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真的能买到一切东西吗?

2021-12-28 10:01夕木木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1年8期
关键词:爱尔兰人方鸿渐美金

文/夕木木

一、场景重现

一天,他到柏林图书馆中国书编目室去看一位德国朋友,瞧见地板上一大堆民国初年上海出的期刊,《东方杂志》、《小说月报》、《大中华》、《妇女杂志》全有。信手翻着一张中英文对照的广告,是美国纽约什么“克莱登法商专门学校函授部”登的,说本校鉴于中国学生有志留学而无机会,特设函授班,将来毕业,给予相当于学士、硕士或博士之证书,章程函索即寄,通讯处纽约第几街几号几之几。方鸿渐心里一动,想事隔二十多年,这学校不知是否存在,反正去封信问问,不费多少钱。那登广告的人,原是个骗子,因为中国人不来上当,改行不干,人也早死了。他住的那间公寓房间现在租给一个爱尔兰人,具有爱尔兰人的不负责、爱尔兰人的急智、还有爱尔兰人的穷。相传爱尔兰人的不动产(Irish fortune)是奶和屁股;这位是个萧伯纳式既高且瘦的男人,那两项财产的分量又得打个折扣。他当时在信箱里拿到鸿渐来信,以为邮差寄错了,但地址明明是自己的,好奇拆开一看,莫名其妙,想了半天,快活得跳起来。忙向邻室小报记者借个打字机,打了一封回信,说先生既在欧洲大学读书,程度想必高深,无庸再经函授手续,只要寄一万字论文一篇附缴美金五百元,审查及格,立即寄上哲学博士文凭,来信可寄本人,不必写学校名字。署名Patrick Mahoney,后面自赠了四五个博士头衔。方鸿渐看信纸是普通用的,上面并没刻学校名字,信的内容分明更是骗局,搁下不理。爱尔兰人等急了,又来封信,说如果价钱嫌贵,可以从长商议,本人素爱中国,办教育的人尤其不愿牟利……便复信说:至多出一百美金,先寄三十,文凭到手,再寄余款;此间尚有中国同学三十余人,皆愿照此办法向贵校接洽。爱尔兰人起初不想答应,后来看方鸿渐语气坚决,又就近打听出来美国博士头衔确在中国时髦,渐渐相信欧洲真有三十多条中国糊涂虫,要向他买文凭。他并且探出来做这种买卖的同行很多,例如东方大学、东美合众国大学、联合大学(Intercollegiate University)、真理大学等等,便宜的可以十块美金出买硕士文凭,神玄大学(College of Divine Metaphysics)廉价一起奉送三种博士文凭;这都是堂堂立案注册的学校,自己万万比不上。于是他抱薄利畅销的宗旨,跟鸿渐生意成交。他收到三十美金,印了四五十张空白文凭,填好一张,寄给鸿渐,附信催他缴款和通知其他学生来接洽。鸿渐回信道,经详细调查,美国并无这个学校,文凭等于废纸,姑念初犯,不予追究,希望悔过自新,汇上十美金聊充改行的本钱。爱尔兰人气得咒骂个不停,喝醉了酒,红着眼要找中国人打架。这事也许是中国自有外交或订商约以来唯一的胜利。

(以上内容节选自《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2020年版)》收录书目—《围城》)

二、问题的引出

方鸿渐出国留学,但是心态浮躁,兴趣颇广,心得全无。待把随身携带的钱财消耗得差不多之后,产生了回国的想法,却发现还少一张文凭。然而这文凭自己无论如何是无法在短时间内拿到了,家人却还在一味催问他何时拿到博士学位。为了给家人一个交代,方鸿渐选择向当地一个爱尔兰人那里购买假文凭。爱尔兰人制造假文凭,方鸿渐购买假文凭,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应该如何评价呢?

三、法律问题分析

首先,爱尔兰人售卖假文凭给方鸿渐的行为是否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呢?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有数额较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等情形。首先,从数额上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方鸿渐前后共支付给爱尔兰人40美金,并没有达到三千元的入罪标准。其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要求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了错误认识,并在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而“方鸿渐看信纸是普通用的,上面并没刻学校名字,信的内容分明更是骗局,搁下不理。”可见,方鸿渐并没有因为爱尔兰人的来信而对学历的真实性产生错误认识,他是明知对方没有真文凭的。因此,爱尔兰人虽然实施了诈骗行为,但并不构成诈骗罪,不能以诈骗罪追究爱尔兰人的刑事责任。

爱尔兰人和方鸿渐两人半斤八两,一个用不存在的“克莱登法商专门学校”假学历骗对方,一个说好了支付100美金却只付了40美金,使“爱尔兰人气得咒骂个不停”,多么具有讽刺意味。那么,在这场违法交易中的涉案金额40美元该如何评价呢?

虽然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了不当得利,即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因不法原因而交付的财产并不能构成不当得利。基于不法原因而给付财产,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对方不能取得财产,交付人也不能请求返还财产,该财产应当予以收缴。方鸿渐支付给爱尔兰人的40美金,就是基于不法原因进行的给付,应当予以收缴。

四、总结

看起来再高端的证明都没有真才实学有价值。只有一张假的博士文凭在手,方鸿渐在之后的生活中,每当别人提起他的“博士身份”,他都非常心虚,在同学面前更是抬不起头。并且,方鸿渐购买假文凭的行为也像一座围城,让他尽管想挣脱虚名的限制,却摆脱不了假学历的痕迹,既撒了谎,又想讲良心,陷入了无尽的挣扎与痛苦之中。方鸿渐的故事也在提醒大家在学习时一定要脚踏实地,做一个诚实守信、真诚勇敢的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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