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方志看明代广东地震的时期分布

2021-12-28 02:37
兰台世界 2021年5期
关键词:通志州府肇庆

刘 璀

“地震作为一种破坏强度大、危害程度深的自然灾害,与人们的生活、生产乃至生命息息相关,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关于地震的研究由此而兴。目前,关于地震的研究多立足于自然科学的角度,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地震进行研究的还比较少,尤其是对历史上的地震进行研究的还相对匮乏,因此从浩如烟海的史料中找到有关地震的文献记载加以整理、分析就显得很有必要。”[1]45本文即以明代地方志为史料,探究明代广东地震的时期分布。

明代地震发生依然频繁,广东地震亦很多,历史上也多有发生,明代广东地震蔓延十府一州,遍布南粤大地,在明代的276年间,每个时期发生的情况都是不同的,轻重程度变化不定,体现出时期分布的不平衡性。

一、明代前期:洪武至宣德

明代前期,通常指洪武至宣德这一段时间,共5朝68年。

洪武时期,立朝31年,广东发生地震5次,分别为:洪武三年九月癸卯(潮州府)(《明太祖实录》卷56),五年四月(广州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7)、八月(广州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7)、九月乙丑(广州府)(《明太祖实录》卷76),十三年十二月甲戌(广州府)(《明太祖实录》卷134)。此期内地震平均6.2年发生一次,发生频率比较低。地震主要发生在洪武前期,并以洪武五年(3次)居多,没有造成大的破坏。如洪武五年,“四月,广州地震,八月,广州地震,西北有声如雷,地坼三里许”[2]348。震害较轻。

永乐时期,立朝22年,广东发生地震一次,为永乐元年八月辛未(潮州府)(《明太宗实录》卷22)。此期内地震平均22年发生一次,发生频率相当低,震灾很轻。

建文、洪熙、宣德三个时期,《明史》《明实录》《道光广东通志》及各府州志未见有广东地震的记载。

由上可见,明代前期广东共发生地震6次,平均11.3年发生一次,发生次数相对最少,发生频率相对最低,破坏尚不严重,灾害不大,所以这个阶段是明代地震最轻的一个时期。

二、明代中期:正统至隆庆

明代中期,通常指正统至隆庆这一段时间,共8朝137年。

正统时期,立朝14年,广东发生地震1次,为正统五年(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此期内地震平均14年发生一次,发生频率很低。

成化时期,立朝23年,广东发生地震16次,分别为:成化二年(高州府)(《光绪高州府志》卷48),四年三月十二日(琼州府)(《明宪宗实录》卷55),五年十一月(琼州府)(《道光琼州府志》卷42),六年八月己巳(高州府、雷州府)(《明宪宗实录》卷82)、十一月丁丑(高州府)(《明宪宗实录》卷85),十四年(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十五年三月甲戌(广州府、韶州府)(《明宪宗实录》卷188),十六年五月(广州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7)、八月丙子(琼州府)(《明宪宗实录》卷206),十八年三月(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高州府)(《光绪高州府志》卷48),二十年八月癸酉(肇庆府)(《明宪宗实录》卷255),二十一年七月乙丑(高州府)(《明宪宗实录》卷268)、九月丙辰(廉州府)(《明宪宗实录》卷270),二十三年五月庚申(广州府)(《明宪宗实录》卷290)、八月(高州府)(《光绪高州府志》卷48)、八月二十三日(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此期内地震平均1.4年发生一次,发生频率较以前大幅升高。在有地震发生的年份,发生次数最多的是成化二十三年(3次),其他年份在1—2次之间。在有地震发生的府州,发生次数最多的是广州府(6次)、高州府(6次),其他府州在1—3次之间。这个时期连震、复震多,如成化四年三月十二日夜四更,“琼州府地震,未震之先,有声从西南起,遂大震。既而复震,良久方止”[3]1117-1118。成化二十一年九月,“廉州地震有声,连震者十六日”[4]160。但破坏不大,多为摇动房屋,如成化十六年丙子,“广东琼山县地亦震,屋宇皆摇”[3]3604。成化二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夜,“(广州)地大震,摇居民房屋”[2]356。震灾不是很重。

