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校外监管模式 探索县域教育执法路径

2022-03-17 08:27
辽宁教育 2022年16期
关键词:行政监管机构

郭 岩

(调兵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双减”政策出台后,调兵山市把“双减”作为“一号工程”,从讲政治、促公平、惠民生的高度,力求如期实现“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 年内有效减轻、3 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全面统筹、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以最严规定、最严执行、最严监督、最严处罚“四个最严”为工作总要求,敢于动真碰硬,逐步探索县域教育执法路径,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让县域执法有保障

“双减”政策出台以前,我市无专门校外培训监管机构、无专职校外监管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开展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校外培训监管存在死角。由于部门间缺乏衔接,一度存在校外违规办学行为。为了有效遏制教育培训乱象,实现监管全覆盖,破除“不能执法”的壁垒,我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将“双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靠前指挥。

(一)组建执法队伍,明确监管工作职责

2021 年8 月,我市组建教育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执法队),受教育局委托行使行政区域内相关教育执法工作,具体实施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线上)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标准等相关标准和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监督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处理在职教师乱补课、乱收费、乱发行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充实执法人员,加强校外监管力量

调兵山市结合市情,科学设置执法队内部机构,下设市区、城镇2 个中队。执法队组建以来,通过自愿申报、组织选拔、执法考试等程序,从教育局机关、教育服务中心、教师进修学校三个单位首批选拔执法队员共15 名,成为落实“双减”政策“一号工程”的“排头兵”。

(三)强化能力建设,提升行政执法公信

2021 年9 月,市教育局举行颁证暨宣誓仪式,全体执法队员庄严宣誓,严格实行持证执法,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执法队高度重视开展校外监管相关法律培训,先后邀请市司法局法规监督业务骨干及律师等人员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及时规范校外监管执法行为,促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落地生根。此外,执法队着手建立执法人员考核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和执法规范用语制度,组织全体队员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书》,不断提高校外监管行政执法公信力。

二、夯实执法基础,让校外监管强职责

近年来,由于运用法治手段管理教育的意识不强,对校外监管执法工作重视不够,部分执法人员存在积极性不高的情况。为了切实扫清“不愿执法”的障碍,我市不断强化校外培训监管职责,扎实推动“双减”落地见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多措并举,坚持监管职责必须“为”

市教育局认真履行政府管理校外培训事务的法定职责,明确执法队承担具体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职能,制定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服务指南,主动公开校外监管行政执法依据、职责和权限,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注重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家长讲座、致家长一封信等线上线下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双减”政策;通过公布畅通举报电话,引导全社会监督,形成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营造强有力的舆论氛围。2022 年上半年疫情防控期间,执法队坚持每日巡查应关停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班、自习室,坚决禁止违规开课行为。学校复课后,执法队员作为校园疫情防控督导员,监督全市所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落实措施,切实保障了全市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和校园师生零感染。

(二)保证投入,确保执法基础条件“强”

市教育局在经费保障紧张的情况下,投资近10万元打造校外监管行政执法办案功能区。办案区由一层一间教室改建而成,分为询问室、听证室两部分。办案区配备了影音采集系统,主要包括超高清影音同步监控摄像头、录像倒查监视器、高拍投影仪、录音文字转换机、三方通话机、硬盘录像机、视频刻录备份专用电脑、传真打印复印一体机,以及执法记录仪等办公设备。办案区的建立,实现了校外监管执法工作的音像记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管理,为依法开展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基础条件和技术保障。

三、规范执法流程,让校外监管提能力

近一年来,执法队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攻克“不会执法”难题,研究制定行政执法制度15个、事项清单4 个、流程图4 个,并汇编成册,为规范执法案件办理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制度保障。

一是制定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执法范畴。

二是制定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公示制度常态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执法信息,强化执法信息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效实施;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化,加强执法过程录音录像,完善执法文书和档案管理,固定保存执法证据,实现执法全程留痕;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合法化,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全面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及教育执法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是建立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

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随机检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证监管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建立校外监管对象名录库、校外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科学制定年度抽查检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检查的比例和频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全面准确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作出检查结论,公示检查信息。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行政执法人员用语规范等制度,全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专业化水平。

六是组织开展执法办案模拟演练活动。结合校外监管执法重点环节,盯紧弱项、补齐短板,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队员的言行,使其熟练掌握教育法律条文,积累执法经验,以实战演练促进执法能力增强,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全程治理,让校外监管获实效

我市原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73 所,其中学科类50 所(义务教育阶段38 所,高中阶段12 所),非学科类23 所。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转型或注销是落实好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截至2021年12月,全市38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清零,高中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原来的12所压减到4 所,32 所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全部在执法监管下规范运行。

(一)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校外监管执法“出实绩”

我市全面加强收费监管,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财务内部审计制度,建立收费台账,委托第三方进行资金托管,全程监管资金运行情况。目前,全市36 家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纳入银行保证金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全面推进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合同范本,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与培训学生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定期公布黑白名单,引导家长选择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执行教育培训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严格落实校外培训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安全。

(二)时间内容对象全覆盖,确保校外监管执法“无死角”

我市按照“高效有序、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执法队制定了“包保制度”,实施执法“三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每名队员包保1 所集团化学校、2个住宅小区(社区),包保责任区动态调整。

一是执法时间全覆盖。执法队每周一、周三进驻学校监督,每周二、周四巡查包保小区(社区),每周五集中学习(培训),周六周日全天、周一至周五晚间机动巡查,执法监管实现全时段无盲点。

二是执法内容全覆盖。在全面监管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非学科类、地下“黑机构”的同时,监管范围向上延伸至高中教育阶段,对于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有关规定进行监管;向下延伸至学前教育阶段,统筹做好3至6岁学龄前儿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禁止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执法监管实现全方位无死角。

三是执法对象全覆盖。除了全面执法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外,执法队驻校期间,全面监管学校“三提高”落实情况,参与学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作业质量和提高学校课后服务质量三个方面开展的系列活动;实地查看“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通过翻阅资料、随堂听课、随机访问等形式发现问题、反馈意见;实时监督师德师风问题,主动发现并反馈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倾向,督促学校整改,执法监管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亮剑执法动真碰硬,确保校外监管执法“有效果”

机构的设立、制度的完善,促进了执法监管效果的不断优化。执法队组建以来,累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5 次,参与常态化巡查3500 人次,查处在职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4起,违规办学18处,责令停止办学26 所,核实问题线索19 次,拆除违规广告牌匾37个,对打击违规行为形成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五、促进观念转变,重塑良好教育生态

严格的教育执法,改变了学生的学习方式,随着校外培训力量的削弱,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逐渐凸显。“双减”落地一年来,我市从学校和教师、家长和学生两个维度进行观念引导,破除唯分数、唯升学论等旧习,不断夯实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

随着我市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清零计划,“超前学”“超标学”“重复学”等现象不复存在,健康教育、幸福教育、快乐教育成为学校的主旋律,“五育并举”、全面发展成为家长追求的育人目标。教育思维的转变必然带来行为的改变,“双减”实施一年来,备受关注的择校择班热逐渐消退。如今,新生入学全部实行“阳光分班”,每个学生机会平等。“双减”让全社会意识到,孩子的成长在家庭、成才在学校、成功在社会,家庭、学校、社会应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各司其职,协同育人。

随着教育改革向深水区推进,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与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待不契合不匹配的矛盾将逐步得到改善,教育执法将会空前普遍,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我们今后应探索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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