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内部审计

2021-09-23 13:44王蕙娜
中国内部审计 2021年9期
关键词:党的领导内部审计

王蕙娜

[摘要]本文考证了中国革命根据地时期,在党的领导下,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的从无到有、逐步创建与发展的过程。

[关键词]革命根据地   党的领导   内部审计

国革命根据地(1931-1948)时期,内部审

计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创建与发展的过程。建党初期,党在领导开展工人运动的同时,对审计监督进行了初步尝试。红色政权建立后,一些根据地的苏维埃政权开始在政府部门、合作社等组织建立具有内部审计性质的经济监督机构,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监督活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党政军系统及企业、银行等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在支援革命战争、严格本单位财政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贪污浪费等方面发挥作用。

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内部审计

1931年中央革命根据地建立后,为巩固刚刚诞生的红色政权,有效克服和制止贪污浪费现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开始在政府部门、合作社等组织陆续设立具有内部审计性质的经济审查委员会,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监督。苏维埃政府审计最终形成了以中央审计委员会及省审计分会为主体、各部门内部审计组织为补充的审计体制。

财政部门的会计科普遍承担了本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1933年12月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下设会计科,“会计之下,设记账、出纳、审核等股”。1933年,中央邮政总局成立各级经济审查委员会,专门清查邮局账目,反对贪污浪费和虚浮预算,节省公用经费。1933年10月,各省县邮政局长召开第三次联席会议,针对一些省县市局未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经济审查委员会、邮政业务上的浪费现象仍不断发生等问题,要求各级邮政局成立经济审查委员会。1934年1月,中央邮政总局经济审查委员会发布第一号通令,规定各级经济审查委员会的任务、人员规模和审计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内容。邮政总局各级经济审查委员会坚决执行中央方针,有力地促进了反贪污浪费斗争的开展。

各合作社组成审查委员会开展监督。1932年9月发布的《粮食合作社章程》规定,“社员大会选举3人至5人组织审查委员会,一年改选一次”“审委会两个月开会一次”“审查管理委员会之行为及账目”。同期发布的《生产合作社标准章程》和《消费合作社标准章程》均对合作社的审查委员会作出了类似规定。1933年12月,中央苏区召开消费合作社大会,指出某些合作社存在“负责人员的贪污腐化,以至合作社亏本的现象,以及赊账制度的妨碍等等”的问题,要求“审查委员会要绝对负起责来,经常审查合作社的账目(每月一次),并监督合作社的工作”。

一些革命根据地也成立了审查委员会开展监督。川陕省雇农工会要求“各级的经费开支须列举预算,待上级或同级的审查委员会之批准”;川陕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每月的决算,须于下月5日制定预算报表上报批准,并交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内部审计

1937年,陜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根据革命战争需要,以及政治、经济、军事环境变化,边区政府成立审计处、审计科等机构开展多形式的审计监督活动。边区和根据地的政府部门及一些企业、银行等机构,探索建立起了内部审计监督机构或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对财务收支的审核与批准,以及经费预决算审批和财务检查等工作。

在陕甘宁边区,一些政府部门将内部审计监督职能赋予到财务或综合处室。比如,主管中央直属机关财经工作的中央管理局,其下属的中央招待所等单位的会计科同时具备审计职能。1944年,为加强会计审计工作,中央管理局发布《模范会计条例》,明确要求各机关“建立起会计审计制度”,并对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即各机关会计科(室)的审计人员负责审核各个部门的财经数目的工作,到基层去检查各项收支是否适当,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程序等,并督促各单位及时编制报表及按期报送统计材料等。又如,1941年10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各级税务机关组织规程》,明确税务总局第一科负责“各级局所之经费预决算及收支凭单之审核事项”和第三科负责“新售票照之领发、登记及稽核事项”的审计职责;11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粮食局组织规程》,明确粮食局第一科负责“粮草账簿票据、各种表报之稽核、登记与编造事项”和第二科负责“粮食草料、计算之审核与汇编事项”的审计职责。

晋冀鲁豫边区的冀南银行和山东革命根据地的北海银行等设置内部审计监督机构或配备内部审计人员。1943年7月,冀南银行召开分行主任联席会议,决定将内设“各级会计科、股,改为审计科、股”。1944年10月,晋冀鲁豫边区太行区工商管理局、冀南银行召开干部扩大会议,明确机构合署办公,审计科负责“全部财产之掌握运用”和“各种审会计制度之建立并监督执行”“进行对审会计人员之教育”的职责,并要求“审计科编制内之稽核人员对总分稽核及审计科长负责,工厂商店之审计员对直接分行局负责”。北海银行在会计部门内设置稽核人员,承担传票、记账、报表(日、旬、月、年报)的审核盖章职责,实际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三、全国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内部审计

进入解放战争时期,在审计机关的推动下,更多的解放区政府部门开始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经济监督,单独设置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或者在财务等处室设置审计岗位,开展对本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内部审计机构逐渐建立健全,工作范围覆盖更加全面,在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方面发挥作用。

1948年10月发布的《陕甘宁晋绥边区暂行审计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处,联防军后勤部,西北局秘书处各设立一审计科。边区政府秘书处及西北局秘书处之审计科各受其秘书长领导,联防军后勤部之审计科,受后勤部长领导”。陕甘宁边区的政府部门开始广泛建立起内部审计机构。据尤洪和王征回忆,“起初,内部审计机构只是在边区政府秘书处、西北局秘书处和联防军后勤部的下面分别设审计科。……以后,又把内部审计的主管机关扩展到盐务、税务、粮食系统和边区党政军以及行署、分区的各直属单位”。

