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的民办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创新路径研究

2022-04-17 12:57吕银
中学生学习报 2022年15期
关键词:区域经济发展校企合作

摘要: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教育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必须开展深度持久的校企合作。本文分析了关于校企合作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总结我国民办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瓶颈问题,进而提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路径。

关键词:区域经济发展;民办职业院校;校企合作

引言

国务院和教育部在2015年到2018年连续发出《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等文件。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国家出台的政策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理解为理念、机制、途径,要求在职业教育教学各个层面进行贯彻。目前,民办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需要校企双方共同的解决,探索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一、关于校企合作的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校企合作在国外很早就引起了研究学者的关注,校企合作的模式也各有千秋。国外众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校企合作的理论研究和组织模式类型的研究两个方面。各个国家校企合作机制各不相同,美国的“合作教育”模式以社区学院为主建立,共同完成对学生的职业教育;澳大利亚的“TAFE”模式以企业为主建立,依靠政府投入推动职业院校适应企业需求,已经建立起政府、行业、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的职业教育投资体制,政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给予十分可观的经费投入;而德国的“双元制”模式兼顾企业和学校,二者并重,学校和企业分工协作,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职业学院只是配合企业对学生进行理论学习和素质教育。各国的校企合作受政府和行业的支持不同,建立的模式和机制各有特点,实际的运行效果也有所不同。

随着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我国学术界对校企合作也进行了大量的分析和研究,结合区域发展和学校实际,广泛开展“订单式”、“厂中校”、“校中厂”等校企合作模式,在人才培养上广泛推广现代学徒制等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梳理相关文献中发现,国内学者对校企合作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其一:提倡建立三方互动共赢的校企合作,胡秋儿认为职业院校,学校、政府、企业三方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构建三方互动模式有赖于三方的不同角色定位;观点二:强调从企业需求角度建立校企合作徐英杰认为校企合作中,学校应树立为企业服务的宗旨,体现企业利益,调动企业积极性。何阳勇则持有相反观点,认为校企合作不能仅限于满足企业需求,认为职业教育要促进社会融合和流动,尊重教育规律。

二、民办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校企合作的深度不够

当前,很多民办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依然处于浅层次的合作层面,合作内容比较单一。合作的形式仅仅停留在企业参观实训、学生顶岗实习、学生订单培养等层面。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还没有真正融合,校企双方并没有真正共享资源,离深层次的“共建师资队伍、共建课程资源、共建实训基地”等还距离遥远,对于培养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人才起到了阻碍作用。

(二)区域经济发展与校企合作不对接

区域经济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更精准的要求,职业院校承担起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重任。随着“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区域经济处于产业升级、经济转型发展的时期,职业院校如果秉承传统的重理论轻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显然已经跟不上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校企合作、深度融合共育人才,显然可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民办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路径

(一)构建“五方联动”的运行机制

构建包括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学生“五方主体联动”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政府发挥其主体地位,健全和完善相关约束校企合作的法令法规,为校企合作的运行指明方向;突出民办职业院校的突出地位,发挥出优势和特色,与企业共育人才;保护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强调企业的主体地位,使其有更大的热情投身于校企合作;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第三方社会力量可以在校企合作的运行中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帮助;学生作为一方主体,也要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接受校方和企业方的安排。

(二)建设“互惠互利”的利益驱动机制

校企合作的动力和运行的纽带就是双方的利益驱动机制。民办职业院校应满足企业所需,为企业培养高质量人才,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的难题;企业从职业院校角度考虑,应积极提供产教融合的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实训、开展订单培养、共建师资培养基地、共同开发课程等,实现校企双方资源的充分共享,此举对于促进民办职业院校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以及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三)建设校企合作的评价机制

建立公平的校企合作評价机制是校企合作长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可以从学校和企业双方面进行评价。从学校角度,考虑企业是否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为教师提供师资培养基地,是否共建课程,共享课程资源等;从企业角度,考虑是否提供教学平台,培养的人才是否符合企业的需求,实习学生在企业实习表现等等方面。还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社会评价。通过第三方力量的介入,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数据进行信息反馈,对校方和企业采取评价,促进校企合作的长效健康运行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董金凤,张欣.校企合作背景下职业院校构建职业培训长效机制研究——基于博弈论视角[J].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报,2022(01):25-30.DOI:10.16350/j.cnki.cn12-1442/g4.2022.01.008.

[2]贺玲玲,彭兰丽,张丽云,徐艳艳.浅谈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21,5(20):175-178.

作者简介:吕银,(1977——),女,辽宁省锦州市人,汉,本科,副教授

研究方向:物流管理、市场营销

本文系辽宁省民办教育学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项目,项目名称: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的民办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创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LNJX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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