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淮煤矿分流职工生存现状及再就业对策研究

2021-10-15 08:23杨志华代先祥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分流煤矿职工

杨志华,代先祥

(1.安徽理工大学 化学工程学院,安徽 淮南 232001;2.安徽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淮南 232001)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体到能源领域就是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能源资源合理配置。 煤炭行业作为改革的重点对象,去产能、调结构、促转型成为煤炭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是困难企业纾困的重要途径之一。安徽淮南、淮北作为煤炭资源型城市,去产能是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两地煤矿行业10 余万矿工面临着分流、再就业的问题。 以典型的资源枯竭型城市淮北为例,自煤矿进行职工分流以来,城镇人口失业率由2010 的3.8%上升至2016 年的4.2%, 虽然近些年失业率有所降低,但也接近风险值。另外,两淮地区的经济发展后劲不足,GDP 增长缓慢, 保就业、稳就业任务依然艰巨。 因此,分流职工对国家分流政策的认识怎样、被分流之后对家庭和个人产生怎样的影响、目前生活现状如何、再就业面临怎样的困难等问题需要认真分析。去产能背景下分流职工再就业问题作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与“六稳”和“六保”的政治任务深度关联,必须持续跟进,重点攻坚。 基于以上问题,文章对淮南、淮北两地35 个矿区、130 个分流家庭取样调查,总结分析分流职工的生存现状和面临困境,提出切实可行的再就业对策。

一、调研总体情况分析

(一)调研方式和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以安徽省两淮地区(淮南、淮北)为主,通过以下四种形式对分流职工的思想和生活情况、 就业情况和面临的问题等设计调查问卷,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一是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采用学校集中组织和学生返乡分散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淮南、淮北两地矿区和分流职工所在家庭开展调研;二是坚持查阅资料与现场调查相结合,前期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查找、收集,初步了解相关信息;后期赴实地进行现场调查;坚持以实地调研为主,非实地调研为辅的原则;三是坚持集中座谈和个别谈话相结合,一方面对多方专业人群进行集中访谈,采集多方观点,另一方面深入分流矿工家庭一对一谈话, 使调查数据更加客观真实;四是坚持问卷调查和抽样调查等多种形式, 设计调查问卷,发放问卷1 000 余份,在分流矿工比较集中的矿区进行发放,少部分通过其他渠道分散发放。

通过综合运用多种形式的调研方式,充分掌握分流职工的生活和再就业现状,“做到情系职工,对安置人员给予热切关注,了解在分流安置中面临的难题,了解国家在政策推进中的落实状况,准确掌握煤矿工人的思想状况,设法反馈和解决职工生活的实际困难,关注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 ”[1]通过对实证调研所得数据进行分析,了解安徽省两淮矿区分流职工的生存现状及再就业的实际困难,为政府、企业精准帮扶提供参考。

(二)调查问卷分布情况

淮南地区主要在谢家集、 潘集和凤台三县,包括新庄孜煤矿、谢李矿、潘北矿、潘一矿、潘二矿、谢三矿、李嘴矿、凤台县顾桥矿、顾北矿、新集矿、张集矿等15 个矿区和80 个有分流职工的家庭;淮北地区主要在烈山区、杜集区和濉溪县,包括袁庄煤矿、朱庄煤矿、岱河煤矿、杨庄煤矿、朔里煤矿、石台煤矿、芦岭煤矿、朱仙庄煤矿、任楼煤矿、祁东煤矿、孟庄煤矿、百善煤矿、刘桥一矿、卧龙湖煤矿、五沟煤矿等20 个矿区和50 个有分流职工的家庭。具体如图1 所示。

图1 淮南地区和淮北地区问卷发放量

根据调研实际情况需要, 共发放问卷1 150份。其中在淮南地区发放问卷600 份,回收563 份;淮北地区发放问卷550 份,回收526 份。 问卷回收率达94.7%。 通过整理, 剔除25 份信息不完全问卷, 剩下1 064 份为有效问卷, 有效问卷率达92.5%。 具体如图 2 所示。

图2 问卷发放回收情况

(三)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就业情况中影响再就业的四大因素包括性别、年龄、学历情况和家庭情况。 我们根据这一特点设计了有关分流职工的自身情况调查表,针对四个因素进行统计和分析(表1),以期发现影响再就业的具体因素。

