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发展的模式与路径探索

2022-05-30 19:11杨琰
对外经贸实务 2022年1期
关键词: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一带一路

杨琰

摘 要:绿色发展是将环境保护作为可持续发展重要支柱的新型发展,是关系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人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绿色债券作为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中长期融资工具,不仅为绿色发展开辟了创新渠道,更是一国债券市场国际化的必由之路,为解决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资金问题、实现绿色经济转型提供了必要支持。探索绿色债券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发展的模式和路径,对构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实现绿色债券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完美融合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绿色债券;一带一路;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

绿色债券(Green Bond)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金融机构或非金融企业为符合规定的绿色项目融资及这些项目的再融资向社会进行资金募集,并承诺按约定偿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作为一种兼顾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效益的融资工具,绿色债券正日益受到各国的关注。“一带一路”建设为绿色债券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探索“一带一路”绿色债券发展的必要性、存在问题、发展模式和实施路径是沿线国家的共同诉求。

一、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呼唤绿色债券发展

当前,可持续发展是全世界共同面对的议题,一些“一带一路”国家由于环境恶化、自然资源过度消耗等原因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可持续发展的挑战,“一带一路”建设必须考虑生态环境问题。未来全球大部分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将产生在“一带一路”国家,这些建设将会对本地区乃至全球气候和环境产生重大影响。“一带一路”地区绿色基础设施、清洁能源领域建设资金缺口显著,依靠政府和多边开发银行的投资只能满足很有限的需求。发展绿色金融,以绿色金融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于绿色产业,是推动经济绿色化转型的重要动力。

绿色金融旨在为环境友好项目提供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推动资源配置向绿色产业倾斜,同时关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构建绿色“一带一路”离不开绿色金融体系的支持。除了传统的绿色信贷外,还应大力开发绿色债券产品,为绿色项目提供长期资金,降低融资成本。“一带一路”区域绿色债券蕴含巨大的市场潜力,绿色债券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将对“一带一路”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二、绿色债券因何促进了绿色经济转型升级

绿色经济是以经济与环境的和谐为目的而发展起来的新经济形式,强调经济发展要适应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绿色债券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经济转型过程中创造的新型金融工具。与一般债券相同,绿色债券本质上是一种债权债务的证明,但因其募集资金的投向必须是符合规定的绿色项目,绿色债券又与一般债券存在明显不同。自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EIB)发行第一笔气候意识债券以来,经过十多年的时间,尤其是2017年以来,绿色债券在全球金融市场上蓬勃发展,其发行国也从欧美地区扩展到亚洲、南美、中东欧等地的新兴市场国家。国内外经验证明,绿色债券有力地推动了绿色经济转型升级,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降低企业融资门槛

债券市场上,一些企业因满足不了监管部门对普通债券的上市门槛要求而被排除在普通债券融资之外,但如果企业的绿色项目符合绿色标准,则可以通过特设的绿色通道发行绿色债券,并享受贴息、税收优惠的待遇,进一步降低融资的成本。作为直接融资形式,绿色债券减少了银行间接融资的资金成本,避免了绿色企业因难以获得长期贷款而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为绿色环保企业及低碳循环项目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二)缓解融资期限错配问题

融资期限错配是绿色金融发展中最大的挑战之一,而缓解以中长期融资不足为主要特征的期限错配问题的重要手段就是发行绿色债券。大多数的绿色节能环保项目所需资金量大、建设周期长,需要中长期信贷的支持。但金融机构由于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低,对提供中长期信贷普遍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而绿色债券具有投资期限长、成本低、回报稳定的特点,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能够为绿色信贷和绿色投资提供资金,减少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问题,为绿色项目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来源。

(三)绿色项目具有正外部效应

绿色债券不仅能够满足经济转型的融资需求,更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为经济社会的绿色健康运行保驾护航。当前,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已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绿色理念深入人心。绿色产业重视节能减排、低碳环保,能够为全社会带来有益的影响,这是绿色项目和绿色产业正外部性的体现。由于绿色项目能够带来正的外部效应,更容易获得政策支持和优惠条件。以支持绿色项目为己任的绿色债券正是通过金融手段保障绿色经济的发展,促进正外部性作用的持续发挥。

三、“一带一路”绿色债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绿色债券在“一带一路”国家经历了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一带一路”地区涌现出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波兰等一批绿色债券的先行者。但是,“一带一路”沿线多数为发展中国家,各国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各异。绿色金融、绿色债券对一些国家来说仍是比较陌生的概念,绿色债券发展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制约了绿色债券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步伐。

