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木业集群对城镇化的影响及优化路径研究

2022-04-19 16:04季小妹梁洪艳潘欣民薛雷
安徽农业科学 2022年7期
关键词:费县城镇化

季小妹 梁洪艳 潘欣民 薛雷

摘要 费县木业集群与城镇化作为区域综合系统的组成部分,既相互促进也存在相互不适应的地方:一些木业企业规模较小、布局分散,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仍有混杂,企业转型升级难度较大,新旧动能转换面临阻滞。为缓解费县木业集群对于城镇化发展的不利影响,促进二者的相互耦合,以剖析木业集群与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为基础,以复杂适应性系统理论为依据,构建自适应规划模型,形成木业集群与城镇化互相适应、动态调整的矛盾统一体,并从木业企业和木业集群两个层次提出木业集群-城镇化自适应优化路径。

关键词 木业集群;城镇化;复杂适应性系统;自适应规划模型;费县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2)07-0223-04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2.07.053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Research on the Influence of Wood Industry Cluster on Urbanization and the Optimization Path in Feixian County

JI Xiao-mei1, LIANG Hong-yan1, PAN Xin-min2 et al

(1.Qil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handong Academy of Sciences),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or Development of Shandong,Jinan,Shandong 250014;2, Shandong Urban Construction Vocational College, Jinan,Shandong 250014)

Abstract As an integral part of regional comprehensive system, the wood industry cluster and urbanization in Feixian County not always promote each other and have some incompatibility: Some wood enterprises are small in scale and scattered in layout, production space and living space are still mixed up,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enterprises are still difficult,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new and old kinetic energy is facing obstacles. In order to alleviate the adverse impact of wood industry cluster on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in Feixian County, and promote the mutual coupling,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wood industry cluster and urbanization,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at: Based on the theory of complex adaptive system, an adaptive planning model should be built to form the contradictory unity of mutual adaptation and dynamic adjustment between wood industry cluster and urbanization. The adaptive optimization paths of wood industry cluster urbanization are also proposed from two levels of wood industry enterprises and wood industry cluster.

Key words Wood industry cluster;Urbanization;Complex adaptive system;Adaptive programming model;Feixian County

產业集群与城镇化是目前中国关注的重要话题,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指出要推进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产业集群与城镇化相互关系的研究是产业经济学、城市地理学等学科重要的研究主题之一。根据新古典经济学代表人物马歇尔的定义,产业集群指为获得分工上的外部规模经济,在人才、原材料、交通以及技术扩散等条件下,大量相似的小型企业集中在特定的地方而进行的地方性工业集聚[1]。之后,韦伯(Alfred Weber)从工业规模经济的角度,廖什(August Losch)从市场规模效益的角度探讨了产业集群的形成,波特(Michacle Porter)从竞争优势的角度提出:产业集群是为了增强竞争实力而在地理空间位置上相对集中、某一特定领域内相互关联的企业和机构集合[2]。从发展过程来看,产业集群是产业集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高级形式,是某一产业领域相互关联的企业及其支撑体系在一定地域内集中发展并形成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经济群落[3]。城镇化从空间上反映乡村地域向城镇地域转变的过程,是人口、经济、市场、基础设施等要素集中的场所,可为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物力、财力和智力支持。FD0790D6-C31C-4436-BDB3-2FCFDD3B5418

对于产业集聚与城镇化的相互关系,国内学者从实证出发研究较为丰富。如:林珊等[4]认为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有产业发展作为支撑,产业集聚程度对城镇化发展具有助推作用。张治栋等[5]认为产业集聚通过促进人口集聚、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竞争力等方式对城镇化产生影响。伍骏骞等[6]认为产业集聚作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通过要素和资源集聚,为城镇化提供了产业支撑和经济保障。马国勇等[7]认为产业发展以城镇为载体,城镇化需要产业来提供支撑。纪玉俊等[8]研究得到制造业集聚通过劳动力就业和区域市场效应作用于城镇化,城镇化通过非农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对制造业集聚产生反向影响。宋瑛等[9]构建了中国新型城镇化水平综合评价体系,认为制造业集聚显著地推动了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朱喜安等[10]认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倒逼出口导向型产业结构升级,从而助力城镇化。

