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周期视角下的优质学徒制实践
——来自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

2021-08-05 08:19孔雅婷关晶
职教论坛 2021年7期
关键词:相关者学徒优质

□孔雅婷 关晶

现代学徒制作为近年来我国力推的职业教育改革项目,正从“试点”转向“全面推行”。然而在现代学徒制试点数量蓬勃发展的同时,办学质量问题却日益突出。除了质量意识不够强以外,缺乏相应的实践指南也是我国现代学徒制质量参差不齐的重要原因。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作为教育改革的目标[1]。现代学徒制的“质量型推广” 是新时期现代学徒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应有之义。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ILO)一向致力于推进高质量学徒制,在2017年发布了用于指导政策制定者的《优质学徒制工具包(第一卷)》后,又于2020年发布了《优质学徒制工具包(第二卷)》,基于国际先进理念与有效经验,向基层一线的学徒制工作人员提供有效提升学徒制质量的具体方法。已有学者对《优质学徒制工具包(第一卷)》进行了全面介绍[2]。本文将对《优质学徒制工具包(第二卷)》进行深入解读,从而为我国现代学徒制实践主体提升办学质量提供经验借鉴。

一、优质学徒制工具包的开发背景

现代学徒制在二战后逐渐成为国际职业教育的重要模式。然而,各国在推行学徒制过程中常常遭遇以下困境与挑战。首先,人才流动性的不断增加削弱了企业参与学徒培训的积极性。学徒的留存率不高使企业不愿意在学徒培训上投入资金和人力,导致学徒培训质量不高。其次,社会认同度不高。职业教育在许多国家被认为是次级教育,学徒制作为职业教育的开展模式之一,未得到家长和学生的认可[3]。再次,学徒培训中多方利益相关者协调度不高。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学校的关系不够紧密,职责不够清晰,难以充分发挥各方效用。最后,时代新发展对学徒培训提出了新挑战。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提高了对学徒培训的质量要求,这要求学徒具备国际化视野、创新思维以及掌握先进技术[4]。

ILO 向来重视学徒制。步入21世纪后,基于知识经济时代下低技能劳动者的经济收入减少,失业率上升的情况,ILO 提出重视技能开发,并于2008年发布《有利于提高生产率、就业增长和发展的技能》,详细阐述了技能开发策略,强调技能培训是高绩效工作场所的重要组成部分[5]。近年来,ILO 对工作场所学习越发重视,将学徒制作为技能开发的重要模式,他们认为提升学徒制质量是应对当前世界学徒制发展困境从而在更大范围推广学徒制的关键。

在此背景下,ILO 组织专家着手开发《优质学徒制工具包》,期望以操作指南的方式向各国政策制定者和一线工作者提供提升学徒制质量的有效经验。

ILO 开发的《优质学徒制工具包》共分为两卷,卷一针对政策制定者进行设计,更多关注优质学徒制的顶层设计,提出了建立优质学徒制的六大基本要素,包括有意义的社会对话,健全的监管框架,明确的角色和职责,公平的经费安排,与劳动力市场的紧密联系以及包容性[2]。卷二主要面向一线工作人员,包括企业、学校以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中的管理人员、教师、培训师,劳动监察员以及参与制定学徒培训计划和标准的专家和工作人员等,为他们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学徒培训项目提供操作建议。《优质学徒制工具包(第二卷)》由ILO 总部、ILO外地办事处以及国际雇主组织等外部机构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共同完成,并由11 个发展中国家的44 位专家对其进行审查。卷二涵盖全球40 多个国家和机构超过125 种的工具和案例。ILO 提出该工具包不仅可应用于学徒计划,还可用于其他职业教育培训计划,如评估技能需求、开发教学和学习材料等。

二、优质学徒制培训的阶段与质量要点

《优质学徒制工具包(第二卷)》在生命周期概念的基础上阐述了优质学徒培训的全过程。生命周期一般是指生物出生、成长、衰老、死亡的全过程,广义来说就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种客观事物所经历的完整过程以及呈现的不同特点[6]。ILO 将生命周期的理论框架运用于优质学徒培训,通过整理各国学徒培训经验,归纳出学徒培训所需的四个共性阶段,分别是制定学徒计划、筹备优质培训场所、开展学徒培训、培训后的过渡和评估(见图1),进而阐述每个阶段的质量要点,并配套提供大量优秀的操作范例。

