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目标下四川民族地区农村居民的收入结构差异与持续增收

2022-03-02 11:51龚勤林贺培科曹邦英
民族学刊 2022年9期
关键词:三州净收入农村居民

龚勤林 贺培科 曹邦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了脱贫攻坚战,强化定点扶贫、东西部协作扶贫、对口帮扶等力量,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增强了经济发展动能,但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显著,经济社会自我发展功能有待强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任务依然艰巨。当前,我国正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缩小城乡和区域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重中之重。民族地区作为实现共同富裕最薄弱区域,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增加民族地区农村居民收入贯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过程,这既是相关战略实施的逻辑初衷,也是评判实施效果的最终落脚点。西部民族地区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点、难点区域,尤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阶段,提高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缩小收入差距是民众最关注的核心利益问题[1],也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根本所在。

关于民族地区农村居民增收问题的系统研究,既直接涉及收入结构,也关乎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基于收入结构和收入分配研究认为,民族地区农村居民收入虽出现持续增长,但作为其重要结构支撑的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却难以保持高速增长、城乡差距持续扩大[2]。基于收入来源对民族地区产业扶贫开发的研究成果较多,如从经济增长要素和参与主体出发,探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民族地区产业精准扶贫路径[3];以特色产业发展为切入点,分析民族地区产业扶贫成效和可持续发展模式[4][5];聚焦凉山州县域扶贫实践,总结扶贫发展工作机制,提出创新精准扶贫实施路径[6];探讨深度贫困地区经济作物产业发展经验模式,但依然受自然条件、思想观念、基础设施及技术要素支撑等影响,亟需聚力精准帮扶[7]。为此,需要充分总结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开发式政策和补贴性政策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发挥的功效,协同政府和市场力量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科学调整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政策选择,助力实现新时代收入分配公平与效率的动态合理均衡[8]。总体来看,关于民族地区农村居民收入问题的研究视角可进一步拓宽,尚有许多问题待剖析并解决。本文认为,四川民族地区农村居民增收面临着乡村产业发育不充分、农村居民自我发展能力低等系列障碍,农村居民收入问题剖析深度和时效性有待深化,特别是基于民族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的数据特征有待深入挖掘,需进一步探究收入差异和增收困境的根源。

综上,本文将全面认真审视脱贫攻坚实施以来,四川民族地区农村居民的增收成效、收入结构差异特征、增收来源和瓶颈问题,着力推动实现农村居民增收和生活富裕。具体以四川省具有代表性的三个民族自治州(其中,“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阿坝州”“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甘孜州”、“凉山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凉山州”,统称“三州地区”)为例,从研究农村居民收入总量、收入构成及区域差异切入,结合脱贫攻坚乡村发展实践探讨分析农村居民收入四项构成的具体来源及其持续增长问题,并延伸探讨当前民族地区乡村产业发展基础,从收入四项构成角度分类出发反思推动四川民族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有效路径,为促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提供参考。

一、持续增收是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的发力点

(一)民族地区共同富裕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重点

从党领导民族地区人民夺取政权翻身做主人,制定面向民族地区、群体等层面的反贫困和扶贫开发政策,引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我国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道路。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明确“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民族地区作为我国发展薄弱但不可或缺的特殊类型区域,要求把推动民族地区共同富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遵循生态文化资源禀赋、区位发展条件等客观实际,找准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

(二)持续增收是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的重要发力点

在民族地区扶贫开发过程中,居民收入特别是农村居民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但结构和持续性有待优化。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因此认为,促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就是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增强农村居民的增收致富能力,缩小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以及同其他区域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均能享受发展成果。

二、四川民族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异比较

(一)收入总量增长差异

1.三州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基本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2020年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5539、13967、15232元,是2015年1.60、1.66、1.62倍,绝对值在全省中排位未发生变化;年均增长9.9%、10.7%、10.1%,高于同期全国增速(见图1)。同全国贫困地区、四川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差距来看,2020年三州地区均明显高于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88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全省的比例稳步提高(见图2),差距逐渐缩小,阿坝州和凉山州基本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图1 2016-2020年三州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图2 2016-2020年三州地区与四川省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

2.三州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各异、总体收敛

由图3可见,2016-2020年,三州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逐年下降,较2016年分别下降0.24、0.28、0.2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其中,凉山州一直处于四川平均值以下,且比例差越来越大,阿坝州仅从2020年开始低于四川省,两州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相对而言,甘孜州城乡居民收入比一直保持缩小趋势,但依然较高,说明城乡发展不均衡、贫富不均现象仍然严重。加之三州地区2017-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明显快于城市(见图4),随着城镇化率不断推进,农村地区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与农村人口规模相对过多的矛盾将逐步缓解,城乡收入差距将呈现农村地区收入向城市收入收敛的态势。

