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模式现状及建议探讨

2021-08-09 22:54刘小美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21期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

刘小美

摘要:所谓棚户区改造,主要是政府系统的改造城镇一些破旧的住房和年久失修、有危险的房子,或者是改善需要帮助的家庭住房条件,因此,政府会推行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现在我国经济正在快速的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很多有效的政策,受这些因素的影响,中国的棚户区改造在其方式上也出现了较大的改变。基于此,文章重点研究了棚户区改造在投融资方面上存在的一些重要问题,并积极探究了比较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希望对此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模式;现状及建议

棚户区是我国城市化不断深入带来的巨大产物,大批的棚户区不但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而且对棚户区居民产生了生活环境上的严重影响。棚户区有着较大的房屋建筑密集度、简陋的结构、众多的安全隐患以及缺乏健全的基础配套设施等各种问题,如果不闻不问棚户区,城市发展必定遭到一定的制约。因此,国家为了将棚户区存在的遗留问题进行解决,近几年,对棚户区进行了大力改造,但是,在实际改造中,投融资方面出现了众多问题以及限制因素,对棚户区改造的顺利进展产生了影响。因此,本文针对棚户区改造投融资呈现出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探讨投融资模式在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了相应对策,将棚户区改造的投融资进行渠道的拓宽,进行投融资的合理规划和统筹安排,以此推动棚户区改造的进步。

一、深入分析目前棚户区改造的投融资模式

我国自2012年开始,棚户区改造在我国政府的帮助之下就飞快进行发展,目前棚户区改造一般情况下有三种重要的模式。

(一)三统一模式

这种模式比较简单,主要是进行统一评级、授信、统借统和三维一体的模式,在进行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一般比较常用的贷款银行就是开发银行,针对这种较为长期的贷款方式,都是通过中国政府相关规定的,对棚户区进行合理的改造,安排工作人员全面负责这项改造工作,还要授权一定的法人代表,这样可以全权帮助政府进行棚户区改造,并确保其能够顺利的进行。

(二)政府购买模式

此种改造方式需要经过政府的同意,由实力非常强大的大公司和大企业去购买,另外还要对签订的协议进行有效的鉴定,项目的切实实施就交由平台公司全权负责,资金来源几乎都是向国家的一些开发银行提前做出申请,要符合国家的一些政策,用最低的利率作为银行的抵押,在具体的贷款过程中,使用这种模式有很多的优势,不过对于国家政府来说,会增加财务的一些负担,非常影响国家未来的稳定发展,严重影响棚户区以后的顺利进行,同时对国家经济的进步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三)棚改专项债券

在2019年之后,在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来源途径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为其带来了很多全新的发展机遇,专项债务可以更好的进行棚户区改造,将其项目在政府的合理预算过程中进行,还可以有效纳入一些土地的合理使用权和固定收入。

二、我国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不断进行棚户区改造,其中的资金都是我国政府购买的,政府会特别认可一些金融机构,是一种人气最高的模式。但是,这种模式却有着众多问题,对地方政府的财政增加了负担。棚户区改造在国家进行的很多项目中是重点项目,另外其项目的工作量十分巨大,由于改造的时间比较长,还有很多不容易解决的问题,所以需要较多的资金来支持棚户区改造,相关的政府也要尽全力支持和配合。此外,棚户区因为存在较长的改造期,对于盈利回收而言,却呈现出较低的现象,不能有效的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另外,一些中标人会提出抵押贷款的相应申请,这个资金来源最终还是政府的担保,这对于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来源渠道的问题不仅未能得到本质上的解决,反而对政府的财务产生了负担的变相增加,这种模式会非常影响我国的发展。与此同时,我国的经济不断发生着变化,由于受到相关政策的影响,我国现有的棚户区改造逐年增加了货币化安置的占比,棚户区改造的资金事实上在变相的流入房产公司,这使得市场出现了很多发展的严重不平衡,潜移默化的提高了购房的价格,增加了人们的经济压力,扰乱了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发展,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近几年,各地方政府尽管撤销了货币安置的奖励,并且在棚户区改造中强调实物安置为主要方式,但是,对于房价的逐渐提高的事实却依然并未消除,使人们减少了购买合适的住房。

三、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模式在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将发行棚改专项债作为投融资的主要模式

棚改专项债不仅是投融资的创新模式,而且是市场化的一种运作模式。在棚户区的改造项目中进行棚改专项债的发行具备了一定稳健性的预期偿债式的资金渠道,在政府性基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专项收入中进行对应的纳入,能够对偿还的本金及利息做到保障,使项目收益及融资自求实现平衡,对地方债务并未造成新的负担。此外,棚改专项债券要求财政部门在政府基金预算管理中进行纳入,同时由负责棚改项目的地方主管部门进行棚改项目的专用,严禁出现挪用于其他项目当中的现象,不得在经常性支出中进行使用,使债券融资得到专款专用的保证。

(二)彻底取消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将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進行彻底的消除,但是,在项目中当收益达到平衡时仍然可以对政策性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在棚户区改造中的各个项目中当收支达到平衡时,仍然可以依据实际状况向银行提出资金贷款的申请。但是,在我国棚改专项债券存在较为落后的发展,并且发展相对缓慢,在短时间对于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资金来源的重大问题并无法及时且有效的解决,政府开展棚户区改造所承受的压力和阻力仍然拥有。在当下的市场经济背景下这两种模式具备了长期可行性,同时对棚户区改造应该达到资金平衡的基本条件有着强调。基于此,以下给出相应建议:一是针对棚户区进行改造的各个项目应展开有效的大量调查并对项目做到评估和预算,合理包装好大概能够达到资金平衡及无法实现平衡的各个项目的地块,使项目的整体收益得到均衡保障,使资金来源得到负担的减轻;二是政府应对土地开发的工作做到合理,对于具备一定价值和前景的土地而言,应该考虑将土地进行一级和二级相结合形式的开发,例如,将棚户区改造和文化及旅游等产业进行较好合作,这样不仅使棚户区改造项目得到顺利实施的有效保证,同时能够对多方资金进行吸收,将项目中的融资风险降到最低,同时使项目能够切实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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