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对发达经济体征收碳关税威胁的路径选择

2022-03-28 09:32门柯平寇明龙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碳税经济体排放量

门柯平,孙 慧,2,寇明龙

(1.新疆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2.新疆大学 新疆创新管理研究中心,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一、引言

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19年中国同欧美日双边进出口额达到53366.35亿美元,2020年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中国同欧美日双边进出口额有所下降,为48071.57亿美元。其中2020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货物价值为4520.80616亿美元,占中国总出口额的17.46%;中国出口到欧盟的货物价值为3924.261亿美元,占中国总出口额的15.15%;中国出口到日本的货物价值为5.51%。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0)》可以发现,2019年中国碳排放总量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28.8%,位居世界第一。由此可以发现,虽然中国同欧美日的双边贸易受到了影响,但中国出口至欧美日的商品市场份额仍保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位置,其次由于受中国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贸易结构及中国国内能源结构的限制,中国出口至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产品大多“隐含碳”比较高。

2014年中美联合发布了《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国宣布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相对难度较大的相关的减排措施和减排目标。2020年9月在联合国代表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目标被学术界简称为“30·60”目标。随之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等也重点强调了“30·60”目标,并将此列为重点工作之一,探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行动方案。紧接着全国各省区市陆续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重要议题写入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并提出编写适合当地发展的碳达峰、碳中和的行动方案。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工业飞速发展的进程中,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中国将《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的碳减排目标提前,减排的承诺不仅践行了“两山论”,也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对于气候变化治理和坚决发展低碳经济的决心。然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却以应对气候变化为借口,正在酝酿碳关税的征收,例如欧盟在2021年3月提出并通过了与WTO兼容的“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的决议,计划从2023年起对与欧盟有贸易往来却不遵守碳排放规定的国家部分进口品征收碳关税;美国于2021年2月宣布重新加入《巴黎协定》,表示积极加入到减排行列。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议程,政府正在考虑对与美国有贸易往来却不遵守碳排放规定的国家部分进口品征收“碳边境税”或“边境调节税”;英国首相约翰逊也发表声明要推动七国集团成员协调征收“碳边境税”。考虑到中国现阶段的碳减排技术和贸易结构,一旦发达经济体向中国征收碳关税,中国的出口产品将会丧失价格优势,而发达经济体在中国出口贸易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发达经济体向中国征收碳关税,将会给中国的经济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因此中国应该充分考虑到发达经济体向中国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的各种可能性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将碳关税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因此在发达经济体未开始征收碳关税前,研究不同碳减排政策下对中国的碳排放和GDP等经济指标产生何种影响,以及中国是否应该主动采取碳减排政策来应对发达经济体主动碳关税的威胁,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课题。

二、文献综述

Drake(2018)[1]认为碳关税可以降低碳排放但可能发生碳泄露,征收碳关税国家的国内企业利润由于征收碳关税而减少或不变,因此并非贸易保护主义。Bhringer等(2021)[2]也认为征收碳关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碳泄露。但是也有学者认为征收碳关税违反WTO的贸易公平性原则,是一种变相的新型绿色贸易壁垒。曹静、陈粹粹(2010)[3]通过研究发现,碳关税是发达国家利用自身低碳技术的优势企图遏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进而巩固自身世界经济领导地位的手段。韩冰(2016)[4]认为碳关税本质上是西方发达国家提出的一种新的贸易壁垒形式,给中国外贸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Bhringer(2016)[5]认为碳关税在减少泄漏和提高单边气候政策的全球成本效益方面的有效性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然而,将二氧化碳减排的经济负担从发达地区转移到发展中地区的可能性大幅增加。郝海然(2018)[6]认为碳关税的设计和具体实施与WTO的精神相矛盾,违反了取消数量限制的原则,以及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甚至违背世贸组织有关实体的义务。

