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推动乌鲁木齐市绿色发展

2021-11-07 00:41宋哲
经济研究导刊 2021年27期
关键词:实施现状政策建议

宋哲

摘 要:生活垃圾分类是改善生活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乌鲁木齐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对全疆其他城市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目前,在乌鲁木齐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推动下,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初现。然而,与全国首批试点的先进城市相比,乌鲁木齐市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时还存在着公共机构推进不深入、市民主动分类意识不强、宣传动员不深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完善、“混装混运”现象较普遍等突出问题。鉴于此,从改进工作机制、落实强制责任、加强宣传动员、补齐设施短板、扶持市场主体、借力信息技术、加强创新实践等七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推进建议。

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现状;首府绿色发展;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X7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7-0051-03

作为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近年来,乌鲁木齐市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法规,通过扩大试点、推动示范、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市民分类意识不强、宣传不到位、公共机构推进不深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完善、专业车辆缺乏等问题也更加突出,需要着力解决。

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民分类意识不强,参与积极性较低

从目前看,垃圾分类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居民原有的投放意识还难以改变,参与分类意识弱。在市区街道上,两分类垃圾箱正逐步被升级替换成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的“三分类”垃圾箱。但是,许多市民未按照箱体上的标志进行垃圾投放。

(二)宣传动员不深入,社会引导力较弱

2020年,乌鲁木齐市充分利用公交、地铁站等公共场所进行海报宣传,加大了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但是,宣传工作还是不够深入。一是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广大非试点社区的宣传仅停留在张贴海报阶段,没有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入户培训等提高垃圾分类技能活动。二是实施垃圾分类的氛围不够浓厚。由于垃圾分类还未形成风尚,垃圾分类志愿者也比较少。

(三)公共机构推进不深入,社会示范性不足

目前,乌鲁木齐城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已普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但是,推进得还不够深入,回收容器设置也不规范。国家对垃圾分类很重视,强调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投放不同垃圾。但是部分机关收集容器配置不规范,仅在垃圾桶上贴上纸质分类标签。二是“混装混运”问题突出。由于部分单位委托的物业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类后的垃圾被“混装”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能向市民规范地展示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公共机构还比较少,示范性還有待加强。

(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完善,资源化处理能力不足

目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垃圾分类工作资源化能力较低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缺乏,分类处理缺口大。乌鲁木齐市现有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处理能力难以满足目前厨余垃圾处理的需要。二是低价值可回收物大量混入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低。近年来,废品回收站数量大量减少,覆盖密度大幅降低,并逐步远离居民区,从而造成人工成本和运输成本增高,废品回收或拾荒人员收集动力不足,许多废玻璃、废塑料以及废旧大件家具等低值可回收物难以回收利用,只能混入生活垃圾做填埋处理,这成为困扰乌鲁木齐市垃圾分类的一道难题。

(五)“混装混运”现象较普遍,分类收运能力不足

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是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目前分类垃圾车辆太少,部分试点小区虽然有了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厢房,但因分类专用车辆不到位,垃圾不得不“混装混运”,使前端分类工作失去意义。更为关键的是,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影响了市民自觉分类的信心和热情。

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改进工作机制,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

改进工作机制,完善治理机制、深化激励机制、健全监管机制、重视反馈机制,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做实做细,推动习惯养成,让垃圾分类成为人人参与的新时尚。一是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完善治理机制。应学习借鉴上海市、厦门市等城市的经验,加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建设,做好与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单位以及物业管理单位的协调对接,发挥居民主体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共建共治共享。二是开通绿色账户,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垃圾分类绿色账户激励机制,通过积分进行奖励,引导居民开展精准分类。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推行实效。建议将乌鲁木齐市社区蔬菜直销店纳入绿色账户兑换点,以方便市民用绿色积分兑换日常生活用品。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建议实施社会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和第三方代表中选聘社会监督员,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社会监督员有权进入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以及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了解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具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情况以及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1]。四是汇集民智民意,重视反馈机制。建议在《乌鲁木齐市晚报》等报刊,开辟《推进垃圾分类 建设美丽乌鲁木齐市——请您来献策》等栏目,向各界广泛征集实施生活垃圾工作的意见建议,定期汇总并转给有关管理部门研究。

(二)落实强制责任,切实做好全社会表率

公共机构不仅要严格执行垃圾分类,还要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全社会做好表率。一是细化分类要求,结合不同行业产生垃圾的差异,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并形成本行业实施垃圾分类的标准。二是加强服务机构示范。充分发挥各类场所和邮政、通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窗口服务的优势,做好推行垃圾分类的示范。三是抓好典型示范。结合国家、自治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一批涵盖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社区和公共窗口的示范点,以点带面,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四是推广绿色办公文化。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行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等,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做好废纸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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