图3 四川及三州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比

图4 三州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增速

(二)收入构成和变化值差异

从收入结构来看,囿于数据的可获得性,仅以2017-2020年的阿坝和甘孜州、2017-2019凉山州为例。

1.四项收入总量实现差异化增长

自我国实施定点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脱贫战略以来,在各种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力量的持续作用下,三州地区农村居民的四大分项收入均取得不同程度增长(见表1)。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积极性和总量不断提高,三州地区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8.67%、12.30%、20.51%。在产业、资金、技术、人才等大力支持下,民族地区农业生产稳步发展,经营性收入得到较快增长,2020年阿坝、甘孜经营净收入为9013、9276元,凉山州为7149元(2019年),年均增长10.52%、9.25%、2.19%。财产净收入绝对量和年均增速差异大,阿坝州绝对量远高于甘孜和凉山州,2020年达到440元,甘孜州年均增长快(24.55%),凉山州总体较高但增减不稳定。转移净收入绝对量明显提高,分别由2017年的1494、1431、1398元提高为2020年的1885、1947、2254元,年均增长8.06%、10.81%、26.98%。

表1 三州地区农村居民四项收入及年均增速(单位:元、%)

2.四项收入构成比例基本稳定

三州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相对稳定,经营净收入在收入构成中占据半壁江山,说明农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农村居民通过规模化种养殖等经营性收入仍然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工资性收入占比均值为27.46%、17.92%、31.28%,说明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成为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对市场的依赖性越来越突出,这代表着农村居民新生产方式转变,体现较强的经济活力[2],凸显农村居民增收的城市化特征。从收入构成比例的变化情况看,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占比基本维持在一定水平且变动较大,仅凉山州占比增加3.96个百分点,其他两州基本不变甚至略有下降;阿坝和甘孜州财产净收入占比均有所上升,说明由土地补偿、红利收入和产权收入获取一定收益,而三州地区财产性收入占比整体上比较低,其收入潜力仍有较大增长空间(见表2)。

表2 三州地区农村居民四项收入构成比例和变化差值表(单位:%)

3.四项收入贡献率此消彼长

从增收贡献率看(见表3),2018-2020年经营净收入的贡献率稳居首位,阿坝和甘孜州的贡献率近乎高于55%以上,相继分别为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收贡献率,财产净收入为农村居民增收贡献率较小。

表3 三州地区农村居民四项收入构成贡献率表(单位:%)

(三)收入结构区域差异

1.同四川省比三州地区收入构成经营净收入一枝独秀

四川省整体构成比例相对比较均衡和稳定(除财产净收入外),以经营净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为主导(见表4)。相较三州地区而言,四川省整体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占比较高,分别为1/3、1/4左右,而三州地区经营净收入一枝独秀。说明其他区域特别是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在转移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等工资收入、加大农村地区社会保险和养老等转移收入方面较多。

表4 2017—2020年四川省农村居民四项收入构成和变化差值表(单位:%)

2.同各贫困地区比三州地区收入高但比例差异大

如表5所示,从收入总量看,全国和四川省的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和构成是基本吻合的、差距较小,但同三州地区相比,2019年三州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远高于全国和全省贫困地区水平。从收入构成看,作为农村居民根本的经营净收入,2019年四川省及四川贫困地区平均值(5641、4243元)和三州地区(阿坝州为8278、甘孜为8511、凉山为7149元)相差较大,更是远高于全国贫困地区水平(4163元);转移净收入差异较大,根据2020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和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163、3675元,远远高于三州地区的1705、1774、2254元。

表5 2019年不同区域农村居民收入及构成(单位:元)

为进一步考察三州地区相较全省平均水平、全国和全省的贫困地区收入结构差异根源,以阿坝州为例观察2006-2020年间各分项收入变动情况(见图5),剔除2008年汶川地震及三年重建时期的影响,2010年后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均快速增长,成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的主要动力。这与我国2010年开启新一轮参与规模和力度更大的定点扶贫和东西扶贫协作时间基本相吻合,也说明了收入增长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对民族地区脱贫和发展的政策倾斜。

图5 2006-2020年阿坝州农村居民四项收入构成情况(单位:元)

