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沙区沙蒿木蠹蛾防治技术研究

2021-12-02 07:13郝新忠石长春贾艳梅
陕西林业科技 2021年5期
关键词:虫口化学防治杀虫

郝新忠,石长春,贾艳梅,高 荣,李 剑,马 博

(陕西省林业科学院,西安 710082)

近年来,沙蒿木蠹蛾(Holcocerusartemisiae)在榆林毛乌素沙区危害严重,主要危害沙蒿(包括油蒿和籽蒿),沙蒿受害率达40%左右,平均每株有虫3~5头,严重者达8头以上。沙蒿木蠹蛾为害时以幼虫钻蛀沙蒿根或茎基部,在根茎内钻蛀隧道,破坏木质部及输导组织而导致沙蒿成片死亡,林地严重退化,影响了生态环境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为了完善沙区治沙配套技术,巩固固沙造林成果,进行毛乌素沙区沙蒿木蠹蛾钻蛀性害虫综合防治。

1 材料与方法

1.1 试验地概况

榆林市地处陕西省最北部,位于E 107°28′~111°15′,N 36°57′~39°34′之间。平均海拔1 300 m,暖温带和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7.9~10 ℃,年均降水量400 mm左右,集中在7-9月,年均无霜期150 d左右,年日照时数2 600~2 900 h,冬、春季刮西北风,夏季多为东南风。气象灾害较多,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干旱、霜冻、暴雨、大风、冰雹等灾害发生,尤其初春沙尘暴危害最为严重。

试验地位于原陕西省治沙研究所红枣基地南北两侧,北为半固定沙地纯沙蒿林,南为固定沙地混交林。试验林地沙蒿平均密度1 900株·hm-2,长势中等,平均冠幅60 cm×80 cm、株高68 cm、地径33 mm。沙蒿木蠹蛾危害严重,受害株平均虫口密度5~6头(包括木蠹蛾、大粒象、吉丁),被害率平均为40%左右。

1.2 防治试验设计与布设

1.2.1 太阳能黑光杀虫灯诱杀害虫试验 2020年6月初在立地条件不同的试验地安装自动光控频振式黑光诱虫灯(200W)3台(浙江某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型号:CTM-12-B;晚上自动开灯,白天自动关灯,雨天自动关灯),每灯相距100 m,6-8月除雨天外每天19∶00开灯,第二天6∶00对每灯分别收集一次诱杀的害虫,并鉴定种类(选木蠹蛾)、计数、记录。

以灯为中心,纵向设距灯0~25、25~50、50~75、75~100 m共4个处理,另外再距处理点250 m地段设置对照(不安杀虫灯);在2020年9月,每个处理和对照随机取3个样点,在每个样点随机调查沙蒿30株,挖出根,撕开根茎部,观察计数木蠹蛾数量。

1.2.2 平茬营林技术防治害虫试验 试验设计为平茬处理和对照(不平茬),处理和对照分别选择沙蒿纯林、混交沙蒿林2种林型,再在每种林型选择并设置3个标准地(3次重复),共计6个标准地,在每种标准地近邻各设对照区1个,每标准地和对照的面积分别为50 m×50 m;2020年初春(2月中下旬)对标准地和对照地平茬,平茬口低于地表 5 cm左右(消灭根部木蠹蛾),进行混交林与纯林防治沙蒿木蠹蛾试验。平茬后的枝干运出林地,平茬迹地封育保护 ,严防牲畜啃食造成死茬。

2020年9月对标准地及对照地进行根茎部木蠹蛾调查,每地随机调查30株,记录受害株数及每株虫口数,计算得出防治效果。

1.2.3 化学防治沙蒿害虫试验 试验设3个处理和1个对照,处理1利用木蠹蛾幼虫在沙蒿根际越冬之际,在根际撒施辛硫鳞颗粒剂然后覆土杀灭越冬幼虫,每株撒施23.6 g(45.0 kg·hm-2,1 905株·hm-2);处理2用注射器往虫孔内注80%敌敌畏100 ml(兑水100倍);处理3用注射器往虫孔内注40%氧化乐果乳剂(兑水1 500倍)+ 50%杀螟松乳剂(兑水800倍)100 ml;对照保持自然生长状态,不处理。每个处理及对照3次重复,且每个处理小区和对照面积皆为20 m×20 m,都为纯沙蒿林。

试验在沙蒿木蠹蛾幼虫孵化初期(2020年4月初)实施,2020年5月初进行防治效果调查。在每个处理及对照的小区分别随机选择20株沙蒿作为样株,挖根、观察计数木蠹蛾数量。防治效果调查方法与试验实施前的调查相同,即对随机取的20株沙蒿深挖起根,撕开根茎仔细检查,记录受害株数、计算株被害率、每株幼虫虫口数量。

1.2.4 物理技术(太阳能黑光杀虫灯)+ 化学防治 试验设计与化学防治结合即在化学防治试验的每个处理及对照样地中央再选择1个本试验处理样地,每样地面积200 m2(10 m×20 m)、沙蒿株数不少于30株,每样地相隔50 m。在选择的每样地正中央安置一个太阳能黑光杀虫灯;本试验处理编号与化学防治试验一致,太阳能黑光杀虫灯设置与太阳能黑光杀虫灯诱杀害虫试验相同。

