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机制

2022-05-31 17:34张运生肖锦擘
科技管理研究 2022年8期
关键词:互补性新创创业投资

张运生,肖锦擘

(中南大学商学院,湖南长沙 410083)

1 研究背景

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VC)对于提升新创企业创新能力、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创新驱动、科技腾飞的重要支撑。当前,中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政府通过鼓励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创业投资为新创企业成长助力。“双创”背景下,中国创业投资取得了较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这一重要创新主体也得到了较多关注。《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19》显示,截至2018 年年底,中国创业投资机构数量已达2 800 家,相较于2017年增长22%[1]7。就其投资情况来看,累计投资项目数达22 396 项,高新技术企业占比41.4%;累计投资金额达4 769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占比36.8%[1]7。创新是企业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是企业成长发展的助推器。鉴于创新具有复杂性及成果不确定性特征,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依赖于长期的资金投入,创业投资作为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是新创企业创新投入的重要资金来源,及其获取创新的互补性资源的重要来源。因此,研究创业投资对中国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是切合当前现实背景的重要方向。

创业投资是指投资于新创企业,期望在其发育成熟后转让股权以实现资本增值收益的一种股权投资形式。关于创业投资的研究,如康永博等[2]、万坤扬等[3]从投资机构视角切入,探索上市公司参与创业投资的动因以及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对自身技术创新、投资绩效等方面的影响。近年来,研究对象逐渐由投资机构向新创企业转变,如王兰芳等[4]、邹双等[5]认为,创业投资的增值服务和认证监督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产生积极影响。对于新创企业而言,创业投资机构的股权投资比重越高越好吗?对此,已有研究尚未得出一致结论,且多从创业投资机构主体出发,较少考虑新创企业创始团队因素。姚琛等[6]认为,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越高、与新创企业利益联系越紧密,对新创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动机越强,从而有利于新创企业获得较高的创新绩效。韩瑾等[7]认为,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越高,表现出的短期逐利行为越明显,将不利于新创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对新创企业的创新绩效产生消极影响。进一步区分创业投资机构类别特征,相较于传统金融类投资机构,实体公司类投资机构将新创企业定位为研发外部化、技术窗口,对新创企业投以更为长期的战略关注,更契合互补性资源及经验支持,但这究竟能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产生更多帮助还是阻碍,以及中国背景下不同类别创业投资机构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等问题,均尚未得出确定结论。此外,已有研究从多元化或专业化投资战略、投资组合企业技术距离等角度探究创业投资对投资机构的影响,但尚未基于新创企业视角研究创业投资双方技术关联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

综上所述,在当前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需求下,我国尚未建立起针对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完整的安全预评价理论,预评价方法不成熟,预评价工作经验亦相对缺乏,造成实际中的预评价工作技术难度增大。

综上,本研究以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充分考虑新创企业创始团队、创业投资机构类别特征以及双方技术相似性、技术互补性等因素影响,探讨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机制。

2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2.1 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与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

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与其对新创企业创新决策的影响力紧密相关。从创业投资机构视角分析,基于逐名逐利动机理论,创业投资机构介入的主要目的是推动新创企业上市,实现投资收益并积累投资声誉[8]。新创企业发育成熟、实现首次公开募股(IPO)上市后,创业投资机构逐名动机实现,则为新创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监督与增值服务的动力减弱[9];同时,企业技术创新活动需要长期的资金投入且结果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因此,受逐利动机驱动,为确保投资收益实现,创业投资机构倾向于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持消极态度。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越高,意味着其拥有对新创企业更大决策影响力,逐名逐利动机折射出的短期行为将不利于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提升[10]。基于投资组合理论,为提高收益、规避风险,创业投资机构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多家新创企业进行组合投资[11]。创业投资机构持有某一家新创企业股权比重越高,则其资金投入愈为集中,该新创企业的创新成败将对其整体投资收益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创业投资机构对该新创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决策将更为谨慎[12]。从新创企业视角分析,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对新创企业创始团队的股权挤占程度,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越高时,新创企业创始团队为企业融资而放弃的所有权越多;同时创业投资机构技术管理人员的派驻也会影响新创企业创始团队管理决策的自主权,削弱其创新积极性。因此,从新创企业创始团队角度探究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很有必要。新创企业技术创新与其创始团队的创新能力及动力紧密相关[13]。如Block[14]、乔魏等[15]研究发现,作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重要执行者,新创企业创始团队拥有更大股权影响力时,企业更可能采取积极的创新战略并实现更优的创新绩效;反之,谈毅等[16]研究表明,当新创企业创始团队股权受到创业投资机构股东股权挤压,在创业投资机构管理干涉下,新创企业创始团队创新决策自主性及创新思维发散性受约束,将影响其创新活动持续稳定地开展,从而对企业技术创新绩效产生不利影响。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4)研发复杂预制构件混凝土数字化智能精确布料技术。研究混凝土布料关键工艺、智能化布料设备,使得能够智能控制布料机阀门开关,运行和布料速度,自动化精确浇筑混凝土;可适应不同塌落度混凝土,下料量可控,落料均匀,噪音小,振动多维高效;可便捷高效自动清理料斗内剩余物料,防止在料仓内凝结[6]。