部分学者认为碳关税的征收会减少全球碳排放量。Drake(2017)[7]认为在一定条件下征收碳关税可以有效减少全球碳排放。Kunche&Mielczarek(2021)[8]通过研究发现征收碳税会减少电力行业的碳排放。Bhringer等(2021)[9]认为征收碳关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碳泄露。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征收碳关税并未真正减少全球碳排放,反而会引起碳泄露。Nordin等(2019)[18]发现欧盟单方面气候行动—边境碳调整(BCA)对欧盟内部农产品部门碳排放量的减少有效,欧盟92%的减排仍然被欧盟以外的排放增加所抵消,即碳泄露增加。Fang等(2020)[19]通过研究发现,征收碳关税在某些情况下并未能减少全球碳排放。

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征收碳关税将会导致中国的GDP、社会福利等受损。尹希果、孙惠(2010)[10]碳关税将导致中国贸易条件恶化和社会福利损失。Luan&Yang认为(2013)[11]认为美国向中国征收碳关税,中国的宏观经济将受到很大影响,高碳排放部门的出口将显著减少。袁嫣(2013)[12]通过研究发现碳关税政策对中国对外贸易、经济生产造成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而对生态环境的贡献较小,其实质是一种贸易壁垒形式,阻碍了中国的经济发展。石红莲、赵越(2018)[13]认为美国对中国征收碳关税会对中国的出口贸易造成负面的影响,造成出口贸易的下滑,对国民经济产生负面影响。Zhang(2010)[14]认为中国的能源密集型制造业价值是印度的7~8倍,因此,碳关税对中国的负面影响比对印度的影响更大。Zhang等(2019)[15]碳关税改变了中国的出口结构并促进贸易从美国转移到其他国家和地区,同时国内碳税和补贴政策可以减轻碳关税对贸易的不利影响,对美国出口的补贴减少了碳关税对中国短期社会福利的不利影响。

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应该提升低碳减排技术,构建低碳的外贸体系来应对发达国家的碳关税威胁。屠年松、余维珩(2020)[16]通过研究发现,中国应大力发展低碳减排技术和技术密集产业,推动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改善出口贸易环境,从而应对碳关税威胁。许英明、李晓依(2021)[17]认为中国应优化自身贸易结构以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威胁,加强国际合作、提升国际话语权,从而共同应对碳减排和碳泄露的问题,征收适当碳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龙敏(2021)[18]通过研究发现,中国应通过构建低碳外贸体系推进出口贸易结构的转型来应对发达国家碳关税的威胁。刘斌、赵飞(2021)[19]通过研究表明中国应该提早规划布局全国碳交易市场,以此来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实行对中国可能造成的冲击。另一些学者则认为中国应主动和发达经济体协商,采取差异化的碳减排政策来应对发达国家的碳关税威胁。兰天(2018)[20]认为中国主动采取减排措施,可以优化低碳产业结构,长期看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蒋丹等(2020)[21]通过GTAP-E模拟发现,美国向中国征收碳关税并未有效降低全球碳排放量,同时会给中国的出口贸易、GDP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中国主动采取差异化碳减排政策是应对美国征收碳关税威胁的有效手段。Zhu等(2020)[22]通过GTAP-E模拟分析,认为差异化碳税方案对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量更高,“碳泄漏”更低,同时差异化碳税方案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总产出和社会福利,因此发展中国家可能接受差异化碳税方案作为实施全球碳税的中间过渡。尹伟华(2021)[23]通过GTAP-E模拟发现,中国主动差异化碳减排政策可以有效应对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的威胁。

三、理论机制分析

1.征收碳关税对出口国的影响机制分析

首先,征收碳关税会导致出口国的高碳产品国际竞争优势下降,进而引起出口国国内环境规制的产生,其国内生产要素流向低碳产品生产领域,造成高碳产品的生产收缩。其次,征收碳关税会导致进口国国内价格上升,根据供求关系可知,进口国国内需求将会减少,同时由于税负转嫁的影响,出口国出口产品的实际价格将低于碳关税征收前,导致出口国的贸易条件恶化,产品的比较优势下降,对出口国的经济发展不利。再次,征收碳关税理论上是进口国中性的贸易规制,但在实际应用中,进口国对于不同的出口国其碳关税的征收比例方式不同,因此非中性的贸易规则会导致出口国之间原本存在的产品竞争优势被打破,碳关税有可能成为一种新型的绿色贸易壁垒。

