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当家人”:20世纪50年代西南农村一位基层女劳模的生命历程研究

2022-02-04 21:08李放春邱淑怡
妇女研究论丛 2022年2期
关键词:当家人互助组劳模

李放春 邱淑怡

(1.重庆大学 共和国研究中心,重庆 400044;2.重庆大学 博雅学院,重庆 400044)

一、引言

查尔斯·赖特·米尔斯(Charles Wright Mills)在《社会学的想象力》一书中批评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社会学研究的主要趋向——以帕森斯为代表的宏大理论和以拉扎斯菲尔德为代表的抽象经验主义。米尔斯认为,在这样的社会学繁荣中,社会学家可能会丢掉真正有价值的遗产。为了批判性回应当时社会学研究的主流趋势,米尔斯提出“社会学的想象力”。“这种想象力上及最为遥远、最非人化的转型,下至有关人的自我的最私密的特征,并且还能考察这两端之间的关系。”一言以蔽之,“社会学的想象力”就是一种转换视角的能力。“社会学的想象力”使我们有能力把握历史,把握人生,也把握这两者在社会当中的关联[1](PP 5-7)。本研究希望借助“社会学的想象力”,将对“人”的理解重新置于社会学研究的中心——回到具体的历史语境中去,书写个人的生命历程,避免为历史穿紧身衣的做法,也避免使社会学研究沦为空洞的形式论。但是,理解个人的生命际遇不等于对日常事件的简单罗列,社会学的关注点仍然在于“整体性的社会事实”,个人的遭遇就是“人生与历史在社会中相互交织的细小节点”。“社会学的想象力”使我们能超越个人切身的体验与经历,在理解个人生命际遇的同时思考宏大的社会议题。

具体而言,本研究描绘了璧山县(1)璧山县今为重庆市璧山区。1997年6月18日,重庆恢复成立中央直辖市,璧山县直属重庆管辖。2014年5月2日,重庆市撤销璧山县,设立重庆市璧山区,以原璧山县的行政区域为璧山区的行政区域。城西乡大石村一位名为毛文菊的农村妇女劳模从20世纪40年代末到60年代初的生命历程,将其放在社会变迁的历史背景下考察,同时在个人的生命历程之上做整体性、超越性的思考,由一个普通农村妇女的生命历程切入中国革命,回应美国女性主义学者贺萧(Gail Hershatter)的问题——中国妇女是否有过一场革命。

贺萧曾将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美国学界对中国的女性主义研究归纳为三个基本方向,其中之一是讨论20世纪的共产主义革命对妇女究竟是好是坏。贺萧认为,即使学者们带着怀疑的态度审视材料,也只能不自觉地将国家发布的政策视为主题,而妇女如何参与政府政策和地方社会实践,并如何在此过程中重塑自身,这些信息都难以获取。“有关20世纪50年代的社会文化历史——生活的纹理质地和细微差别,国家革命早期的感觉、意义和地方痕迹——仍然晦暗不明。”[2](P7)贺萧所谓的“国家革命早期的感觉、意义和地方痕迹”,正是“人生与历史在社会中相互交织的细小节点”。其视角是微观的、自下而上的。贺萧本人的研究通过从1996年开始的对陕西关中农村老年妇女的访谈,勾画了妇女一生中经历的各种角色——难民、积极分子、农民、接生员、母亲、模范、劳动者、叙述者——追问社会性别在社会主义的形成过程中起了什么作用。正如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所说,个人才是“主观可理解性行动唯一的承载者”[3](P17),革命这一事件本身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发生,真正的动力来自作为行动主体的个人,革命也不是铁板一块,革命的经验在不同人群身上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因此,贺萧不再纠缠于革命对妇女是好是坏,而是提问中国妇女是否有过一场革命。

总的来说,有关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妇女的研究聚焦于参与生产、婚姻家庭、妇幼卫生、文化教育、妇女参政等领域。妇女劳模作为“社会主义新人”的典范,得到了特别关注。既有研究呈现了不同的地方性经验,如陕北[4]、关中[5]、山西[6][7]、华南[8]等地,资料来源多为口述史、深度访谈、田野调查、民族志观察结合历史档案。这些研究多将某地农村妇女作为群体来考察,很少有研究能深入个人层面,细致入微地展现个人的生命历程。而本文希望将普通农村妇女的个人生命史作为研究对象,从个人切身的体验与经历出发,探寻妇女解放与中国革命的复杂经验。

本研究也希望将毛文菊与贺萧笔下的张秋香、曹竹香,宋少鹏笔下的申纪兰等一众农村妇女劳模进行比较。毛文菊的特殊性既体现在独特的地方性经验上,也体现在她与其他妇女劳模不同的人生经历上。璧山县于1949年底解放,毛文菊代表了不同于申纪兰(华北老区)以及张秋香、曹竹香(关中新区)的西南新区的地方性经验。相比于申纪兰、张秋香、曹竹香这样高层级的劳模,作为县级劳模的毛文菊也更能代表新中国成立初期千千万万的普通劳模。既有研究中出现的妇女劳模大多是从外村嫁来的媳妇,她们中有的是寡妇,有的丈夫常年不在家,所以她们早就被迫承担起了农业劳动(2)张秋香原籍山东省,后逃荒流落到渭南八里店成家。婆家清贫,多年来她靠给别人做针线勉强度日。曹竹香年轻时守寡,独自带着孩子担起了家庭的重担,什么农活都会干。详见高小贤:《从“银花赛”看20世纪50年代中国农村的性别分工》,载《女权主义在中国的翻译历程》(王政、高彦颐主编),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62-163页。1996-2000年,高小贤曾与贺萧合作在陕西农村进行“20世纪50年代农村妇女口述史”的田野调查。。农村妇女劳模类似的身份和经历与当时选拔、培养劳模的方针有关。妇联的地方干部往往“先发动媳妇,而不是姑娘”,因为她们不想招那些一结婚就离开当地的人当干部[2](P105)。人们也认为未婚或年轻的已婚妇女不具备成为劳模所需的有效的经验,她们难以获得当地人的尊重。而且,有的妇联干部认为,年纪稍大的妇女直接经历过旧社会的苦难,对共产党有强烈的感激之情,干部们很容易利用这些感情去动员她们[2](P310)。然而,1949年璧山解放时毛文菊年仅18岁,尚未成婚,三年后她就成为县级妇女劳动模范,此后她也没有嫁往外村。贺萧在书中反复强调传统的甚至是“封建”的美德如何增强了农村妇女劳模的模范作用,但在年轻的毛文菊身上看不到太多被旧有的伦理价值观念束缚的痕迹,从最初与新政权产生接触,到组织妇女参与生产,毛文菊都展现出了更强的主动性。