按照系统动力学理论,产业集聚与城镇化的相互关系一般有两种研究范式:一是强调二者直接的耦合互动关系。陈斌[11]认为产业集群与城镇化在同一区域内互相作用、互为发展平台和约束条件,新型城镇化是产业集群进一步扩容升级的重要动力。张贵先[12]通过系统动力学仿真模型揭示产业集群的发展能促使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而城镇化为产业的聚集提供了空间地理载体即产业集群和规模经济发挥的范围。二是从区域经济地域组织的角度强调产业集群与城镇化对于区域经济空间的共同作用。曹炳汝等[13]提出产业集聚引起城镇空间格局的演变,而城镇空间格局的演化为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条件;王琦[14]建立产业集群-区域经济空间耦合关联度模型,提出产业集群的技术创新体系、内部网络系统、演化系统与区域经济空间的创新体系、区域网络系统与区域发展模式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促进。闫芳等[15]认为产业集聚对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在经济和社会城镇化方面表现为一定的助推作用,对环境和科技城镇化的影响与各地域集聚区发展水平有关。

综合上述研究,产业集群与城镇化的耦合互动关系是区域经济系统演进的基础,而这种演进的速度取决于二者可提供的外在条件是否能够适应、促进、融合相互之间的发展,从而形成有机的产业-城镇融合系统,推动系统的动态提升。目前对于二者关系的研究缺乏从复杂适应性理论视角,找出二者的相互作用机制,研究以此为目的,选择费县作为研究对象,剖析其作用与反作用过程,旨在借助系统动力学理论提出二者相互优化的路径。

1 费县木业集群发展与城镇化概况

1.1 木业集群发展过程

根据《费县探沂镇总体规划》和费县木业调研报告,

费县木业集群按照我国工业化发展阶段,一般分为3个时期:

(1)1991—2003年,起步阶段。一次创业期,全县板材加工业由木皮加工兴起,通过集合土地、资源、初级工人等要素,中小木业企业在探沂、马庄等镇点状、分散式发展,企业竞争力较弱。

(2)2004—2015年,快速发展阶段。二次创业期,产业链条初步延伸,由最初的原木加工,发展到建筑模板、贴面板、刨花板、密度板、集成材、木制家具等,产品品种日益趋多,由“旋皮—板材—家具”的纵向产业链基本形成,并进一步向“板材收购—运输—销售—服务” 横向产业链扩充,工业逐步向园区集中,与区外的联系进一步加强,木业产业集群逐步壮大,在全国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也逐步提升。

(3)2016年以来,优化提升阶段。三次创业期,形成以板材加工生产、家具定制为主产业链,以胶黏剂、木业机械、产品检验检测等为配套的产业共生体系(图1)。产业品牌优势逐渐形成,涌现出安信木业、优优木业、千森木业等知名企业,企业竞争力增强,技术与人才等要素在产业集群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木业成为费县的特色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9年,全县木业企业6 549家,相比2002年的2 940家增加了3 609家,17年间每年增加约212家;其中板材企业1 332家,木业机械及辅料加工企业89家,规模以上板材企业393家,占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的82%。木业产业经济效益巨大,全县木业产业实现营业收入581.93亿元,其中规上木业企业完成产值182.5亿元,占规上工业总产值的44.4%。木业年税收增量都在2亿元以上,增量占全县税收增量的比重均在50%以上,2019年达到120.5%,全年税收总量主要靠木业增量拉动。