2.成本公平性原则的差异化碳关税机制分析

在国际贸易中征收碳关税,对处于工业化发展不同阶段国家的影响而言存在很大的差异,对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或新兴经济体而言,直接征收碳关税实际上是一种贸易壁垒的表现。因为全球温室效应的加剧和发达国家近代以来无节制的排放,就人均碳排放而言,时至今日许多发达国家的碳排放仍然高于发展中国家,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发达国家历经的工业化阶段的高排放仍是现今全球气候恶化的主要原因。目前发展中国家处在发达国家已经经历过的工业化发展阶段,这样“一刀切”的政策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由于缺乏资金和低碳减排技术,发展中国家很难做到和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上的同台竞技,承担相同的碳减排量有失公允。借鉴尹韦华(2021)[23]的研究观点,由于资源禀赋、技术差异、国际分工等方面的差异,各国在垂直专业化生产或同类产品生产方面所产生的碳排放也不尽相同。总的来说,发达国家处于全球价值链的高端生产环节,所产生的碳排放相对于发展中国家较少。即使生产同类产品,因为技术差异,发达国家所产生的碳排放也相对于发展中国家要少。因此,如果假设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征收碳关税,而发展中国家被动接受,则发展中国家将陷入竞争劣势,影响其外贸结构,进而对其社会福利产生不利的影响;同理如果发展中国家面对发达国家的碳关税选择主动征收相同税率的碳关税,其将面临较高的生产成本,陷入竞争劣势,影响其社会福利。故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及《京都议定书》(1997)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提出了成本公平性原则的差异化碳税。假设征收碳税之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相对价格和相对优势并未发生变化,具体推导如下:

其中,Pi、Pj分别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未征收碳税时单位产品的销售价格,Qi、Qj分别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单位产品的碳排放量;Ti、Tj分别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征收的从量碳税。通过进一步分析,可得:

由上述分析可知,单位GDP碳排放强度较低的发达国家征收较高的碳税,单位GDP碳排放强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征收较低的碳税,可以在满足成本公平性原则的基础上保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符合国际共识。

四、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1.GTAP-E模型

GTAP-E模型是在GTAP标准模型的基础上增加了各国家/区域的二氧化碳排放数据,将能源产品从中间投入中取出,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投入与土地、资本、劳动力、资源五种要素进行加总合成增加值—能源束,同时在政府、私人部门、投资的消费中对能源产品和非能源产品进行区分。GTAP的生产模块内嵌多个层次的CES函数,资本与能源产品可以相互替代,如果资本价格提升,企业会更多使用能源投入品。在消费模块中,采用CDE函数来刻画消费者行为,能源和其他消费品互为替代关系。同时GTAP-E模型假定同类型的能源在各个区域的碳排放强度相同,因此在不同区域、不同产业能源的使用存在差异才会导致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存在差异。

2.数据来源

文章以GTAP9.0数据库为基础,该数据库目前包含140个国家57个部门,由于目前欧盟、日本、加拿大、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表露出未来将对从中国进口的部分商品征收碳关税,因此文章利用GTAP-E模型对部分发达经济体可能向中国征收碳关税的情况进行模拟,将这140个国家划分为以下3个区域来进行模拟,分别是:中国、发达经济体、世界其他国家。根据相关文献和GTAP-E模型的特点将原本57个部门进行划分,最终得到17个部门,分别是:农林牧渔业、煤炭、原油、成品油、气、电力、金属制品及相关、食品加工业、服装纺织业、其他轻工业、化学橡胶及塑料、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运输设备制造业、机械电子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运输及通讯业、其他服务业。

3.碳关税等值税率的计算

借鉴栾昊、杨军(2014)[24]关于碳关税的等值计算方法,文章对碳关税的等值计算过程做出如下简化:

首先,根据已分类好的区域、部门,利用GTAP9.0数据库中关于碳排放的相关数据,计算相关分类的各部门直接碳排放强度(其中Pj为j部门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Xj为j部门的总产出);其次,根据WIDOD数据库2011年世界投入产出表来计算对各部门的隐含碳排放强度C=E(I-A)(-1)(其中A为国内直接消耗系数矩阵);最后,将各部门的出口产品价值和以二氧化碳排放量为相关计税依据的从量关税税率转换为以进口价为计税依据的从价关税税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碳关税税率=碳关税总额/出口商品总额×100