二、资料来源

本文的资料主要来自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收藏的档案,少数来自地方县志与妇联志。在笔者可见的档案中,最早有关毛文菊的记录出自1951年的一份生产工作总结。毛文菊带头挑水抗旱、组织互助组,地方政府准备培养她为新的模范[9]。1952年毛文菊在璧山县农业劳动模范会议上被评为甲等劳模,她的事迹因此得到了大量记录,一直持续到20世纪50年代末[10](PP 109-112)。本文尝试依据这些原始档案记录来初步勾勒毛文菊在50年代的生命历程。

关于劳模的材料是为数不多的将农村妇女的名字记录下来的文本。但贺萧写道:“读者若要从有关劳动模范的文献中找寻她们独特生活经历的连贯叙述,或从中寻找以真实人物为主角的对农村集体化的详细记载,便会大失所望。”[2](P307)劳模的故事往往有固定的模板。比如,农村劳模作为农业生产的典范,是推广农业技术的具体案例,有关他们的记载中总是不厌其烦地介绍生产经验,如施了多少肥、犁了几次地、如何除虫、如何防倒伏,毛文菊的档案也不例外。除介绍生产经验外,相关文章也以一种“类似于汉代刘向《列女传》的方式”,展示楷模式的人物及其道德品行,20世纪50年代后期劳模越来越成为一个符号,其个人特征不再那么重要[2](P328)。对农村具体事件的记述,对问题和冲突的描写在文本中逐渐变得不可见,更遑论人物的情感与精神世界。但是,不同于申纪兰、张秋香、曹竹香这些家喻户晓的劳动模范,毛文菊从未在全国性的报道中出现。地方档案中有关她的材料是很粗糙的,这些材料未经过反复编织与加工,档案中展现的毛文菊绝不是一个符号化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拥有丰富情感、遭遇过困难、经历过挣扎的人物,这就使得通过地方档案为毛文菊这样的人物书写生命历程成为可能。

虽然劳模事迹的诸多典型要素在毛文菊的档案中清晰可见,但她的材料并不仅仅是纯粹的官样文章,尤其是1952年即毛文菊被评为县劳动模范这一年的材料,这也许与毛文菊愿意且善于表达有关。在贺萧的笔下,曾当选为全国劳动模范的张秋香“不太会说话”,需要干部们将她的话“掏出来,提炼出来”[2](P314)。毛文菊的故事很可能也经过地方干部的梳理、组织,再由她本人讲述出来。所以,相关记载中充斥着大段的第一人称叙事,反复出现的主语缺失、搭配混乱、句式杂糅之类的语病也展现了材料口述的特征。但毛文菊显然有着比张秋香更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关她的材料中呈现了许多具体事件的经过——困难是什么、主角如何克服困难——这些具体而微的事件经过显然来自毛文菊,而非地方干部。

1952年之后,有关毛文菊的材料越来越官方化,行文更为流畅,也不见了错字、语病,毛文菊不再作为故事的讲述者,而是作为被讲述者出现在文章中。文章更着眼于记录她的事迹,人物内心的感受、想法以及各个人物之间生动诙谐的对话都不可见了。虽然多数材料中呈现的毛文菊依然是那个完美无缺的、熟练掌握农业生产技术、充满号召力与组织力、对党忠心耿耿且为国家无私奉献的劳动模范,但1959年一篇有关思想情况调查的文件中展现了她真实的困惑与迷茫[11](PP 70-72)。这份文件中再次出现了大量第一人称叙述,这些叙述显示出毛文菊与被符号化的劳动模范形象并不完全贴合。地方档案中有关毛文菊的材料或许不乏样板化的元素,但在典型的妇女劳模事迹之外,我们依然看到了一个真实的、生动的、女性个人生命历程与社会变迁的历史交织而成的个案。本研究希望借此寻找贺萧所谓的“国家革命早期的感觉、意义和地方痕迹”,回应中国妇女是否有过一场革命的问题。

三、“当家人”的前史

我父亲听了就害怕,但我那时不顶怕,自己就想看一下究竟如何。解放后,解放军召集我们去开会,这时有些害怕,但听了解放军说话后,自己就每次来开会。[12](PP 97-113)

(一)“农家木兰”初长成

毛文菊出生在璧山县城西乡大石村的一户贫农家庭,家中父母年纪大,又无兄弟,所以她六岁就开始割草,七八岁学煮饭,十三四岁挑水、挑粪,到十四岁时已经能下田干活,学栽秧、薅秧、犁田、耙田了。不过,毛文菊总是偷偷下田,怕被当地人看见了,要遭笑话(3)由于档案资料有限,除这一段介绍外,本文几乎没有再涉及毛文菊的家庭背景。毛文菊的父亲姓洪,而她本人姓毛,这其中的原因为何,毛文菊父母的婚姻状况如何,村庄中的姓氏分布如何,这些重要的问题我们都不得而知。。

解放前,缺乏男性劳动力的贫苦家庭中的妇女早就承担起了农业劳动(4)宋少鹏写道:“贺萧对于陕西妇女史的研究同样发现,解放前缺乏劳动力的贫困家庭,妇女被迫要参加家外劳动,这也说明基于儒家理想规范构想的‘幽闭妇女’的传统妇女的生活想象,对于这些劳动阶级的妇女是不成立的。”详见宋少鹏:《价值、制度、事件:“男女同工同酬”与劳动妇女主体的生成》,《妇女研究论丛》2020年第4期。。在20世纪40年代的四川农村(当时璧山属于四川(5)1935-1949年璧山属四川省第三行政督察区。),情况也是如此。但是,性别分工依然存在,当地人区分田与土,田里种稻谷,土里种小麦、红苕(番薯)、苞谷(玉米)及葫豆、番茄等作物。田里的活如栽秧、犁田,都被看作男人的工作,一般妇女只做土里的活。所以,十几岁的毛文菊栽秧、犁田,遭人笑话的原因并不仅仅是从事农业生产,而是她下到田里,进入了男性的领域,一个年轻待嫁女孩显然不应逾越社会性别空间的界限。同时,一个女孩下地栽秧、犁田意味着这户家庭没有足够的成年男性劳动力,事实确实如此——毛文菊没有兄弟。在村庄中人看来,毛文菊家中“绝后”了,这比贫穷、破落更足以遭人耻笑。她的经历与既有研究中呈现的其他妇女劳模的经历是类似的,尽管她是因为“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才不得不下田做活,而其他妇女劳模往往是因为守寡或丈夫常年不在家被迫承担起农业劳动。