表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第一,性别情况: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中,男性职工 718 人, 占 67.5%; 女性职工 346 人,占32.5%。 第二,年龄情况:35 岁以下的职工266 人;35~50 岁的职工 538 人;53 岁以上的职工 260 人。第三,文化情况:文盲或半文盲占36.2%;小学文化占42.8%;初中文化占18.6%;高中及以上文化占7.6%。 第四,家庭户籍情况:农村职工占62.1%;非农村职工占37.9%。

第一,矿区职工分流方式情况:回收的1 064份有效问卷中,508 名群众表示服从企业安排继续工作,其中238 名到企业提供的其他岗位就业,270名群众表示服从企业的轮岗、轮流上班政策;另有378 名群众表示会寻找其他就业或创业方式;只有少数人群愿意停产、停工、下岗和接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

第二,分流职工身体健康状况:煤矿职工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的特殊性, 长期在温差大、湿度大、风速大、噪音大等不良环境下工作,在采煤的各个环节经常性接触岩尘和煤尘等生产性粉尘,周围弥漫着过量的甲烷、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上受工作空间的限制,长期保持不良体位,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煤矿职工疾病发病主要集中在关节类、颈椎病和高血压.腰肌劳损也是井下职工比较容易出现的一类疾病。 ”[2]调查显示,分流职工中患有听觉疾病的占调查总人数的4.3%, 患有高血压的占9.8%, 患有肺部疾病的34.5%,患有颈腰椎病的在分流职工中发病比例最高,达43.2%。总的来说,分流职工处于不健康状态的人数比例占调查总人数的65.7%,其中患有两种及以上疾病的达19.6%,这对就业带来较为严重的影响。 患病情况如表2 所示。

表2 分流职工患病情况

第三,家庭收入来源情况:分流职工中,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较多,占41.1%;也有26.8%的人群靠外出务工养家;另外,有10.4%的人群通过其他途径谋求生路;只有11.4%的人群靠政府提供的保障资金或扶贫资金和子女或亲戚援助生活。说明被调研群众都在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寻求出路,整体呈现一种积极的态度。 具体如图3 所示。

图3 家庭收入来源情况

第四, 月均收入情况: 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调研受限,调研数据截止到2019 年底。 月平均工资在4 500 元以上的较高收入人群占比由三年前(2017 年)的 40.9%降为现在(2019 年)的15.7%; 而月平均工资在2 500 元以下的较低收入人群占比由三年前的17.6%上升为现在的22.7%;另外,月平均工资在2 500~4 500 元的中等收入人群占比则由三年前的41.5%上升为现在的61.6%,见表3。 尽管中等收入人群增加明显,但较高收入人群减少的同样较为明显,另外,较低收入的人群也占比也有所增加。 工资总体水平呈下降趋势。

表3 月均收入变化情况

二、煤矿分流职工生存及再就业困境分析

(一)不同性别面临的困境

第一,女性职工面临困境情况:大多数女性受访者表示,由于家庭、孩子等方面的限制,她们不愿被分流,也不愿再就业或打散工。 由于分流前居住地围绕矿区,再就业岗位距居住地较远,因此宁可不就业也不愿舍弃家庭到离家较远的地方务工。

第二,男性职工面临困境情况:被分流的男性职工要多于女性,同时男性职工相对于女性职工来说分流较容易,能接受的工种相对较多。 但也正是由于此,男性职工被分流的几率变大了,他们短期内从心理上还不愿意远离家乡到外地务工, 因此,男性职工比女性面临更大的困境。

(二)不同年龄阶段面临的困境

第一,35 岁以下职工面临困境情况:这类职工一般是刚从学校毕业或初入煤炭行业的年轻人,对他们而言,毕业等于失业,而且面临着结婚、生孩、买房等生活压力,经济负担较重。 他们认为企业还没到破产倒闭的地步,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主动离开矿区就业。

第二,35~50 岁职工面临困境情况: 这类职工达不到企业内部退养的条件,他们在煤炭行业做了较长时间,大多数都已习惯在原单位日复一日地工作,自谋职业与创业的能力较低。对于他们来说,需要重新融入煤炭以外的行业环境,加上面临教小养老的任务,再就业问题相对较为突出。

第三,50 岁以上职工面临困境情况:他们大都是一些没技术、没技能、没体力的普通员工,文化素质低,再就业技能低,分流安置难度更大。处于职业生涯中后期的员工,几乎“困”在矿山工作了一辈子,他们只求安稳“混”到退休,哪怕减少薪资待遇,也不想走出矿区再“折腾”。