(一)缺乏统一的绿色债券标准

“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绿色债券标准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绿色债券发行标准化、透明度、统一性、国际化还不够,缺乏国际吸引力,不仅影响绿色资本在国与国间的流动,还会影响国际绿色债券数据的统计。以中国为例,国内标准以人民银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和发改委《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为主,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绿色债券原则》(GBP)和气候债券倡议组织《气候债券标准》(CBS)有所不同。国际标准对募集资金用途、认证、信息披露要求严格,而国内标准则对绿色债券的评估多采用鼓励而非强制的做法。对金融债、公司债和企业债的监管上宽严不一,导致投资者更多投资于银行发行的高质量绿色债券,而对企业和公司绿色债券信任不足,不利于綠色债券的可持续发展和与国际接轨。

(二)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

绿色金融本身就具有显著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一带一路”合作中增加了跨国、跨地区的绿色投融资行为,信息不对称问题将更为严重。信息不对称导致绿色债券市场主体的利益难以协调一致,制约正外部性作用的发挥。“一带一路”国家绿色债券发行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市场准入和自律机制不完备。绿色债券发行、承销、评估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既有的认证报告公信力不足,缺乏国内自主培育的认证机构。

(三)绿色债券市场主体内生动能不足

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的估算,到2030年,亚洲基础设施建设及绿色转型升级每年至少需要约1.7亿美元的投入资金,现有的多边开发银行只能满足“一带一路”地区2.5%的资金需求,绿色投资缺口仍然很大。资金供求之间的巨大缺口未能有效满足,鉴于对债券发行条件、成本、回报率、安全性等方面的考虑,市场主体的潜能没有得到全面发掘。如何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特别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投入,对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尤为关键。

(四)绿色责任投资者群体培育有待加强

对“一带一路”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仅仅依靠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为绿色债券提供支持是远远不够的。相关国家绿色债券发展的进程中依然存在市场参与主体绿色环保意识不强、气候意识淡薄,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理解不透彻等问题。环境保护与经济效益的正相关性尚未充分显现。因此,培养和壮大绿色责任投资者队伍的需求亟待满足。

四、绿色债券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发展的模式与路径

(一)“一带一路”绿色债券的发展模式

1. “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模式。在绿色债券发展中,采用政府主导,“自上而下”发展模式的主要有中国、印度及东盟各国;采取以行业自律组织主导,“自下而上”发展模式的主要有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家。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近年来的迅速发展首先得益于“自上而下”推进的国家标准。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方案,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监会、沪深交易所等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搭建了日趋完善的绿色债券发展政策框架体系。在国家标准的引领下,各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自下而上”的绿色债券改革创新实践。在“一带一路”国家中,印度也是从政府层面制定了绿色债券标准。自2015年印度出台绿色债券要求以来,该国的绿色债券市场获得了高速发展,从2017年开始印度绿色债券发行量跃居全球前十位。建议“一带一路”国家将绿色金融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推广包括绿色债券在内的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经验证明,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自上而下”的设计与基层“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的绿色债券发展模式是高效实现“一带一路”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保障。

2. 区域合作与国际合作发展模式。绿色金融领域的多边合作有利于提升“一带一路”地区绿色债券市场建设水平。国际合作探索绿色债券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完美结合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任重而道远。中国在全球绿色金融市场上发挥着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18年,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启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发布《“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同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菲亚纲要》正式发布,提出在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方面开展合作,将绿色金融融入中东欧建设。中国与欧盟、中国与东盟、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欧亚经济论坛、上合组织等积极合作,建立绿色经济共同体,在G20框架下推动“一带一路”国家绿色债券政策的完善和实践的发展,促进绿色债券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绿色债券服务“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创造政策和市场基础。通过区域和国际合作,连接国际绿色机构投资者与“一带一路”地区绿色项目的融资需求,从而实现投融资双方的共赢。

(二)“一带一路”绿色债券的发展路径

1. 绿色债券的标准化。面对绿色债券市场巨大的发展机遇,“一带一路”地区应参考国际标准,统一绿色债券界定和绿色项目分类,遵循绿色债券的发行和募集资金管理基本流程,开发绿色债券市场,时机成熟后可推进区域绿色债券的标准化。

第一,绿色项目分类标准。任何信誉良好的发行人都可以发行绿色债券,关键在于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或资产。因此绿色项目或资产的分类和认定是绿色债券发行的基础。应参考CBS、GBP及欧盟、东盟标准,结和各国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是否符合绿色定义,统一绿色债券概念和支持项目分类。由于各国具体情况各异,允许国内与国际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各国普遍接受的共同标准将有利于形成绿色债券合作的共同语言,减少绿色资本跨国流动的成本。各国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先制定本国绿色债券标准,在各国取得绿色债券初步成效之后,通过国际交流与沟通合作,探寻绿色债券标准中的共性,制定在“一带一路”地区普遍接受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绿色债券标准,推动绿色债券的跨境流动。