图1 优质学徒制培训的阶段与质量要点

(一)第一阶段:制定学徒培训计划

制定学徒培训计划是优质学徒培训生命周期的第一阶段。ILO 提出在制定学徒计划时工作人员应积极促进雇主组织和教育培训专家之间的合作,从而使学徒计划同劳动力市场需求以及国家资格认证制度紧密联。在该阶段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建立社会对话的体制框架。有效的体制框架能使工作人员接触到更多的利益相关者,从而更好地和社会伙伴进行交流。ILO 提出首先要评估现有的用以制定学徒计划的体制框架,若暂未构建,则需在行业层面上搭建一个多方利益相关者平台(比如说工作组或指导委员会)来指导计划的拟订。在此过程中,要遵循“雇主主导”原则,保证沟通过程透明且有效。如在坦桑尼亚的桑给巴尔,当地政府建立指导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来指导学徒计划的制定。指导委员会负责开发学徒计划,并确保学徒计划与国家的优先事项保持一致;技术委员会则主要负责执行学徒计划,并根据计划实施情况为指导委员会提供反馈和建议[7]。

第二,注重课程教学资源开发。ILO 提出工作人员应根据职业技能需求来制定职业标准和课程内容,进而将学徒计划和劳动力市场紧密联系起来。同时,ILO 建议加强教学资源开发,现代教学工具可以提高学习效率,辐射更多的学习者。首先,在评估职业技能需求方面,ILO 指出目前很多国家政府和行业机构会提供技能供需信息。若无可靠信息,ILO 建议采用雇主技能调查的方法来收集企业有关技能需求的信息。其次,在完成技能需求评估后就可制定职业标准和课程。ILO 建议学徒制的利益相关者召集一个工作小组,选择工作分析、DACUM 等方法来制定职业标准。而在操作时要保证职业标准超越当前的职业技能需求。再次,ILO提出了根据职业标准开发课程的通用步骤:学徒培训机构审查职业标准的内容并将该职业所需的每种能力分到各个模块,接着对每个模块的时长和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再分配到不同的学期并进行质量检查。在开发课程时还要注重课程的灵活性。比如,JORDAN 公司开发了专门指南,陈述了职业标准的内容以及如何系统地设计和审查职业标准,还阐明了如何利用职业标准中确立的能力和业绩标准来规定课程的学习成果以及如何将这些成果安排成模块[8]。最后,ILO 要求职业教育机构制定开发教学材料的策略,提供线上教学材料,还要增加教师、培训师及学徒对教学资料的认识和使用,从而促进教师和培训师参与开发教学资料。

(二)第二阶段:筹备优质培训场所

培训场所不仅包括企业和职业教育机构,还包括中介机构等。ILO 认为,优质的培训场所需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基础设施齐全,二是培训人员称职。此阶段有时和第一阶段并行,为学徒培训提供必要的设施以及称职的培训人员。在这一阶段中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提升企业参与学徒培训的积极性和能力。由于企业要承担学徒培训费用以及人力资本回报率不确定的风险,企业参与学徒培训实践的积极性常常不高。ILO 提出各国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应该和企业密切沟通,提高企业对学徒培训场所筹备要求以及学徒制成本收益的认识。ILO 还建议,对于尚未具备学徒培训条件的企业,政府部门要通过提供行政支持的方式弥补企业的不足。比如,ILO 联合国际教育组织(International Education Organization)出版的《优质学徒工具:企业指南》就提供了企业实施学徒计划的示例[9]。此外,多方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伙伴关系也极为重要,如坦桑尼亚的旅馆协会与国家旅游学院之间签署谅解备忘录,支持和推动在酒店业界试行正式学徒制[10]。政府机构和雇主组织还可以通过提供资金补贴,推进各方利益相关者合作,帮助企业提升参与学徒培训的积极性和能力。

[24]Frank Schalow and Alfred Denker, 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Heidegger's philosophy. 2nd ed., Lanham:The Scarecrow Press,2010,pp.277-278.