(三)不同家庭背景面临的困境

第一,工伤矽肺及困难家庭:这些家庭多年来一直靠煤矿为生,甚至举家迁移到矿区,当矿井去产能甚至停产后,他们仍住在矿区。 这些家庭的生活保障及生活环境问题需要妥善安排。

第二,多子女家庭:这些煤矿职工多为中年,有的子女仍然在学校读书;有的子女婚姻问题尚未解决;住房欠款尚未还清;面临“上有老,下有小”的尴尬境地,经济压力和生活压力较大。

第三,几代人都为矿工家庭:这部分群体早已在矿区安家落户,并且习惯了矿区的生活。 分流政策让他们离开世代赖以生存的矿区到别地务工,这就意味着他们家庭中的一些人要离开原生家庭或者向新的环境迁移整个家庭。新的生活又会给其带来新的困境。

(四)不同文化程度面临的困境

第一,文盲或半文盲群体:多数矿工为当地或附近居民,文化程度较低,一直靠在煤矿工作维持生计,所掌握的技能较为单一,面对再就业的困难加大, 大多数都已习惯在原单位日复一日地工作,自谋职业与创业的能力较低。由于基本的文化知识的缺少, 他们很难适应新的就业岗位和就业环境,再就业困难加大。

第二,中小学文化程度群体:此部分矿工具备基本的知识技能,能够胜任一些较为简单的工作岗位,但再学习、再提高的动机和意愿不强,与社会需要和工作需求尚存在一定距离。

第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群体:他们是企业中文化程度较高的群体。 调研发现,不少这一群体的分流职工并非不具备技能和学习的能力,问题多出在其认知层面,长期在矿区工作和学习,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与外界存在一定的心理隔膜,与社会融合的意愿不强,短期内很难破除。

(五)不同心理认知面临的困境

煤矿企业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始终是利润较高的行业之一, 煤矿工人也成了工作体面的代名词。现在,部分矿工突然面临分流,失去了工作,在亲属、朋友面前会有很大的心理落差,怅然若失。 所以,去产能导致企业关转并停,职工的生产生活必然会受到严重影响,必然会对职工的心理造成巨大的冲击,表现出一些共性的心理特点,如“认知观念上的矛盾性,情绪情感上的消极性,意志行为上的依赖性,以及不同分流渠道职工的个性心理需求。”[3]分流职工心理上的负担以及个人产生不良情绪,也影响他们再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煤矿分流职工再就业政策现状及存在问题

为做好煤矿企业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合理安置分流职工,党和政府、企业以及各级社会组织围绕分流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分流职工的生存生活得到了基本的保障,再就业问题得到了初步的解决,煤矿企业深化改革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矿区和社会的稳定得到了基本的维护。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培养新型岗位能手。部分企业依托场地、设施等现有资源,深入挖掘企业潜力,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建立了一批新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了一批新型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制定了培训补贴、择业补贴的鼓励政策,营造了“尊重劳动,崇尚培训,拓展技能,另谋职业”的浓厚氛围。 被调查的人员中,89.5%的分流职工知晓就业技能培训和择业补贴政策,32.4%的人员参加过此类培训,12.7%的人员是通过企业技能培训重新找到新的工作。

第二,实施就业创业补贴,促进转岗择业。安徽在中央去产能专项奖补资金之外,根据地方去产能企业情况因地制宜,制定了系列扶持政策,以稳岗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创业免息贷款等形式给予去产能企业与分流职工更加精准的帮扶。部分企业积极与当地行政部门协调,将转岗就业创业纳入当地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分流职工再就业前,给予生活较为困难的家庭生活补助金;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设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经费;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创业经验分享会等措施引导分流职工尽早就业;支持创业平台建设, 培育适应煤炭行业职工特点的创业创新载体, 提高创业服务孵化能力。 被调查的人员中,76.3%的人愿到社会上去自谋职业,其中主动办理辞职手续的约占21.1%,占再就业人数的25.8%。

