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难点与成果分析

2022-02-01 07:06孙维营王玲玲
中国水土保持 2022年12期
关键词:青海省分区水土保持

孙维营,张 攀,王玲玲

(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 水利部黄土高原水土保持重点实验室,河南 郑州 450003)

青海是青藏高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乃至亚洲地区的重要水源地,素有“三江之源”“中华水塔”之称[1-2]。同时,也是我国乃至全球生态系统最为脆弱敏感的地区之一,并对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有着重要影响,是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的关键区域。水土保持是青海省完成“131”总体发展目标(即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的强劲驱动,是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同推进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3-4]。因此,系统开展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和生态建设布局极其重要。为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改善生态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协调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水利、自然资源、林业、农牧业、生态环境及其他有关行业的关系,2011年7月,青海省启动了《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编制工作。然而,青海省地处高寒高海拔地区,涉及黄河、长江、澜沧江、内陆河(黑河、北大河、柴达木河等)四大水系,具有高山、盆地、戈壁、丘陵、平原、沼泽、湖泊等多类地貌,土壤和植被类型多样且分布广泛,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因此开展水土保持规划布局存在较多难点。

1 主要技术难点分析

1.1 基于空间均衡、系统治理、精准界定的水土保持区划

青海省地域辽阔,地形地貌极其复杂且空间差异大,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类型多样,涵盖水力、风力和冻融等多类侵蚀,水土流失防治需求多样,现有的三级分区体系无法满足该地区复杂环境条件对水土保持规划的要求。受多种因素影响,因地制宜地开展细化分级,精准制定水土保持发展战略、水土流失治理方略和防治模式是十分困难的,常规方法难以解决。为此,需要基于空间均衡、系统治理的思路构建新的区划方法,进而精准界定水土保持区划。

1.2 生态治理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治理措施分区量化配置模式

为实现青海省“131”总体发展目标,需要融合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元系统,对全省资源环境进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因此,需要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经济-社会协同系统,其中水土保持是驱动源。青海省各地区的发展目标和定位不同,要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强驱动作用,就必须对水土保持措施进行分区量化和科学配置,建立生态治理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分区量化配置模式。

1.3 土地-生态-资源-环境一体化量化评价的技术方案

青海省各类自然要素地区差异很大,土地资源类型复杂多样,为更好地指导水土保持措施规划布局,需要从水土保持的实际出发,针对全省土地、生态、资源、环境特点,利用GIS方法,将规划区的水土流失情况、治理现状及与其有关的各自然条件等要素以地图方式表示,分别构成不同的地图数据层,将所有图层采用同一地理坐标系统,通过叠加分析,对土地、生态、资源、环境进行一体化量化,技术方案繁杂且难度较大。

1.4 基于生态改善、经济发展的水土保持建设与监管制度设计

新时期生态文明法律化和制度化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规划设计、监理、监测、验收、技术咨询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制度,构建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改善相匹配、经济发展与生态服务功能保护提升相融合的制度体系,是实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区域经济协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 规划的主要创新成果

2.1 建立了青海省土壤侵蚀数据库和水土保持智慧决策支持平台

系统挖掘集成了涉及农业、林业、水利、自然资源、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等各方面的权威资料和海量数据,建立了涉及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水土流失、水土保持现状等方面的50余幅基础图谱和综合数据库。全域定量调查了青海省水力、风力、冻融和沟道侵蚀空间分布与强度,摸清了青海省水土流失现状,精准划定了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冻融侵蚀类型区及边界,形成了基于图斑的水力、风力和冻融侵蚀空间分布成果(见图1)。系统评估了全省8个市(州)46个县(市、区)375个乡(镇)共计64 746条沟道的侵蚀强度,提出了青海省黄土区沟蚀强度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科学划分了沟蚀强度等级。全面集成青海省行政区划、地形地貌、气象、水文、植被、土地利用现状等基础数据,与土壤侵蚀强度、侵蚀沟道分级分类、水土保持措施等成果,形成了在统一投影与坐标系下的完整、系统、无缝融合的数据库和水土保持决策支持平台,填补了青海省水土保持领域的重大空白,为规划目标、指标、水土保持总体布局、规模及重点工程的确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1 青海省土壤侵蚀类型与强度空间分布