1.2 城镇化过程

城镇化与木业集群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相互耦合的过程,城镇化可为木业集群提供发展所必需的各项基础设施、人力资本与人才资源、政策环境、市场需求及机遇等条件。费县城镇化是一个缓慢增长的过程(图2):①2002—2008年非农业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平均值仅为8.4%,且基本变化不大。②2010年以后,城镇化水平快速增加,2011—2019年的變化可知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45%增长至52.6%,年均增长0.95百分点,2017—2018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有一个明显的下降过程,城镇人口有外迁现象,2019年开始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又开始增加,城镇人口开始回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趋于缩小,反映出费县人口市民化水平提升,一些居民变为市民,真正融入城市。

然而,尽管费县城镇化水平有所增加,但城镇化质量还不能适应产业发展的需求,着重表现在:费县城镇化水平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较,仍然较低,增速虽高于临沂市水平,但低于全省增速(表2);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还较弱,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还不能满足产业需求,例如探沂镇就业人口及带眷人口的快速增加,引发了教育、医疗等各项服务的需求,现有供给能力还不够;公共设施用地所占比例偏低,根据费县城市建设统计年报,2019年全县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仅占12.33%,使得城市服务功能尤其是生产性服务功能不足,城市影响力还需要提升。FD0790D6-C31C-4436-BDB3-2FCFDD3B5418

费县木业集群与城镇化作为区域综合系统的组成部分,既相互促进也存在相互不适应的地方:一些木业企业规模较小、布局分散,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仍有混杂,企业转型升级难度较大,新旧动能转换面临阻滞。为缓解费县木业集群对于城镇化发展的不利影响,促进二者的相互耦合,需要从系统综合的视角构建基于主体自适应性、主动性、智能性的规划模型,形成木业集群与城镇化互相适应、动态调整的矛盾统一体。

2 费县木业集群对于城镇化的影响分析

2.1 有利影响

2.1.1

木业集群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传统木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可以满足农村居民就近就业的需求。根据费县木业调研报告:当前,全县木业直接从业人员约12万,年工资收入约62亿元。一家有5台热压机的板材企业,可提供就业岗位50余个,带来工资收入300万元;一家有1台旋切机生产线的旋皮厂,可提供居家就业岗位5~7个,带来工资收入30万元。随着行业的持续发展,一大批农民转型成为小企业主,从做旋皮起家转行做板材家具,带动了交通、物流、仓储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全县就业结构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2014年农业与非农产业从业人员比为42∶58,2018年调整为39.5∶60.5,非农产业比重提升。

2.1.2

木业集群促进城镇空间的高值化利用。木业产值在全县产业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2016—2018年木业产值占工业比重47%左右,约为工业产值的一半。当前,全县木业企业占地约2 266.67 hm2,约占全县总面积的1.4%,而木业总产值334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6%,单位面积效益达到约1 500万元/hm2。随着木业的转型升级,木业单位面积效益趋向于快速提升,对全县用地效益也将有较大的拉动作用。

2.1.3

木业集群有利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集中布局。费县木业集群有力地促进了就业人口及带眷家庭的集中,据调查:探沂镇作为费县木业加工核心区,常住非户籍人口超过10万,超过了本地户籍人口数量。人口的集中便于城镇各项设施的布局,截至2019年,探沂镇完善路网建设166 km,率先开通镇村公交,建设敬老院、公墓等公共服务设施,完成道路绿化、观景平台建设、植被栽植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清扫车4辆,洒水车4辆,20 t勾臂车2辆,小勾臂车10辆,侧装车4辆;全镇配备垃圾桶5 000个,极大地提升了城市形象与城镇化质量。

2.2 不利影响

2.2.1

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布局分散,生产与生活空间仍有混杂,不利于城镇空间的合理布局。一些木业企业发轫于家庭手工作坊,沿袭原有生产路径,至今仍与生活区域联系紧密。“产业+村庄”的布局方式,导致城镇无明显公共区,主要设施沿国道沿线布局;生活居住区小,以村庄为主体且被工业包围,产业发展与城镇发展不协调,亟待进一步梳理提升。