这些农村妇女往往被叙述为待解放的群体。在20世纪对“传统”与“现代”的建构中,关于妇女的历史由男性知识分子呈现为“被压迫的受害者”(oppressed victim)与“解放的现代主体”(liberated modern subject)的二元结构[14]。在他们的叙述里,“解放的现代主体”可能属于娜拉、莎菲这些已经走出家门的城市知识女性,但绝不属于在中国西南农村犁田、栽秧的毛文菊,后者往往被想象成居于幽室的小脚女人,“传统”与“现代”之别表现为家庭内外的社会性别空间界限。事实上,社会性别空间的界限在四川农村不是家庭内外,而是田与土。下到田里,如同走出家门,也是对社会性别空间的逾越,但这种逾越是受到社会压抑的,对毛文菊本人来说也是被迫的、可耻的。毛文菊总是偷偷下田,怕被人看见、遭人笑话,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不具有任何自发的能动性,共产党的到来很快给予了她契机。

(二)从“家庭中人”到“社会中人”

1949年底璧山解放。解放军来到璧山之前,这个西南小城流言四起,有人说共产党不好,也有人说共产党好。毛文菊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说:“我父亲听了就害怕,但我那时不顶怕,自己就想看一下究竟如何。”解放军召集众人开会,毛文菊虽有些害怕,但还是去参加了。她说:“看解放军对我们还好,就相信了解放军的话。”此后每次召集开会她都积极参与[15](PP 106-113)。毛文菊的这一段回忆可能有事后加工的痕迹,当新政权逐渐扎稳脚跟后,她会更加强调当初自己如何主动地展现了对新政权的支持与拥护。但这个故事的开端毕竟是不同寻常的。璧山在1949年底才刚刚解放,经历了长期的动荡与战乱之后,小城中的人们对新政权充满怀疑。新政权需要获得承认,而毛文菊主动给予了新政权承认。

对比其他妇女劳模,毛文菊也展现了尤为独特的主动性。1952年与毛文菊一同被选为县劳模的妇女徐开弟,其堂兄徐开林是地下党员,徐开弟受他影响很深,对共产党早有认识[12]。但毛文菊最初与新政权产生接触更多是凭借自身的好奇与勇气。在贺萧笔下曹竹香的故事里,当共产党来到曹竹香所在的村子时,村中只剩下尚未逃走的老弱病残和妇孺,村民们投票,将她选为妇女主任。曹竹香的第一反应是害怕,她说自己“吓忙了”,带着孩子跑回了娘家,在各方劝说下才同意回村当妇女主任[2](P97)。曹竹香并没有自发地在革命中担当角色,她最初是被村民们推上妇女主任的位置的,而毛文菊却主动加入了革命。这或许是因为毛文菊年纪小,有闯劲,也可能是因为她从小就下田干活,比较独立,有主见。

解放后,随之而来的是土地改革。1951年1月10日,璧山县人民政府在来凤乡进行土改试点,2月下旬全县展开。县、区、乡、村均成立了农民协会,有组织地向地主阶级开展斗争[16](P133)。1950年全国民主妇联强调,在当年冬天将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中,“要坚持贯彻男女一齐发动的方针”,“要选拔妇女中的积极分子参加领导工作”,“要确实有效地保障妇女土地权”[17](PP 23-24)。作为“妇女中的积极分子”,毛文菊当上了村里的农会副主任,还担任了乡级妇女代表,领导群众减租退押、清匪反霸、土地改革,并加入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2]。这是毛文菊走出家庭、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开始。乡村中原以父系家庭作为社会网络的基本单位,与新政权的接触使得毛文菊第一次脱离父系家庭的纽带参与到社会中去。随着土地改革在乡村社会如火如荼地开展,她从“家庭中人”一跃成为“社会中人”(6)“家庭中人”与“社会中人”的表述出自李小江:《50年,我们走到了哪里?——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历程回顾》,《浙江学刊》2000年第1期。。由国家直接出面,要求和动员妇女参加社会工作——这与解放前个别女性和西方女性以个人身份进入社会的历程很不相同[18]。娜拉有出走的勇气,然而娜拉出走之后怎样呢,卜易生的戏剧在娜拉的关门声中就砰然结束了。“娜拉或者也实在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但是,历史赋予了毛文菊不同的机遇——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正在展开,革命呼吁每一个行动者的参与。

土改使妇女也分得一份土地和生产资料,原有的亲属关系结构如父系继承、从夫居虽未改变,但已出现了松动。1951年的一份璧山地方档案[19](P126)中记录了土改时女子在男家分得田土,离婚时应否带走的问题(7)这份文件认为,女子在男家土改时分得的土地(包括田、土)是她自己的财产,其所有权离婚时由她带走,原则上是对的,但在处理时,要考虑到具体的情况,如双方家庭经济情况、子女利益及于生产是否有利等。详见《关于女子在男家土改时分得之田土、离婚时处理的问题》,1951年9月21日,编号75-1-1951-16,璧山区档案馆藏。。1954年的妇女工作情况简报中提到,某村一妇女不愿参加合作社,便对丈夫说:“你要参加,你入你那一份田,我那一份不参加。”[20](PP 65-69)从璧山县的档案来看,当地农村妇女对自己的土地有一定产权意识,一户家庭内各人的田分得很清楚,而非一些学者认为的家庭土地的实际控制权仍然落在男性户主手中(8)参见Gail Hershatter,“State of the Field:Women in China’s Long Twentieth Century”,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2004,63(4),P.1004。。“按人口分田”冲击了家庭内部的不平等关系。土改前,毛文菊虽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但她不过是为父亲犁田,父亲就是家中绝对的权威。土改后,毛文菊有了更多自主性,即使遭到父亲强烈反对,也能凭着自己的意愿参与到随之而来的农业合作化、集体化中去。

毛文菊独特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使她掌握了栽秧、犁田的技能,也培养了她独立、自主的性格和独当一面的作风,这为她日后成为农业生产组织的“当家人”创造了必要条件。新政权的建立和随后的土地改革使她脱离父系家庭的纽带参与到乡村社会的再造中去,而土地改革又冲击了性别、家庭的领域,为妇女自发地参与生产、组织生产奠定了物质基础。正是在组织生产中,毛文菊成长为“当家人”。

四、“当家人”的成长

经过我们的耐心教育说服,结果把男的思想打通了。在薅二道秧时,洪满堂、张孝清都参加了组里来了。由于我们组员的努力,吸收男的参加了,(互助组)逐步走向发展与巩固,组员们都推我作当家人。[22](PP 135-146)

(一)组织互助组

1951年4月,璧山县基本结束土改,开始号召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妇女也不例外。最开始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是互助组,互助组沿袭民间“换工互助”的习惯,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组织起来,实行集体劳动[16]。虽有部分妇女在土改后有过临时性的换工互助,但当时许多由男人组成的互助组认为妇女劳力弱,家务、小孩拖累大,不愿吸收她们参加,即使吸收也不按“等价交换”的原则对待。而且,有的妇女自己也怕苦怕累,想依赖男人过活,不愿参加互助劳动。针对这一情况,地方妇联和政府除了对男女农民做好宣传教育外,还采取了培训妇女骨干,在男农民的互助组之外,另外组织妇女建立互助组并树立典型示范的办法。最先由妇女组织起来的是城南白鹤村的曾庆华互助组,然而该组进展不大。毛文菊互助组和徐开弟互助组也都是这样建立起来的。毛文菊互助组在1952年4月的春耕抗旱运动中建立,可能由临时性的互助组巩固而成。地方妇联评价她:“年轻、老实、肯干,较能接受新生事物,在工作队的宣传教育下,相信组织起来生产的好处。”[23]因为抗旱带头挑水、组织互助组,地方政府决定培养她为新的模范[9]。

