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

2021-11-09 08:09张天帅
魅力中国 2021年37期
关键词:轨道交通专家主体

张天帅

(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是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中最活跃的因素,由于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的逐利性、信息不完整性、主体自身能力缺陷等因素,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将存在行为风险,这将对项目的成功实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客观、科学、有效地评价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市轨道交通

(一)概念

城市轨道交通是对城市中以轨道运输方式进行大运量运输的公共交通的总称,是大型城市公共交通实现现代化的骨干网络,其应满足的基本条件为:1.必须位于中心城区之内;2.必须服务于大众的运输系统;3.必须以轨道形式实现;4.必须通过内燃机或电力驱动;5.列次间隔时间短暂。城市轨道交通以其便捷高效、安全环保、社会效益显著的独特优势逐渐成为现代城市交通的骨干力量,受到世界各大城市公众的广泛欢迎与青睐。

(二)特点

1.公益性。在一个城市的基础设施系统中,城市轨道交通是关键的一部分,最大特点在于其公益性。政府作为广大公众利益的代表,负担着实现社会福利的重任。要想避免城市轨道交通在提供服务或产品时遇到的市场失灵状况,保障全社会福利水平的稳步提高,就需政府在城市轨道交通融资阶段发挥主体作用。然而,通过政府的努力降低市场失灵影响的同时,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政府失灵,若政府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进行垄断处理,则会导致其投资经营效率低下,甚至出现腐败情况,由此会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正是由于这一特征,城市轨道交通也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向公众提供服务,不仅能依赖私人部门还能选择公共部门和其代理机构的形式,公私合营也是一种选择。那么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不仅可通过公共财政来提供,还能以市场化手段融资,同其他融资方式和渠道组合来完成融资目标。

2.规模经济性。城市轨道交通的效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需依赖其巨大的网络规模,规模越大、覆盖范围越广,能为公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因而其竞争力也随之增强。城市化水平的提升及公共交通的发展对城市轨道交通的要求也越高,因此网络化服务的特征也越来越凸显。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辐射能力的加强,出现了关键的节点及枢纽,在服务网络不断完善的同时,其迎来了更大的客流量,并不断增长,规模效益明显,因而单位成本得到大幅减少,边际投资收益随之大幅提升。

二、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识别

与项目技术、政策变化等客观风险事件相比,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的主体行为风险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不可控性。为了规避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的主体行为风险,建立有效的防范体系,有必要识别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的主体行为风险。

(一)公共部门行为风险

公共部门违约风险:公共部门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及义务,对项目和其他主体造成损害,如为吸引私人资本积极参与PPP 项目,政府部门可在一定时期内向私人资本提供优惠政策,但政府部门可缩短项目生命周期中途的优惠政策期,或取消项目生命周期中途的优惠政策期,即政府部门存在违约风险。公共部门行政效率低下风险:公共部门行政效率影响项目进度,如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审批程序复杂,由于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低下,项目公司可能无法及时获取政府部门的特许权,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开工或按时完工。公共部门官员腐败风险: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负责人利用职权寻求非法融资,由腐败行为造成的项目风险。项目征用/国有化风险:由于某种原因,政府部门强行部分或全部征用项目,使项目国有化。

(二)项目公司(私人资本)行为风险

违规/违法行为风险: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存在一些项目公司或项目投资者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风险,如欺诈、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等行为。能力不足风险:包括融资能力不足、技术能力不足、组织协调能力不足、经营能力不足等,如管理能力不足、项目运营能力达不到预定标准要求等。劳资争端风险:包括劳资纠纷,导致项目建设运营效率降低;争端解决后,延长工程工期或增加建设运营成本。服务质量差风险:运营期服务质量不合格。

(三)金融机构行为风险

金融机构违约风险:金融机构不履行合同约定责任及义务,不按时提供资金或暂停提供资金等违约风险。经验技术风险:因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缺乏专业性和经验等,项目融资方案可能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对主体造成损害。

(四)承包商(广义)行为风险

承包商违约风险:承包商拒绝履行或延迟履行约定的责任义务。技术管理风险: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设计施工方案中采用的新技术不成熟、管理能力不强造成的风险。如由于承包商主体技术能力差,管理能力低,致使设计方案不完整,施工方案不合理,建筑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造成项目成本上涨、工期延期、质量不达标等风险。

(五)社会公众行为风险

拆迁风险:因拆迁中涉及房屋补偿等事项发生纠纷而引发的风险。公众反对:包括项目本身造成的损害公众利益的反对;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一些不当行为引起公众反对,如项目夜间施工管理不当造成的噪声或运营失误等。

三、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模型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由于评价指标为定性指标,群决策专家一般难以采用实数等定量数值方法准确评价定性指标,更倾向于使用定性的自然语言,如“高度风险”“中度风险”“低度风险”等评价语言,所以本文采用模糊集理论对基于模糊语言评价的风险指标进行定量处理。同时,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是一种严格的不相容评价,因此,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模糊集及物元理论相结合的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模型。

