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法教材编写的剖析

2022-01-01 19:49中国政法大学刘丹
区域治理 2021年34期
关键词:经济法院校教材

中国政法大学 刘丹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国内主要法学院校所使用的经济法教材,在教育思想方面主要遵循的是要素主义教育思想和结构主义教育心理学思想,强调经济法学科基本知识、知识结构与学科体系。在教材编写上强调按知识系统的逻辑性来安排教材的内容。但是,从培养学生创造性需要的角度而言,这类教材存在明显不足,难以胜任。因为这类教材的主要心理导向是趋同教育。好的教材应重在培养学生的个性、差异化。体现在教材上,要能培养不同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科研能力,以及创新精神。鉴于二十一世纪具有强烈的信息时代的特点,以及“三全育人”理念下,我国推行素质教育的实际需要,我们有必要对于原有经济法教材的功能定位与编写,进行认真的思考。经济法教材功能应该重新定位在强化培育创新思维,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方面。经济法教材的改革要坚持立德树人,在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上下功夫。

二、几所主要法学院校经济法教材的现状

笔者对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几所主要院校近几年的经济法教材进行了比较。笔者主要比较了如下内容:一是体例;二是内容;三是教学设计;四是体系;五是视觉设计。在体例上,几所院校基本上沿用过去教材的传统,采用编、章、节的体例,厦门大学未设编。除北京大学教材在正文后增加了“缩略语”“词条索引”;人民大学教材在每一章增设了“重点问题”“复习和练习”“关键术语”“复习思考题”等栏目外,其他教材体例略单一。我校的新编经济法教材在体例上有所创新,每章设有“导论”“学习目的、重点与难点”“理论探讨”“实务研究”“参考文献”“思考题”等栏目,思考题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和案例分析,比较新颖。在内容上,几所院校的教材大同小异。一般都包括经济法总论(或基础理论)、经济法主体(或经济组织法,或企业法)、市场管理法(或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等内容。北京大学教材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社会保障法(或社会分配调控法)的内容,厦门大学教材还包括农业法律制度的内容(在笔者见到的教材里,笔者发现只有厦门大学教材有此内容,可谓其特色)。差异比较大的是在每部分内容里具体包括哪些法律制度,各院校做法不一。如价格法律制度在中国政法大学新编教材和人民大学的教材中放在了市场规制法内容里,北京大学教材则将其放在了宏观调控法内容里。如此差异不一一列举。由于各院校培养模式和人才规格的多样化,以及教学计划在课程设置、计划学时和教学内容上的多样性,作为大学教材强调个性是必要的。在教学设计上,包括从“导论”“教学目的”的陈述,一直到“小结”“复习与练习、思考题”等教学“工具”的运用,以及从经济法学理论的阐释到理论的应用,再到案例分析等方面,只有中国政法大学新编教材和人民大学的教材有所考虑,做了精心安排。在体系上,各院校教材基本是按照知识系统的逻辑性编写的,以清晰地反映经济法学科体系的基本原理,同时促进学生对经济法学科体系的掌握。在视觉设计上,包括教材的版面设计、色彩的运用、图片的穿插、图表的使用等,各院校教材均缺乏鲜明特色。

三、对经济法教材编写的思考

近几年来,尽管各院校的经济法教材在体系和内容上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创新与变革,但总体来看,目前还存在许多值得深思的地方。

一是出版周期长,内容未能及时更新。为适应信息化时代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近几年经济法理论不断创新,新观点、新学说层出不穷。立法、修法更是迅速而频繁。经济法知识更新快,而教材的出版明显跟不上节奏。教材出版周期长,内容更新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学生的知识结构和经济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是不利于学生创新。经济法教材强调按经济法知识系统的逻辑性编写,虽然能促进学生对经济法学科基本原理和知识体系的掌握,但却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力。创新应该是经济法学高等教育的永恒主题。在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的过程中,同样不能忽略经济法教材的启蒙和引领作用。在这方面,现有的经济法教材存在明显的不足。