虽然互助组的成立离不开地方妇联和政府的帮助,但无论是与同为璧山县劳模的徐开弟相比,还是与后来名动全国的劳模申纪兰相比,毛文菊都更有独立领导的能力。毛文菊说:“今年四月上级号召组织起来发展生产,我听了组织起来的好处后,就联络了六个妇女在一块摘葫豆叶、打麦子、挖黄昏田(9)黄昏田是土壤半干半湿时整地灌水,造成土块不化泥、易漏水的稻田。,按劳动效率评功记分。”[22]可见毛文菊一开始就是互助组的发起者,虽然最初组内人数不多,而且全是妇女。徐开弟互助组则有组长何海全和徐开弟两人,由男女一齐组织起来[22]。申纪兰作为生产合作社的副社长,最初由社长李顺达选中并被培养为女社长。由妇女领导建立并且全是妇女参与的互助组显然会遭遇更多阻碍,妇女们起初能承担的劳动也很有限,这就对领导者提出了更高要求。

与申纪兰这些嫁过来的媳妇、村庄的外来者不同,毛文菊本就处于村庄秩序之中,不需要通过生育获得夫家承认进而融入村庄,本村人的身份是否使她能够利用原有的关系纽带组织村民呢?关中地区妇联的干部往往“先发动媳妇,而不是姑娘”[2](P105),华北地区的申纪兰也选择了发动媳妇,比如故事中的典型人物李二妞,申纪兰曾用李二妞被夫家轻视的事激将她[7]。但毛文菊选择了发动姑娘,起初互助组中的成员都是未婚的本村姑娘,这大概是因为毛文菊与她们年龄相仿,关系亲近,彼此熟络,之后再由姑娘们发动各自的家庭成员加入。当时许多互助组中都有抱娃娃组,年纪较大的妇女来照料孩子,使年轻的媳妇们能充分参与生产,比如璧山县另一位妇女劳模徐开弟的互助组中就有抱娃娃组,但是有关毛文菊的档案中没有提及抱娃娃组,这也进一步印证了她的互助组中多为未婚的本村姑娘。

姑娘们组成的互助组首先遭到家庭的激烈反对。反对原因有二:一是认为姑娘们不宜在外“抛头露面”;二是不相信她们能搞好生产。组员张明江的父亲不许她参加互助组,怕女儿在外面跑花了心,毛文菊的父亲更是随时辱骂、捣乱。事情的转机是互助组成功地耕作了一块挖堰塘挑上来的泥巴土。据毛文菊自己说,这块泥巴土很大、很硬,打不烂,关不住水,牛也不能犁,别人都不种。组员们先是在这块土上栽秧子,每天担水来灌,之后堰塘口满水把谷子淹了,风又把谷子吹倒了,但仍收获了将近七斗谷子。组员们还在土里种番茄,一位叫罗长彬的人挖苦互助组的番茄栽不活,还有村里人在背后冷言冷语。妇女们在土里种了番茄,却没能淋粪,因为“家庭不许挑,怕浪费了”。等家人们都去赶场了,妇女们才赶紧偷偷淋粪。罗长彬门坎脚的土肥,栽得番茄又好,故意向互助组挑战,但毛文菊说:“我们妇女也不示弱,就应战了。”毛文菊带着组员们研究办法,找好淋粪的时机,又搭架子,后来罗长彬及别人的番茄都死了,互助组的番茄却没有死[22]。妇女们收葫豆、收麦子、种苞谷,更重要的是,一些妇女还学会了栽秧和犁田这些传统上被看作男人才能做的工作。田里的工作被认为是男人才能做的,既基于男女生物性的差异,也是社会性别观念的建构,而妇女们通过学栽秧、犁田极大地转变了人们的观念。连毛文菊的父亲也改口承认妇女组织起来能挑粪、犁田,栽秧栽得和男的一样好[22]。这是一个妇女挑战男性“技术垄断”的过程。

在充分证明了妇女的劳动能力后,毛文菊抓紧时机,召开组员会议,动员组员争取全家参加,又向大家宣传组织起来的好处。在薅二道秧时,洪满堂、张孝清都加入了互助组,组员们推毛文菊做“当家人”,也就是组长[22]。为什么组员们会用家庭关系形容集体关系?费孝通写道:“这个‘家’字可以说最能伸缩自如了。……自己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真是天下可成一家。”[24](PP 24-25)组员们用“家”来形容互助组,表达是传统的,内涵却可能是新的。这个被称作“家”的生产共同体,暗含的是原先不存在于乡村社会中的团体关系。同时,“当家人”一词也启示我们互助关系可能嵌套在村庄原有的社会关系之中,乡村社会新秩序的建立并非一个完全断裂的过程。事实上,互助组以户为单位,利用村庄原有的关系纽带建立是很普遍的现象。但是,毛文菊互助组的不同之处在于,原本作为家庭中弱势者的妇女发动各自的家庭参与,互助组通过将父权制家庭纳入集体之中塑造了村庄的新秩序,集体关系又反过来影响了家庭内部的关系,传统的父权制家庭虽未被彻底改造,但家庭关系已经在家庭之外,也就是在集体中转变了。

(二)巩固互助组

男组员加入后,新的问题随之而来。洪满堂嫌互助组工资低,伙食不自由,闹着要退出。毛文菊亲自劝说,又发动其他组员去劝说,最终转变了他的态度。在一番劝说后,洪满堂工作积极,还当了副组长。还有一名叫郭告全的组员不事生产,也不听劝告,大家就一致决定将他开除了[10]。

毛文菊充分发挥了她作为“当家人”的组织能力。组内定了各种制度,如七天一次检讨会,十天算一次工资分、检查一次家庭计划,十五天算一次副业账。最重要的是,组内实行评工记分,充分调动了组员们的生产积极性,劳动效率大大提高。徐开弟互助组起初不评工记分,“只确定男每天一升米,妇女每天半升米”,徐开弟心中不满,想着女的未必比不上男的,但碍于自己是组长,怕说了互助组垮台,就没有说[22]。1952年妇联江津区筹委会的文件中写道:“纠正生产互助中男女评功(工)记分,同工不同酬的现象。”[25](PP 64-65)可见当时互助组中男女同工不同酬是比较普遍的。但在毛文菊互助组中,评工记分、同工同酬是预先存在的、无需疑虑的约定,而非需要争取的目标。因为实行了评功记分,妇女们生产特别积极。如在薅麦时,全组四石多土麦子,四个妇女一天就薅完了。评工记分时妇女积极发表意见,先通报,后公议,以工作效率、做活细致程度来评。一位组员说:“今天互助组确是好,做得快,不像过去,请人请都请不来。”[26](PP 109-113)妇女们如此积极地参与生产,是因为劳动的价值得到了充分承认,无论是经济上的报酬,还是对尊重和承认的需求,于是互助组日益巩固。