第三,实行内部调剂和内部退养,兜底保障基本生活。 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内部调剂,将煤矿职工调剂到其他岗位或企业去,工作地点改变但工作内容与收入都基本没变,从而实现内部转岗。 如淮南国投新集集团寻求与安徽省电建二公司、化三建等国有企业合作,实现特殊工种的劳务对接,成功安置数千名待岗职工。 在内部供养方面,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 年之内(含5 年)、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内部退养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按月发放生活费至法定退休年龄止。 对于就业困难人员或家庭成员,提供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帮扶,保障基本生活。调查显示,在目前已转岗分流职工的中,约40.9%实行内部退养,35.6%在企业内部转岗就业,8.7%属于兜底保障家庭,其他分流职工选择创业、转移就业等方式。

第四,拓展企业经营领域和方式,创造就业机会。 如淮河能源集团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依靠皖江物流公司拓展集装箱配套和物流链延伸业务,进一步增强港口物流服务增值能力;同时,将发展壮大服务业作为转型重点, 在港口综合物流服务业、煤矿综合技术服务、 生态农业综合服务及养老产业、地产等多个方面发力,为分流职工提供近万个岗位。

第五,加强思想引导,开辟公益性岗位。企业加强舆论宣传, 积极引导分流职工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再就业问题。淮北矿业集团曾对分流职工中10 位就业创业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报导, 很好地以身边人、身边事感染、带动其他职工,激发了分流职工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积极性。淮河能源集团还主动对接地方政府,增加针对分流职工的公益性岗位数量,点对点发布社区、公园等公益性岗位的招聘信息,形成企地联动合力。

企业在解决分流职工安置和再就业问题过程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策,积极出台相应分流措施,认真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组织相关单位吸纳分流人员,在保障分流职工基本生活,深化企业改革转型,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也存在着解决再就业不充分,促进人员转岗内供不平衡,兜底生活保障补贴偏低,政策落实“一刀切”现象严重,再就业政策执行持续性不足,考核激励措施不到位等困难和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安置政策效果欠佳,企业制定的各类安置补贴额度不足,部分分流职工基本生活还没有完全得到保障。二是分流职工思想观念转变难度大,再就业信心不足,对企业依赖性强。三是分流人员界定存在随意性, 就业帮扶对象识别不精准,帮扶机制不健全。 四是限于地方财政紧张、社会承受能力有限、企业支持意愿低等因素,再就业培训规模、形式和数量受到限制,分流职工就业技能的提高不明显。 五是再就业服务质量低,部分企业没有在分流职工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再就业指导上下功夫,存在疲于应付、流于形式现象。 六是分流职工文化程度、年龄、性别、身体健康状况、技能水平、求职心理等不同,再就业情况不均衡。七是分流职工再就业面临着矛盾交织,如宏观经济环境与再就业需求的矛盾、分流职工素质与劳动力需求的矛盾、下岗职工择业观念与岗位需求的矛盾、市场就业的大量需求与社会劳动力市场不完善的矛盾、失业保险不健全与失业率增高的矛盾等。八是企业社会负担重,改革压力大,拓宽经营范围和增加新业态动力不足。九是企业党组织在分流职工再就业工作中作用发挥不够,党组织领导地位需要加强。

四、煤矿分流职工再就业应对措施

(一)建立分流职工再就业工作奖惩机制,督促矿企落实国家安置政策

2016 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政策,“并要求企业要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加强社会保障衔接,加强组织实施,注重宣传引导,确保职工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4]中央财政出资 1 000 亿元专项奖补资金用于职工转岗安置,同时失业保险和就业专项资金也会予以相应支持。 在资金、政策上地方政府也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如《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矿工的安置工作提出了很多政策性的意见和资金上的支持。 为保障政策的落实,需要建立分流职工再就业考核激励机制,依法依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一方面,企业应根据职工人数比例,在就业服务机构、人员配置、就业指导频次、再就业人数指标等方面建立具体的考核标准;另一方面,企业要明确要求内部分流职工安置机构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激励到位,制定明确的再就业时间表和目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此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分流职工心理疏导,因势利导提高职工就业积极性

针对分流职工心理上的复杂情绪和沉重负担,要加强指导,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积极宣传国家、地方政府或企业出台的相关应对分流职工待遇、再就业的措施,缓解焦虑情绪。 第一,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分流职工大局意识。 开展积极正面的舆论引导,鼓励分流职工积极面对暂时困难,减轻外界不良信息甚至错误舆论带给分流职工心理上的重大压力。第二,加强国家政策宣传,消除分流职工心理顾虑。 把政府对分流职工的安置政策宣传到位,把社会对分流职工的关心举措宣传到位,把企业对分流职工反馈沟通渠道宣传到位,正确引导广大职工更新思想观念、积极面向社会择业就业。 第三,开展就业心理疏导,增强分流职工就业动力。教会他们自我心理调节的方法,改变对社会现象不合理的认知;消除等靠要思想,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竞争,主动寻求就业机会;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工会、妇联等部门的优势,主动帮扶困难职工再就业。

