的检验记录混淆在一起,没有单独记录或未做相应区分标记,数据记录整理混乱,张冠李戴,不便于追溯。

1.3 对于通过首件检验合格的产品验收记录,检验人员未能以适当的方式打上规定的质量标记和检验人员责任标志,并在该批次产品完工前或到下班为止单独存放,随意存放过时就出现记录混淆。

首件检验可以检查产品工艺是否受控,相关工艺参数、作业环境条件、设备状态、作业指导方法、操作人员熟练程度是否需要调整等。首件受试产品在进行相应的环境试验过程是否合格,只有消除了首件产品中不正常因素,才能在生产稳定后生产出来的第一件产品,再进行首件检验,直到最终产品检验合格为止,首件检验未经过验收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后续加工生产过程。

2 “三检制”中的互检

在我们国家,许多企业都实行自检与互检、专检相结合的“三检制”,它广泛应用于产品检验过程检验中,尤其是首件产品检验中,对于预防成批不合格品和防止错漏检方面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在“三检制”中,所谓互检,是指生产工人相互之间进行的检验。互检的方式包括:同班组生产工人之间进行检验;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流转过来的产品进行检验;同一机床、同一工序轮班交接时进行的相互检验;生产班组长对本小组工人加工出来的产品进行抽检等。

相对于自检和专检来说,互检的执行一直是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

2.1 一些企业没有根据自身产品的特点,由于员工素质和其它相关因素没能及时得到提高,合理的确定互检的责任范围,明确相关人员各自的任务、应负的责任和考核机制,因而造成互检有虚名可有可无,疏于形式主义。

2.2 有些人认为互检的对象是本班组熟悉的同事,碍于个人情面,在互检过程中往往敷衍了事,不够认真,走过场,不坚持原则。

2.3 没有建立互检原始记录,或记录中无互检栏目,使得互检无数据可查。大部分人都认为互检工作应该是专职检验员的工作,数据的取证应该是专职检验员。生产过程中调试数据及工艺数据得不到有据可查,受控起来难度大。

对于“三检制”中的互检,目前各个行业和单位根据各自的情况所做出的要求也并不完全相同。以军工产品为例,早在1987年5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6月由国防科工委发布的《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八条就明确规定:“承制单位应当实行首件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在其后颁布的有关质量文件,如1996年1月颁布的GJB/Z9001-96《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板式》等文件中,都包含有对竣工产品应当实行首件三检制度的要求。这之后又经过了多年的实践,在总结很多军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2001年5月颁布的GJB9001 A-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中又做出了修正,取消了对首件三检中的互检要求,不再把互检作为对企业检验工作中的一条硬性规定,首件三检变为了二检。这也是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更方便于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3 过程检验

过程检验是指检验人员到其所负责的生产现场区域内进行的定点、定时性检验,简称专检。专检即由专职检验员承担,对成品和生产过程进行检查纠偏,避免出现重大批量质量事故。过程检验一般容易发生的问题有:

3.1 过程检验作业指导书对过程检验中的参数、方法、数值等规定的不具体,因此容易造成过程中的随意性。特别是当检验人员的其他工作比较忙时,往往就容易弱化忽略过程检验工作,不能及时做到均衡整个过程的监督作用。

3.2 过程检验中检验人员遇到批次性急件产品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抽检产品上,忽视了对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因素的检查。对于影响产品质量的不稳定因素,检验人员应事先了解并掌握该产品的性能功能指标,并做到重点控制。

3.3 部分检验人员在过程检验中一概采用抽检的方法,这并不完全可取。对于生产过程中能力不足,不能完全保证每一批次产品在加工过程中质量工序和质量不稳定性的工序,在时间不仓促的情况下,最好采用全检的方式,以便于分析查找批次性生产产品不稳定性原因。

综上所述,对于上述检验过程中常常出现的薄弱环节必须引起我们各个企业的高度重视,督促“三检制”责任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部署,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不断给予加强管理,从而让我们生产的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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