弘治时期,立朝18年,广东发生地震12次,分别为:弘治二年十二月丙申(肇庆府)(《明孝宗实录》卷33),三年六月甲申(廉州府)(《明孝宗实录》卷39)、十月壬戌(肇庆府)(《明孝宗实录》卷44),四年十月辛酉(琼州府)(《明孝宗实录》卷56),六年八月辛未(潮州府)(《明孝宗实录》卷79),七年六月(肇庆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7),九年六月初二日(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十年正月辛未(高州府)(《明孝宗实录》卷121)、六月乙亥(惠州府)(《明孝宗实录》卷126),十一年六月(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十三年九月壬子(廉州府)(《明孝宗实录》卷166),十四年九月(廉州府)(《明孝宗实录》卷179)。此期内地震平均1.5年发生一次,发生频率依然很高。在有地震发生的年份,发生次数最多的是弘治三年、十年(各2次),其他年份均为1次。在有地震发生的府州,发生次数最多的是肇庆府(3次)、廉州府(3次),其他府州在1—2次之间,并以1次居多。这个时期连震也很多,持续时间较长,如弘治二年十二月丙申,“广东阳春县自壬辰地震,甲午再震,至是日又震,皆有声”[5]725。弘治十年六月,“海丰地震,有声雷,数日乃止”[4]161。但没有大的破坏,地震危害不大。

正德时期,立朝16年,广东发生地震13次,分别为:正德三年十月(潮州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7)(惠州府)(《光绪惠州府志》卷17),四年七月(惠州府、潮州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7)、九月(高州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7)、十二月(高州府)(《光绪高州府志》卷48),五年正月(高州府)(《光绪高州府志》卷48),六年四月庚子(高州府)(《明武宗实录》卷74),七年十二月甲辰(潮州府)(《明武宗实录》卷95),八年十二月辛丑(高州府)(《明武宗实录》卷107),十一年十一月癸未(廉州府)(《明武宗实录》卷143),十四年(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惠州府)(《光绪惠州府志》卷17)、八月(潮州府)(《乾隆潮州府志》卷11),十五年六月辛未(潮州府)(《明武宗实录》卷187)及癸未(肇庆府)(《明武宗实录》卷187)。此期内地震平均1.2年发生一次,发生频率很高,为明代发生频率最高的一个时期。在有地震发生的年份,发生次数最多的是正德四年(3次),其他年份在1—2次之间,并以1次居多。在有地震发生的府州,发生次数最多的是潮州府(5次)、高州府(5次),其他府州在1—3次之间,并以1次居多。

嘉靖时期,立朝45年,广东发生地震33次,分别为:嘉靖二年(琼州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8),三年二月十七日(琼州府)(《道光琼州府志》卷42)、三月初二日(琼州府)(《道光琼州府志》卷42)、六月(高州府)(《光绪高州府志》卷48),五年(琼州府)(《道光琼州府志》卷42),九年四月(肇庆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8)、九月(廉州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8)(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十三年十月(肇庆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8),十四年正月乙酉(肇庆府)(《明世宗实录》卷171),十六年四月(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十七年正月(惠州府)(《光绪惠州府志》卷17)(潮州府)(《明世宗实录》卷208)、二月(潮州府)(《乾隆潮州府志》卷11),十八年十月(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十九年四月初八日(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九月(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二十九年八月(惠州府)(《光绪惠州府志》卷17),三十年十月癸未(高州府)(《明世宗实录》卷378),三十一年六月辛酉(高州府)(《明世宗实录》卷386)、十二月乙卯(高州府)(《明世宗实录》卷392),三十二年春夏(肇庆府)(《道光肇庆府志》卷22),三十三年春(肇庆府)(《道光肇庆府志》卷22),三十四年三月辛酉(高州府)(《明世宗实录》卷420),三十六年六月(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七月(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三十七年三月乙卯(潮州府)(《明世宗实录》卷457)及丁巳(潮州府)(《明世宗实录》卷457)、五月(潮州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8)、七月(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三十九年三月癸未(广州府)(《明世宗实录》卷482)、六月(广州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8)、七月甲申(高州府)(《明世宗实录》卷486),四十二年四月乙亥(广州府)(《明世宗实录》卷520),四十三年正月壬寅(潮州府)(《明世宗实录》卷529)。此期内地震平均1.4年发生一次,发生频率很高。在有地震发生的年份,发生次数最多的是嘉靖三十七年(4次),其他年份在1—3次之间,并以1次居多。在有地震发生的府州,发生次数最多的是广州府(11次),其次是高州府(6次)、潮州府(6次)、肇庆府(5次)、琼州府(4次)、惠州府(2次)。这个时期复震频繁发生,如嘉靖十九年四月初八日,“顺德地震,秋九月,顺德复地震”[2]361。嘉靖三十二年春夏,“广宁地震,明春又震”[6]830。琼州府地震发生次数相对不是很多,但有较大破坏,如嘉靖三年二月十七夜,“定安地震,三月初二日,儋州、会同、乐会同时地震,乐会汕谭岭崩十余丈”[7]981。并引起民众恐慌,导致社会不安定,如嘉靖二年,“乐会地震,声响如雷,民谓大军将至,奔走数日乃定”[4]165。破坏尚不严重,少有倒墙毁城、压死人畜的情况。