三、四川民族地区农村居民增收来源及面临问题

(一)工资性收入

1.工资性收入增收渠道不断拓宽

2016-2018年,三州地区农村就业人口总数基本稳定,维持在310-320万人之间。如表6所示,在三州地区农村就业人口行业分布中,农林牧渔业占据绝对规模,除了其他非农行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工业就业占比相对较多。从就业趋势来看,农林牧渔业占比有较小幅度的降低,相应地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等呈现不同程度的上升;同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就业占比也有所增强,即使就业人口规模不大,但也反映出三州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具有一定就业能力的人口实现了多元化的就业,丰富了工资性收入增收的渠道。特别是脱贫攻坚期间,三州地区加强与东西部扶贫协作省份和省内对口帮扶地区(单位)对接沟通,通过市场劳动力供需信息共建共享、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有序转移输出,提高了劳务开发质效,为拓宽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提供平台。

表6 2016-2018年三州地区农村就业人口分布情况(单位:%)

2.工资性收入增量和增速下降原因剖析

首先,从农村居民内在原因来看,民族地区的农村具有居住散、分布广等特征,主要是山区或者距城市较远的乡村,市场化程度低,农村居民多从事附加值较低的工作,大多依靠的是劳力[2]。农村居民工素质不高、技能不强的现象未得到根本改变,民族地区“二元”结构依然突出,农村居民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甚至仍有相当数量文盲,加之农村居民技能培训投入力度还相当弱、形式较为单一,农村劳动力技能跟不上新产业的发展要求。因此,农村和城市居民在参与财富创造过程中的境遇存在很大差异。其次,从外部发展环境来看,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规模较小、权益难以保障,经调研了解,“十三五”期间民族地区尚有部分县未建立规模化劳务输出市场,政府引导地位突出、市场中介组织力量薄弱,致使外出务工以农村居民自发的个体或小批量为主,也出现农村居民外出务工权益维护成本高、难度大的窘境。二是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影响,小微企业、自主经营者压力增大,用工减少,工资调整动力不足,继而导致农牧民家庭经营中三产业增收空间收窄,劳动力工资水平持续增长的空间受限,农牧民增收难度加大。三是三州地区本地从事农业生产相关活动的企业和农村居民之间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虽然大力引进企业投资,但农村产业发展与农村居民增收关联度不高,不能很好地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的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制约产业发展成果共享。

(二)经营净收入

1.经营净收入增收渠道多元化布局

民族地区乡村产业发展主要围绕特色优势产品和山水风景等,借力定点扶贫、东西扶贫、省内州市扶贫,大力引进龙头企业进行开发投资、加工等,开展种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在确保三州地区保持粮食、畜产等稳产增产同时,培育形成了会理石榴、雷波脐橙等有影响力、知名度的特色产业,农旅等多种特色产业开始布局,不断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1)农业生产规模稳步提升。2019-2020年三州地区农林牧渔总产值增长较快(见图6),2020年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分别达到142.21、123.29、698.7亿元,较2010年增长2.9、2.3、1.5倍。从占比情况看,2019年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分别占四川省比例为1.8%、1.56%、8.86%,较2010年的0.89%、0.91%、6.92%增长0.91、0.65、1.92个百分点,具有一定成效。同时看出,凉山州农林牧渔业产业规模效益相较阿坝州、甘孜州具有绝对优势。

图6 2010-2020年三州地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单位:亿元)

(2)乡村种植业规模化发展成效显著。三州地区在粮食、油料作物、中草药材、蔬菜及食用菌等种植作物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并形成一定规模,同四川省乡村产业发展重点基本一致。如表7所示,一是粮食作物规模和产量总体上稳中有升。粮食播种面积基本维持在一定规模、单产提高,粮食产量总体得到提高。2020年,三州地区粮食作物播种总面积为647873公顷,同比增长0.67%,粮食总产量2860300吨,增长0.83%,增长幅度基本一致。二是经济作物种植结构持续优化。中草药材种植面积大幅度增长,2020年较2016年增长了1.32倍,2020年产量较2016年增长近1.1倍;蔬菜及食用菌面积和产量由2016年的101003、3901085增长为2019年的32096、112485,分别增长29.3%、17.4%;园林水果产量总体稳步上升,2020年较2016年增长了37.3%。

