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思路

2021-12-28 14:48那日苏苏志成王琰刘湃
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 2021年1期
关键词:乌兰察布公益林林场

那日苏,苏志成,王琰,刘湃

(乌兰察布市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站,集宁 012000)

乌兰察布市13 个国有林场大部分位于生态脆弱地区。建场以来,乌兰察布市国有林场把荒山绿化、培育森林资源作为重要任务,在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科学造林、合理经营、科技推广应用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头、指导作用,成为乌兰察布市绿色生态屏障的重要核心,兴办绿色产业的重要依托,弘扬生态文化、展示秀美山川和普及科学知识的坚实基地。现在有很多的大中专院校在林场进行科学教育实习。国有林场在促进乌兰察布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作用。

1 乌兰察布市国有林场的现状

1.1 自然概况

乌兰察布市13 个国有林场坐落在阴山山脉的大青山、蛮汉山、灰腾梁、苏木山等山区及两翼的丘陵地带,隶属9 个旗县(市)。其中6 个林场位于黄河中上游地段,凉城县蛮汉山林场、岱海林场;卓资县的上高台林场、保安林场;中旗的那日斯太林场、东梁林场。而兴和县的苏木山林场和丰镇市的红山林场位于永定河上游区域。后山商都县的中心林场,八股地机械化林场以及化德县的化德林场、四子王旗的红旗林场位于内蒙古后山风蚀沙化区。林场现共有57个林区,总经营面积203 251.7 hm2,其中:乔木林地面积41 807.6 hm2;疏林地面积1 478.2 hm2;灌木林地面积72 201.3 hm2;苗圃地面积224.5 hm2;无立木林地面积12 690 hm2;宜林地面积72 063.9 hm2;辅助生产林地面积2 028.1 hm2;未成林地面积758.1 hm2。蓄积总量2 590 151m3。

乌兰察布市13 个国有林场由于所处的区位重要,全部被划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公益林面积260 307.1 hm2,其中国家公益林面积202 944.2 hm2,地方公益林面积57 362.9 hm2。国家公益林占80%以上。国有森林资源相对集中,林场的森林覆盖率在30%~70%,构建了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体系,为维护全市的生态安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2 社会经济条件

乌兰察布市13 个国有林场总人口为6 567 人,其中包括林业人口5 905人,非林业人口662人。在册职工总数为1 059人,离退休人员为505人。通过这些年国家对国有贫困林场的扶持,乌兰察布市大部分国有贫困林场林区的路、水、电、职工住房等基础设施条件和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林场发展后劲和职工增收渠道不断拓展;林区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激发了职工工作热情,林场职工社会地位明显提高,进而为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 乌兰察布市国有林场改革前的状况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出台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国有林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研究,准备出台关于国有林场深化改革方面的文件,可是国有林场的管理体制一直没有很大变化,实行的仍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体制,既得不到事业单位应享受的扶持政策,也得不到企业享有的自主权和灵活的经济政策,严重地制约了国有林场的建设和发展。林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生产基础设施、设备相对落后,交通道路、防火、通讯、营造林设施、设备与所承担的艰巨的森林保护和生态建设任务不相适应。因为建场初期国家投资有限,当时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少,标准低,后期国家也很少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当地政府也没有能力投入,造成林场原有的建设无力维护,新的设施又无力建设;二是国有林场营造林生产经费短缺。2000 年以后,国家加大生态工程建设的力度,相继在乌兰察布市开展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但国有林场的生态建设主导地位没有凸显出来,国家没有给国有林场划拨一定的任务和资金,国有林场仍有宜林地需要造林,已营造的水源涵养用材林中部分幼林林分质量差,需要抚育。20 世纪70 年代营造的杨榆树已老龄化,急需要进行林分更新改造;三是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20 世纪90 年代林场深化改革,林场变为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13 个国有林场均为差额拨款单位,职工工资没有落到实处,职工的三项保险和林场的办公经费没有解决,严重挫伤了职工在生态建设中的积极性。

3 乌兰察布市国有林场改革情况

国有林场改革开展以来,乌兰察布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 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15]23号)文件和自治区林场改革会议精神,及时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国有林场改革推进会议,制定出台了《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解决了国有林场改革中的林场定性、定编、化解债务、社会保障等问题。2016年11 月,乌兰察布市13 个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全部上报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到2017年7月全部得到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印发实施。目前,乌兰察布市13 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人员机构经费全部纳入了当地财政预算,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改革后职工满意度达到90 %以上,做到了“零上访”,保证了大局稳定,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增长,职工收入有增加,职工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国有林场改革给林业发展带来了生机,使其资源管理和服务更加到位,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4 乌兰察布市国有林场改革后的发展思路

4.1 全面加快生态建设步伐

坚持“以林为本、生态优先、分类指导、可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发挥林场林业专业技术的优势,积极扩大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具体为把周边的集体林划归到国有林场,扩大林场的森林资源面积和经营面积;以科学保护、培育和经营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加快和扩大国有林场宜林三荒造林、速生丰产林建设;建立以“三松”为主的水源涵养用材林和防风固沙林;合理布局,科学施策,积极建设,以提高森林覆盖率为目的,努力提升国有林场成为乌兰察布市生态建设的主力军地位。

4.2 加快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全面提高森林质量

国有林场要运用科学理念,因地制宜,因场施策,合理规划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方案,全面推进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明确生态公益性林场的定位,解决好生态公益林补偿问题。同时,要使用好公益林补偿资金,有计划的每年用来进行低产林更新改造和中幼林抚育,从而进一步提高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质量,提升乌兰察布市国有林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4.3 强化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依法管护好国有森林资源

加强国有林地和森林资源的管理,明晰权属和权益,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严禁违法乱占和开垦林地;加强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加强国有林场的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的审批,出现问题一定要严格惩处。

4.4 强化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主导和引领作用

国有林场对林业建设具有很强的责任,对森林重要性的认识高,对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大,应该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国家和当地政府应给予国有林场林业专项资金,建立一些科学试验基地,加快国有林场在林业建设中的发展步伐和科技创新,使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起到先锋、引领作用。

4.5 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林业产业发展

国有林场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支持,多方面、多渠道、多形式的筹措资金,引进项目,力争防火、防虫、抚育和科技推广等科学研究项目在林场实施。努力提高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利用率;发展森林旅游业,开创林下经济,打造绿色产品;建立良种基地、种苗基地、花卉基地等独特的优势产业,积极创收,实现林场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协调发展。

4.6 继续加强国有林场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科技水平

加强国有林场林业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建设水平,壮大队伍,强化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培养一支造林,防火、防虫、育苗等各项林业生产技术全面过硬的队伍,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工程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总之,乌兰察布市国有林场的发展要以提高林业三大效益为核心,坚持“以林为主、生态优先、分类指导、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全面推进国有林场以分类经营为主的进一步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有利于国家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加强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加快宜林荒山荒地的造林绿化步伐;因地制宜,合理调整树种结构,强化科学经营措施,全面提高森林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森林资源在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和作用,保障乌兰察布市经济社会生态安全。

猜你喜欢
乌兰察布公益林林场
The Last Lumberjacks
林场起火了
山西省两林场入选“2019年度全国十佳林场”
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及对策
龙泉七成公益林实现信息化管理
八步沙林场人的新愿望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苹果数据中心开工建设
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理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乌兰察布之夜
让公益林保护利用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