隆庆时期,立朝6年,广东发生地震2次,分别为:隆庆元年十二月(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五年五月(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8)。此期内地震平均三年发生一次,发生频率降低,地震发生在广州一府。

景泰、天顺两个时期,《明史》《明实录》《道光广东通志》及各府州志未见有广东地震的记载。

由上可见,明代中期广东共发生地震77次,平均1.8年发生一次,发生频率比前期大幅提高。在有地震发生的年份,除个别时期外,每年发生次数不是很多,大多在1—3次之间。从地震发生的范围来看,大部分地震发生在一府之内。虽然连震、复震、余震较多,但破坏不大,少有损民屋舍、压死人畜的情况,灾害较浅。因此,明代中期地震虽比前期较多,但总体相对较轻。

三、明代后期:万历至崇祯

明代后期,通常指万历至崇祯这一段时间,共4朝71年。

万历时期,立朝48年,广东发生地震39次,为明代地震发生次数最多的一个时期,分别为:万历元年十一月(高州府)(《光绪高州府志》卷48),三年六月戊子(潮州府)(《明神宗实录》卷39),五年七月(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十一年(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十二年(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六月(肇庆府)(《道光肇庆府志》卷22)、七月(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肇庆府)(《道光肇庆府志》卷22),十四年七月(肇庆府)(《道光肇庆府志》卷22),十八年十月(惠州府)(《光绪惠州府志》卷17),二十一年二月丙戌(韶州府)(《明神宗实录》卷257)、十二月(肇庆府)(《道光肇庆府志》卷22),二十二年二月丙申(雷州府)(《明神宗实录》卷270)及丙子(琼州府)(《明神宗实录》卷270)、九月辛巳(琼州府)(《明神宗实录》卷277),二十三年五月十八日(琼州府)((《道光琼州府志》卷42)),二十四年八月二十日(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二十六年十月(高州府)(《光绪高州府志》卷48)、十二月(高州府)(《光绪高州府志》卷48),二十八年八月(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三十一年八月二十二日(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三十二年七月(肇庆府)(《道光肇庆府志》卷22)、十一月初六日(肇庆府)(《道光肇庆府志》卷22),三十三年五月(高州府)(《光绪高州府志》卷48)(肇庆府)(《道光肇庆府志》卷22)(琼州府)(《道光琼州府志》卷42)、六月(肇庆府)(《道光肇庆府志》卷22)、八月初三日(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十月(惠州府)(《光绪惠州府志》卷17)、十一月(潮州府)(《乾隆潮州府志》卷11)(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三十四年(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惠州府)(《光绪惠州府志》卷17),三十五年三月十一日(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三十六年(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三十七年冬(高州府)(《光绪高州府志》卷48),三十八年(惠州府)(《光绪惠州府志》卷17),三十九年(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四十年(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四十二年十二月(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四十五年十一月(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高州府)(《光绪高州府志》卷48),四十六年(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惠州府)(《光绪惠州府志》卷17),四十八年二月(肇庆府、惠州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8)、六月十七日(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

