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有机投入品及其评估管理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1-12-24 09:22赵建坤栾治华夏兆刚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2021年4期
关键词:投入品有机评估

沈 月 赵建坤 栾治华 唐 韧 夏兆刚

(1.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北京 100081;2.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北京 100081)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有机农业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尤其是近几年增长迅速[1]。通过2013-2019年有机产品生产情况看,我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颁发数量从2013年的9 957张增长到2019年的21 746张。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境内依据我国有机标准进行生产的植物生产面积达到375.6万hm2,畜禽总产量达到294.8万t,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6.12万t,2019年全年有机产品加工认证总量为550.64万t,2019年我国各类有机产品产值总计达到1 672亿元,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有机农业发展进入了较快的增长阶段[2~3]。

目前获得认证的有机产品数量、基地面积逐年增长,但有机投入品的发展速度极其缓慢,有机生产者在投入品的选择上可以参考的文件只有有机标准附录中所列物质和极少数通过认证机构评估的商品投入品,无法满足复杂的社会实际生产。有机投入品发展速度的缓慢,导致市场上效果好、成本低的有机投入品种类较少,越来越多的有机生产者在形成良性的有机生产体系前,出现投入高、效果差、产品质量不高的情况,加之市场对于有机产品的认可度不高,难以实现产品溢价,进而出现连年亏损的情况,难以实现对有机生产的长期坚持。本文通过梳理国内有机投入品评估法律法规以及国内外有机投入品发展现状,分析了我国有机投入品发展及评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对策,以期为有机投入品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一、国内外有机投入品及其评估管理基本情况

(一)有机投入品及其评估管理的重要性

1.有机投入品的定义。GB/T 19630-2019《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4]对于有机投入品的定义为:在有机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所有物质或材料。有机投入品包括但不限于有机植物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植物保护产品,有机养殖过程中允许使用的动物营养及饲料添加剂,有机产品加工过程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

2.有机投入品及其评估管理对有机农业的重要性。有机与常规生产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有机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能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以及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但有机农业又绝非原始农业,有机农业要求使用更先进的技术手段,更优质有效的投入品,在遵循自然规律与生态学原理的基础上,协调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平衡,实现生态体系的长久、稳定的发展[5]。因此,在有机生产中,投入品的管理是有机产品认证的关键和核心,虽然目前我国有机产品标准中规定了准许使用的物质清单,但清单中所述的单一物质很难达到促进生产的作用。因此,推动有机投入品发展,加强对有机投入品评估管理,结合实际生产,将更多的符合要求的投入品纳入到有机生产体系,对于认证风险的控制,推动有机农业的稳步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有机投入品及评估过程应遵循的标准法规

1.投入品行业标准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有机投入品作为投入品的一部分,其评估过程是指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价其能否用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因此拟进行有机评估的投入品应首先满足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如评估产品有国家强制标准,需首先满足国家强制标准要求,例如食品添加剂,需满足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微生物菌剂需满足GB 20287-2006《农用微生物菌剂》标准。拟进行评估的投入品中需登记和备案的,应首先满足国家和省级农业生产主管部门认可,同时还需满足生产中执行标准的要求,如有机肥需满足NY/T 525-2021《有机肥料》标准要求。

2.有机产品相关法规标准对有机农业中可使用投入品的要求。

(1)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 19630-2019《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是有机产品认证的基础标准,有机投入品评估最终目标是确认其能否用于有机生产体系。因此,有机投入品评估需满足有机产品认证标准。目前有机产品标准中附录A、B明确了生产过程中准许使用的投入品清单,附录C明确了附录A、B以外的其他投入品的评估指南。附录E明确了有机产品加工过程中准许使用的投入品清单,附录F明确了饲料中准许使用的添加剂,附录G明确了附录E、F以外的加工添加剂及助剂的评估指南。