(三)建立精准识别机制,因人施策实现分流职工精准帮扶

针对再就业人员帮扶对象界定不清楚的问题,要全面掌握不同类别人员的不同生活困境和再就业的困难, 全面摸清分流职工再就业工作底数,实现精准帮扶。 一是实名制摸清底细,掌握分流职工文化、技能、年龄等因素的综合构成和分类情况,以社区(村庄)为单位对分流职工建档立卡;二是根据就业意愿划分有就业意愿强烈、 就业意愿一般、无就业意愿、创业意愿强烈等多种类型,及时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三是根据就业方向提供就业资金资助、就业技能培训、就业心理辅导、就业政策解读、就业形势分析、就业岗位推荐等系列帮扶;四是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掌握企业内部岗位需求和社会劳动力需求的动态信息,为做好分流职工转岗和再就业工作提供基础性信息;五是利用好各类工作群等平台,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并有针对性开展岗位对接,实行就业信息动态管理。 总之,“对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台账进行动态管理, 提供跟踪服务,实施托底安置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实现就业。 ”[5]

(四)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效果,提高分流职工就业竞争力

针对就业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企业要积极利用当地的技工学校和职工大学, 联合组建培训基地,组织开展转岗转业培训,根据下岗职工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内容,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增强下岗职工再就业能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煤炭企业分流的职工多数为年龄偏大、学历较低、工作技能单一、家庭负担较重、社会交往面窄的人群,他们在现代劳动力就业市场上几乎没有什么优势。 但是,煤矿工人长期从事地下开采工作,是脏累苦的行业,工作性质迫使他们养成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风险的精神,这是非常好的职业素质,是奋斗的年代非常需要的品质。 分流工人要充分利用好自身优势,在新时代创业创新大潮中主动参与社会竞争,有“二次创业”的胆量和拼劲,变被动为主动,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学习,提高技能,积极参加不同岗位的竞选、竞聘。

同时,“应加大对转岗分流职工培训经费的投入,建立行之有效的转岗职工培训网络,创新转岗分流职工教育培训的专业化,完善转岗分流职工教育培训的激励政策。 ”[6]针对市场人才需求,政府和企业改变培训模式和教学方式,“分流职工在离开原岗位前,提前了解他们的再就业需求,具有针对性的加强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7]分流职工要积极参加政府机构、社会企业、教育机构组织的职业素质培训和学习;要主动适应国家能源改革、发展的需求,树立良好的生活状态和就业心态; 要主动自学农业科学技术,提高网络应用水平,增强创新意识和奋斗意识,提高自身综合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拓宽再就业的空间。

(五)增加基层服务岗位数量,攻坚克难增加分流职工就业机会

针对分流职工再就业面临多重矛盾的情况,企业要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方便居民生活增加就业机会。 鼓励分流职工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活动;投身到消费服务业、网络大市场;奔赴西部、边疆、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的主阵地,想尽一切办法争取就业机会。辅警、保安、月嫂、老人看护员、市容劝导员、卫生养护员、宾馆清洁员等岗位不需要很高的技能,工作时间自由,劳动强度不大,是分流工人很好的选择。对于有年龄优势,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或专业背景的分流工人,可以在街道、社区或村等基层单位从事农业、扶贫开发、医疗、卫生、保健、防疫、文化、科技、体育、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托老、养老、托幼、助残、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养护等相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如淮南凤台矿区分流职工在矿区开展餐饮、洗浴、种植、养殖等业务,占领了职工生活区的大部分市场,几百名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六)支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自力更生解决分流职工就业难题

针对分流职工自主创业动力和资金不足的问题,要全力帮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搞种养、办实体、开网店、设公司,为其在申请再就业补助、创业贷款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以此解决其创业初期遇到的困难,减少创业风险。另外,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分工的变化,产业转移是发展大势所趋。我国石化、矿产等企业加快了全球布局,业务越来越宽广,需求大量的产业工人和技术工人。 煤矿分流工人有较为成熟的技术和工作能力,能很快适合国外类似行业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状态,是难得的人才,需要扩大自身视野,有意识地选择到国外的公司就业。同时,当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自由职业者越来越多, 要积极鼓励和帮助分流职工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大趋势,顺应“互联网+”科技大趋势,顺应新业态吸纳就业的大趋势,进行自主创业,鼓励他们利用自身优势吃上适合自己的“技术饭”。