第二,加强脱产培训。脱产培训一般包括实践培训以及普通教育科目、软技能、数字和创业技能的培训。中小型企业往往缺少开展学徒培训的基础设施,脱产培训可以在这种情况下向学徒提供可靠的理论和实践教学,补充在岗培训的不足。ILO 提出,若想提供优质的脱产培训,职业教育机构不仅要有优质的培训师和教学资源,还要与在岗培训机构保持良好关系,发挥在岗培训和脱产培训之间的协同作用,同时也应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现代教学工具以提高学徒培训的效率。此外,职业教育机构还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检查以发现脱产培训的不足。有些国际组织发布了相关手册来规定职业教育机构所要满足的条件。比如,由欧洲职业培训发展中心(Cedefop)编写的《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机构质量管理手册》借鉴了许多欧洲的案例,并提供多种工具以帮助职业教育机构反思自己的工作[11]。

第三,保障学徒权益。学徒具有企业准员工和学生的双重身份。企业和学徒对这种双重身份的认识往往不充分,导致学徒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得不到有效保障。ILO 强调,通过签订学徒协议来保障企业、学徒以及第三方的权益。ILO 建议由国家监管机构规定统一的学徒协议模板,若暂无既定模板,学徒制的多方利益相关者(例如,政府机构、雇主和工人组织、职业教育机构等)可共同制定学徒协议。比如在瑞士,学徒协议的制定基于标准化模板并严格参照国家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根据学徒协议,学徒和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均受国家法律保护[12]。ILO 还指出学徒协议应由多方签署,同时送至质量保证机构备案以加强监管。

第四,培养称职的培训师。企业培训师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他们可能缺乏教育学、心理学的相关知识,在选择教学方法和应用信息化手段等方面存在困难,而职业教育机构教师实践经验不够丰富,但拥有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企业培训师主要负责在岗培训,职业教育机构教师主要负责脱产培训。ILO 建议政府部门要与教师培训机构共同设计培训师的培训方案和学习材料,推广培训师专业发展的成功案例。同时,企业和职业教育机构应加强合作,职业教育机构教师应定期前往企业交流学习,更新他们对不同环境下技能需求的理解,获得学徒学习环境的一手经验;企业培训师也应积极前往职业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另外,企业和职业教育机构都应努力吸引和留住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培训师。在企业内部培训方面,一些国家规定优质的企业培训师应具备的相应能力,如分析工作任务、定义学习需求、计划和准备培训、开展培训以及评估培训的能力等[13]。在脱产培训方面,ILO 提供了教师培训制度的评估框架,可用来检查教师培训计划的内部效率和连贯性[14]。

(三)开展学徒培训

开展学徒培训是学徒制生命周期的第三阶段。ILO 强调优质的学徒、合理的培训计划、严格的监督评估和认证程序以及较强的包容性都是优质学徒培训实施环节必不可少的要素。

第一,吸引并招募优质学徒。职业教育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次级教育。大众将非正规的学徒制和企业剥削联系在一起,因此,学生和家长对学徒制存在抵触情绪。ILO 提出,开展学徒培训的第一步是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徒制的益处,吸引并招募优质学徒。在吸引学徒方面,ILO 建议多方利益相关者制作有关优质学徒制的宣传文本并通过举办招聘会、开放日等活动,让各类目标群体更好地了解学徒制。多方利益相关者还应为年轻人提供职业指导,这有利于学徒充分了解所选职业的要求,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学习和工作决策。如加拿大制定的《学徒手册》为准学徒详细说明学徒制的潜在好处、课程时长和内容、个人成为学徒需采取的步骤、不同行业学徒的认证安排以及可获得的经济援助选项[15]。在招募学徒方面,ILO 指出企业应遵循以下具体步骤:确定空缺学徒岗位的要求;刊登空缺岗位;应聘者入围并进行测试;与面试成功的学徒签订学徒协议。在面试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能力测试、小组讨论等方法来评估应聘者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选择个性化的培训方法。培训计划不仅可以明确学徒培训课程内容和企业实施培训方法,还可以将课程的一般要求和企业的具体要求相结合。ILO 指出,企业培训师和职业教育机构教师应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内容应涵盖甚至超越当前的职业标准。培训计划中应不仅包括在岗培训和脱产培训的时间及范围,还应提供相关学习资源,明确学徒培训和培训成果评估的方法。ILO 认为每位学徒是独立的个体,没有一种标准化的培训方法可以保证学徒计划的成功,教师应根据特定环境和学徒个人需求选择最合适的培训方法。ILO 尤其推荐采取四步培训法,即首先培训者解释和演示培训内容,学徒通过观看进行学习,接着学徒主动模仿培训者的动作加强记忆,培训者全程进行指导和反馈评估。ILO 还建议收集学徒的反馈来评估和改进培训方法,学徒培训机构应尽可能多地使用现代教学工具,创新培训方法。