(2)行业推荐标准。2019年6月26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RB/T 026-2019《有机产品生产中投入品使用评价技术规范》[6]、RB/T 027-2019《有机产品生产中投入品核查、监控技术规范》[7]、RB/T 003.1-2019《有机产品生产中植保类投入品评价 第1部分:技术规范》[8]3个认证认可行业推荐标准。

RB/T 026-2019标准中详细阐述了有机投入品的评价指标及各指标的评价内容,并明确一级指标应包含投入品的名称,合规性,来源,组成,生产,使用的必要性,对环境的影响,对人身体健康的影响,动物健康和福利,社会、经济影响10个方面,并针对每一项一级指标设置了二级指标的评价,如对于来源的二级评价指标需充分考虑其原材料来源、是否涉及转基因、是否涉及可再生资源、是否含有合成成分;对生产的二级评价指标明确了有机投入品中准许使用的4种处理方法,即机械处理、物理处理、酶处理和微生物处理,明确了产品质量功效需能够持续地保持稳定,不会因时间、批次、地点等客观因素而改变;对环境影响的二级指标应充分考虑其代谢降解能力,对水、土、气的影响以及其对于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RB/T 027-2019标准为有机认证管理机构、认证机构、质量监督机构以及其他有需求的第3方实施投入品核查、监控等活动提供了依据。标准中明确了核查、监控的主要内容及要求,明确了投入品核查和监控需针对采购程序、贮藏场所、标签信息、使用情况4方面情况进行核查,必要时需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及追溯。

RB/T 003.1-2019规定了商品化植物保护类投入品的评价内容、要求及方法。针对植保类投入品的合规性、特性、原材料、制造、必要性、环境影响、人类健康、社会经济影响8个方面,设定了27类评价指标,并为每个指标设定了评价方法、判定标准及评分等级。标准将评分等级分为2、1、0、-1、-2分5个等级,并规定如某项指标得分为-2,则具有一票否决,最终结论判定为“不通过”;若得分为-1的指标项超过6个则判定为“不通过”,否则为“通过”;若各项得分均为0或正值,则为“通过”。

(三)国内有机投入品的发展及评估情况

1.有机投入品的发展情况。有机农业良性循环生产体系的形成,需要一定的过程,在有机生产体系良性循环形成前,大部分企业利用现有的有机生产技术不能满足其生产需求,仍需使用符合要求的投入品。目前市场上商品有机投入品种类较少,专门从事有机投入品生产,通过评估的企业也较少,不利于我国有机农业发展。截至2019年12月31日获得了依据《有机产品》标准颁发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有13 813家,而通过认证机构评估的有机投入品企业数量却远小于有机产品认证企业数量。有机产品认证生产企业对于投入品的选择只能基于有机产品标准附录中所列物质,而在复杂的实际生产过程中,高效的投入品多为多种物质的复合体或经过一定的工艺处理,与清单所列的单一物质相比,投入品功效、物理、化学性质等均会发生改变,企业在选择过程中很难对其合规性进行准确判断,需要专业的认证机构进行评估。

2.有机投入品评估管理基本情况。我国对于有机投入品的评估管理始终缺少一个比较完善的评估体系。2011年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CNCA-N-009:2011《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前,有机投入品可按照有机生产资料进行认证。自2012年新版实施规则及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发布实施后,由于投入品未列入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因此各个认证机构开始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相关法律自发组织有机投入品评估。因各个机构的评估标准、评估尺度等均不一致,给有机农业生产者在投入品的选择上带来很大的困扰。很多企业为了保证有机认证的合规性,甚至放弃使用经过评估的投入品,逐步回归到了原始的农耕模式,极大地限制了有机农业的发展。

(四)国外有机投入品的发展及评估情况国外的有机农业发展较早,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有机农业国际组织及欧美各国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有机农业支持体系。