2020年9月对标准地及对照地进行根茎部木蠹蛾调查,每地随机调查20株,调查方法与化学防治试验相同。记录株受害数及单株虫口数,计算株被害率得出防治效果。

1.3 数据处理

对各种试验的沙蒿株受害率、单株平均虫口密度、防治效果做方差和统计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物理技术防治效果

2.1.1 沙蒿木蠹蛾成虫趋光性 沙蒿木蠹蛾成虫具有很强的趋光性,太阳能杀虫灯对其诱捕效果明显。沙蒿木蠹蛾始见日期在6月上旬,终见日期在8月末。沙蒿木蠹蛾成虫出现3次高峰值,分别为6-8月的月初,其中6月初成虫出现头数最多,7月初次之,8月初最少。

2.1.2 防治效果 由表1可知,距太阳能杀虫灯0~50 m范围内,沙蒿根茎部几乎没有发现木蠹蛾,株被害率为零。距杀虫灯50~100 m,沙蒿出现木蠹蛾侵害,且受害株率随灯距的增加而增大,范围为50~75 m平均受害株率7%,范围为75~100 m平均受害率16.8%。

沙蒿木蠹蛾虫口密度,防治前(2019年)单株平均为4头,防治后当年距杀虫灯0~50 m范围为零,50~75 m范围为2头,75~100 m范围内单株虫口密度为3头,防治后第一年(2020年)调查发现,单株虫口密度距杀虫灯0~50 m范围为零,50~75 m范围为1头,75~100 m范围内为2头(表1)。

每个杀虫灯诱引沙蒿木蠹蛾成虫数,防治第二年(2020年)平均每天降低9.7头,第二年(2021年)平均每天再降低4.7头(表2),每灯每天诱捕的沙蒿木蠹蛾相对减少5头,减少率为51.5%。表明2021年较2020年平均每台杀虫灯每天捕杀害虫数量明显减少,太阳能杀虫灯诱杀害虫效果明显,且距杀虫灯越近防治效果越明显,每个杀虫灯在1.3 hm2沙蒿林实际控制范围内的防治效果可达70%以上。

表2 每台黑光太阳能杀虫灯每天平均捕杀害虫数量

2.2 平茬营林技术防治沙蒿木蠹蛾效果

由表3可知,不论是沙蒿纯林还是混交林,平茬处理的平均单株虫口数、受害株数都显著低于对照,防治效果显著高于对照;不论是平茬处理还是对照,沙蒿混交林的平均单株虫口数、受害株数都显著低于沙蒿纯林,表明平茬处理防治沙蒿木蠹蛾效果显著,营造混交林也可显著降低沙蒿木蠹蛾的发生与危害,营造混交林并采取平茬技术可将沙蒿受害株率控制在6.7%、单株虫口密度控制在1头上下。平茬防治沙蒿木蠹蛾的原理在于沙蒿木蠹蛾幼虫主要分布并危害沙蒿根部,低于地表5 cm左右的平茬可清除部分钻蛀根部的害虫。沙蒿混交林的沙蒿木蠹蛾发生与危害低于沙蒿纯林,是由于混交林阻隔了木蠹蛾采食、繁衍的空间连续。

表3 沙蒿平茬后防治效果

2.3 化学防治

从表4可看出,纯沙蒿林试验样地试验实施后对照区平均被害株数、被害率、单株虫口密度明显较大,各处理防治后被害沙蒿各项指标显著降低。原因是:处理1辛硫鳞颗粒剂撒施在沙蒿根部渗入内部的药效有限,杀死沙蒿木蠹蛾幼虫效果一般;处理2把80%敌敌畏100倍液用注射器从虫孔内注入,药效直接达到害虫生活部位,致死率高。处理3把40%氧化乐果乳剂(兑水1 500倍)+50%杀螟松乳剂(兑水800倍)混合液,两种药效叠加,致死率最高,被害沙蒿各项指标最低,表明从虫孔注药、局部防治沙蒿木蠹蛾是最佳手段之一。

表4 沙蒿纯林木蠹蛾化学防治效果

2.4 物理技术+化学防治

从表5可看出,在混交沙蒿林实施综合防治比单纯化学防治效果更为明显。三种混合处理防治后沙蒿株被害率分别下降20.3百分点、23.0百分点、26.6百分点,单株虫口密度分别下降2、1、1头。说明,在忽略成本的情况下,相同样地布设混合防治比单纯化学防治效果更好。

表5 混交沙蒿林综合防治效果

3 结论

(1)沙蒿木蠹蛾在每年6、7、8月的月初出现3次孵化高峰,成虫具有明显的趋光性,可以利用杀虫灯诱杀;距杀虫灯越近防治效果越好,超出100 m以外范围防治效果不明显;杀虫灯价格昂贵,管理精细,不太适合大面积使用。

(2)平茬抚育可以有效的减少受害株数,降低虫口密度,平均防治效果88.3%,还可刺激处于多年枯萎状态下植株的萌蘖再生能力,萌生出粗壮通直的枝条,防止林分退化。但平茬劳动成本大,沙地覆盖度降低,对防风固沙可带来暂时不利影响,应选择适宜的抚育强度、空间布置与平茬时间。

(3)幼虫越冬期,在沙蒿根际周围撒施辛硫鳞,在根际注射80%敌敌畏、40%氧化乐果+50%杀螟松乳剂溶液,都可有效防治沙蒿木蠹蛾,其中根际注射40%氧化乐果+50%杀螟松乳剂800倍液防治效果最好,防效可达80.0%。化学药剂结合杀虫灯防治沙蒿木蠹蛾,效果优于单项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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