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报道要强化“四种意识”

2021-11-28 02:38
记者摇篮 2021年1期
关键词:责任意识犯罪案件

褚 伟

一、要有责任意识

在案件报道中,记者的责任意识往往决定着报道的全面性。保持真实性是记者采写报道的最基本原则。现在,很多受众都会相信媒体,尤其是一些党报、电视台披露出来的东西,因此记者更要谨慎对待。一些记者并不精通法律,甚至不懂法律,在采写的时候就应当找法律界人士咨询一下,在报道中充分展示各方当事人的观点,切忌先入为主,要让受众对整个案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对案情和结果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现在对于“媒介审判”的讨论越来越多,这个名词起初是西方新闻传播法中的一个概念,意指新闻媒介对审理的案件进行报道时超越法律规定,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侵犯人权的现象。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对案件新闻予以报道时,为了追求轰动效应,不惜采取夸大事实、渲染不良情绪等手段,干扰司法机关的审判行为,这是记者责任意识的严重缺失。有些案件报道采访群众,引用他们表达义愤的言语,放在案件报道的素材里,看似客观公正,没有记者自己主观的评判,其实却营造了明显有色的舆论环境。群众可以表达不合规范的愤怒,但是记者不应当原封不动搬过来并加以集中渲染,报道中伴随大量缺乏理性的言论和侵权行为,也不利于构建和谐健康的舆论环境。

因此,在案件报道中,记者要树立责任意识,维护观众知情权的同时,也要还原新闻真实、维护社会稳定,使司法审理过程更加公正、透明。

二、要有人文意识

案件报道有其特殊性。在教育观众、普及法律的同时,也容易给当事人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伤害。记者要多换位思考,以中立的态度平衡话语权,既要维护案件中受害方的利益,又要正确地传递社会正能量。不能在媒介市场的竞争态势下,过度关注眼球经济,导致新闻报道缺乏理性引导。例如,在一些媒体报道交通事故案件时,为了抢快抢新,对事故现场一些当事人手机拍摄的血肉模糊的画面进行大量引用,传递给受众的是恐怖与血腥,给死者家属也带来了二次打击。

因此,人文意识是每个新闻工作者都应具有的品质,新闻报道必须始终贯穿人文关怀的精神,新闻媒体人需肩负起疏导社会矛盾、纠正失衡的价值观的责任,多角度进行全面深入的挖掘,写出更有感染力的报道,这才是一种善良的心态和对社会的关怀。

三、要有隐私意识

每个公民都有隐私权,案件报道中,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名誉权和普通人一样受法律保护。记者在采写案件报道时要充分尊重报道对象的权利,防止其受到不应有的伤害。例如,某地发生过一起教师强奸、猥亵女生的案件,一名小学教师在课堂上猥亵了几名女生,行为令人痛恨。在做这起案件报道时,记者详细披露了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和作案的年月日,虽然涉及被害人时对其使用了化名并打上了马赛克,感觉上已经做了隐私处理,但是细细一想,消息的报道对被害人做了保护,但是报道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具体地点和作案时间,案发当地的人就会很容易猜测出被害人是某某班级某某学生,人们对这样的细节往往乐于猜测。加上现在的资讯越来越发达,很多消息都传播得很快。这就会对那几名被害人名誉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还可能影响她们以后的人生。这起案件报道,如果把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和作案具体时间信息隐去,其实对报道本身并没有什么影响,记者完全可以更谨慎地处理。

记者在案件报道中要有高度的隐私意识,一篇报道完稿后还是要多斟酌,多角度考虑问题,站在被害人角度再去看这篇报道,思考一下有没有被害人不愿意出现在报道里的隐私,有些案件不一定非要从具体案情角度来写,也可以从其他角度来写,因为这些东西可能更有价值,在把握好隐私权尺度的同时,把受众视角引向积极的方向。

四、要有取舍意识

越公开的司法审理,越能保证公正,也越能促进媒体的理性报道。现今各级法院都在寻求与媒体共同传播法治好声音的手段,这就为媒体人提供了大量的案件报道素材。2019 年人民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9 万余件,判处罪犯166 万人。这么多的新闻素材,哪些应该被报道出来,哪些又是不宜公开的,这就要求记者要有取舍意识,拿到案件素材要进行合理分析判断再决定是否报道。比如,在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的发达助推了金融诈骗案件的频频发生,多报道此类案件,可以以案释法、以案警人,扩大宣传声势,提升用户识诈防诈能力,还能有力地震慑此类犯罪,实现更大范围内的金融安全。而有些案件,涉及暴力、凶杀、淫秽色情,就应当减少此类案件的报道,或者在报道中多宣传案件的危害性,对犯罪过程、犯罪行为不作描写,不猎奇、不渲染。所以记者在案件的选择上,还是要有取舍意识,多选取发生在人们身边、对社会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减少和避免色情暴力的镜头,过分的渲染不仅会造成受众的恐慌,还会引起未成年人的模仿,失去了案件报道的本意。

五、结语

案件报道是法制新闻传播的生动载体,一直广受受众喜爱。它满足了公众知情权,也实现了对司法行为的监督与约束。目前,司法机关以更加开放和主动的姿态推进司法公开。案件新闻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在案件题材选择、报道手段使用、报道导向体现上把握不好,就会出现负面效应,成为污染社会风气的信息源之一。如何让案件新闻报道发挥正面引导作用,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电视媒体对法制节目创作日益重视,案件报道日益显示出其独特的新闻效力和巨大的资源潜力。这就对记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坚持求实的原则,担负起媒体的社会责任,引导受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达到普及法律知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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