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大小周”,让劳动者权益落到实处

2021-08-23 02:21南木
时代邮刊·下半月 2021年8期
关键词:工作制权益劳动者

南木

2021年7月起,多家互联网企业宣布取消“大小周”,员工按需加班,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不久前,还有互联网企业旗下工作室宣布每周三为“健康日”,全体员工下午6点下班,其余工作日必须晚上9点前下班,且实施全面双休。一时间,关乎劳动者权益的“大小周”问题受到密集关注。

在大家的印象里,互联网公司薪水高,但工作强度也大,如今它们不约而同地出台措施,尝试控制员工工作强度,为何?

首先,“996”“大小周”等工作制度引发的社会舆论压力越来越大。近几年,互联网行业员工健康状况频频报警,甚至发生了极端事件。2020年年底,某互联网企业22岁的女员工在凌晨回家途中猝死。当时有人统计,在1个月内公开报道的就有4起互联网企业员工猝死事件。这些事件不仅引发了外界的批评,也引发了行业内部的反思。

何况,加班未必能真正带来生产效益的提升。“摸鱼学”一词在网上的走红,或许就能说明一些问题。有互联网企业员工说,长期加班导致白天“磨洋工”,真正的工作时间反而是在晚上。人的有效工作时间是有限的,工作时长不等于实际工作产出,是应当尊重的常识。

与外界对“大小周”的一致批判不同,一些企业内部似乎存在观点分歧。比如,有平台曾经进行内部调研,结果有三分之一的人不支持取消“大小周”。这或许让人意外,但是要看到,大部分员工不反对加班的前提是企业为“自愿加班”设计了激励机制。实际上,企业设计加班激励机制,已经表达了“想要员工加班”的倾向,而员工的“自愿加班”也很难说是真正“自愿”的了。

合理的劳动时间长度,不仅是对企业的要求,也是对劳动者的要求。根據劳动法,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因此,在讨论该不该维持“大小周”制度时,不应该简单地把它看成一个自主选择的问题。

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障,关乎公共利益与社会福祉。从历史上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8小时工作制在1919年10月被国际劳工会议所承认。电视剧《觉醒年代》中,有一个场景令人动容李大钊在长辛店演讲说:“我们争取8小时工作,8小时休息,另外的8小时,留给我们自己。”对我国现阶段的发展而言,提高中青年人群的健康素质、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包括鼓励社会生育等,都需要人们拥有更多自由支配的时间。只有在法律、政策和企业管理层面严格落实8小时工作制,才能真正确保相关权益不被虚置。

以有人愿意加班为由设计“大小周”等制度,只会导致“破窗效应”,让更多企业起而效仿。因此,部分头部互联网企业带头取消“大小周”,既是对劳动法的遵循,也是企业责任的担当。当取消“大小周”形成声势、形成潮流,相关行业自然能形成一种新的竞争常态。期待更多企业将减少加班、取消不合理工作制度落实于行动,舍弃局部利益,从有利于长远发展的角度,让员工在更健康的环境中进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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