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设立与经济发展
——一个准自然实验研究

2022-04-27 12:27石以涛
企业经济 2022年4期
关键词:变量检验电子商务

□石以涛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子商务产业从无到有,经历了由模仿到创新、由幼稚到成熟的过程。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能在电子商务产业上“后发先至”,与我国推动适合国情的技术创新以及宽松的政策环境等密切相关。为了推动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更大程度地发挥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作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等部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从2011 年开始到2017 年,先后成立了三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这可以看作是一次国家电子商务政策的准自然实验。从政策实践特点来看,第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建设要求是推动电子商务的有关政策在局部地区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及发展建设好网上信用、电子认证、在线支付和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及相关基础设施;第二批试点要求各政策区域要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结构和带动就业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区域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降低能耗,发展绿色经济;第三批试点则要求各示范城市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抓手,以及要在体制改革、政策保障、投资引导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及时总结宣传示范城市经验,发挥示范城市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由此可见,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试点的要求是从产业发展到绿色转型再到深化改革逐步递进、层层深入的,这也显示了我国在政策试点方面逐渐成熟的发展过程。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设立之后,包括发改委、商务部等多个部委数次发文,就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建设工作进行指导,这些指导性文件涉及政策法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平台管理、人才培训支持等诸多领域。实际上,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创建已经远远超出了电子商务领域,成为一项有机协调的系统性工程。本文将就该政策试点对经济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该政策对经济产生明显促进作用的内在传导机制等展开研究。

二、文献综述

已有研究成果主要可归纳为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数字经济、互联网经济的兴起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刘航等(2019)认为,在数字经济的发展以及和各经济板块衔接融合的过程中,已经显著促进了消费、投资等方面发展。这其中,电子商务就是互联网经济的突出代表,并在促消费、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等方面作用很大,甚至成为我国处理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手段。当代经济的核心是金融,互联网当然不会缺席。李继尊(2015)认为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发展产生的互联网金融可以从用户体验、后向收费、规模效应和长尾效应四个方面提升金融服务质量。而赵岳和谭之博(2012)的研究表明,在引入电子商务平台后,可以通过增大企业违约成本、实现风险共担等方式展现自己的信用类型,并提升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概率。互联网经济不仅对国内的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还对世界经济有重要影响。安同良和杨晨(2020)认为,互联网改变了生产、流通、消费等经济活动,必然成为影响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甚至成为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体现。而作为传统外贸与互联网结合的新型电子商务形式——跨境电商的飞速发展,鞠雪楠(2020)认为其影响着与该行业匹配的全球消费、生产等各环节的优化进程,且在推动世界经济增长方面作用显著。

对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有学者用其构建的电子商务影响力评价指标体系对各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影响力进行了衡量。还有学者分析了已获批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对本省经济的影响,以及北京在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中的优势。由以往文献来看,对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研究主要停留在定性层面上,定量研究较少。因此,本文着重研究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运用双重差分法和PSM-DID 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政策效应进行量化研究,为电子商务相关政策的定量分析提供新思路;第二,从经济的“质”和“量”两个维度来考察该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仅考虑了经济规模,还将经济质量纳入研究范围,进而提升了研究结果的系统性和全面性;第三,进一步探讨该政策影响经济发展的传导机制,在经典马克思经济理论与人力资源理论框架下,深入剖析该试点政策如何分别通过作用于经济中“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来促进经济发展中“质”和“量”的提升。

三、理论分析与机制假设

(一)理论分析

近几年我国一直在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国家通过各种类型的“评比表彰”或者“政策试点”等活动引导经济发展。如何从实证角度来分析评价政策效果,对于把握当下形势、权衡政策利弊、调整政策方向都具有重要意义。经济的发展既要有“量”更要保“质”。就本文研究主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试点而言,应该分析其对经济“量”和“质”的全面影响。那么如何分析该政策对经济的影响及其作用路径呢?这需要将经济发展理论与具体政策要求结合起来分析,以寻求其内在的逻辑联系。其中,马克思关于生产力的二因素理论为本研究提供了合适的理论框架。根据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本精神,生产力是人们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而在生产力因素中,又可以分作“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这样两大类。马克思明确指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从这里可以看出,“劳动本身”可视为“人”的因素,而“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可视为“物”的因素,这就是生产力两因素理论。马克思进一步说:“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这说明了“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结合的方式对人类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在马克思理论体系中生产力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这一论点是明确的。