第二,绿色债券认证、核查及报告制度。加快绿色债券标准的统一,需要完善评估、认证、报告机制。专业的评估和认证有助于判定项目的绿色属性,监督募集资金的投向,核查项目信息披露情况,提高绿色债券的市场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也有利于融资人获得政策支持及减税、贴息等优惠。“一带一路”国家应加快本国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体系的完善和绿色项目库的建设。为确保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真正投向绿色项目,国内外都采用推荐或强制发行人引入外部核查机制,通过第三方认证监督绿色债券信用等级和资金投向。在绿色债券报告制度方面,应聘请有资质的独立审查人进行审查,借助一套有效的追踪体系对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监督。通过发布报告确保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规定,让投资者了解绿色资产或项目的成果。

第三,绿色债券发行流程和资金管控的标准化。在确定绿色项目的基础上,如何发行绿色债券,如何监督绿色债券资金用途,国际上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的体系。“一带一路”国家应参考借鉴气候债券组织制定的绿色债券发行标准,尽快实现本国绿色债券发行流程的标准化。同时,建立符合标准的绿色债券资金专项台账或專用账户,确保募集资金投向绿色低碳循环项目。

2. 绿色债券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随着各国对绿色债券重要性认识的深入,发行人类型日益多元化,专业化程度逐步提高。金融机构是服务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中坚力量。早期的绿色债券发行主体主要是多边开发银行和地区开发银行,如欧洲投资银行、世界银行、非洲发展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近年来,地方政府、公司企业和商业银行纷纷加入绿色债券发行人队伍,大型商业银行更是成为绿色债券发行的主力军。未来,希望有更多的“一带一路”国家央行加入绿色金融合作网络,就该地区发展绿色债券相关的环境信息披露和风险控制管理展开深入的合作研究。鼓励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鼓励国际开发机构、中小银行、企业和市政机构加入发行者队伍;引进国际投资者,丰富投资主体类型。

3.充分发挥绿色债券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一带一路”绿色债券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离不开市场参与各方能动性的发挥。投资者需要做到向市场释放对绿色债券和气候债券的投资需求;表达对绿色债券的兴趣,并以足够的投资组合购买绿色债券产品。发行人需要向市场提供具有流动性和高评级级别的金融工具;确保绿色项目或资产符合国际标准;将较小规模的项目或贷款聚合为较大规模的债券项目。作为组织者和发行人,银行应发挥“聚合者”的作用,管理项目的市场风险,同时能够缓解绿色债券项目与市场需求之间在债券期限、利率等方面的错配问题。政策制定者应为绿色项目提供诸如补贴或擔保形式的增信支持,从而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债券的信用级别、降低债券的发行成本。

4.建立绿色债券信息平台和风险防范机制。“一带一路”各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需要加大绿色金融数据库的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实现沿线国家生态环境信息、环境政策、法规、标准、绿色金融政策和经验的共享。信息平台主要用于收集、存储、分析绿色金融信息数据,并对社会公众开放。紧跟国内外绿色债券发展的最新形势,创新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绿色债券产品,有效避免金融风险,提高绿色债券的收益率,促进“一带一路”绿色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秉持绿色债券服务绿色项目的原则。央行、金融监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应协调一致,建立严格的绿色债券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用途等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绿色环境标准的行为实施警告、谴责、责令整改、处以罚款甚至退市的惩罚措施。

5.培育负责任投资者。联合国发起的负责任投资者原则(UNPRI),强调投资者要在投资过程中综合考虑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因素。负责任投资者群体可以凝聚绿色投资者的力量,扩大绿色投资的影响力,顺利推行相关绿色政策。“一带一路”国家应积极响应联合国号召,通过本国的绿色金融委员会、大型机构投资者联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推动负责任投资者和绿色投资者网络的构建,扩大绿色投资的公信力,牢固树立绿色投资理念,引导消费者的绿色投资行为。

参考文献:

[1]周春宏.绿色发展需要绿色金融支持[J].中国商界,2019(5):48-49.

[2]钱立华,方琦,鲁政委.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六大趋势展望[N].证券日报,2019-7-27.

[3]王遥,徐楠.中国绿色债券发展及中外标准比较研究[J].金融论坛,20016(2):30-32.

[4]巴曙松.绿色债券理论与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分析[J].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102-103.

[5]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绿色债券报告2018[EB/OL].www.lianheratings.com.

[6]中国工商银行与清华大学“绿色带路”项目联合课题组.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发展的绿色金融政策研究[J].金融论坛,2019(6):6-8.

[7]吴小娟.“一带一路”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现状、困境及对策[J].对外经贸实务,2021(6):68.

[8]王文,杨凡欣.“一带一路”与中国对外投资的绿色化进程[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9(4):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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