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2022-03-04 21:33
中国化妆品 2022年2期
关键词:食品级睫毛备案

芬美意与HARMAY话梅在中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2年1月,芬美意宣布与中国新零售品牌HARMAY话梅签署全新战略合作伙伴协议。根据此项协议,芬美意将和话梅强强联手,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卓越能力支持新香水品牌、概念、体验和业务模式的发展,从而助力中国高级香水品类的增长。

芬美意全球日化香精业务部总裁IlariaResta表示:“公司在中国已经成功运营30多年,此次与话梅的合作不仅增强了我们在中国的各项能力,更坚定了我们作为中国市场合作伙伴的雄心。”

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上线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国家药监局组织建立了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自2021年12月31日上午9时起,化妆品原料生产商或其授权企业可以登录该平台报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其中,境内用户直接通过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nmpa.gov.cn)的“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模块进行登录;境外用户需在“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http://ciip.nifdc.org.cn)开通账号后登录。

14批次化妆品被检出禁用原料

2022年1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14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生产企业江苏娇颜芭比化妆品有限公司、品牌运营商童泰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童泰七草修护霜等14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監局要求广东、湖南、江苏、福建、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1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自2022年7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2022年7月1日前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硬件条件须升级改造的,应当自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使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符合《规范》要求。

警惕宣称“促进睫毛生长”的睫毛液

市场上有部分宣称可以使睫毛变“浓密”“纤长”的睫毛滋养液、睫毛精华液等产品,通常是在睫毛上附着成膜剂、着色剂等,以物理作用方式达到对睫毛上色、增粗、变长的效果。这类产品属于普通化妆品,在上市或者进口前应当完成产品备案。上述睫毛液并不具有促进睫毛生长的作用。

事实上,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中,并没有“促进睫毛生长”的功效类别。截至目前,国家药监局未批准任何宣称具有促进睫毛生长功效的化妆品。

据报道,临床上发现部分患者使用比马前列素、曲伏前列素等降低眼压的药物后,会出现睫毛增长、增多、增粗的现象。这些药物为前列腺素类似物,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对于健康人群,长期使用此类药物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2022丸美股份六大战略开启

2022年1月5日,以“一起烎未来”为主题的丸美股份2022年度盛会于广州闭幕。会议深入复盘2021年,并以“重新回到健康增长轨道”为主基调,正式公布企业新一年度增长引擎和发展战略,现场签署“超亿级传播”战略合作,正式开启丸美股份2022年高速发展全新征程,来自丸美春纪、恋火、美容的各经销商总经理齐聚一堂,共同见证这重要时刻。

2021年,丸美旗下各产品线表现亮眼:恋火“看不见粉底液”逆袭创增长奇迹;美容奢定蛋白线雕升级,颠覆科技抗衰;春纪芝芝莓莓奶盖洁面”荣登国货洁面品类榜首,引爆年轻消费;丸美双胶原硬核科技新品上市,小金针上市爆发……

同时,丸美研发实力再次突破,自有专利高达341项,双向发酵技术论文登上国际顶级期刊《RSCAdvances》。数字化建设全进阶,销售、市场、研发、会员、供应链5大数据中台构建完成,为后疫情时代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强大助力。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

为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除标签的要求以外,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规定》。

“食品级”化妆品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国家药监局2021年9月30日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①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

②化妆品的安全性跟“可食用”没关系。评价一个化妆品是否安全,需要评估它的原料安全性,同时还需要评估它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式、贮存条件等。化妆品的安全性与它是否“可食用”没关系。

③误食化妆品存在安全风险。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因此,化妆品不是为食用而设计的产品。在化妆品的日常使用中,如偶尔少量从口唇部摄入化妆品,例如:口红、唇膏被舔食入口,因为这种摄入量较小,仍在安全容许的范围内。但如果儿童把化妆品误当作食品,主动大量摄入,则可能导致健康风险。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化妆品的标签宣称“食品级”“可食用”等,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的法规规定,应予禁止。

汉宁化学与博贤实业“微生物靶向防控联合实验室”在广州成立

2022年1月18日,汉宁化学与博贤实业“微生物靶向防控联合实验室”挂牌仪式在博贤实业(广东)有限公司举行。博贤实业研发总监曾万祥和汉宁化学总经理史国放共同为联合实验室挂牌。博贤实业董事长魏伯贤、总经理张大卓、生产总监方宏城及博贤研发和技术团队全体成员,汉宁化学董事长曾运生、副总经理杜巧燕、市场总监张婷婷、华南区客户经理高贤钦参加了挂牌仪式。

在仪式前的交流会上,博贤实业董事长魏伯贤对曾运生董事长及汉宁团队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他期望双方依托联合实验室和汉宁的“微生物靶向防控”技术,进一步达成产品配方的突破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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