碳关税总额=隐含碳排放量×碳关税征收标准

中国出口发达经济体的产品的到岸价值为VCIFj,设碳关税征收标准为t美元/吨二氧化碳,Cj为各部门的隐含碳排放强度,VPMj为各部门产品出口的市场价值。由此可以得出发达经济体对产品j所征收的碳关税总额表达式为:t×VCIFj×Cj。因此关税增加百分比:Δtmsj=t×VCIFj×Cj/VPMj。参考相关文献,目前对于碳关税的征收范围均在10~100美元/吨二氧化碳之间,文章假定的碳关税征收力度为40美元/吨二氧化碳,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出隐含碳排放强度和关税增加百分比Δtmsj,具体数值见表1。

表1 中国各行业出口至发达经济体的碳关税等值税率(单位:吨/美元,%)

由表1可以发现,煤炭、原油、成品油、气、电力的碳关税等值税率为0,主要原因是在国内已经对上述化石能源征收过能源税,为防止双重征税,故文章将其碳关税等值税率设置为0。同时也可以发现,中国各行业出口至发达经济体的碳关税等值税率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碳关税等值税率较高的行业有金属制品及相关、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其他服务业、机械电子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化学橡胶及塑料,其碳关税等值税率分别为4.53%、4.48%、3.02%、2.88%、2.87%、2.18%;碳关税等值税率较低的行业有其他轻工业、运输及通讯业、服装纺织业、运输设备制造业、食品加工业、农林牧渔业,其碳关税等值税率分别为1.56%、1.43%、1.28%、1.23%、0.87%、0.68%。

五、政策模拟结果分析

1.情景设置

文章共设置以下五种减排政策:第一种情景为发达经济体单方面向中国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中国未采取任何碳减排措施;第二种情景为在第一种情景的基础上,中国采取反制措施向发达经济体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第三种情景为在第一种情景的基础上,中国采取差异化的反制措施向发达经济体征收1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第四种情景为发达经济体向自身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税,同时中国也采取主动措施向自身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税;第五种情景为发达经济体向自身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税,同时中国采取主动措施向自身征收1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税。

2.不同碳减排政策的分析

(1)不同减排政策对碳排放量的影响

由表2可以发现,情景S1为发达经济体向中国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后发达经济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0.0379%,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0.0421%。情景S2为发达经济体向中国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而中国也向其征收同等水平的碳关税后,发达经济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0.0523%,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0.0498%。情景S3为发达经济体向中国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中国也向其征收1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后,发达经济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0.0087%,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0.0467%。情景S4为发达经济体向自身产品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而中国也向其自身产品征收同等水平的碳税后,发达经济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16.3%,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37.71%。情景S5为发达经济体向自身产品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中国也向其自身产品征收1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税后,发达经济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16.42%,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16.13%。综上,发达经济体征收碳关税会降低其国内二氧化碳排放量,但对于中国和其他经济体而言,二氧化碳排放量并未降低,这主要是因为碳关税的征收未能有效防止碳泄露,其他经济体成为中国高碳行业的“污染避难所”;但征收碳税会降低中国和发达经济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因为征收碳税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防止碳泄露,且会导致国内生产要素流向低碳产业,高碳产业收缩,进而发达经济体和中国的碳排放量都将下降。

表2 不同减排措施下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变动情况(单位:%)

对比情景S1-S3和情景S4-S5可以发现,主动征收差异化碳税的减排政策比被动接受的碳减排政策更能有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这是因为:一方面,碳税的征收范围相对碳关税而言较广,其征收范围不仅包含了出口的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还包含了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在国内的使用;另一方面,碳税的征收对国内企业来说是一种约束性较强的环境规制,而碳关税的征收影响产品的国际竞争优势,促进国内生产要素向低碳技术领域流动,影响一国的碳排放量,对国内企业的约束性弱于碳税的征收,故征收碳税是更有效的减排措施。