此期内地震平均1.2年发生一次,发生频率很高,也是明代发生频率最高的一个时期,折射出这个时期地震发生的频繁。在有地震发生的年份,发生次数最多的是万历三十三年(5次),其他年份在1—3次之间,并以1次居多。在有地震发生的府州,发生次数最多的是广州府(18次),其次是肇庆府(9次)、惠州府(6次)、高州府(6次)、琼州府(4次)、潮州府(2次)、韶州府(1次)、雷州府(1次),广州府发生次数远远多于其他府州。这个时期地震频繁,余震不断,复震连连,如万历二十四年,“八月二十夜,清远地震,二十三夜,复震,二十九黎明,又震”[2]370。万历三十二年,“地震,五月,大水飓风,七月,又大水地震,十一月初六夜,地大震”[6]833。有时一次地震持续很长时间,如万历二十三年五月十八日,“儋州地震,经月不止”[7]982。万历三十八年,“长乐地震,经月方止”[8]257。一次地震同时发生的府州增多,如万历十二年七月,广州府、肇庆府同时发生地震;三十三年五月,高州府、肇庆府、琼州府同时发生地震。一府地震发生的州县也比以前增多,如万历十二年,“番禺、三水、顺德、新会、香山地震,秋七月朔,顺德、香山、新会地复震”[2]369。地震的破坏程度也比以前加重,多次出现破坏地表、损坏房屋、压死居民的情况,如万历三十三年五月,“(高州)石城地震,六七月又震,地陷如井,数处有水涌出,陷七潭”[9]720。万历三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亥时,“(琼州)地震,声如雷,官民房舍塌倒殆尽,郡城内死者数千人,地裂沙,水涌出,田地陷没者不可胜纪,调塘等都田沉成海,计若干顷”[7]983。为此得到朝廷的重视,万历三十三年九月辛丑,礼部言:“比年灾异,地震独多……广东琼、雷等郡,广西桂平等郡,至有陷城沉地、水涌山裂、屋宇尽倾、官民半死者,其为变亦匪细矣。”[10]7751这个时期地震灾害的严重可见一斑。

天启时期,立朝7年,广东发生地震3次,分别为:天启元年(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四年五月(高州府)(《光绪高州府志》卷48)、六月(高州府)(《光绪高州府志》卷48)。此期内地震平均2.3年发生一次,发生频率有所降低。地震主要发生在天启四年,集中在高州府。

崇祯时期,立朝17年,广东发生地震8次,分别为:崇祯十三年(广州府)(《光绪广州府志》卷79)(潮州府)(《乾隆潮州府志》卷11)、十月(惠州府)(《光绪惠州府志》卷17),十四年(惠州府)(《光绪惠州府志》卷17)、九月九日(高州府)(《光绪高州府志》卷48),十五年五月(《道光广东通志》卷188)、七月(肇庆府)(《道光肇庆府志》卷22),十六年清明后(韶州府)(《同治韶州府志》卷11),十七年三月(肇庆府)(《道光肇庆府志》卷22)。此期内地震平均2.1年发生一次,发生频率比较高。地震发生在崇祯后期,崇祯十三年至十七年连续五年发生。各府州地震发生次数在1—2次之间。

泰昌时期,《明史》《明实录》《道光广东通志》及各府州志未见有广东地震的记载。

由上可见,明代后期广东共发生地震50次,平均1.4年发生一次,发生频率比中期高。尤其是万历时期,发生次数在明代最多,发生频率在明代最高,一次地震发生的范围扩大,两府以上同时地震的情况增多。在地震的影响上,破坏较大,危害较重,毁屋伤人的情况较多。因此,明代后期地震比中期要重。

综上所述,广东地震在发生次数上,明代中期最多,后期次之,前期最少,万历为发生次数最多阶段;在发生频率上,明代后期最高,中期次之,前期最低,万历为发生频率最高阶段;在破坏程度上,明代后期最大,中期次之,前期最小,万历为破坏程度最大阶段。所以,广东地震在明代前期最轻,中期次之,后期最重,总体呈现出随时间的推移逐步加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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