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对脱贫攻坚档案接收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2021-11-26 03:59
云南档案 2021年3期
关键词:红河州州委档案局

■ 王 莹

红河州收到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全省88个贫困县脱贫攻坚档案接收进馆情况的通报(第1 次)》以后,高度重视,州委副书记、州委统战部部长王刚,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吴世雄分别作出工作要求。根据州委领导的要求,州委办公室发出通知,对各县市脱贫攻坚档案接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档案接收进馆进度。要求各县市委办公室加强对本县市脱贫攻坚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任务分工方案,压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地脱贫攻坚档案的归档整理及接收进馆工作。二是制定详细计划,按时完成接收进馆任务。要求各县市委办公室要按照《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定期统计报告脱贫攻坚档案接收进馆情况的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制定详细接收计划、明确时限要求、健全业务流程,倒排工期,按月分批分期接收进馆,确保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接收进馆任务。三是严格把握要求,确保接收进馆工作质量。要求各县市档案馆要对照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的接收要求,制定接收规范,严格审核把关进馆质量,各县市档案局及时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规范整理档案,确保脱贫攻坚档案规范整理、及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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