2.2.2

企业转型升级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城镇高质量发展要求。新旧动能转换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机遇和挑战,企业可借此机会实现技术改造与升级替代,但同时企业也需要技术、资本作为支撑。一些企业因缺少工艺流程规范设计,技术改造流程再造难度较大。企业用地手续不齐全,也给企业新建、扩建带来一定困难。

3 木业集群-城镇化自适应规划模型的构建

为缓解费县木业集群对于城镇化发展的不利影响,促进二者的相互耦合,提供互为促进的外在条件,以复杂适应性系统理论为基础,构建自适应规划模型,形成木业集群与城镇化互相适应、动态调整的矛盾统一体。

3.1 理论基础

复杂适应性系统(CAS)最早由霍兰(Holland John)于1994年提出,基本思想是:CAS的复杂性起源于其中的个体(Active Agent)的适应性,个体与环境以及与其他个体之间相互作用,而CAS最重要的特征是适应性,即系统中的个体与环境以及其他个体交流学习或积累经验[16]。美国的罗伯特·麦克斯费将复杂适应系统定义为由许多异质的智能体组成的开放系统,智能体在相互之间以及和环境之间以一种非线性的方式发生作用。因此,复杂适应性系统强调组成个体以及系统整体的适应性,同时个体具有智能性、主动性特征,可以自动调整自身的状态、参数以适应环境。

产业集群是一个不断进化的复杂适应系统,包括创新子系统、产业子系统以及支撑子系统,其中创新子系统按照创新的主体和层次分为区域创新、产业创新和企业创新,产业子系统按照产业链中的分工不同分为主导产业、辅助产业,支撑子系统包括政府服务、市场服务、信息服务以及金融服务等方面,各智能体之间直接或间接作用,促进系统能够自组织地适应环境和应对外部挑战,灵活地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合作与竞争行为。

产业集群在发展演进过程中,与其依托的城镇化地域之间相互作用,导致城镇人口就业结构、土地利用结构、经济结构的变化。然而这种变化并非总是正面的、有利的,也伴有负面的、不利于区域发展的影响。为了促进二者耦合效益的最大化,以复杂适应性系统为基础,构建集群与城镇化自适应规划模型,在系统内部实现自调节,缓和二者矛盾。

3.2 模型的构成

3.2.1

构成主体。包括木业创新子系统、木业产业子系统、城镇人口子系统、土地利用子系统、木业支撑子系统,其中木业创新子系统将各类创新主体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内部研发机构等与木业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主体相互链接,构建木业创新体系,为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提供科技服务;城镇人口子系统重点分析就业结构的变化和由此引发的经济结构、空间分布的变化;土地利用子系统重点分析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之间的相互关系。

3.2.2 限制性条件与目标。

(1)实现木业创新链条的自主衔接,对于需要协同创新的,可以由政府引导实现多个研发机构的分工合作,构建“政府-木业产业链条-高校及科研院所-企業”创新生态圈;对于企业为主体的创新,由支撑系统提供相关服务。FD0790D6-C31C-4436-BDB3-2FCFDD3B5418

(2)实现人口分布结构与木业人才需求结构的有效对接,一方面促进人口就业结构的转型,提升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满足木业人才需求结构,提升人力资源素质。

(3)实现产业空间布局与土地合理利用的相互衔接,既满足产业链布局需要,提升空间利用效率,又满足土地科学、高效利用需求,二者相互和谐。

4 木业集群-城镇化自适应优化路径

分别从木业企业和木业集群两个层次提出木业集群-城镇化自适应优化路径(图3)。

4.1 企业层次

待建企业趋向于产业园区布局,企业类型选择上以高附加值、低污染、木业高端产品生产为主,具有较强的带动性,能够带动上游相关企业发展。促进企业研发水平提升,研发人员和研发经费支出达到一定规模。

已建企业,对于园区布局条件、符合园区规模和入园标准的,尽量促进企业入园,推进工业园区化;对于条件不具备的企业,应努力促进企业空间布局调整,设立企业发展限制性条件,包括与城乡居民点距离、交通及基础设施供给条件、环境治理设施条件、环境准入条件等,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匹配。