毛文菊还接受其他劳模的先进经验,带头推广了各种新的农业生产技术,如泥选种、温汤浸种、夜间照灯除虫、苞谷雌花受粉、水稻稀秧密植和各种农作物的合理施肥。在推广稀秧密植法时,男组员都不赞成,但毛文菊和毛玉芳一定要种。毛文菊的父亲说:“从来没见过栽这样密,会有收成。”别的农民轻视她们说:“将来搞不好的。”毛文菊、毛玉芳两人自己带头先种,又通过广播发动全体村民来看。但毛文菊的父亲还是不愿意,撒秧子时故意撒密,栽秧时又故意把两种成熟时间不同的谷秧混合一起栽。组员汪荣辉也不赞成水稻稀秧密植,等毛文菊她们走后就自己栽稀了,结果用老办法的收成少些。秋收后汪荣辉说:“没有听话,没种稀秧密植,我吃了亏。”[10]乡村中原先掌握农业生产技术的是男农民,当劳模推广国家希望实行的新技术时,这些农民的态度是迟疑的,而本在农业生产领域处于边缘地位的妇女却对新技术抱有更大的热情与信心。比如栽秧,过去仅仅是男人的活计,这些男性农民相信自己积累了成熟的农业生产经验,不愿做出改变,妇女们则不受过去的经验束缚。在实际中,毛文菊总能通过收成证明新技术的合理性,转变男农民的态度。新技术也实现了妇女赋权,为毛文菊积累了“当家人”的社会资本。

通过合理组织劳动力和推广先进生产经验,毛文菊互助组的收成喜人。1951年毛文菊的田收谷子四石四斗,粮食六斗三升,1952年收谷子五石九斗,粮食一石三斗七升五,比上一年增加四成半。毛文菊的父亲很高兴,说:“早知道这样,该多种哟。”在丰产小麦中都带头打窝窝、种新式麦子。村民们也接受了毛文菊的经验,发动群众扩大了互助组[22]。由于该组组员明显地增加了家庭收入,附近的男女农民纷纷要求加入该组,毛文菊也被群众称为“好当家人”[23](P27)。

(三)农业合作化

此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在乡村迅速展开。1954年,毛文菊正式加入了中国共产党[27](PP 47)。这一年,毛文菊互助组转为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她被选为社长,在她的带领下,合作社评上了丰产社。该社妇女通过上技术课、男教女学、妇女之间互教互学的方式,积极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全部劳动力投入田间生产[28](PP 106-108)。1956年,五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高级社,毛文菊再次被选为社长。转社不久就遇上了严重的旱灾,毛文菊带领社员们挑水抗旱。秋后虫灾严重,毛文菊又组织社员治理虫灾。1958年,城西人民公社成立,毛文菊被选为公社副主任。旱灾又至,很多社员没有信心,毛文菊耐心地教育大家投入抗旱保苗之中。在积肥造肥运动中,毛文菊带领社员们积造肥料,连到公社开会都背着背篼积肥[29](PP 48-52)。“大跃进”时,全县农村抽调了80%的男劳动力上山炼钢铁,妇女们挑起了农业的重担(10)贺萧已经敏锐地意识到了20世纪50年代后期“农业女性化”的问题。一方面,妇女被鼓励掌握农业生产技术,证明与男性有同等的劳动能力;另一方面,妇女仍被看作不能承担难度高的、更有技术性的工作。“大跃进”时期,璧山县的情况确实如此,“男的上山搞钢铁,妇女接班搞农业”,因为妇女承担了农业劳动,男性得以从中解脱出来去参加工业生产。关于“农业女性化”的讨论参见贺萧《记忆的性别:农村妇女和中国集体化历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九章。。《璧山县妇联志》载:“当时大量的事实证明,一般的妇女同男子一样,也是具有领导能力和生产能力的。以城西人民公社的村主任毛文菊为例,她不过一个缺少文化的普通农妇,当全社男干抽走之后,她独当一面负责一个管区的生产领导工作。”[23](P30)不同于既有研究中呈现的妇女劳模,毛文菊是真正“独当一面”的“当家人”。虽然未达到原定的生产目标,但经全县检查评比,城西人民公社仍被评为先进生产单位。

在这几年中,毛文菊与比自己小六岁的同村人洪堂春结婚(11)一个农村妇女与比自己小六岁的同村人结婚,这是很不同寻常的,但由于档案资料有限,未能进一步了解毛文菊的婚姻状况。并且怀孕,但她仍然辛勤工作。有人说:“毛主任快临产了,白天工作,晚上和我们一起造肥料,她都不怕辛苦,我们身强力壮的年轻小伙子怕什么?”有的人怕翻房子、铲“千脚泥”(即燕窝泥)“犯”人,怀孕的妇女怕把孩子也“铲”掉了。当时毛文菊怀孕九个月了,带头洗家具、铲“千脚泥”,以实际行动转变了社员的想法[29]。长期繁重的体力劳动使她生了病,可她不愿放下工作,一直到痛昏了才去医院,稍好些又坚持工作[11]。毛文菊身体力行地展现了“当家人”的风范。

所谓“当家”当的不是个人的“小家”,而是集体的“大家”,“当家”暗含了一个个人从“小家”进入“大家”的过程,而且妇女没有被排除在这一过程之外。事实上,相比于男人的迟疑态度,妇女反而是社会主义革命更积极的推动者与领导者。虽然妇女“当家”面临着重重阻碍,但是毛文菊通过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能力,无论是领导能力,还是生产能力,逐步取得了家庭和村庄中其他人的承认,成为村民口中的“好当家人”。妇女“当家”是社会主义革命下中国乡村社会巨变的一个缩影。

五、“当家人”的危机

我解放后就干工作,干了七八年,没有人看见,自己还生了病,没有人说一句好话,买一点花布又说是贪污来买的,还要洪堂春检讨,脱不倒手,我硬不去开会。[11]