(2)不同减排政策对GDP的影响

由表3可知,S1为发达经济体向中国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后发达经济体的GDP降低0.0041%,中国的GDP降低0.0855%。S2为发达经济体向中国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而中国也向其征收同等水平的碳关税后,发达经济体的GDP降低0.0131%,中国的GDP降低0.1628%。S3为发达经济体向中国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中国也向其征收1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后,发达经济体的GDP降低0.0087%,中国的GDP降低0.1216%。S4为发达经济体向自身产品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而中国也向其自身产品征收同等水平的碳税后,发达经济体的GDP降低0.23%,中国的GDP降低0.87%。S5为发达经济体向自身产品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中国也向其自身产品征收1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税后,发达经济体的GDP降低0.22%,中国的GDP降低0.1428%。

表3 不同减排政策下GDP的变动情况 (单位:%)

情景S2下中国和发达经济体的GDP分别降低0.1628%和0.0131%,情景S3下中国和发达经济体的GDP分别降低0.1216%和0.0087%。对比情景S2、S3可以发现,如果中国和发达经济体分别对向对方征收同样比例的碳关税对于双方的GDP造成的负面影响大于中国和发达经济体征收差异化碳关税的情况,同理对比情景S4和S5也能得出类似的结论。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和发达经济体之间的经济联系比较紧密,而能源作为重要的中间投入要素,如果采取较为严苛的碳减排措施将直接导致国内消费品和出口的下降,进而对宏观经济增长产生更严重的负面影响,造成GDP更大幅度的下滑。

对比情景S1-S3和S4-S5可以发现,发达国家和中国采取主动碳减排政策会造成GDP更大程度的下降,这主要是因为碳税是面向各自国内企业征收的碳排放税,而碳关税仅是进口国对出口产品的征收,碳关税的数量仅是碳税的一部分,因此其对于GDP的影响较小。

(3)不同减排政策对居民福利的影响

由表4可知,情景S1为发达经济体向中国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后发达经济体的居民福利增加17986.19百万美元,中国的居民福利降低30401.20百万美元。情景S2为发达经济体向中国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而中国也向其征收同等水平的碳关税后,发达经济体的居民福利增加2001.816百万美元,中国的居民福利降低29825.90百万美元。情景S3为发达经济体向中国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中国也向其征收1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后,发达经济体的居民福利增加9759.59百万美元,中国的居民福利降低29769.60百万美元。S4为发达经济体向自身产品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而中国也向其自身产品征收同等水平的碳税后,发达经济体的居民福利降低76325.80百万美元,中国的居民福利降低87120.10百万美元。S5为发达经济体向自身产品征收4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关税,中国也向其自身产品征收10美元/吨二氧化碳的碳税后,发达经济体的居民福利降低68021.50百万美元,中国的居民福利降低10149.50百万美元。

表4 不同减排政策下居民福利的变动情况(单位:百万美元)

通过对比情景S1和S3可以发现,这三种情景下的碳减排政策对于中国的居民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福利损失,而对于发达经济体的居民福利却有一定的正向影响。造成中国居民福利损失而发达经济体居民福利提升的主要原因是,发达经济体征收碳关税带来的税收收入较高,利用非中性的贸易规制通过其他经济体的进口替代提升其居民福利,同时发达经济体在低碳行业相对中国而言具有技术、人才、经验等先发优势,可以通过低碳技术、标准等输出进一步提升其居民福利,而中国由于出口的高耗能产品受贸易条件的恶化、技术水平落后等因素的制约丧失一定的国际竞争力,进而导致居民福利下降。对比情景S4和S5可以发现,中国和发达经济体征收差异化碳税导致中国和发达经济体的居民福利下降小于征收同等水平的碳税,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向自身产品征收差异化碳税的税率低于征收同等水平的碳税,中国居民的福利下滑幅度减缓,同时中国的产品出口至发达经济体的价格相对较低,这样会提升中国产品的比较竞争优势,在提升中国居民福利的同时也提升了发达经济体的居民福利。综合来看,对中国而言,征收差异化碳税是中国应对发达经济体碳关税威胁较为可行的选择。

