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的“浙”张高分答卷

2021-08-06 16:24焦克韦
浙江人大 2021年6期
关键词:科技人才

焦克韦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浙江省政府始终坚持创新型省份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科技创新进入了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关键阶段。

2021年5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科技创新发展部署、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情况的报告。

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

“我省区域创新能力连续13年居全国第5位、省区第3位,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连续5年居全国第3位。全社会R&D经费支出从2015年的1011.2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840亿元,居全国第4位,占GDP比重从2.36%提升到2.8%;科技进步贡献率从57%提升到6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的比重从37.5%提升到59.6%,率先迈入创新型省份行列。”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小涛在作报告时如是说。

“十三五”期间,我省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强化创新能力提升,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持续优化“十联动”创新生态,创新型省份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主要指标大幅跃升,创新综合实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实现了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时提出的“到2020年成为创新型省份、基本建成科技强省”的战略目标。

面向“十四五”,我省锚定科技创新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围绕全省“十四五”总体规划部署,精心编制科技创新规划体系以及制造业、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知识产权发展等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省级重点专项规划。

高起点谋划科技创新发展目标。我省把牢“重要窗口”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发展定位,以国家战略思维高起点谋划科技创新发展目标,以超常规力度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聚力打造三大科创高地,加快打造人才引领、创新策源、产业创新和创新生态优势,致力形成系统性突破性标志性成果,在世界创新版图中确立特色优势。

高规格布局科技创新战略力量。强化需求牵引,促进国家目标与浙江需求紧密结合,打造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为引领、其他科创走廊为支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高新区等为节点的创新空间格局,聚焦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共建共创“国字号”高端创新载体,加快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我省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核心竞争力。

高标准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加大科技政策供给,深化管理机制改革,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断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打造梯度结构合理的科技型企业集群,打造“头部企业+中小微企业”创新联合体,做强企业创新实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找准并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构建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体系,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引进集聚全球顶尖人才和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全球人才蓄水池。强化全球科技精准合作,加快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推进全省域协同创新。

科技创新短板不少

对标“重要窗口”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新目标新定位,对照首位战略和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新要求,对比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我省科技创新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科技创新基础相对薄弱。高端创新资源短缺,国家在浙江布局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战略科技力量明显偏少。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及第一批挂牌的国家实验室,我省都是空白。有限的大型科技創新平台整体创新能力不高,成果产出绩效不明显。创新投入不足,地域间差异很大,政府研发支出的示范引领作用仍需加强。

重大标志性成果不足。“十三五”期间,我省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09项,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奖2项,与上海、广东、江苏差距较大。基础研究短板突出,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比重、高校院所R&D经费占全社会R&D经费比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除浙江大学外,在浙高校特色优势学科的基础研发能力仍然较弱。缺乏鼓励长期基础研究积累和包容失败的科研评价机制和政策,高校院所科技资源和创新活力未得到充分利用和释放。

企业创新能力有待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规模偏小。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偏低,缺少位于产业链顶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头部企业,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量不足。中小企业研发基础薄弱、创新意识不强。产学研合作的利益共享和分配机制仍不完善。

高层次科技人才短缺。人才队伍大而不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顶尖人才缺乏,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高水平工程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还比较少。受社会环境、福利待遇等因素影响,存在人才引进无序竞争和“转会”频繁现象。人才评价机制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等问题,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新激励不够。

科技创新生态有待改善。科技创新政策供给的协同性、精准性有待提高,统筹推进工作机制有待加强。科技创新仍面临发展空间、土地资源要素保障等“瓶颈”,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知识产权保护、新技术监管等政策有待进一步突破。科技管理基层基础不强,服务县域经济作用不明显。全社会公民科学素养不高,创新文化培育仍显不足。

乘势而上跑出浙江“加速度”

“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对实体经济和民生改善的支撑赋能将进入更深层次更广范围,科技成果将全方位进入经济社会主战场。如何形成澎湃有力的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助力“重要窗口”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

更好树立争先意识。正视我省科技创新存在的短板差距,深刻剖析原因,深入思考“浙江的创新力度能不能跟得上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浙江对高端人才招引的力度能不能让浙江在全国激烈的竞争中保持发展优势”等问题,大力破除自我感觉良好、就事论事、吃老本凭经验干工作、小步慢进的思想禁锢,树立“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争先意识。

积极布局战略科技力量。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提出浙江诺贝尔计划。在谋划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同时,以更宽的国际视野,谋划建设全球性科技创新中心,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设计。打造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建设链接全球高端创新资源、边界清晰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大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创新载体力度,大力推进本省高校高水平建设,构建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实验室体系,深入对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争取国家重大创新载体和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建设。持续扩大财政、企业和高校院所科技创新有效投入,优化投入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大企业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主导权,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加速布局前沿领域,实施“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三链联动工程,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培育打造新的万亿级产业集群。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模式,以大学科研机构为支撑、以市场化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通过政策、经费等方式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研发重大战略产品,联合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集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基础设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高精尖产业”的全链条创新,建设公共底层技术和中试平台,畅通科技成果产业化通道。

加强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坚持引进和培育并重、强化激励和优化服务并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把教育擺在突出位置,加大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构筑能更大范围集聚全球创新人才的创新环境,加快形成从战略科学家到领域顶尖人才、专业人才以及青年人才为主体的多层次创新人才梯队,完善人才服务保障制度。

增强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探索形成科技创新举国体制的浙江路径,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从立法层面确立科技强省战略。强化数字赋能,做好数字化改革和科技创新的结合文章。以产城人融合发展理念,促进技术、人才、金融、交通、企业等各种高端要素的循环流动,加大土地、耗能、资金及项目配套等制度和要素供给。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加快新兴数字基础设施、技术转移体系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稳步向前发展。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培育创新文化,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助推形成崇尚科技进步的社会环境。

着力构建高水平创新网络。建立适应新格局的国际科技合作和开放新机制,加快形成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创新政策体系,拓展国际科技合作和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来源渠道,促进人才、资本等要素跨境流动。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加强与先进地区相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等对接交流,深化生命科学、量子信息、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合作,努力在三大科创高地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加强市域统筹,结合浙江海洋资源禀赋优势,瞄准和抓住产业和技术变革新趋势、新机遇,加强未来产业谋划,形成区域产业集群优势明显、县域产业错位加快发展、市县产业协调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

创新从来都是九死一生,但我们必须有“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豪情。常委会组成人员坚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定能交出科技创新的高分报表,为我省走在前列,推动“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注入科技创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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