(二)机制假设

在上述理论框架下得到的启示:可以从生产力发展中的“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角度出发,寻找可能的作用路径。首先对于“人的因素”,人的劳动能力对于经济发展无疑至关重要,在马克思的论著中,提高生产力的因素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因素是一致的。实际上,西方经济学也在不断重视人的因素。舒尔茨的人力资源理论指出:在影响经济发展的众多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关键的,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人的质量的提高。实际上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崛起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是初级人力资本向高级人力资本演化的过程。在实践中,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评选过程中对人才队伍一直遵循着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无论是对示范城市要求的电商平台的搭建、监管效率的提升还是信息资源的整合,其背后都离不开人才队伍的支撑。要真正把试点工作做好,加大当地的人才队伍建设是必不可少的。实际上,近些年我国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在提倡大学生进行电子商务创业活动,充实该领域的人才储备和知识底蕴。比如,在政府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的文件中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就业,促进电子商务的普及应用。又由于人力资本结构高级化有利于促进技术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因此,人力资本的提升对经济质量的提升作用更大,具体假设为:

假设1: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可以促进人力资源水平提高,并由此促进经济质量的提升。

在“物”的层面上,生产工具、劳动资料的变革影响着生产力的发展,正是由于劳动工具进步对人手的解放,才导致了对人的体力的解放,甚至劳动工具的革命必然要引起人类劳动方式的变化和相应的社会经济方面的变革。当前人类的劳动形态与过去相比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是人类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重大的进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取得了重大成就。另外,当今世界的经济运行的重要特征就是互联网在各个领域的渗透和运用,使信息成为重要的经济要素。这就是“物的因素”的“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建设要求中,政策部门多次强调要“统筹规划城市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在示范城市率先实现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与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络交易保障服务平台等应用基础设施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而“物”的层面的发展可以直接作用于经济规模的扩大,其政策作用可能更多地作用于经济发展“量”的层面(见图1)。因此假设:

图1 政策作用路径假设图

假设2: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可以促进“物的因素”的提升,并由此促进经济规模的扩大。

四、实证研究设计

政策研究是从理论假设到实证检验的完整逻辑过程,前面从理论上分析了该政策对经济影响的可能性以及路径假设,在此进行实证检验。

(一)基准模型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建设是我国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的重要政策实践,也是我国通过制度探索来促进新产业发展的有力举措。而该政策的实践效果究竟如何,对经济发展的“质”和“量”影响如何,本文将用双重差分法(DID)实现这一过程:双重差分法将样本划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通过对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的两次差分,科学评价出政策实践的“净效应”。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共有三批,由于第一批试点城市时间较长而具有代表性,因此,将以第一批试点城市作为研究主体,第二、三批城市则作为稳健性检验的样本。对于第一批试点城市需要说明两点:一是深圳具有特殊性,严格来讲,2009 年9 月,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正式批准深圳创建首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2011 年11 月16 日国家发改委在深圳召开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授牌表彰大会上,正式授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牌匾。在通常意义上深圳被视为第一批试点,因此本文也将深圳纳入第一批范围。二是在发改委正式文件《关于同意北京市等21 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复函》中,长春市与吉林市是作为一个整体写入的,但是在计量分析中仍然看作两个单独的城市。

样本确定以后,就需要进行虚拟变量的设置,具体为:(1)分组虚拟变量。实验组即为第一批试点城市,虚拟变量为1,对照组为样本中非试点城市,虚拟变量设置为0。(2)政策虚拟变量。由于第一批试点城市的实施时间点为2011 年,故把2011 年以前设为0,2011 年及以后设为1。基准模型设计如下:

在该模型中,jingji为被解释变量,包含经济规模增长和经济质量发展两个指标。treated 为分组变量,policy 为政策虚拟变量,而交叉项treated·policy(以下简写为pt)就是核心被解释变量,X 为一系列控制变量,ε 为扰动项。

(二)变量解释

1.被解释变量。本文研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而经济发展包含“质”和“量”的两方面因素,具体而言就是经济规模的扩大和经济质量的提升。对于经济规模的衡量,本文用地区生产总值来衡量;对于经济质量的提升,由于产业结构的升级一般代表经济质量的发展,因此,本文用第三产业人员占比代表经济质量。

2.核心解释变量。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在具体的双重差分模型中,由于政策变量与分组变量的交叉项代表政策实施的“净效应”,于是该交叉项就是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

3.结合已有研究,本文还在基准回归模型中控制了一组变量,目的是尽可能地缓解遗漏变量带来的偏误问题,这些控制变量包括人口规模、财政规模、交通设施、基础教育、金融规模、对外联系、科技发展7 个控制变量。分别用地区人口数量、公共财政支出、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中小学教师数量、金融从业人员数量、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科技从业人员数量来表示。

4.中介变量。在理论假设与政策分析中,假设该政策作用于“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来促进经济发展。结合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建设要求,此处“物的因素”包含软件与硬件的提升,分别用信息化程度和投资规模来代表,具体用科技从业人员数量和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来表示。“人的因素”用人力资源来代表,具体用高等学校在校人数表示。

表1 三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试点名单

变量情况见表2 所示。本文所用数据时间范围为2003—2019 年,并经过相应处理,数据主要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

表2 变量说明

五、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

对基准模型1 的回归,其结果见表3。首先由表3 可知,无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区政策对经济规模的增长是显著促进的。另外,就经济发展质量而言,可发现未加控制变量时政策效果的显著性没有加入控制变量后的高,且加入控制变量后模型的拟合优度大幅提升,表明本文控制变量的选取是合理的。需要特别提及的是,结果表明该政策对经济规模的影响要高于经济质量,这是由于该政策尚处于初步,还未对经济质量起到显著作用,也由于经济质量的提升非一夕之功,需要一定的时间过程。综合来看,可以认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区政策既能促进经济规模的扩大又能促进经济质量的提升,即该政策的经济效应显著。

表3 基准回归

(二)PSM-DID 回归

用双重差分法来评价政策试点时需要解决一个问题,即可能出现的选择偏差问题:由于样本之间具有差异性,如果实验组和对照组的个体差异性较大,则双重差分法的估计效果就会出现偏差。传统上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就是“平行趋势检验”,即对两组的偏差程度进行检验,如果两组差异过大,则表明该方法不适用于此项研究。而倾向匹配得分法(即PSM)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该方法通过对两组的个体进行“挑选”和“匹配”,从而产生合适的实验组与对照组,由此解决样本选择偏差问题。基于PSM-DID 方法的回归模型设立如下:

在进行匹配过程中,本文采用“k 近邻匹配法”(k=4)进行匹配。具体为:先将分组虚拟变量对控制变量进行Logit 回归,得到倾向匹配得分;再把对照组和实验组中倾向匹配得分接近的个体挑选出来,作为新的对照组和实验组。对于匹配后的效果,可以用标准化偏差变化图来描述匹配后的数据平衡情况,如图2 所示。匹配之后变量的标准化偏差较之匹配之前有显著的变小,表明本次匹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图2 PSM 匹配效果图

对经过匹配后的样本再次进行模型回归,结果如表4 所示。可以明显看出,无论是对于经济规模还是经济质量,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效应均依旧显著,表明原样本不存在严重的选择偏差,也表明基准回归的结论是稳健的。