3.中国应对发达国家碳关税威胁的路径选择

通过上文分析可以发现,在碳减排方面,中国主动采取碳减排政策更有效,碳税征收比例越高,其减排效果越好;在GDP增长方面,中国主动采取碳减排措施对GDP的负面影响更大;在居民福利方面,则需根据碳税征收比例来确定。通过分别对比中国被动采取碳减排政策的情景S1-S3中,情景S3在GDP增长和居民福利方面表现优于情景S1和S2;中国主动采取碳减排政策的情景S4和S5中,情景S5在GDP增长和居民福利方面表现优于情景S4。因此文章选取发达经济体和中国分别征收差异化碳关税的情景S3,作为中国被动碳减排策略;发达经济体和中国分别征收差异化碳税的情景S5,作为中国主动碳减排策略,将其进行对比,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不同减排政策对发达经济体和中国的影响比较

将情景S3和S5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在碳减排方面,情景S5下中国和发达经济体二氧化碳减排效果优于情景S3;在GDP增长方面,情景S5下中国的GDP增幅下降比例基本和情景S3相差不大;在居民福利方面,情景S5下中国的GDP增幅下降比例小于情景S3。如果中国采取情景S5的减排策略,虽然会带来GDP下降和居民福利下降的负面影响,但是如果发达经济体、中国实施差异化的碳税征收标准,在不影响彼此产品的竞争力的情况下,各经济体的碳排放量将出现大幅下降,且实际GDP和居民福利的下降幅度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因此对于中国而言,情景S5将优于情景S3,中国主动采取差异化碳减排政策,要优于被动接受差异化碳减排政策。

六、结论与对策

文章运用GTAP-E模型,分别设置了发达经济体向中国征收碳关税而中国未采取反制措施,中国向发达国家征收同等水平的碳关税,中国向发达经济体征收差异化碳关税三种被动采取碳减排的政策,以及中国和发达经济体分别向自身产品征收同等水平的碳税和差异化碳税等五种模拟情景,通过探讨不同情景对碳减排、GDP和居民福利的影响,进而探索中国应对发达经济体碳关税威胁的路径选择。通过模拟可以得出:第一,发达经济体征收碳关税,由于存在一定的碳泄露,因此对于促进碳减排的目标实现效果不大,且容易形成“双损”局面,不利于双方的GDP增长,且对中国的居民福利产生负面影响。第二,发达经济体和中国征收同等水平的碳税,由于不存在碳泄露问题,会大幅降低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造成中国GDP和居民的福利大幅下降,进而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第三,中国和发达经济体征收差异化的碳税,尤其是中国征收较低水平的碳税,在不影响彼此产品的竞争力的情况下,各经济体的碳排放量将得到大幅下降,且实际GDP的下降幅度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是应对发达经济体征收碳关税威胁的可行选择,符合“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面对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的威胁,中国应该未雨绸缪,充分认识到碳关税这一新型的绿色贸易壁垒对中国出口贸易、GDP和居民福利产生的负面影响。首先,中国应该加强与发达经济体之间的沟通协调,并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主动征收差异化碳税,推行碳减排政策,鼓励发展低碳减排技术,以此促进国内碳排放的降低,在保护生态环境领域体现中国担当。其次,中国要毫不动摇地走可持续发展战略,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下,利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策组合方式激励并引导资金重点支持低碳产业的发展,推广低碳技术的应用,推进国内企业节能减排,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主动降低中国出口产品的碳含量。再次,中国应该主动参与国际气候变化治理,争取加入到减排规则的制定者行列,对于包含争议的碳关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也应积极探讨,提升中国在国际碳减排规则制定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除此之外,有了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加入,对于碳关税等相关环境治理手段的规则制定也能充分考虑到发展中国家所处的特定历史发展阶段,将人均排放量和历史排放量等多项指标纳入综合考量体系,尽量促进贸易公平。

综上,中国应该就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积极与发达经济体进行沟通交流,号召其他新兴经济体主动参与全球气候变化治理,并大力发展低碳减排技术,主动征收碳税促进碳减排,从而应对发达经济体的碳关税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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