4.2 木业集群层次

4.2.1

促进集群内部网络优化。①充分发挥木业集群内部各子系统自组织性、智能性特征,通过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反馈,在主体共生环境中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的主体,由主体自查到系统内反馈,提升问题识别的效率。例如,当存在木业原料供应不畅时,通过生产加工类企业用料稀缺问题尽快识别需求端问题。②促进集群内部信息的快速共享,营造信息公开透明、沟通便利的环境,在主体信息充分选择的基础上,快速定位到信息获利主体,整体提升区域集群效益。③主体自身充分发挥适应性特征,积极寻求合作伙伴,获得最大外部效益。拓展视野,由小范围的恶性竞争,向更大范围的区域性竞争转变,提升费县木业在国内外的综合竞争力。

4.2.2

促进木业集群与城镇系统之间的相互衔接。将木业

集群系统与城镇综合系统统一在区域经济空间组织中,组成动态反馈与调整系统(图4)。其中,木业集群作为产业系统,城镇系统作为支撑要素系统,包括人力与人才资源、土地

资源、公共服务、政策支持,二者互为需求和反馈。当城镇综合系统需要产业系统作出调整,扩大木业下游企业规模时,产业系统作出相应反馈,延伸产业链条;当产业系统需要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加大财政支持时,城镇系统也作出相应反馈。系统内部的主动适应与调整,可以大大提升发展效率,延缓熵增的过程。

参考文献

[1] 马歇尔.经济学原理[M].陈良璧,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2] 王缉慈.创新的空间:企业集群与区域发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 陈晖涛.福建省农村城镇化模式选择研究[D].福州:福建农林大学,2014.

[4] 林珊,林发彬.新型城镇化进程与产业集聚支撑能力研究:以福建省为例[J].亚太经济,2018(4):94-102.

[5] 张治栋,孟东涛.长江经济带产业集聚推动城镇化了吗?——基于108个地级市2005-2015年数据的实证分析[J].华东经济管理,2018,32(6):72-79.

[6] 伍骏骞,何伟,储德平,等.产业集聚与多维城镇化异质性[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8,28(5):105-114.

[7] 马国勇,蔡玲松.城镇化与产业集聚交互作用机理研究[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5):127-134.

[8] 纪玉俊,郝婷婷.民族地区制造业集聚与城镇化的互动效应[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41(3):71-80.

[9] 宋瑛,廖甍,王亚飞.制造业集聚对新型城镇化的影响研究:基于空间溢出效应的视角[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5(6):1-13.

[10] 朱喜安,张秀,李浩.中国高新技术产业集聚与城镇化发展[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21,38(3):84-102.

[11] 陈斌.长三角城镇化、产业集聚与区域创新承载力的耦合关系[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6(1):42-49.

[12] 张贵先.重庆市产业集群与城镇化互动发展模式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2.

[13] 曹炳汝,孙巧.产业集聚与城镇空间格局的耦合关系及时空演化:以长三角区域为例[J].地理研究,2019,38(12):3055-3070.

[14] 王琦.产业集群与区域经济空间耦合机理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8.

[15] 闫芳,汤振兴.基于产业集聚的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9,40(10):188-194.

[16] 谭跃进,邓宏钟.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及其應用研究[J].系统工程,2001,19(5):1-6.FD0790D6-C31C-4436-BDB3-2FCFDD3B5418

猜你喜欢
费县城镇化
费县老兵的红色记忆
费县故城勘探报告
费县山岭地果园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技术
山东省临沂市:田园“调色板”
山东费县:抓好县级储备 保障粮食安全
观赏石+旅游,互为动力,共同繁荣——第七届中国(费县)国际赏石旅游文化节记
让老年农民挑起城镇化的重担?
坚持“三为主” 推进城镇化
城镇化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应对之道
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