样品主要来自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网店、餐饮店等,不同采样地点餐桌酱油、烹调酱油中菌落总数≥10 cfu/mL的样品比例相比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χ2=7.194,P=0.207;χ2=0.897,P=0.970)。

H1: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越高,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越低。

2.2 创业投资机构类别差异影响

H3b:创业投资双方存在技术互补性时,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负向影响会减弱。

3.2.2 解释变量

综上所述,综合考虑投资机构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与阻碍,相较于传统金融类投资机构,实体公司类投资机构会更促进还是更抑制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有待进一步检验。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竞争性假设:

H2a:与传统金融类投资机构相比,实体公司类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消极影响更小;

H2b:创业投资机构类别对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与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关系影响无显著差异。

对于影响工程质量问题的行为,坚持自己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改正。比如说建筑材料不合格、肢解工程、不按规范施工、偷工减料等问题。这种原则性问题,应该无视施工单位的客观因素,监理工程师绝对不能妥协。在进行协调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能“吃拿卡要”,在监理过程中不能刻意刁难,对问题应该客观公正的进行处理,如此协调工作才会更有说服力。

2.3 技术相似性与技术互补性调节机制

已有研究从多元化或专业化投资战略、投资组合、企业技术距离等角度探究创业投资机构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但尚未基于新创企业视角研究双方技术关联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技术相似性与技术互补性是企业之间技术关联的重要体现[27],反映出企业技术的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在技术关联条件下,新创企业能从投资机构已有创新经验中得到启发,投资机构也能从新创企业创新成果中受益,对创业投资双方创新发展以及创新绩效提升有着重要影响。

首先选择好了合适的机械,其次要正确的使用机械,使机械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用,再次要对机械进行维护和定期保养,确保机械的质量合格,最后还要建立健全机械管理制度,明确机械的管理负责人,以保证施工机械处于最佳的使用状态。同时还要对方法和环境进行有效的控制,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创造条件。

从技术互补性视角来看,互补性为新创企业创新活动提供了多元化的技术知识基础,是新创企业理解、吸收外部技术知识的重要来源。在技术互补性条件下,创业投资双方拥有的技术基础具有一定相关性,这一相关性使新创企业能更高效地从投资机构异质性资源中识别出对自身有价值的内容,并加以吸收利用。对异质性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可以促使新创企业开展创新探索活动,实现创新协同效应,开发出更多更具创新性的专利成果[33]。另一方面,互补性提供的多元化技术基础拓宽了新创企业解决创新困境的方向,为新创企业突破技术瓶颈、优化创新流程提供多元技术支撑,也是提升新创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的有力支撑[30]。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在制定发展目标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实施成本的科学定位,要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和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并留出空间,对风险评估进行全面分析,以确定目标的实现。不言而喻,投资成本与预定目标之间的偏差是由于缺乏科学的分析和判断,前期准备工作的投入,导致了成本管理的失败。因此,防止成本偏离目标发生的第一步就是从成本管理做起。成本管理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是提高管理者的质量和风险识别能力。为了防止目标成本的情况,需要提前对成本进行有效预测,制定相应的成本控制。

H3a:当创业投资双方存在技术相似性时,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负向影响会减弱;

基于创业投资设立机构及投资目的的不同,进一步将创业投资机构区分为传统金融类投资机构(traditional venture capital,TVC)和实体公司类投资机构(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CVC)。Galloway等[17]、Guo 等[18]的研究均表明,相较于传统金融类投资机构,实体公司类投资机构更倾向于与新创企业建立长期战略联系,与其所投资企业结成投资网络往往更支持、鼓励新创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实体公司类投资机构持有股权比重越高时,长期利益联系致使其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动机越强,有助于新创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优化创新结构、提升创新绩效[19]。实体公司类投资机构的另一优势在于能实现对自身资源的利用,为新创企业创新成长助力。实体公司类投资机构可以利用投资企业已积累的技术、市场、社会关系网络等互补性资源,为新创企业提供比资金投入更有价值的高质量支持[20]。Gutman 等[21]、Alvarez-Garrido 等[22]提出,实体公司类投资机构可向新创企业派驻专业技术人员,以其技术经验及行业洞察力为新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指导建议,使新创企业能更有效应对创新过程中的挑战,促进新创企业的创新绩效提升。对新创企业更为长期的投资关注、更具优势的行业技术支持,使实体公司类投资机构更具容错能力[23],而鉴于与创新相关的偶然性和风险性,这种容错能力对于激励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新创企业尤为重要。Tian 等[24]实证发现,由具有更强容错能力的实体公司类投资机构支持的新创企业,在创新数量或质量上都更优秀。

