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市场城乡融合提升新市民就业质量

2022-05-30 23:03张程皓王献玲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2年18期
关键词:就业质量新型城镇化

张程皓 王献玲

【摘要】新市民就业质量提升是其融入城市的重要步骤,是现阶段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抑制城市内部劳动力市场分割的重要途径。我国劳动力市场从城乡二元、双重二元、城乡三元向隐性分割转变。通过Wilcoxon秩和检验与Pearson卡方检验分析CFPS数据发现,市民就业质量整体提升,新市民劳动强度增大使新老市民就业质量差异扩大;新市民工作满意度提升,新老市民报酬差异消失,验证了劳动力市场中显性壁垒的弱化。劳动力市场城乡融合加深,为新市民就业质量的提升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应继续加强政策支持,促进新老市民融合。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分割  新市民  新型城镇化  就业质量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18.011

2022年6月,《“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逐步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据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劳动力市场受制度性、社会性等因素影响分割成多个独立子市场,劳动者难以在其间自由流动且就业质量有明显差异。因此,劳动力市场发展直接影响就业质量,就业质量差异反映劳动力市场格局。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超1亿农业转移等人口落户城镇,成为新市民。提升就业质量是促进新市民群体融入城市的重要步骤,也是现阶段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和抑制城市内部劳动力市场分割加深的重要途径。

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形态的隐性化发展

与消费品、资本品市场相比,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较深,先后经历城乡二元、双重二元与三元分割形态,并在新型城镇化等作用的推行下向隐性分割转变。

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促进依托城市的重工业发展,我国通过设置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粮户挂钩、限制单位用工自主权等方式约束人口流动,且城乡劳动力市场具有完全不同的利益分配、福利保障体系,劳动力几乎无法在城乡间流动,劳动力市场出现严格的二元分割。

双重二元劳动力市场时期。改革开放后,1978~1988年,乡镇企业吸纳6300万由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释放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部分弥补了城乡间经济结构断裂层,但乡村中的农业与非农业就业的差异显现。延续计划经济“具有分享性质”工资机制的国企与沿用“编制”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在就业、分配等方面有明显的非市场作用,而新兴个体、私营、混合所有制企业产生于市场化经济改革逻辑,劳动者权益取决于立法与其市场博弈能力,城市内部壁垒凸显。由此,城乡双重二元劳动力市场形成。

城乡融合阶段的三元劳动力市场时期。20世纪90年代大量进城农民工改变了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进入21世纪后初步具备工业反哺农业的条件(张海鹏,2019),我国着手对城乡关系作出重大调整。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城乡发展”,通过改革乡镇企业、取消农民进城就业限制、改革户籍制度等方式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融合,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加强,城乡壁垒结构打破,但正规与非正规劳动力市场间的分割持续,正规劳动力市场对农民工的开放程度依然很低,中小型企业成为农民工的主要选择。由此,乡村非农业与城市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之间的结构分割与流动分割逐渐消融,根据竞争性差异与部门差异重组为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三元劳动力市场形成。

劳动力市场隐性分割时期。在多种作用下,市场化要素在我国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愈发明显,劳动力市场分割方式向隐性转变: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突破60%,城乡关系变革的基本条件形成(张海鹏,2019);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农村投入规模继续加大,城乡差距缩小,居民生活方式趋同;新一轮户籍改革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划分,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制度根源不再;随混合所有制的深入探索,竞争类国企与经营类事业单位基本全部实行员工劳动合同制及岗位工资制,作为经济型治理基础的市场机制发挥重要作用;“季节性”务农与允许农业转移人口“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政策使传统、单一的农民群体减少;劳务派遣等灵活用工方式使同单位且同职位员工具有完全不同的竞争性。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逐渐向职业内部转变,市场间差异从群体差异演变为个人差异,分割由显性转变为隐性。

劳动力市场隐性分割下的新老市民就业质量差异

在勞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下,提升就业质量是新市民融入城市的重要体现,也是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与劳动力市场分割弱化的重要表现。本文将“新市民”定义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后,从农村移居城镇、非从事家庭农业生产的人口。据此在CFPS2018筛选出新老市民960人、2506人。就业质量指标的选取多因评价主体差异而各有侧重,但主要涉及报酬、强度、稳定、保障与评价等,CFPS2014、2018的工作收入、工作时长、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性质、是否拥有社会保险、工作满意度作为指标,参考现有研究,在Z-score标准化后采用等权平均法构建就业质量指数。对连续或有序分类变量使用Wilcoxon秩和检验,对分类变量做Pearson卡方检验,验证新老市民就业质量差异。

市民就业质量整体提升,新市民劳动强度增加扩大了与老市民间的就业质量差异。结合描述性统计与差异检验结果(见表1)可知,两年度相比,新老市民就业质量除劳动强度外的各维度均有提升,但除主观评价外各维度均与老市民存在较大差距。两群体就业质量指数差异扩大,但从子维度来看,新市民劳动报酬、工作稳定、工作保障的差异明显降低,主观评价甚至显著较高。因此,劳动强度是新老市民就业质量指数差异扩大的主要影响因素。

新老市民劳动报酬差异消失,劳动力市场显性壁垒弱化,群体差异向个体差异转变。2014年,新市民劳动报酬显著低于老市民,人均相差0.6万元,而2018年二者差异几乎完全消失,平均工资差降低65%。即,就劳动报酬而言,劳动力市场针对新市民的分割壁垒消失,验证了张延吉(2015)、邢春冰(2021)等人观点,并直接反映出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壁垒的弱化。两群体间差异显著减小,但两群体劳动报酬均方差却分别增加1.37与1.56,群体内差异增大,劳动力市场中的群体差异向个体差异转变。

新市民劳动强度增大,但工作满意度提升。2018年,新市民人均每周工时增加近3小时,两群体差异增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月延长“不得超过36小时”。然而,新老市民群体每周工时均超44小时,2018年的新市民人均工时甚至超上限。但新市民主观评价不降反增,显著高于老市民。社会比较理论也许能解释该现象,即新市民在对比中形成了较高评价,这种心态既可能来自与同乡、亲友的对比,也可能来自与新型城镇化前个人农民工经历的对比。

结语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劳动力市场的城乡融合加深,新老市民劳动报酬趋同、就业质量提升,劳动力市场分割由显性向隐性转化,为新市民就业质量的提升提供了更多可能性。但高质量就业的实现路径及劳动力市场隐性壁垒的后续影响等问题,还需在客观实践与理论研究中进一步探索。与此同时,劳动力市场中新老市民的就业质量差异仍然显著,新市民融入城镇依然面临基础性问题。通过对比形成的满意度无法长期支持新市民就业质量的提升,应继续强化政策保障,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对劳动强度的监管力度、增强劳动强度与劳动报酬的挂钩机制、提高就业服务可获得性与效用、促进就业平等及消除就业歧视等方式,促进居民就业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继续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新老市民融合與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继续弱化。

参考文献

张海鹏,2019,《中国城乡关系演变70年:从分割到融合》,《中国农村经济》,第3期。

张延吉、秦波,2015,《城镇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的收入差异研究》,《人口学刊》,第4期。

邢春冰、屈小博、杨鹏,2021,《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差距演变及原因分析》,《经济学动态》,第5期。

责 编∕肖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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