表7 2016-2020年三州地区部分种植业发展情况

2.经营净收入持续增大难度分析

(1)民族地区经营净收入绝对值大、占比偏高并非完全源于经营优势。目前民族地区经营净收入主要来源的第一产业,以牦牛等草原牲畜养殖而得到的畜牧业收入占比最大,青稞、蔬菜水果等农业种植、野生菌类和药材采挖次之,总体生产经营方式相较之下极为传统。在单位产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农业生产规模和产量基本同步增大,农村居民经营收入增多,且占比过高。一方面是基于民族地区农村人口相对较多,受制于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技术水平等基础差、底子薄,自然而然形成以传统型的农林牧渔经营为主,其收入占比相对高;同时在农产品和畜牧业产品价格上涨、农业生产经营成本补贴政策支持的情况下,成本低、农产品价格高的双向拉动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具体来看,其一,借鉴杨波等关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综合评价的算法[9],如表8所示,2016-2018年期间三州地区农业劳动生产率稳步上升,劳动参与率逐步减少,有效践行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但相较其它地区参与率高,特别是甘孜州农村就业人员基本全员开展农业生产活动。其二,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和产量较为平稳的情况下,三州地区经营净收入的显著增长主要源于肉类等农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这一增长因素具有偶然性和不可持续性,随着后期生猪产能进一步恢复,特别是当前价格逐步回落,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增收形势将不容乐观;国家、省及民族地区的惠农、脱贫政策,极大地减轻了农村居民负担,降低了农村居民生产经营的成本,间接增加了农村居民经营收入。综上认为,增收渠道极为单一,后期增收动力明显不足。

表8 2016-2018年三州地区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参与率

(2)现代化农业发展条件差距大。凉山安宁河谷等个别民族地区因其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在水果、蔬菜种植和畜牧业养殖等方面发展现代农业均有着明显优势,但大部分民族地区的恶劣自然地理条件、交通运输、水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必要的储藏保鲜库和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加工园区尚未建立,严重限制了农业经营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同时,各民族地区在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土地流转不规范,涉农资金投入量和产出实效薄弱,农业产业管理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缺乏综合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各类型协会对农业产业全程参与管理和服务,群众综合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

(3)农业结构单一且层次低。民族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尚在起步期,大部分农户仅进行原材料生产和简单的农产品粗加工,农业生产技术依然落后,高附加值的农产品较少,市场开拓能力较差和品牌树立意识不强,生产与加工、销售相脱节,缺乏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品牌拉动促进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活力,农产品本地加工转化率不足。部分开发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更多强调旅游观光的基本功能,而针对民族地区特有的乡土文化、风土人情等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够,脱贫农户缺乏稳定增收的渠道,容易导致返贫的发生。

(4)农村居民参与生产活动的主动性参差不齐。民族地区乡村产业发展问题具有特性,文化理念和教育程度相对差异大,对经济发展的诉求主动性不是特别强烈,既存在自给自足的惰性,也存在铺张浪费的攀比心。如部分地区矿产资源丰富,靠山吃山的获利高额和便捷性,滋生了老百姓的懒惰思想,认为靠农业种植获利慢且薄,加之产业发展意识不强,不愿意从事和加大农业投入。

(三)财产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的前提是要有财产,财产与财产性收入二者是有密切联系的,简言之由财产衍生出财产性收入,而有了财产性收入,必然会增加财产整体数量[10]。从收入结构看,财产性收入作为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州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整体比较低、财产净收入所占比重更低的事实,使得农村居民不敢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也就难以实现农村财产性收入增加。同时,三州地区距离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比较远,可供农村居民交换的财产只有房屋与土地,然而现实中以土地流转租赁为基本模式的农业规模化发展程度较低,利息收入及房屋出租等收入来源层次较低,且合法收益以保障,仅有的流转土地补偿价格仍不高,造成土地价值很难转向资本,农村居民流失了很多经济利益。

(四)转移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是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渠道,然而相关政策性转移支付的补贴标准和范围基本定型,同时受贫困县退出、部分政策到期(如退耕还林),新增政策尚未出台等多因素影响,该部分收入难以持续推动农村居民增收。