表4 PSM 之后的回归结果

(三)机制检验

前面假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可能作用于“物的因素”来促进经济规模的扩大,通过作用于“人的因素”提升经济质量,现在将对该假设进行实证检验。此处检验方式用中介变量的方式来进行,采用经典的三步法:第一步,如公式3 所示(即本文的基准回归),用交叉项与经济规模回归,观察政策是否促进了经济规模发展;第二步,如公式4 所示,将交叉项与信息化水平(或者投资规模,统一用X 表示)进行回归,观察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区政策能否促进互联网信息化水平提升(或投资规模的扩大);第三步,如公式5 所示,将交叉项和信息化水平(或投资规模)同时放入模型对经济规模进行回归,观察交叉项情况变化。如果交叉项系数因加入中介变量后而发生效果不显著或者显著性降低的现象,则说明该中介效应通过了检验。表5 的实证结果表明投资规模的中介效应得到了验证,但是信息化程度中介效应却未通过检验。这说明当前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通过提升“硬件”系统来促进经济规模发展的作用显著,而该政策对“软件”系统的提升作用暂时并不显著,这也说明直接促进简单基础设施投资是相对简单直接的,而“软件”系统的提升则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表5 中介效应检验(对经济规模)

同样的方式对人力资本中介效应进行检验,结果见表6。由表6 可以看到,人力资本中介效应通过了检验。这说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政策通过促进地区人力资本的提升来推动了经济质量的高级化发展,也表明后续工作中仍需要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人才的质量层次,为产业结构升级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表6 中介效应检验(对经济质量)

六、稳健性与异质性检验

(一)稳健性检验

在上述分析结论显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能够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然而该结论是不是稳健的,需要做一些检验。首先进行变量替代检验,经济发展的“质”和“量”用新的变量来替代后,观察结果是否不变。对于经济规模来说,一般而言,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其人均收入水平就越高,因此这里用地区人均收入水平(具体用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代表)对经济规模进行近似替代。对于经济质量而言,由于经济质量的提高意味着产业升级过程,意味着经济向着环境友好型转变,因此这里用环境指标(具体用地区二氧化硫排放量)反映经济质量的提升过程。进行经济变量替代以后,新的经济规模和经济质量回归结果如表7 所示。结果显示,新的变量替代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的效果仍然显著。值得说明的是,此处的经济发展质量为负向指标,因此,回归结果为负,这表明政策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环境污染,提升了经济质量。

表7 变量替代检验

第二种稳健性检验是对样本进行调整来重新分析。以上的分析中主要运用第一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因此这里将对第二批政策试点进行检验,以分析政策的稳健性。第二批回归结果见表8。由观察结果可知,第二批政策试点对经济发展仍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即再次表明政策的有效性,也表明了政策具有良好的延续性。第三批亦具有同样效果,故不再列出。

表8 第二批试点城市检验

接下来将考虑政策的相互影响。基准回归分析得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可以有效提升经济的“质”与“量”,但是该结果是不是纯粹由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带来的?也就是说,在本文考察期内是不是有其他类似政策也产生了相同效果,存在着“共振效应”?因此,对类似政策的考察既是对原有政策的一次稳健性检验,亦是对政策互相作用的研究。经过研究,可以发现无论是从政策时间上看还是从政策内容上看,“智慧城市”政策都最具有类似性和代表性。已有研究显示,智慧城市政策对促进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转型等有促进作用。因此,本文将对“智慧城市”政策的影响进行分析。具体为,在2012—2015 年国家设立的共三批智慧城市中,考虑到政策时间问题,仅把第一批“智慧城市”纳入模型。模型设置方面,将同时具有“智慧城市”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15 个城市的分组变量设为1,其余城市的为0,将2012—2019 年政策变量设置为1,其余为0。新的分组变量与政策变量的交叉项(设为)就是“智慧城市”政策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共同作用,具体模型为:

如方程所示,本文将pt1 和pt 一起放入模型中分析,如果结果显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经济效应不显著,则说明基准回归的结果是不准确的,其政策效应很可能由智慧城市带来的,反之则证明结果稳健。表9 显示,即使加入了智慧城市政策的影响,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政策作用仍然显著,表明基准回归的结果是稳健的。进一步来看,对于经济规模而言,引入的智慧城市交叉项的回归结果是显著的,而且引入智慧城市交叉项后原政策效应的系数变小,这说明智慧城市政策和国际电子商务示范区政策共同作用于经济“量”的增长,同时也说明,在基准回归中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政策效应存在被高估现象。