第三,在实施学徒培训过程中进行监督、评估和认证。形成性评估可以持续监控学徒的学习进度,了解学徒的进展和困难,帮助有辍学风险的学徒渡过难关。总结性评估和认证有利于明确学徒是否具备职业标准要求的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学徒计划。ILO 认为,实施评估需要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合作,不同利益相关者在监测和评估学徒学习进度中的作用也各有不同。质量保证机构不仅应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界定学习成果的评估标准,还应设立考试委员会,根据职业标准和学习成果对学徒的学习进行总结性评估。企业应制定学徒绩效考核表,对学徒的绩效进行评估。企业培训师和职业教育机构教师应与学徒进行监督性面谈,并记录学徒日志。学徒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估。如不丹用学徒日志记录学徒技能状态,包括学徒获得技能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学徒的日常活动和工作记录,对学徒培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16]。ILO强调多方利益相关者应各司其职,有效沟通,保证质量。

(四)培训后的过渡和评估

在完成学徒计划后,学徒将进入劳动力市场或接受继续教育。学徒毕业后的走向可以作为学徒培训质量的评估指标,帮助政策制定者和工作人员改善前三个阶段学徒培训的实施情况。ILO 认为,在这个阶段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帮助学徒更好地过渡至劳动力市场或是接受继续教育。现如今,劳动力市场不断变化,学徒制的主要目的是要帮助学徒在整个工作生涯中不断提高技能并获得体面的工作。就过渡至劳动力市场而言,ILO 认为,应由行业协会、雇主组织以及职业教育机构负责向学徒毕业生提供培训后的就业服务。企业和职业教育机构应将求职技能纳入学徒课程,同时也应帮助创业学生联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在他们创业过程中提供支持。如欧盟的欧洲通票证书增补程序(Europass Certificate Supplement),是帮助欧盟国家的学徒在其他欧盟国家受雇的工具。其中,描述了各个职业的国家特定标准,并简要介绍了通过职业培训可以获得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此外,该程序还提供有关培训的时长、类型以及课程信息[18]。在接受继续教育方面,企业和职业教育机构应告知学徒获得继续教育的程序,而政府决策者则应确保职业教育体系的纵向贯通。ILO 强调,多方利益相关者应及时关注市场信息变化,确保学徒培训课程能帮助学徒更好地过渡至劳动力市场。

第二,对学徒培训项目成效进行评估。学徒培训项目的评估对不同利益相关者都有益。对于学徒,项目评估可以帮助他们了解该学徒培训的就业率、收入水平、发展前景以及不同企业的培训质量;对于企业,项目评估可以帮助他们了解学徒培训的成本和效益,为学徒培训决策提供有效信息;对于政府,可以帮助他们了解学徒制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从而优化政策供给。ILO 总结了评估学徒培训项目成效的通用步骤:首先,确立一套衡量学徒培训成果的关键绩效指标并制定评估细则;其次,将评估职责分配给不同的机构;最后,在监管学徒培训质量的工作小组中讨论评估结果、整理评估数据并编制学徒计划年报。ILO 认为,最好能向利益相关者分发报告,使他们能有效地利用评估结果来改善学徒计划设计并更好地提供职业指导和咨询服务。此外,ILO 强调,评估的全过程要保证透明度和科学性,还应将定量数据和定性信息相结合。