(七)拓展企业经营范围,千方百计保障分流职工基本生活

针对煤矿企业经营范围单一的问题,要引导企业发展多种经营并为其提供帮助,从而发挥企业内部各级劳动力市场在再就业服务中的有效作用。“去产能的核心是人,安置人的核心是资金,安置职工最缺的就是资金。 ”[8]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第一,煤矿企业要主动深化改革,包括外部经营机制和内部管理体制,要着重在国外市场开拓、行业科技创新、生产经营管理、开采安全生产上破除积弊,减轻煤矿企业“职工人数多、社会包袱重”的老大难问题。第二,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发挥自身优势和企业可重复利用的资源,通过创建新的公司或发展多种经营方式用于解决矿工下岗再就业问题。这既能解决矿工安置问题,还能提高企业收益,从而实改善分流矿工生活困境。 第三,推动废旧矿区综合利用,创新业态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应本着“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景则景”的原则,对废弃矿区土地综合利用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和利用规划,将其变废为宝。比如利用塌陷区形成的大面积水域进行水产养殖, 在上层布置太阳能板发电装置,达到立体化综合利用的效果;利用废弃矿山打造生态修复样板观赏地,建立森林公园或湿地公园,让破旧矿区矿山变成绿水青山;利用关闭矿井,在安全的情况下开发工业遗产观光旅游,让人们通过深入地下矿井,了解地球地质变化情况和煤炭开采的全过程,进行科普教育。 以上废弃矿、矿山和矿区、塌陷区的综合利用, 为分流工人提供了水产养殖、公园养护、景点看管等岗位。第四,新基建也为煤矿行业带来了新风向, 为煤炭行业发展迎来了新机遇。煤矿企业要抓住难得的机遇, 大力进行企业转型,加强顶层设计,将煤矿物联网的感知层、网络传输层和业务控制层与业务流程管理系统的生产执行层、经营管理层和决策支持层打通,将矿山与电力、煤化工、煤机制造等相关产业互联,初步形成了以物联网为基础的工业互联网总体架构, 为企业扎上“智能的翅膀”提供基础。 实力较强的企业可以延伸煤产业链,做大做强煤化工、煤制气等产业;或摆脱煤的束缚,从事房地产开发、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医疗健康、农业基础设施等业务。 如淮北矿业集团充分利用报废矿车及溜槽等废旧钢材,建成小型轧钢厂和小型锚杆加工厂, 供井下使用,这种做法,既降低了生产成本,又给职工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

(八)强化人文关怀,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再就业工作中的作用

分流职工的再就业工作,形势紧迫,任务艰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很多,需要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组织和带领职工群众克服困难,推进改革;二是企业工会、共青团以及女工委员会、矿区居民委员会等群众团体, 要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多种措施,支持改革;三是企业要根据劳务输出人数和党员数量,在劳务输出定点企业或相关岗位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帮助分流职工适应市场化就业,达到“扶上马,送一程”的效果;四是企业党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推广好的作法与经验, 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把这项工作引向深入。

五、总结与展望

煤炭作为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煤炭行业面临系统性挑战,主要体现在煤炭生产侧产能过剩、煤炭供应模式不适应高质量发展新需求、 国有煤炭企业改革任务重等方面。“十四五”及未来更长一段时间,煤炭职工或分流职工的生存及发展都有与此息息相关。

对于国家而言,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出台与能源改革目标相适应的、关乎分流职工生存和发展的利好政策和保障措施, 把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与构建分流职工生活保障体系同时进行;对于企业而言,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好国家及地方出台的安置意见和要求,并根据企业实际细化政策,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地保障分流职工权益,把破解企业发展困难与解除煤矿分流职工后顾之忧同时推进;对于社会而言,要营造关爱分流职工的良好氛围,关心关注分流职工生活和就业,千方百计提供相关岗位,甚至适当降低录用标准和条件,真正在经济上帮扶、生活上关心、心理上疏导;对于分流职工而言,要要改变观念,克服逃避、依赖心理,积极适应社会发展大势,尽快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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