(一)基于模糊集理论的决策矩阵定量化

群体评价专家的决策矩阵A(αdij)T 由自然语言评价值组成,将其转化为三角模糊数决策矩阵B=(bdij)T,其中,bdij=(fdij、gdij、hdij)。基于模糊集理论,利用模糊语言的三维性对三角模糊数决策矩阵进行定量化处理,转化公式为:

从而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决策矩阵A=(αdij)T可定量化为C=(cdij)T。

(二)专家权重根据群体理性行为确定

在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群体决策中,由于评价专家的专业背景、个体偏好、能力等的不同,其判断信息质量水平也不同。因此,群体评价的关键是专家评价信息的集结。为了解决专家授权问题,本文对专家群体的理性行为进行了评价。个体评价专家Ed 对Uij 中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专家的重要性进行打分,并按由重要到不重要的顺序依次将重要性得分f,f-1 赋予每位评价专家。当几个评价专家同等重要时,得分相同。记由评价专家Ed 对Uij 给出的群体决策专家的重要性得分为kdij(d′),则评价专家Ed 对群体决策专家的重要性得分矩阵记为:

式中:d′=(1,2,…,f)。将f 个k(d′)集合整理,得到群体评价专家关于个体评价专家Ed 在Uij的总得分:

归一化处理后得到群体评价专家在Uij 上的专家权重:

从而构成评价专家地位矩阵:

(三)采用结构熵权法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在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中,需考虑各评价指标影响差异,并根据各评价指标对整个评价体系的影响给出不同权重系数。根据原始数据获取的不同,权重系数的确定方法分为主观、客观赋权法。主观赋权法是基于评估者的经验,如层次分析法和德尔菲法等,能充分集结评价专家经验,但由于评价专家的个人偏好,评价结果可能存在偏差。客观赋权法是基于评价中的实际数据,如熵权法和主成分分析法等,所确定的指标权重精度高,但由于原始数据中信息量小,权重结果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较大偏差。研究表明,将主观赋权法与客观赋权法相结合的结构熵权法能减少主观因素造成的偏差,提高指标权重结果可靠性。在明确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构熵权法采用主观德尔菲法获得“典型排序”,运用客观熵权法计算“典型排序”熵值,并对熵值平均消除“认知盲度”,降低异常数据对指标权重的影响。

本文构建的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二级指标体系,本文以一级评价指标体系Ui={U1,U2,…,Un}(i=1,2,…,n)为例,采用结构熵权法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1.基于德尔菲法构建了评价指标“典型排序”矩阵I。根据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德尔菲法收集评价专家意见。评价专家群体Ed={E1,E2,…,Ef}(d=1,2,…,f)根据各自经验、评价标准参考评价语言集对评价指标的重要性进行排序。当评价指标同等重要时,得分相同。个体评价专家Ed 对评价指标Ui的排序分值表示为Idi,从而构建评价指标的“典型排序”矩阵I。

2.确定结构熵值重要度矩阵B。评价专家“典型排序”意见可能存在偏差与不确定性。因此,有必要对“典型排序”矩阵I 中评价指标的定性判断结论进行统计分析处理,即利用熵权理论计算其熵值。

对“典型排序”定性定量转化,定义“典型排序”转化的结构熵值函数,从而得到结构熵值重要度矩阵B。

3.消除“认知盲度”,确定评价指标权重。由于评价专家专业领域的差异,在对某一评价指标的影响程度进行评判时,由于认知引起的不确定性可称为“认知盲度”。因此,需消除“认知盲度”对评价指标权重的影响。

4.基于物元理论的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

(1)建立多指标综合评价物元。根据物元理论,将事物N、特征U、特征量值Y的三元有序结合R=(N、U、Y)称为物元,以定义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物元。根据构建的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指标框架,评价因子(即特征因子)为Uij,同时N 代表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等级,Yij 为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估等级N 关于Uij 确定的量值范围。根据物元定义,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等级可转化为以下物元描述:

(2)确定经典域和待评物元。假设有m 个评价等级Nt(t=1,2,…m),将经典域定义为Uij 对各等级Nt的取值范围,物元矩阵表示为:

式中:Nt(t=1,2,…m)为Uij的第t 个等级,Ytij 为Nt 关于特征Uij的量值范围,即各等级关于对应特征U的经典域<αtij,btij>。

节域定义为Uij 关于全部等级的取值范围,物元矩阵表示为:

式中:Np 为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等级的全体,称Ypij=<αpij,bpij>为Np 关于特征参数Uij的节域。

将影响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等级因子的作用参数用物元表示,称为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主体行为风险评价等级的待评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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