三、优质学徒制工具包的经验借鉴

《优质学徒制工具包(第二卷)》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性。综合该工具包提出实践建议,反思我国现代学徒制实践,以下提升学徒制质量的办学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一)加强学徒培训质量意识,构建学徒培训整体框架

ILO 于2012年将“质量”引入学徒制,最早提出优质学徒制的概念。ILO 认为,“优质学徒制”是一种独特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形式,它将在岗培训和脱产培训相结合,使各行各业的学习者获得从事某一特定职业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能力[19]。ILO认为,高质量的学徒制可以降低青年失业率,加强教育界和产业界的协作,也可以减少技能不匹配的情况,还能提高企业的生产率和竞争力。为将质量意识落实至操作层面,ILO 开发了《优质学徒制工具包》,不仅提出学徒培训的生命周期,构建优质学徒培训的宏观框架,还进一步构建更加细微的框架指导学徒培训,如多方利益相关者对话框架、评估培训师水平框架等。总之,ILO 强调将质量意识贯穿于学徒培训全过程,同时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构建起了学徒培训的整体框架,给予各国以框架性指导。

我国政府虽然对职业教育非常重视,但对于现代学徒制的顶层设计仍不够完善[20]。同时,试行现代学徒制的院校和企业等的学徒培训质量堪忧,社会认同度不高。鉴于此,我国政府可借鉴ILO 提出的优质学徒培训生命周期概念,并结合我国学徒培训实际情况,构建最符合我国国情的学徒培训框架。各地方政府应对比当地学徒培训项目在计划、实施、监控、评估四方面和ILO 建议做法的不同之处,完善法律法规,出台操作手册。院校和企业等培训机构也应加强质量意识,优化学徒培训课程,打造优质教师队伍,提升办学质量。另外,企业和职业教育机构还应设置监督机构,确保质量要点落实至学徒培训的各个阶段中。

(二)注重文本资料开发,提供学徒培训范本

规范性的文本资料是控制和提升学徒培训质量的重要抓手。ILO 提供的文本资料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宣传类,包括学徒宣传材料、职业指导手册等。如,加拿大政府通过《学徒手册》通过详细介绍学徒制的益处来吸引学徒参加培训[15]。二是实践操作类,包括行业技能需求清单、职业标准样本、职业课程开发手册、学徒协议样本、学徒培训计划、培训师指南等。如,澳大利亚政府出台了《国家技能需求清单》来确定行业中所短缺的技能。瑞士的学徒协议遵照国家的标准化模板,规定了学徒培训的形式、工资以及保险等条款[12]。三是质量保证类,包括质量标准、质量管理手册、质量评估操作指南、学徒日志等。如,欧洲职业培训发展中心(Cedefop)提供的《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机构质量管理手册》帮助培训机构反思自己的工作以保证学徒培训的质量[11]。

然而,文本建设正是我国当前现代学徒制质量控制的薄弱环节,如我国政府尚未组织利益相关方制定统一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评价标准,学徒培训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不足[21]。另外,学徒协议也尚未能明确界定学徒身份及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借鉴ILO 优质学徒制工具包经验,我国可从以下两个层面加强规范文本开发。首先,政府和行业组织层面可关注以下三点:一是开发评估行业技能需求清单,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学徒制培训实际情况的课程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二是借鉴ILO 提出的学徒协议范本中的要素,早日完善我国的学徒协议,保障学徒、学校和培训机构等多方利益;三是考虑开发类似《优质学徒制工具包》的操作指南,将有益经验分享给全国各地的职校,在全国范围内构建科学规范的学徒培训模式。其次,企业与职业院校层面可关注以下三点:一是开发学徒制宣传文本和职业指导手册,增进大众对学徒制的了解,吸引人们参与学徒培训;二是完善学徒培训计划,明确学徒所需获得的知识和能力以及企业所需具备的条件,规范学徒培训的基本步骤和质量要求;三是开发学徒日志和质量评估操作指南,记录学徒学习的内容和进度,评估学徒培训的成果和不足。

