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

2022-03-09 20:38范柳
现代企业 2022年2期
关键词:党风党风廉政国有企业

范柳

新形势背景下,国有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经营发展压力,这些压力既来自于其它企业的竞争与冲击,也来自于国有企业的组织内部。纪检工作一直都是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质量与效率,能够显著提升纪检工作规范性与有效性,降低企业内部贪腐问题出现几率,构建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氛围,促进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国有企业营造正面的社会形象与品牌价值形象。国有企业已经逐渐将纪检工作提升到了企业战略发展高度,其主要目的在于为国有企业创造更健康、更积极向上的企业组织内部环境,尽可能消除企业存在的贪腐问题以及不良作风现象,促进国有企业积极健康的实现经营发展目标。尽管我国各大国有企业都组建了纪检部门,也陆续出台了纪检工作制度与管理体系,但不可否认的是,国有企业内部依旧频繁暴露出贪污腐败事件,这充分表明了国有企业仍然需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质量和有效性。

一、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要性与关键性

1.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要性。国有企业在调节国民经济发展方面有着突出作用,新党章对于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提出了诸多新规划和新要求,针对国有企业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的经营发展,已经将加强党政工作力度以及企业纪律建设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的总体布局,全面提升了纪檢工作的价值导向作用,也逐步细化了纪委双重领导机制。国有企业作为推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物质以及政治基础,有责任、有义务加强党政建设,并以纪检工作为基础做好国有企业的“根”与“魂”建设,旨在突出“双委”政治责任与义务,为国有企业奠定坚实的党风政风基础。

2.强化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关键性。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发展的核心与基础,必须要坚持贯彻从严治党的基本方针,继续巩固国有企业在经济市场中的占有率和影响力。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整体水平,可以显著提升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优势地位,还能够真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以及全面推进共同富裕起到重要作用。强化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整体水平,有助于在企业组织内部营造清正廉洁的组织氛围,避免国有企业出现严重的贪污腐败问题,进而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增强在经济市场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并打造更加全新、积极的精神面貌和企业形象。

二、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现状分析

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各大国有企业已经建立了纪委监委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对企业组织内部干部职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尤其针对国有企业中高层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职权滥用等行为进行监督与惩处,这使得国有企业的贪腐问题得到了比较好的处理。随着从严治党理念的全面推进与深化落实,以及党的十八大、十九大胜利召开,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被赋予了更多职能作用以及新的使命和要求,这对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提出了诸多新要求,也使得这项工作能效大幅提升。尤其在创新调整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模式与方向的积极影响下,使这项企业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出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能作用。尽管各大企业全面加强了纪检工作力度,但不可否认的是,仍然有部分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存在落实不到位、职能失位、力度不强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领导干部纪检工作思想意识形态有待提升。个别企业领导仍然将工作重心放在“抓管理、抓生产”等方面,忽视了对党风政风、廉洁领导班子的建设,对于纪检工作存在责任意识不强、重视度不高,没有真正推进好纪检工作,忽视了纪检工作与其他企业管理工作的融合。而且部分纪检工作人员在发现问题并指出问题时,部分企业领导干部为了“面子”,往往会选择掩盖个别企业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这对于国有企业党风政风建设极为不利。

2.企业纪检力度仍然有较大提升空间。尽管企业内部已经设立了纪检部门,但从整体上来看,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力度仍然不够高,未能满足新形势对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因素在于:个别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忌惮”党委、纪委领导干部的权利,导致在思想上不敢进行监督管理,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错误工作思想。此外,企业纪检工作对于“四种形态”的转化运用存在较大问题,未能完全发挥出“四种形态”的优势作用。

三、加强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实践策略

1.提高政治站位,把强化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牢牢守住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把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靠前监督、主动监督,以精准问责带动扎实履责。围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情况,沉下心坚持做好纪检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核心价值,立足“学懂、弄通、做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抓好理论武装工作,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学原著、悟原理,做到真学真用真实践。明确纪检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每项工作的具体责权进行细化,坚决防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形同虚设,对存在个人专断独行或少数人决定、决策事项违反党纪国法企规等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围绕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审核把关、会中列席指导、会后督促整改,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严肃、流于形式的,及时叫停、责令重开。围绕对公司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纪委要自觉把本职工作放在企业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考量和部署,围绕中心任务、融入日常管理,确保团队建设、改革创新、党建融合、财经管控等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确保党委工作能够与纪检监察形成有效合力。定期向党委汇报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共同研判本单位政治生态,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建议。

2.落实政治责任,提升日常监督质效。坚持以党委为核心的纪检工作体系,统一接受党委领导,突出党委与纪委监委的职能作用。落实党委“全面监督”的领导责任。压紧压实各级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级监督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做到落实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形,确保关乎企业长远发展的既定方针、管理举措落实落地。突出纪检工作的监督作用,确保“关键少数”既能履行政治职能与岗位责权任务,又可以真正发挥出“管党、治党”的基本责任,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细部门“职能监督”的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专业人干好专业事”,各职能部门对下检查要敢于指出问题、勇于纠正问题,查根源补漏洞,严把业务领域监督管控“第一道关口”,以业务领域严管控让工程项目始终感到监督无处不在,只能善作为、不敢乱作为。对职能监督不到位发生重大问题、业务部门应发现而未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倒查业务部门责任。以提升纪检工作监督水平为落脚点,强化纪委“专责监督”的政治责任。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督促各级组织、部门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倒逼各个责任主体职责落实。坚决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要用好第一种形态最基本、最有效的实现形式,提升纪检工作对国有企业内部环境、内部控制、内部监督、风险防控、信息传输力度,对于容易出现贪腐问题的工作加强监管,对于导致国有企业经营项目出现严重亏损的管理人员、决策人员以及生产人员进行问责,有错误自觉改正,进而避免亏损项目出现,避免国有企业经济资源出现浪费。

3.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新时期背景下的国有企业纪检工作,需要加强对党风政风、党风廉洁的宣传教育,一方面要让国有企业的党委干部、顶层领导干部、中高层干部职工对于纪检工作有足够高的关注度。另一方面要让国有企业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党中央以及纪检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纪检工作应当落实监督专责,与国有企业的党委部门共同完成“党风廉洁”教育工作,对于企业开展细致、全面的监督检查业务,确保党风政风廉洁教育工作能够落实到位,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法纪教育,特别是近年来查处的重大案件,要求各级党组织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讨论。党员干部的修养不是一日之功,要坚持大宣教格局,通过廉洁文化进项目、进岗位,确保廉洁教育渗透到基层、具体到每一个人。

四、结语

新形势背景下,国有企业必须要将纪检工作上升至战略发展高度,主动迎合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以及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加强对企业的党风政风建设力度。纪检部门应当严格遵守党章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规定以及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核心精神,提高企业纪检工作力度,加强政治监督,做好企业内部党风廉洁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纪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这样才能真正增强纪检工作规范性与有效性。

(作者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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