这一时期,中直机关的内部审计工作在机构设置、制度保障和工作开展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加强。1945年,中央管理局改称军委供给部后,在供给处下设审计科,同时制定审计制度,明确审计机构“参与制定生产计划、供给标准和财政管理制度”“向边区政府编报预决算和审批所属机关的预决算(包括实物部分)”“审定各机关报送的‘人员、马匹报告表”“审核临时费及特殊开支”等任务和重点。1946年,军委供给部供给处制定《审计、会计工作条例》,详细规定审计权限、依据、程序和方法,如每月审批经费决算时,须将边区财政厅所发经费与军委供给部补助经费分别核批;凡经边区政府批准的经费、粮秣、被服决算,审计科按月通知各主管会计部门结账等。1947年,中直机关又对审计人员的职责和审计程序、方法进行了补充,使审计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

晋冀鲁豫解放区的冀南银行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制度。1946年8月公布的冀南银行总、区、分、支行机构系统表显示,总行本部和区行均设有审计科,配备审计人员。1948年2月修订发布的《冀南银行总行会计制度》还明确规定了审计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如对所有会计制度进行复审,审核账簿表单数目,进行各种预计算、损益处理、库存保管之审核和财产统计分析工作等。制度同时规定,审计人员应对资金运用及财产变化与业务执行情形提出适当的改进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如审计人员有失职之责,应受连带处分,有贪污浪费现象应受加倍处分等。

1945年8月,山东省政府宣布成立,当年公布的《山东省政府编制表》显示,交通总局秘书室下设审计股,工商总局下设审计股,财政厅下设审计科,北海银行总行会计科下设稽核股等。1945年10月,山东省政府行政机构进行调整,确定行政公署财粮处下设财务行政、会计、审计、粮食四科。之后,山东省各级政府的一些部门也开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1946年5月公布的《山东省邮政管理局编制表》显示,邮政管理局总务科下设计核股审计员。1946年7月发布的《山东省各级粮食机构组织条例》规定,粮食总局第三科是会审科,分局第三科是会计审计科,支局第三股是会计审计股。总局第三科的职能是:审核粮草收支预决算,建立粮草预决算制度并督促执行,研究如何改进粮草开支制度,发现遵守制度、厉行节约的优良典型并提请褒奖,收集、检举粮草贪污浪费情况。1947年3月,山东省胶东区行政公署发布税字第九号命令,确定胶东粮食分局下设会审科,负责收支统调、账簿记载、粮票管理,预决算的审核及粮秣制度,供给标准等工作,配备审计人员2人。1949年6月公布的《聊城菏泽濮阳城关区政府编制表》显示,税务局下设会审股。这些均反映出了当时山东省各级政府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情况。

1948年1月,豫皖苏解放区公布的《豫皖苏各级政府编制表》显示,行署级政府财粮处设立审会计科从事审计工作,并配备2人;专署级政府设立财粮科从事审计工作,配备2人;县级政府设立财粮科,其中由科员1人兼任审计员。5月,《豫皖苏边区行政公署关于各级财粮机构的决定》明确要求,在行署、专署与县政府三级中分别设立财粮处(科),并下设审会计科(股),配备审计人员2名。9月公布的《豫皖苏行政分会编制表》显示,财粮处审计科设科长、副科长各1名,审计员4名,工商局行政科与业务科均设有审计岗位,审计人员数量明显增加。

总结回顾中国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内部审计,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革命根据地的内部审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历了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创建与发展的过程。其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坚决执行党的经济工作方针,开展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费、粮秣、被服预决算审计等内部审计监督活动,在严格本单位财政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贪污浪费、保障根据地经济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贡献。

二是始终得到审计机关的支持与推动。为推动各单位建立经济审查委员会等内部审计机构,中央审计委员会在对中央印刷厂、中央造币厂等国家企业进行审计时,重点关注了“经济审查委員会的建立及工作成绩”,内部审计机构逐渐建立并发挥作用。进入解放战争时期,随着解放区的扩大和解放军队伍的不断壮大,经费开支不断增加,财政压力随之加大,单纯依靠审计机关开展审计监督无法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审计机关的推动下,陕甘宁边区开始广泛建立起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收支预决算进行核准核销,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审计监督范围,缓解了审计机关的监督压力。

三是始终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职能。中国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内部审计,是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基于对自身财政财务收支的监督,提高对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内部控制的需要而不断发展与壮大起来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许多单位建立起经济审查委员会,目的是杜绝浪费与健全本单位财政管理。抗日战争时期,各单位建立审计机构或配备审计人员,则是为了缓解本单位的财政压力,审核和批准财务开支、审批经费和实物供给项目的预决算等。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财政制度呈现不统一状态,单纯依靠审计机关进行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并不现实,需要各主管部门组织力量来加强对本系统所属各单位的监督,内部审计因而得到较大加强。

(作者单位:审计署审计科研所,邮政编码:100086,电子邮箱:wanghn45@sohu.com)

主要参考文献

[1]陈俊岐.延安时期财会工作的回顾[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87

[2]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 2012

[3]张晓彪,萧绍良,司俊.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7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审计工作史[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21

[5]中国审计学会,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中国革命根据地审计史料汇编[M].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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