(三)推动多方合作,发挥各方效用最大化

优质学徒培训的过程涉及到各方利益相关者,ILO 建议多方利益相关者应承担起不同的职责并积极合作,使各方利益相关者效用最大化。首先,ILO 认为政府和行业组织应积极发挥引领、协调和保障作用,一方面设置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对话平台来提升沟通效率,协调各方诉求;另一方面提供行政支持以加强企业实践指导,保证学徒培训质量。其次,企业、学校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则要发挥宣传、实施和监测作用,一方面企业和学校应共同举办学徒制的宣传活动,并为年轻人提供职前指导和咨询服务;另一方面企业和职业教育机构应共同制定合理的学徒培训计划,还应在师资培训、学徒培训场所轮换等方面加强合作,使在岗培训和脱产培训相协调。最后,ILO 还强调多方利益相关者在监督和评估学徒培训成果时应各司其职,加强合作,将质量保证机构的监测机制同企业的绩效考核表,学校教师的学徒日志结合起来,对学徒进行全面监督和公正评估。

目前我国学徒制试点面临政、行、企、校关系不紧密的问题。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还较为宏观,尚未考虑企业和学校面临的具体困境,可操作性不强。行业组织等中介机构职责缺失,地位不高,与政府和企业交流不够深入。校企合作面临着招生招工指标不一致、“双师型”教师培养困难、企业主体地位缺失、教学资源整合共享不足等问题[22]。我国可借鉴ILO 推动多方合作,提升学徒培训质量的做法。一方面,我国应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为政府和企业对话中介机构的作用。企业可通过行业组织反映目前学徒培训中所遇困境,政府则应定期听取行业组织的工作汇报,完善政策制度,出台相应法律法规,界定各方职责权利,加强政策的可操作性[23]。另一方面,建立校企联合培养制度也十分重要。学校和企业应借助这一制度,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协同招生招工,根据企业人才需求开发课程体系和专业教学标准,共同承担学徒培训成本,统筹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24]。此外,在学徒培训全过程中,多方利益相关者合作完善质量保障机制,构建多主体多维度的质量评估标准,建立质量管理平台,加强质量监测[25]。

(四)积极应用新兴技术,推动学徒培训现代化

当今时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给学徒培训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ILO 认识到优质学徒培训需要加强数字化,在《优质学徒制工具包(第二卷)》中提供了20 多种数字技术工具。ILO 指出数字技术工具可以丰富学徒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学徒制吸引力和监督学徒学习进程。就丰富学徒培训内容和形式而言,ILO 提出,使用数字化教学媒体来增强学习体验,企业和职业教育机构应将数字化学习和其他传统学习方法相联系,增加学徒学习的趣味性和有效性。就增强学徒制吸引力而言,ILO建议学徒培训工作人员通过不同的媒体传播学徒制知识,也可建立在线职业咨询平台来增进人们对学徒制的了解。就监督学徒学习进程而言,ILO 指出学徒培训工作人员可运用移动日志记录学徒的培训进度,为总结性评估做准备。

目前我国学徒培训机构的教学方式和运营方式、教学资源的整合利用、学徒的综合能力仍存在发展空间。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呈现复杂性、系统性特征,这要求我国利用数字技术工具,优化学徒培训体系[26]。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应积极使用新型数字技术,如各地方政府应使用网络生成的大数据,制定最适合自身的学徒培训方案,并实现方案的动态调整[27]。同时,地方政府也应积极使用官方社交媒体,传播有关学徒培训知识,吸引人们参与培训。行业组织则可构建在线职业咨询平台,增进企业和学徒之间的了解,使企业更了解学徒的基本情况,学徒更了解企业的职位要求。学校、企业和职业教育机构等培训场所不仅可以通过各类终端的应用程序等数字化教学媒体提升学习体验,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效率,还可打造线上教学资源平台,共享学徒培训的优质资源和经验教训。此外,企业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可依靠监控系统关注学徒在不同场所的学习状况,确保对学徒的有效监控[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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