2.2 设立了青海省水土保持近期及远期任务和目标

以青海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31”总体发展目标为依据,在对青海省水土保持发展过程和现状定量分析评价的基础上,从战略全局高度,设立了近期及远期的水土保持任务和目标:到2020年,水土流失新增治理率提高3%以上,水蚀新增治理率达到10%以上,中度及以上侵蚀面积稳步下降;林草植被基本得到保护与恢复,林草覆盖率达到34%以上;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 411.5万t。到2030年,水土流失新增治理率提高12%以上,水蚀新增治理率达到35%以上,中度及以上侵蚀面积明显减少;林草植被基本得到保护与恢复,林草覆盖率达到37%以上;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 799.4万t,基本建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2.3 解决了水土保持四级分区的技术难点

水土保持区划直接服务于水土保持规划布局,是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规划综合应用基础图谱、各专题图谱以及统计信息综合数据库,采用多要素综合分级分区法进行分区。划分以聚类和判别为基本手段,与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相结合,利用空间叠置分析的方法进行,根据全省水力、风力、冻融侵蚀的分布特点,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水土保持工作特点及措施布局,将土壤可蚀性、外营力侵蚀力等数据叠加得到水土流失的敏感性分级图;综合水土流失敏感性分级图、地表自然系统特征图、人类活动影响因子指标及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定量分析了各分区内自然环境、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典型治理模式;综合水土流失敏感性分级图、地表自然系统特征图与人类活动影响因子指标及水土流失防治方略,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的方法,在定量计算的基础上,根据结果进行范围调整、小区归并等处理,解决了空间均衡、系统治理、精准界定水土保持四级分区的技术难点。

2.4 提出了青海省水土保持精细区划和水土流失多地貌“带、片、网、点”综合防护体系

依据青海省水土保持区划分区的主体功能定位,以流域为骨架,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县域为基本单位,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综合治理,提出了青海省“六保两防,一护两养”的水土保持总体布局(见图2),使其既突出江河源区及内陆河区生态修复和预防保护,又突出东部黄土高原区、西部绿洲农业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现了“坡面-沟道-城镇周边”措施的立体配置,形成了“带、片、网、点”综合防护体系。计划到2030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规模约2.16万km2,重点预防规模约1.60万km2,重点治理规模约0.56万km2。

图2 青海省水土保持区划布局成果

2.5 实现了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图斑化、配置定量化、结构功能化

基于青海省水土保持四级分区,结合遥感数据解译和GIS空间数据可视化应用,实现了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图斑化、配置定量化、结构功能化,使规划具有较好的前瞻性、合理性并满足各市(州)、县(市、区)实际需求,达到了防治措施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科学配置的要求。

2.6 开展了水土保持全链条监管制度设计,构建了全面细化的监管制度体系

从水土保持规划、工程建设、预防监督、水土流失动态监管等方面,分层次构建了监管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水土保持规划管理制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水土保持公报公告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制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控制度、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制度、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与管理制度、水土保持补偿制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公告及监督管理制度、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和成果管理制度、水土保持执法监管制度等。

2.7 建立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协同联动机制,规划成果更具可操作性

在重点防治项目、近期重点工程确定、水土保持监测、综合监管、科技支撑、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建立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市(州)、县(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对本地区水土保持现状和需求的充分了解,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在规划需求征集和规划成果征求意见时先从上往下,突出顶层设计的权威性和指导性,再从下往上,充分吸纳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这样既保证了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符合全省总体规划蓝图,又具有较好的前瞻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 结 语

《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0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规划总面积69.66万km2,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开展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综合性水土保持规划,也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后获批的首部省级水土保持规划。规划建立了数据融合挖掘、区划精准界定、分区量化布局和监督体制机制,以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为依据,以省级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以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所界定的区域为重点治理区域,全面实施预防保护,重点加强江河源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环青海湖区域和风沙区生态保护,充分发挥自然修复作用,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区域、坡耕地和侵蚀沟水土流失治理,构建水土保持决策支持平台和规划设计—保护治理—工程建设—监测评估—监督管理全链条监管制度体系,是青海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系统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通过规划中各项重点工程的实施,构建了青海省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规范了生产建设行为,增强了蓄水保土能力、水源涵养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减轻了泥石流、干旱等自然灾害危害,对保护农田、城镇基础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保护和改良耕地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改善了农村环境,推动了生态旅游的发展;增加了植被覆盖,减少了泥沙下泄,减轻了面源污染,促进了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转;水土保持社会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社会发展支撑和保障能力得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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