1.有机农业国际组织对于有机投入品及评估的相关要求。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nternational Federal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简称IFOAM)是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领域唯一的全球性非盈利组织,目前已拥有800多个会员,遍布全球近120个国家和地区。IFOAM标准体系为世界各国有机标准的制定提供基础依据及认证指南。

IFOAM对于准许使用的投入品的规定相比于我国有机产品标准整体一致,但也存在差异,如IFOAM标准中列出了更多可以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如木质磺酸钙、硅藻土、氯化钙等,但其明确禁止使用集约化畜禽生产的动物粪便。对于植物保护产品,IFOAM准许使用咖啡渣、动物制剂和油藜芦等,但菇类蛋白多糖未被准许使用。

在IFOAM有机标准附录1中给出了有机生产和加工的投入物、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评估标准。IFOAM规定了投入品评估需遵循的基础原则:(1)投入品是可持续生产所必须的,是维持产品数量和质量所必不可少的,有着绝对的必要性且不可替代。(2)投入品的生产需使用自然、生物和可再生资源制造,且应记录其来源和制造过程。(3)投入品的生产和加工不会对环境、人类健康、产品质量以及经济和社会文化造成影响。

(1)德国有机投入品发展情况。德国早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倡导发展有机农业,目前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2大有机农业消费市场。德国注重依靠科技力量推进有机农业的发展,其对于农业的补贴政策,不仅限于对有机农产品生产的补贴,而且也包含对于有机投入品的支持与补贴。德国从2020年开始实施BÖLN项目,对有机农业的推广和有机产品产业链给予支持,尤其关注农户种植技术培训、有机产品宣传教育和社区教育活动等,涉及有机农业的多个方面[11]。同时,德国还成立了高效、规范运作的有机农业协会组织,为有机生产者提供免费咨询、技术支持、有机认证和市场营销等工作,也为德国有机投入品在实际生产中的推广使用提供了宣传平台[12]。

(2)美国有机投入品发展及评估管理情况。美国有机农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其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及其对有机生产投入品的管理。为了规范有机农业生产,促进有机农业稳步快速发展,1997年,美国成立了专门从事有机生产准许使用物质方面的非盈利组织——有机物质研究所(Organic Materials Review Institute,OMRI),并成立了专项资金用于有机投入品的研究。美国投入品准许使用的物质来源于国家物质清单和OMRI产品名录,同时设有准许使用的正面清单和禁止使用的负面清单,清单所述物质评估均基于其组成成分,对于产品功效未作要求。同时美国还建立了较完善的投入品增补管理程序,基于社会实践发展,美国准许有机生产企业参与准许使用物质的增减,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申请,但最终需经过科学研究和详尽的论证确认增减结果。同时每5年会对国家物质清单进行日落审查(sunset review),用来更新或移除列表物质,以保证国家清单能够持续满足有机生产的要求[13~14]。

二、我国有机投入品及其评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完整的标准体系且评估实施规范不健全

1.有机投入品标准体系尚不完善。我国常规投入品管理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但现阶段依然存在投入品标准体系难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控制的客观要求,投入品标准体系缺乏整体规划,标龄过长,技术更新滞后,标准体系与产业脱节等问题。有机投入品作为投入品管理的一部分,不但存在上述问题,而且面临针对有机投入品的标准体系不健全,有机产品标准附录清单所列的投入物单一等问题,不能完全满足有机农业实际生产的需要[15]。

2.有机投入品评估规范不健全。目前我国针对有机投入品颁布了部分评估规范,但没有针对有机培肥物质、植保物质、饲料、食品添加剂等不同行业投入品出台专门的标准,也没有针对有机投入品评估出台统一的管理办法,成立专门的机构组织实施。现阶段有机投入品评估工作主要由获得资质的认证机构依据GB 19630-2019有机产品标准附录以及各机构内部的评估规范开展,因缺乏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管理办法、强制性实施规范,各个认证机构的评估指标、尺度均不一致,导致通过评估的有机投入品的市场认可度并不高,严重打击了有机投入品生产者的积极性。