三是缺乏设计。无论是从版面设计,色彩的运用,图表的安排,还是到字体的选用,页面观感的设计等诸多方面,现有的经济法教材多数都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教材设计风格单一,清一色的白纸黑字,谈不上任何的视觉美感。

四是越编越厚。少则19章,多则32章,大多数在25章左右,不能提纲挈领,缺乏抽象概括。阅读教材对学生来说是个负担。

五是缺乏规范性。过分强调撰写者的个人观点,缺少“通说”,缺乏作为教材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六是误把教材当论文。长篇大论的多,简明扼要的少,没能突出教材的功能。

七是不严谨。有的教材观点前后不统一,概念不准确,甚至是漏洞百出,常出现知识性错误。

八是语言枯燥,没有体现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从语言的表达风格上来看,现有的经济法教材不乏表现撰写者学问高深之作,进而让学生感觉经济法这门课程的高深。其实经济法是一门跟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实用性非常强的学科。教材应尽可能使用通俗的语言,使学生易于接受。教材的语言表达方式应该比较贴近学生的理解水平。晦涩难懂的专业名词术语的使用应适当控制,避免让学生产生难以理解消化的感觉。教材不是撰写者用以炫酷的,而是要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领学生阅读和深入思考。

经济法教材出现上述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是经济法教材的功能定位存在局限性。当然,随着各高校教改的不断深入和探索,我们也看到了经济法教材的一些可喜变化。如顺应信息化时代的需要,很多法学院校的经济法教材,增加了许多信息化元素,如二维码、网站链接的运用等,极大地扩展了教材的空间,以满足学生拓展性学习的需要。与此同时,我们还是希望法学院校能对经济法教材的功能定位进行再思考,以适应它所肩负的“三全育人”时代使命。创新是经济法学高等教育的永恒主题。培养创新精神是经济法教材的永恒主题。经济法教材功能应该重新定位在强化培育创新思维,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方面。经济法教材的改革要在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围绕这些功能的实现,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育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笔者认为,要想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引领我国经济法教材建设和教材改革的潮流和方向,在编写经济法教材时,要正确处理好知识、能力和素质三者辩证统一的关系,以素质教育为核心认真组织教材的内容,在教材的编写过程中,要贯彻终身教育的思想。正确把握“三全育人”视阈下,经济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方向,实现经济法教材内容和体系的创新。要强化经济法教材在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方面的功能,注意使经济法教材的内容和编写方式,尽可能地与经济法学理论,以及社会的司法实践状况相适应,要有明显的时代气息。只有这样,才能使教师和学生对所介绍的经济法学知识感到亲切。经济法教材要能贴近学生生活和贴近社会,才更能显示其价值。经济法教材的内容应在强化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大量借鉴和吸收本学科最新的、已成熟的经济法学理论和科研成果,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面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新要求,经济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机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过去教材的编写和教学实施偏重于西方法学理论,缺乏鉴别和批判。法学教育重形式、轻实效,存在法治人才培养重专业教育、轻思想政治教育的现象。经济法教材的编写,应在一定程度上回应新形势、新挑战带来的新需要,除弥补上述不足外,还应力争解决社会急需的经济法学新兴分支学科,以及经济法学科和其他法学科交叉融合不足的局面。

经济法教材必须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要求经济法人才不仅要有渊博的经济法知识,还应有不断充实自己,超越自我,更新知识的能力。为此,在编写经济法教材时,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应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在经济法教材中体现对学生能力培养的引领、示范。首先,要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启发学生进行抽象思维,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分析问题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勇于开拓,勇于创新的能力。再次要让学生从教材中悟出、提炼出学习的方法、思考的方法,以提高学生的运用,总结能力。在经济法教材的体系上,应进一步加快探索建设适应“三全育人”人才培养需要的,包括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纸质版与电子版等相互配套的,多元化、立体化经济法教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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