(一)危机的伏笔

《璧山县妇联志》称毛文菊为“一个缺少文化的普通农妇”,档案中没有提及她是否识字,但就她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推测,她的文化程度不会太高。由之后的档案可知,毛文菊始终没有成为脱产干部,即使她能识字,可能也不会花费太多精力读报纸、书籍、文件。毛文菊了解国家正在实施的政策,而且总是积极参与其中,但不一定了解政策背后的政治意涵。作为全国性模范的申纪兰“适应与熟悉各种政治场合,熟谙各种政治词汇,这些政治术语逐渐渗透进并构成她自身的语言表述系统”,所以申纪兰“不会说错话”[7]。而作为普通县级劳模的毛文菊显然不是这样一个浸润在政治语境中的人物。档案中出没的国家话语提示我们,毛文菊对“家”的理解——包括个人的“小家”和集体的“大家”,与国家的期待可能并不完全贴合。

首先,地方档案中描述的家庭内部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可能并不完全符合毛文菊的实际生活经验。地方档案将妇女组织互助组的过程描述为与“封建思想”的“斗争”,身为家庭权威的父亲作为“封建思想”的代表在文本中反复出现。1952年一份题为“江津专区妇女的旗帜——妇女劳动模范毛文菊”的档案记载:“璧山八区城西乡十村毛文菊互助组的成长过程,全部是与封建思想和保守思想作斗争的过程。”[10]邓颖超曾用上升的社会主义和没落的封建主义的概念来描绘激烈的社会性别斗争,具有社会性别含义的“封建主义”“封建思想”等词汇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就被国人在日常生活中频繁使用[30]。璧山县的干部也使用了这样的词汇,为妇女解放谋求合法性。而在笔者可见的档案记录中,毛文菊本人从未使用过这类话语,说明她对这些词汇并不十分熟悉。地方档案描绘了毛文菊如何与代表“封建思想”的父亲抗争,但是对于毛文菊来说,这未必是一个抗争的过程,而只是一个劝说、打动父亲的过程。从之后的档案来看,毛文菊非常重视家庭和亲情,与父亲的感情也很深厚,她从未把家庭看作需要抗争甚至脱离的对象。毛文菊与父亲的感情其实是人之常情,当时的政策也不要求个人脱离“小家”。从延安时期到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整体策略是鼓励“小家”紧紧团结在生产的旗帜下,表现在《婚姻法》宣传中就是“民主和睦,团结生产”的家庭目标,虽然家庭内部偶尔“斗争”,但团结才是主旋律(12)具体论述参见张华:《“民主和睦”:1950年〈婚姻法〉的宣传实施与新家庭建设》,《开放时代》2018年第4期。。所以,毛文菊与父亲的关系并不足以导致“当家人”的危机,直到20世纪50年代后期官方话语发生了变化,而她本人对这些政治表述并不敏感。

至于毛文菊对集体的理解,她更多地将集体理解为一个生产单位,着眼于经济效益,而非一个在生产关系基础之上有着政治意涵的单位。国家推行农业合作化、集体化的意图是将农民们组织起来,克服小农经济分散经营的弊端,这在毛文菊的认识中就是“组织起来的好处”。所谓“好处”是指经济效益,比如提高效率、分散风险、合理安排劳动力,等等。毛文菊动员妇女和她们的家庭时就说:“组织起来活路做得快些,对别人对自己都有利。”[10]国家也希望通过将农民组织起来参与集体劳动,逐步将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是更为深刻的社会性质的转变。但毛文菊完全没有提及这一点,她讲的道理往往是平白、朴实、易懂的,不需要在国家的政治语境中就能理解。

毛文菊能得到地方政府和妇联的关注,成为劳动模范,不仅是因为她熟悉农业生产,有领导能力,而且得益于她妇女的身份。妇女“当家”必须置于妇女解放的进程中理解,但是毛文菊本人却很少提及妇女解放这样的宏大叙事。毛文菊动员妇女参与生产时,说的是妇女“不能依赖男子”[10]。“不能依赖男子”的意思就是妇女要劳动,要自力更生,虽然意识到这一点对那个时代的妇女来说已属不易,但与妇女解放的诉求还有一段距离。在争取男农民加入互助组时,毛文菊说的也是经济上的利益,而没有考虑同工同酬的社会性别意涵。她说:“你们男的劳动强,有些活路我们妇女不能做,希你们帮助,但决不要你们吃亏,按劳取酬,评功记分。”[22]“按劳取酬,评功(工)记分”通常被认为是保障妇女权益的方式,因为在实际中更普遍的情况是男女同工不同酬,而毛文菊说“按劳取酬,评功(工)记分”,是为了争取男性加入互助组,比起强调男女平等,她更多是出于一种朴素的公平观念向组员保证劳动所得,无论他们是男性还是女性。

当社会主义革命和妇女解放运动在乡村中轰轰烈烈地展开时,作为劳动模范的毛文菊是国家政策积极的落实者,她展现出的是实践的智慧。她很少引用或转述宏大的国家话语,有时甚至会在截然不同的意义上使用国家话语,但是对于村庄中的男女农民而言,她的话语是有说服力的。抛开高深的政治词汇,她向村民们强调实实在在的收益,正是经济效益转变了村民们迟疑的态度,弥合了国家政策与村庄中原有的“封建”伦理、小农生产之间的矛盾。总的来说,我们从档案中认识的毛文菊确实是一个做事实际、讲求效益的人。然而,随着革命的推进,国家对劳模的要求不再是仅仅领导生产,而且要参与政治,成为政治行为的典范,毛文菊就不可避免地遭遇了困难。

(二)危机的发生

1959年的一份档案评价毛文菊:“工作一贯积极,听党的话,执行党的决议,坚决、按时完成党交给她的各项工作任务,但是学习不够,认识问题模糊。”[11]事情由“小家”而起。毛文菊的丈夫洪堂春做采购工作期间,买手表,制衣服,被认定为贪污,又买鸡蛋做投机生意,借用他人证件套购大米、猪肉带回家,然而他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毛文菊也认为他没有贪污。洪堂春又窃取了县委介绍信混入短途运输工作,还混入了峨眉电影制片厂,最后被公安局押回璧山[32]。对此毛文菊可能是故意包庇纵容,她说:“洪堂春考取了学校,要上学了,为什么公安局把他押回来了?”最终洪堂春被开除党籍。

对于洪堂春的错误,毛文菊不是“积极揭发和帮助”,而是“产生不满情绪”。听说洪堂春在检讨,毛文菊就跑去和书记说:“我解放后就干工作,干了七八年,没有人看见,自己还生了病,没有人说一句好话,买一点花布又说是贪污来买的,还要洪堂春检讨,脱不倒手,我硬不去开会。”[11]她说着说着就流下眼泪,还把布拿给书记看。“脱不倒手”是方言,大意为脱不了干系。所谓买花布一事,指的是毛文菊去重庆检查病情时,买了几段残价花布回来,被认为是贪污。多年以来的工作成绩没有得到充分肯定,自己落下一身病,买一点花布又成了“贪污”,这使毛文菊大受打击。洪堂春被公安局押回重庆后的当晚,毛文菊就在办公室里说:“干部不要穿新衣服,要穿坏点,穿好了又是贪污来买的,社员才该穿好点、吃好点,社员穿好没有人提意见,也没有人说他是贪污来买的。”她还说:“(我)得了一身病,又没有钱医,社员得病还能休息,干部得了病同样地工作。”第二天公社召开主任、书记会,她没有去开会,在办公室里哭。她说:“那时我不愿在农村,组织上叫我在农村扎下根,我才和洪堂春结婚的。有的工作不积极还脱了产,每月拿几十元。模范不当就是了,到朝鲜、北京去用的路费(13)“到朝鲜、北京去”指的是毛文菊1951年赴朝鲜慰问、1957年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我赔出来,赔不起。”[11]