表9 排除智慧城市影响检验

(二)异质性检验

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之后,最后进行异质性检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对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然而一个延伸的问题便是不同地区的政策效果是否具有差异性。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经济格局差异巨大,同样的政策在不同地区产生的效果可能是异质的。因此,为了进一步分析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实践效果,应对该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地区异质性讨论。

地区异质性讨论的前提是要进行区域划分。当前已有诸多文献从城市规模、经济发展等为依据进行地区划分,然而就本文的研究而言,地区发展程度的异质性是本文的考察重点,在此方面我国区域的“东中西”划分无疑既是经典的研究方法又是我国目前的客观实际。本文以此将样本进行分类后分别检测政策在各地区的实践效果,实证结果见表10。首先,在东部地区政策对经济发展的两项指标均显著,说明在我国的发达地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其次,在中部地区两项指标也显著,但是与东部地区比较,经济规模指标系数较低而经济质量指标系数较高。这说明对经济规模而言,可能由于其经济基础次于东部地区而使得其政策效果略差,其经济质量的提升效果却更好,这也间接说明中部地区在迅速的产业升级过程中。最后,对于西部地区而言,其经济基础最为薄弱,可以看到政策对经济规模影响不显著,但是该政策仍对西部地区经济质量的提升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表10 地区异质性分析

七、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的主题是对设立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的经济效应进行研究,具体在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两因素理论框架基础上,寻找政策作用于经济质量提升和经济规模扩大的经济“双维度”影响因素,最后基于PSM-DID、中介效应等方法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以下结论:

1.国家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城市的建设可以有效促进经济规模的扩大和经济质量的提升,表明从总体上看,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对经济的“质”和“量”两个维度均有明显的正向作用,政策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

2.国家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城市作用于经济发展“双维度”的方式是不同的,该政策通过提升地区人力资源水平推动经济质量发展,通过作用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扩大了经济规模,即该政策通过分别作用于“人”的因素促进经济质量的提升,通过作用于“物”的因素促进经济规模的扩大,这也符合一般经济规律。

3.设立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政策在不同地区的实践效果不一。相对而言,东部地区效果最好,政策无论是对经济质量的发展还是经济规模的扩大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中部地区的政策效果略逊于东部,这或许与中部地区的总体发展水平相对薄弱有关。对发展程度较落后的西部而言,该政策并未显著促进该地区的经济规模的扩大,但是对该地区的经济质量提升有较为明显的促进作用,这也进一步证明了政策有深入推进的必要。

(二)政策建议

1.持续推动政策试点与改革工作。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区政策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这说明既有的政策实践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是政策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又一案例证明。在政策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我国应继续坚持既有政策创新的大方向,坚持国家对各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支持和引导,不断探索政策实践新思路。应该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设立为抓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给予各试点城市持续的政策支持与指导,使之真正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示范高地。应当及时梳理与总结试点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这既是试点城市深化政策实践的要求,也为其他非试点城市提供了政策借鉴,并为我国在该领域取得更好的成绩提供宝贵的经验。

2.继续支持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为行业发展扫清各种障碍。电子商务的发展走过了光辉的历程并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应当重视电子商务在地区产业升级、绿色发展、智能化水平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树立支持行业发展的服务意识,完善行业发展所必需的平台支持、物流支持、人才支持、园区支持等各种软硬件设施,努力为其发展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应当努力扩大电子商务的生存空间,通过加大技术支持让电子商务深入农村腹地,扩大行业版图,促进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生产力水平,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使电商下乡成为新时代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

3.持续推进城市发展的“软硬件”建设。“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在经济发展的不同维度起作用。一方面,应充分重视人才在提升地区经济质量方面的价值,进一步加强本地人才培养水平,积极吸引域外人才来参与本地经济建设,为地区经济质量的提升提供充足的知识供给;另一方面,投资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因此要继续加强投资力度,不仅要增加传统领域的基础设施硬件投资,更要重视信息化等“软件”方面的配套体系的构建,提升地区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水平,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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