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再监督的探索与实践

2021-09-10 09:13刘珊珊
科技研究 2021年7期
关键词:纪检监察高质量

刘珊珊

摘要:纪检监察的核心任务及职责在于监督,要想保证工作实效性,就需采取积极措施,推动纪检监察再监督能效的进一步强化,本文从纪检监察再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处入手,提出了具体措施。

关键词:高质量;纪检监察;再监督

1纪检监察再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处

新时期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中,就指明了纪检监察再监督工作的方向,也就是应当追求更高质量的发展,真正高效的实现三转化。从当前形势来看,纪检监察工作中更注重三转,也为之付出了较多努力,取得了相应成果。但是在新形势下仍存一定不足急需改善:其一,一些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中,存在监督责任落实上的不足,甚至额能会出现监督责任错位及失位等不良情况,直接弱化监督能效,致使其质量大打折扣;其二,纪检监察监督是关键,这就能够形成对职能部门监管职能的参与作用,监督的侧重点全部放在过程上,必定导致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被削弱,降低监督部门履职能力;其三,监督范围过大,而缺少清晰的目标定位及侧重点,也会降低监督管理效率及质量。

2高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再监督的优化措施

2.1积极构建再监督机制

要想提高纪检监察再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就需将原有的工作方式加以创新,构建起可行性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工作全面贯穿及落实,实现对问题的及时把握,带动监督责任的深化发展:首先,通过负面清单机制回答好“如何开展”: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强化刚性约束,先后制发《负面言行提醒本》《负面清单》,分别从言行、行为、工作等方面明确“不能为”的红线和底线;其次,通过责任落实机制回答好“如何推動”:建立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履行监督责任“必须为”的界限,推动各部门自觉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履行“一岗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查找在“三重一大”决策执行监督、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监督、主体责任执行监督、系统性廉政风险防治监督、各类问题整改落实监督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促进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自我整改。说清楚了“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的问题,推动了监督责任的落实;最后,通过再监督机制回答好“如何定位”:通过开展系统性廉洁风险防治、大监督格局构建等措施,力求精准发现问题、补齐监督短板,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通过细化完善《监督责任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为“再监督”立好规矩。瞄准系统性廉洁风险点,探索在行政工作流程中实施嵌入式监督,实现风险防治与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同步推进。

2.2积极打造三个平台

在纪检监察再监督工作的深化进程中,需打造起可利用平台,促使作风建设及内部管理都成为核心内容,拓展廉政教育范围:首先,打造学习教育平台,加强对现代互联网技术的高效应用,将之与廉政学习教育相结合、将传统廉政教育模式与新兴互联网优势相结合,促使线上与线下都能保持互通性,增强廉政学习教育的活力及趣味性;其次,打造廉政工作平台,这就能够彻底解决原有工作流程中的复杂性情况,保证集约化管理效率,促使其工作质量得到大幅度攀升;最后,打造廉政文化平台,需将廉政文化宣传工作重视起来,定期组织开展类型多样的专题讲座及知识竞赛等活动,将廉洁风险教育及理想信念教育逐步深化落实,但是在过程中需注重对宣传载体的优化创新,保证传播内容的全面性,促使廉洁文化的感染力随之增强。

2.3拓展工作载体

在对工作载体进行拓展的过程中,同样需加强对信息化技术的高效应用,应当将传统文化的作用能效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始终,提高对传统廉政文化资源的利用率,促使廉政文化围绕在党员干部的周边:其一,应结合具体情况,创建起党政宣传阵地,为廉政文化建设源源不断的注入动力,保证纪检监察再监督工作的渗透性;其二,打造廉政信息终端,积极探索适宜走的发展道路,促使廉政建设与互联网融合在一起,在潜移默化中形成防范力,提高廉政工作有效性;其三,加强廉政考核评议,应在工作中积极创建履职监督及考核评议等相关工作湿度,激发出监督工作的动力,保证党内监督工作覆盖面的全面性,以免产生因精细化程度不够而产生盲区,针对工作中履职不当的个人及行为,都需追究其责任。

2.4强化四种形态

强化纪律执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集体谈话、线索处置、廉洁提醒函、廉政提醒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治未病”。出台《执纪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对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出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规范公司工作人员行为。

2.5加强创新与转变

纪检监察再监督工作中,应当在创新的基础上,切实解决监督主动性不强及监督受限等问题,提高监督工作的一体化水平:首先,应当将监督对象设定为人,而非从前的实务性监管,需对职能部门的履职能力形成监督性作用,带动监督队伍履职能力的整体性提高;其次,应捋顺监督工作专与全之间的关联性,突出工作要点,把握好人、事、时机等各方面的关键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第三,在监督方式上,从注重过程到注重结果,解决了主责部门监督责任落实上“等靠”的问题,让纪检监察集中精力对主责部门的监督结果进行“再监督”,通过PDCA责任闭环管理,推动了主责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实,让监督更有实效。从纵向监督到监督纵横并重,做到在监督责任落实上指导但不包揽,既不插手具体事务,又深入学习相关业务,避免业务不熟悉、隔行看热闹的问题,打出了监督组合拳。

结语:

综上所述,采取积极措施带动纪检监察再监督工作的高效进行,可促使制度与监督相衔接、流程与监督相衔接,打造起健全的监督模式,确保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得以落实,提高监督与企业中心工作的一致性,拓展监督覆盖面。

参考文献:

[1]党锋. 以改革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J]. 党风, 2019, 000(004):1-1.

[2]王英伟. 以强化监督首责推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J].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20, No.607(22):90-91.

[3]朱健生. 推进站段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J]. 理论学习与探索, 2020, No.253(05):41-43.

湖南省贺家山原种场 湖南 常德 4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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