毛文菊向书记表明,自己勤恳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回报,而且白白蒙受冤屈,甚至通过不去开会来表达不满,是希望引起同情,并为丈夫求情。但是这些由“情”出发的言论事实上不可能减轻洪堂春的处罚,毛文菊求情碰了壁,因此更加委屈,对自己的工作也产生了怀疑。

“当家人”的危机乍看是个人、家庭与集体之间的利益纷争。对此,当时国家的态度是,干部们尤其应当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从而避免强调个人利益、忽视集体利益的倾向,而且受限于物质条件的落后,并不高调宣扬物质奖励。买花布一事显然有悖于艰苦朴素的作风,至于毛文菊到底有没有“贪污”,笔者认为,1960年前后璧山县干部贪污事件层出不穷,但大多属于小偷小摸,她被认为是“贪污”,可能是当地干部杯弓蛇影,也可能是确有其事,但重点不是“贪污”在多大程度上损害了集体的经济利益,而是在多大程度上损害了“当家人”的政治品性。这是“当家人”的第一次危机。

虽然经历了洪堂春一事的挫折,但是毛文菊仍然积极工作,真正使她遭到牵连的则是她父亲洪治轩的身份。洪治轩一度被认定为伪甲长、土匪,后因贪污畏罪自杀。毛文菊为其父申冤。1961年她被撤销党内、行政职务,划为“三种人”。1962年县委又恢复了毛文菊的职务和名誉,认为她的个人主义思想言行是错误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可不作为处分依据,她在任职期间多吃多占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也是不对的,至于说她丧失立场,为其父因贪污而畏罪自杀申冤等问题,原材料有出入,应予以修改。最终决议是对毛文菊进行批评教育,免予处分,恢复原任职务、恢复名誉[33]。

当父亲因贪污而畏罪自杀时,毛文菊的行动逻辑仍然是“情”,人之常情为何成了政治立场问题,则需回到具体的历史语境中理解。新政权对社会的再造建立在出身成分与阶级阵线一致的理想信念之上,干部的出身成分因此受到严格控制,从而使政权能够代表相应阶级的利益(14)参见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34页。。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到后期,随着政治路线的激进,劳模的出身背景、思想正确变得越来越重要。在50年代初期,尚无特别要求劳模候选人必须“历史清楚”(主要指本人或其亲人在过去和国民党等“反动组织”没有太密切关系等)、政治积极。1956年整个政治大环境较为宽松,所以官方也特别提醒大家,对于先进生产者的标准不该求全;不能要求他们在生产、政治等面面优秀,思想作风不能有些微缺点。到50年代后期,政治背景的好坏越显重要,右派、坏分子、反社会主义分子等没资格参加评模[35]。毛文菊是在50年代初期选拔出来的劳动模范,她领导生产的能力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国家期待的政治德性并不止于此。如同前文所示,毛文菊对国家政策并不十分了解,对官方话语也不熟悉,当她为父亲申冤时,她可能都没有意识到这一行为的政治意味。这是“当家人”的第二次危机。

“当家人”的两次危机有其共性,首先毛文菊都是受家人牵连,其次也是因为她本人“学习不够,认识问题模糊”,但是“当家人”的危机并非偶然。前文提及,“当家人”一词中“家”的表述暗含了原先不存在于乡村社会中的团体关系,又说明这种新型关系深嵌于原有的亲属网络之中,表述集体的这个“家”中混杂着人情、人伦与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和政治原则,“当家人”的危机实则反映了集体化时代乡村中关系的复杂性。

(三)“当家人”的德性

也许对毛文菊而言,“当家”就是带领群众搞好生产,当她寻求承认时,反复强调的是自己工作上的成绩,甚至在产生诸多不满之后也依然积极工作。但是,“当家人”遭遇危机的原因不是没有“当家”的能力,而是因为国家期待着更完美的模范,而不仅仅是生产的领袖。

国家期待的妇女模范是怎样的?有研究指出,国家的宣传和文化创作突出介绍了革命的牺牲者、英雄般的劳动者——妇女们在铁路线上、在纺织厂里、在棉花地中漫长地工作着,同时维持着和谐的家庭和完美的个人品行。1949年之后电影中的女性不再被男性欲望的目光所构建,所有的欲望都来自党(15)相关论述参见Gail Hershatter,“State of the Field:Women in China’s Long Twentieth Century”,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2004,63(4)。。但是,这种奉献与牺牲的精神并不仅仅来自传统的妇女美德,也来自古典的政治德性。只是这一政治德性在过去不属于妇女,也不属于普通人罢了,这是属于“士”的政治德性。这一政治德性也要求个人维持完美的品行与和谐的家庭,先有修身、齐家,再有治国、平天下,从个人到家、国、天下,像一圈一圈荡开的波纹。

国家的宣传描绘了理想的模范,贺萧笔下的曹竹香则是真实的楷模式人物。她不仅契合了国家期待的政治德性,而且充分赢得了村庄中人的承认。曹竹香寡妇的身份反而增加了她的模范效应。贺萧在书中写道:“具备农耕技能并不足以使一个妇女成为有效的领导者,她必须没有流言蜚语、无可指责并受到邻里的尊重。如果没有一个古老得多的代表妇德典范的‘贞妇’形象,曹竹香便不可能拥有革命劳模的身份。”[2]地方的蹲点干部说:“曹竹香年纪轻轻就守寡,受封建残余的约束,她不能改嫁……再竹香能干得很,也就在村子有威信,这威信不是现在意义上的威信,而是封建残余给她的威信,说这女人能干、本分、能吃苦,我们就在这基础上给她摊新的威信,不光让她参加生产,还要让她参加政治活动,她不光领导她的小家,而且能领导大家。”[2](P129)所谓的“封建残余”恰恰使曹竹香维持了村庄中人认为的完美的品行与和谐的家庭,从而成为一个有效的领导者。在曹竹香这里,家庭伦理与革命伦理达成了一致。