The foaming properties of anionic surfactants with low-foaming performance 10 1

(二)缺少权威的管理机构及信息平台

1.有机投入品使用缺少权威的管理机构。近年来的中央重要文件均在大力倡导农业绿色发展,而有机投入品作为农业绿色发展的基础保障物质,市场需求量也日益增加。但目前国内专门从事有机投入品生产的企业寥寥无几,有机投入品的市场供应量远小于需求量,导致一些有机生产企业选择自制投入品,如自制堆肥、自制植保物质等。自制投入品因没有专业技术支持,产品也未经检测,对于其能否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否给环境带来蓄积性污染均不从得知,这也给有机认证带来潜在风险。

2.缺少权威的信息管理平台,有机投入品供销信息不对称。有机投入品的评估均为各个认证机构根据机构内部的评估程序组织实施,评估过程没有权威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评估后也没有权威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目前的有机投入品如同一盘散沙,投入品的生产者没有销路,需求者没有采购渠道,严重影响有机投入品的销售市场,很难通过市场调节带动有机投入品的发展。

(三)缺少对有机投入品及其评估论证技术的研究有机农业非原始农业,有机农业提倡有机生产单元的内部物质循环、提倡种养加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科学技术仍然是第一生产力[16]。目前国内对有机投入品的研究主要存在两个短板。

1.缺少对有机投入品生产技术的研究。目前国内对于有机农业中可以使用的投入品的研究仍微乎甚微,有机培肥物质仍主要集中于粪肥、秸秆的堆制腐熟,植物保护物质多局限于对于标准附录中准许使用的天然植物提取素,对于提升农作物产品质量、有效防治病虫害效果并不理想,导致一些生产者为了达到高产的目的,而使用违规的化学物质,给有机生产带来潜在的风险,这也是制约有机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2.缺少对有机投入品评估论证技术的研究。商品化投入品的发展非常迅速,市场上也存在一些新兴的、高效的产品,如一些生物有机肥及液体有机肥[17~19],但由于缺少对其合规性论证评估手段,各个认证机构为规避风险,多不将其纳入评估范围,导致一些优质高效的商品投入品无法纳入有机生产体系。

三、建议对策

(一)健全法律法规,重视清单管理,完善投入品评估管理程序

1.健全法律法规。有机投入品的管理与发展直接影响有机农业的发展速度与稳定性,应从政府方面完善有机投入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有机管理部门应出台《有机投入品管理办法》《有机投入品评估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通过制定有机投入品长期发展规划,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引导及推动有机投入品的管理与发展。

2.完善评估程序。建立统一的有机投入品评估程序及标准,使各个认证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有章可依,有章可循。统一的评估程序和标准可以实现有机投入品在各个认证机构之间的互认,提高其评估的权威性及市场认可度。

3.建立有机生产者参与投入品管理的渠道。有机生产者始终处于农业生产的一线,有着更强烈的诉求,对于一些符合有机要求的商品化投入品有着更高的敏感度。通过申请渠道的建立,可以将农业协会、投入品生产者、有机农业生产者的诉求传达给政府主管部门,为重新定义有机产品标准提供依据,为准许使用的投入品清单源源不断地注入新的血液。

4.定期对清单进行审查与更新。行业是不断发展的,随着有机农业以及投入品的发展,会有一些高效、符合要求的物质产生,应将其及时纳入准许使用的清单范围内,同时对一些已经不适合有机生产,不能满足有机生产需要的物质移除出去,及时的更新,以保证清单中所列物质是与时俱进的。

(二)加强有机投入品生产及论证技术研究,加大政策资金支持

1.成立有机投入品专门的研究机构。应成立有机农业投入品生产技术以及论证技术的研究机构,建立专项基金,扶持有机投入品研究工作。纵观世界有机农业发展较好的国家,均设立了专门的机构进行有机农业技术的研究,如美国非盈利性的有机农业研究的机构有501家,同时还成立了农业调研服务组织。丹麦也采取了多种措施,在不同层次的院校开设专门的课程,培养专业人才[20]。