四、共同富裕目标下四川民族地区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建议

党中央提出全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11]。以三州地区为代表的四川民族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远高于全国同期增速水平,逐步接近四川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其中经营净收入总量大、增速快,是农村居民收入的支柱来源。但相较而言,三州地区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稳定性和长久性不足、工资性收入较少、财产净收入微乎其微、转移净收入不高,面临返贫率大、乡村振兴任务艰巨的难题。通过进一步探究四项收入增收来源及农村区位条件、社会特征、就业结构等因素,总结提出:第一,经营净收入绝对值大、占比高并非完全源于经营优势,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政策和产品价格提升带来的成本下降、收益提高,随着相关政策调整和市场价格的稳定,加之农村产业链延伸、拓宽和价值链提升意识不高、农业结构层次低,经营净收入平稳甚至趋降的可能性增大。第二,随着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参与率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将逐步增多,但素质不高、技能不强导致农村居民普遍从事一般简单劳动,更有对外出务工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加上就业渠道不畅、保障机制不到位,稳定工资性收入难度较大。此外,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占总收入的14%以上,与其他区域和本地城市居民相关收入相差较大。有鉴于此,为实现民族地区共同富裕,需要围绕民族地区农村居民持续增收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通过巩固拓宽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的创造性财富规模,探索增大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分配性财富收入,以弥补和支撑民族地区农村居民增收。

(一)大力强化就业增收的主观能动性和服务通道,拓宽工资性收入

一是强化农村居民劳动增收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创新和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宣传各类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强化典型引导,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市场化意识、主动性和生产积极性,最大化地释放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热情,为农业转型升级发展注入主动性。二是提高农村居民就业能力和渠道,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用好东西部和省内对口支援的政策,多渠道、多形式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扩大有序输出劳动力的就业规模。拓展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挖掘民族地区传统手工艺刺绣等居家劳作,积极培育以家庭或村集体为单位的手工作坊,鼓励自主创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

(二)全方位推动资源禀赋的经济价值转化和增值,巩固经营净收入

基于四川民族地区交通区位条件不佳、市场化程度较低、外部资金和公司引进难等发展问题,需要政府改善经营环境、鼓励居民自主经营,继续引导发挥社会和市场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个人”协同合力,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农业附加值。一是加大要素支持力度,稳定人才队伍建设和农业技术保障,促进科研院所对贫困地区的结对帮扶,加大对农技人员、职业农村居民的务实培训;加大农业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落实财政补贴担保和风险补偿政策,撬动社会资金对农业产业的投入。二是适度推动种养殖规模化和特色化发展,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鼓励成立联合社、协会等服务组织,联动当地农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共同推动规模化种养殖业;发挥对口支援智力作用,挖掘民族地区油料作物、中草药材、蔬菜、食用菌、牦牛等农产品特色,鼓励争创国家、省特色品牌,完善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分级包装等配套,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三是以乡村旅游拓展创业就业增收新空间,迎合游客对原始生态、民族山庄的兴趣爱好,将原生态和少数民族文化等保护、利用并包装成旅游产品,为体验、运动等旅游需求提供场景,有效延长游客的滞留时间和满足消费需求。比如,开发设计民族特色医药观光旅游、民族文化体验旅游等产品和线路,将绿水青山、民族特色转化成经济优势。同时借助九寨沟、四姑娘山、泸沽湖等知名旅游景区游客流量的共享,避免出现被绕行的孤立境地。四是充分利用现代交通和数字经济压缩时空格局的正效应,民族地区地处偏远、距离市场中心较远,既要发挥好高铁、通用机场对生产要素和商品流通的便捷性,也应该通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以“互联网+”赋能小农户对接大市场,进一步缩短与中心市场的经济距离,提高参与市场交易的能力,进而提高交易参与度[12],获得更大经济收益。

(三)最大程度改革盘活农村居民的土地资产,增创财产净收入

对于农村居民而言,手中的资产主要是土地,具体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13],激活资产价值成为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多元化的必由之路。四川民族地区需要在强化基本农田、基本草原、生态环保等红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规范土地流转制度,鼓励依法进行土地流转,确保农业规模化经营土地需求。此外,当前民族地区大多考虑发展休闲康养体验旅游,支持农户参与乡村旅游发展,以休闲养生旅游消费需求为切入点,迎合周期长、消费高、需求多元化等特点,针对村民房屋,特别是外出务工和进城居住人员的闲置房屋,可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民宿,或者是租赁给城镇居民或游客休闲度假康养,进一步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四)因地制宜突出生态保护功能和社会保障兜底,扩大转移净收入

教育、医疗等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是制约贫困群体减贫、返贫的关键瓶颈,需要扩大转移净收入规模,帮助更多困难群众减轻负担、渡过难关,强化社会兜底功能。同时,因地制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间接性扩大农村居民收入。具体来讲,以三州地区为代表的四川民族地区大多是生态保护区域,承载着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功能,因此在切实加大民族地区居民转移净收入的同时,可以加大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四川区域范围内生态保护方面的财政补偿转移制度,用以提高民族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充实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救济和补助等社会民生保障,严格落实物价补贴等政策,实现民族地区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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