不同于从外村嫁来又早早守寡的曹竹香,毛文菊是本村人,而且有着完整的家庭,她既是村庄秩序的革新者,又深深地嵌入在村庄原有的亲属网络之中,因此面临着激烈的家庭伦理与革命伦理的冲突。当父亲被划定为伪甲长、土匪,又因贪污畏罪自杀时,她选择了为父亲申诉,而没有如国家期望的那样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立场。五四青年们曾经勇敢地走出家庭,与封建、守旧的家庭抗争,争取自由与解放,作为五四遗产继承者的共产党也承袭着这一激烈的革命伦理。但毛文菊不是五四青年,她参与到革命中去,不意味着她彻底走出了家庭,她所做的恰恰是利用原有的亲属关系纽带将家庭纳入集体之中,也纳入革命之中。她不会抛弃家庭的情感和伦理,也从未将革命带来的新秩序视作与家庭完全对立的产物,更无法如国家期望的那样将革命伦理置于家庭伦理之上。

毛文菊在政治上不再被承认的原因正是因为她没有处理好自己的“小家”,受父亲和丈夫牵连,而守寡的曹竹香得以避免毛文菊式的危机。就人情而言,曹竹香的家庭是“残缺”的,就政治而言,反倒是毛文菊的家庭有所“残缺”,容易引发“大家”与“小家”间的紧张。当毛文菊发动妇女参与生产,并动员各自的家庭加入互助组时,经济效益弥合了两个“家”之间的矛盾。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推进,互助组转为了合作社、人民公社,集体越来越成为一个在生产关系之上有着政治意涵的单位,劳模的作用不再是仅仅领导生产,而且要发挥政治模范作用、参与政治活动,国家的要求是必要时可以舍“小家”为“大家”,两个“家”之间的紧张就不可避免地凸显出来。

以上论述并非站在国家立场质疑毛文菊为何没有成为完美的模范。毛文菊作为一个普通的基层劳模,她展现的是小人物的困惑与迷茫,这些困惑与迷茫都是切身的感受。米尔斯认为,区分“源于周遭情境的个人困扰”与“关于社会结构的公共议题”是“社会学的想象力”的基本工具[1](P8)。对于毛文菊而言,她的困扰是诸如干部不能买花布、穿新衣这样具体而微的体验与经历,但是这样的困扰并不属于她个人,而是社会性的议题。一方面,革命希望彻底重塑国家与社会,甚至介入婚姻、家庭等私人领域,从而改变原有的压迫结构和伦理价值观念,塑造新人、新社会;另一方面,革命深深地受制于传统的家庭结构,甚至嵌入其中。革命伦理与家庭伦理有时可以兼容,甚至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形塑新的社会秩序,这是毛文菊成为“当家人”的过程;但有时二者表现出激烈的对抗与冲突,国家要求将新的政治原则置于个人、血缘、家庭等一切之上,这是“当家人”遭遇危机的原因。革命的蓝图是宏伟的,然而“理想国”终究要下降到现实之中,而现实中难免存在混乱、泥泞与尘埃。

六、结语

贺萧曾试图从档案中寻找有关妇女劳模真实、详细而独特的记述,其结果是“大失所望”,但如果将视野再下降几个层级,去寻找有关基层劳模的资料,也许档案会给我们提供一些不同于《列女传》式的记录。毛文菊的相关档案呈现了一个西南新区的、基层的、本村的妇女劳模形象,她不是嫁来的媳妇、丧夫的寡妇,而是村里的女儿,她年轻而有干劲,独立而有主见,是在社会主义革命中成长起来“独当一面”的“当家人”。而且,她不是一个完美的模范、符号化的英雄,作为一个普通的基层妇女劳模,她有过真实的困惑与迷茫。

回到贺萧的问题:中国妇女是否有过一场革命?毛文菊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解放的现代主体”不仅可以属于娜拉,属于莎菲,也可以属于千千万万个普通农村妇女。对于这些农村妇女而言,参与集体化生产使得她们走出家门,脱离父系家庭的纽带组织起来;使得她们跨过社会性别空间的界限,掌握农业生产的核心技术,甚至通过学习先进经验,挑战男性的“技术垄断”地位;使得劳动的价值被充分承认,获得与男性同等的经济报酬,劳动不再是贫穷与苦难,而是独立与解放的象征。这些农村妇女并非截然是麻木的、无知的、等待解放的,当社会主义革命和妇女解放运动在村庄中展开时,她们展现出了充分的能动性,她们需要契机来重新认识自我,需要在参与生产、组织生产的具体过程中,生发出一种属于劳动妇女的主体性。如同《璧山县妇联志》的叙述:“当时大量的事实证明,一般的妇女同男子一样,也是具有领导能力和生产能力的。”[23]妇女不仅可以参与生产,而且可以领导生产,成为集体的“当家人”,不仅有助于转变家庭内部的支配关系,也有助于推动社会层面性别观念的变革。

这是一条不同于城市知识女性的农村底层妇女的解放之路——女性不是以个体的身份从家庭出走,争取自由,而是通过将“小家”纳入“大家”形塑新的社会秩序。所谓“小家”是亲属关系意义上的家庭,也就是传统的父权制、夫权制家庭。所谓“大家”是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等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基于新的生产组织形式与政治原则成立,实行财产集体所有与共同劳动,被认为是在同一阶级基础上团结的组织。将“小家”纳入“大家”,也就是将村庄中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整合进国家的农业合作化、集体化运动之中,相比于男农民的迟疑态度,原本作为家庭中弱势者的妇女反而是社会主义革命积极的推动者与领导者,妇女“当家”应当置于这一特殊的政治时空之下来理解。

这些妇女走出了家庭,但从未从家庭出走,所以不同于娜拉式的城市知识女性,她们更容易受制于家庭的人情与人伦。为何妇女劳模总是嫁来的媳妇、丧夫的寡妇,这不仅因为她们有着充分的农业生产经验,而且因为她们是村庄的外来者,有着“残缺”的家庭,不容易遭逢“小家”与“大家”的冲突。毛文菊的不同之处在于她是本村人,而且有着完整的家庭,这是她最初成功地组织起互助组的关键,也是她后来遭遇“当家人”危机的原因。毛文菊作为一个普通的基层妇女劳模,对国家的政治话语并不敏感,她既无法维持完美的个人品行与家庭,也无法如国家期望的那样将政治原则置于人伦亲情之上。“当家人”的危机反映了“小家”与“大家”之间的内在紧张关系——革命既希望重塑家庭,又依靠家庭,受制于家庭。

本文认为,虽然“当家人”遭遇过危机,但是妇女“当家”仍然是了不起的成就,即使将之放置于世界历史的范围来看也具有先锋意义。“在这个过程中,社会主义国家的利益和这些底层妇女的利益互相交错与重叠。这些‘新妇女’并非仅是中央集权下的臣民,或仅是国家民族主义项目中任人摆布的小卒子。她们是被赋权了的下属群体,她们选择了对社会主义国家的认同。”[36](P10)毛文菊实践着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她本人也是中国革命的生动实践,她的挫折和成就都是真实的。这是小人物的故事,也是大历史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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