2.加强有机投入品生产技术的研究。尽管我国有悠久的传统农业生产经验,但可应用的有机农业生产的集成技术及高效的可使用的投入品种类较少。充分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手段如微生物、酶等技术手段,探索有机农业中准许使用且可用于化肥、农药的可替代物的研发,对有机农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加强有机投入品论证、评估技术的研究。不断探索新的评估技术,充分论证其对农业生态环境、人身体健康、生物多样性等关键因素的影响,及时将一些优质的商品化投入品纳入有机体系。随着IFOAM提出了“有机农业3.0”的概念,化学投入品将不会被完全排斥,而是严格限制其使用环节、时间和剂量,在评估有机农业全流程的风险之上,适当放宽部分化学投入品的使用条件[21],这对有机投入品评估技术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加强有机投入品与农业生产技术的结合。农业生产技术指包括种子培育、作物轮作、土壤培肥、养分循环、病虫草害防治等保证农业生产的技术手段,其与有机投入品相辅相成[22]。目前农业发展已逐步进入智慧农业发展阶段,有机农业作为现代农业,应加强针对种植、养殖、加工企业协调发展的先进生产技术的研究,以减少投入品的使用。

5.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加强针对投入品的政策支持,目前各级政府对于“两品一标”的政策支持力度很大,但对于投入品的政策红利较少。政策支持可以吸引更多的生产者从事有机投入品的生产。有机农业的稳步发展,投入品是前提条件,应加大对于有机投入品的支持力度,对投入品生产企业给予资金补贴和技术支持[23]。

(三)建立统一评估规范和信息可查询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

1.提高有机投入品的权威性、公信力。有机投入品的快速发展,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但最终还是需要市场引导。借鉴OMRI的良好经验,建立统一的评估规范,要求各个认证机构遵照相同的准则、实施规则开展评估,增加有机投入品评估的市场可信度。

2.建立权威的信息公示平台,实现产销信息对接。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整合和输出信息的优势,建立权威的可查询信息平台,并将通过评估的企业及产品清单及时纳入平台,实现投入品生产者、管理者、消费者的有效连接,增加有机投入品的市场认可度,以期通过市场行为带动有机投入品发展,增加其进行评估的积极性。同时吸引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生产者、消费者入驻平台,并将最前沿的行业信息及时传达给有机投入品管理者,以便管理者能够及时调整,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四)加强有机投入品评估管理部门与农业部门合作,加强评估后管理

1.加强投入品管理部门间的沟通。对于常规投入品而言,农业部门掌握着行业前沿的信息,且已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对于农药、肥料等有效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有机生产的主管部门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有机投入品的评估也是委托各认证机构进行组织实施,和农业部门的沟通较少。应加强有机投入品管理部门与农业部门的合作,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可以使有机标准,与农药、肥料等法律法规更好地兼容和配套。

2.加强投入品评估证后监管。目前我国对于有机投入品的证后监管相对薄弱,在大力发展有机投入品的同时,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对获得评估的商品化有机投入品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抽检。在保障有机投入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持续符合有机农业生产体系要求的同时,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生产。

(五)加强有机投入品知识技术宣传

1.加强有机生产理念宣传。有机农业不仅是造福当代人,更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农业发展模式。应加强对于有机农业、有机产品认证、有机投入品评估的宣传,让更多的消费者、农业生产者更加充分了解有机,选择有机的生产理念,让有机投入品能够被越来越多的农业生产者选择。

2.加强有机投入品技术宣传及成果转化。加强推进有机投入品生产技术及产品宣传,及时将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引导更多的企业选择先进的投入品、先进的技术,以有机投入品评估体系、有机产品认证体系推进有机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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