3 研究设计

3.1 样本与数据来源

3.2.1 被解释变量——技术创新绩效

本研究所涉及变量的定义及说明见表1。

3.2 变量定义

考虑到创业板上市企业大多为新兴企业,通常具有较大的成长潜力和较强的融资需要,因此以中国2012—2019 年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来源,收集和整理了其中获创业投资支持的企业。剔除金融类上市公司、研究期内ST、*ST 以及数据缺失的公司,最终得到在首次公开募股(IPO)时获得了创业投资支持的387 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样本”)。创业投资机构类别及其股权投资比重数据从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收集整理得到;专利申请数据来源于智慧芽全球专利检索数据库;其他财务数据来源于CSMAR 和Wind 数据库,并通过查阅上市公司年报进行补充。

国内外学者围绕技术创新绩效展开了较多研究,但目前仍未形成衡量技术创新绩效的统一指标。王雷等[12]从企业创新投入与产出两个方向测度,采用企业当年研发投入指数作为技术创新投入指标,将年度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量之和作为技术创新产出指标。王兰芳等[4]则从创新数量和创新质量两个维度衡量,使用企业年专利申请量作为创新数量衡量指标,将专利被引频次作为创新质量衡量指标。目前研究中使用较多且广受认可的是邹双等[5]的做法,即使用专利申请数据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衡量指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考虑数据的代表性和可获得性,同时考虑到企业专利申请的长期性问题,本研究选取样本企业上市第2 年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和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衡量指标。

然而在实体公司类投资机构的创业投资活动中,企业设立投资机构主要是基于新创企业创新优势对自身业务拓展、研发外部化的考量,在这一情形下,新创企业大多充当着技术窗口的角色,是投资机构获取外部知识的重要来源,投资机构更倾向通过新创企业获取技术资源、实现自我开发,或将新创企业创新思路复制到所投资的其他企业中[25]。出于对自身创新成果被投资机构模仿、窃取的担忧,新创企业可能对创新活动展现出较低的积极性[26]。此外,相较于传统金融类投资机构,实体公司类投资机构往往对所投资企业的发展及业务流程有一定了解,这将增加其干涉新创企业决策的可能,影响新创企业创始团队的创新自主权。而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越高时,其对新创企业的控制权及决策影响力越大,越有可能接触到新创企业的创新机密,将放大新创企业对自身技术知识成果外泄以及创新自主权被干涉的担忧[17],进一步削减新创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对企业技术创新绩效产生不利影响。

(1)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参考姚铮等[6]的研究,从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着手,统计样本企业前十大股东中创业投资机构的总持股比例,以此来衡量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

(2)创业投资机构类别,为虚拟变量。将创业投资机构前十大股东中有非主营投资业务的实体公司参与的定义为实体公司类投资机构,赋值为1;其他由个人出资或金融机构、创投机构投资设立的定义为传统金融类投资机构,赋值为0。

(3)技术相似性,为虚拟变量。若投资企业与新创企业之间技术相似性的计算结果不为0,则认为二者之间存在技术相似性,赋值为1;若投资企业与新创企业之间技术相似性程度无法测定或者结果为0,则认为二者之间不存在技术相似性,赋值为0。

(4)技术互补性,为虚拟变量。若投资企业与新创企业之间技术互补性的计算结果不为0,则认为二者之间存在技术互补性,赋值为1;若投资企业与新创企业之间技术互补性程度无法测定或者结果为0,则认为二者之间不存在技术互补性,赋值为0。

借鉴Marki 等[33]、茅迪等[29]的研究设计,采用技术相似性和技术互补性计算公式如下:

3.2.3 控制变量

考虑到样本企业在研发投入、变现能力、成长能力、盈利能力等方面的差异,选取企业规模、研发强度、成长性、现金比率、流动比率、营业利润率为控制变量,以减少对研究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此外,还控制了企业所处行业和上市年份虚拟变量。

2.4 两组不良反应比较 治疗过程中,两组均未出现红细胞减少、血小板下降,对照组出现白细胞减少1例(2.08%)、恶心1例(2.08%)、头晕1例(2.08%),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25%;研究组出现白细胞减少2例(4.17%)、恶心1例(2.08%)、皮疹1例(2.08%),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33%。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变量定义及说明

表1(续)

3.3 研究模型

为了验证研究假设,建立以下回归模型进行实证研究:

从技术相似性视角来看,技术相似性意味着投资机构与新创企业存在相近的技术基础和相似的认知结构,对于提升新创企业学习、吸收能力具有重要意义[28]。技术相似性为创业投资双方技术沟通搭建了“桥梁”,有利于创业投资双方交流学习,促使创业投资机构达成与新创企业更为契合的目标,加大对新创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此外,存在技术相似性时,新创企业与投资机构更具技术适应性[23],能更好地识别、利用投资机构相关行业技术知识;同时双方拥有更高的资源适配度,投资机构提供的互补性资源更符合新创企业的创新需求,能有效降低新创企业创新成本[29]。其次,技术相似性意味着新创企业与投资机构技术创新路径存在一定重叠[30],双方可能会面临相似的发展机遇或技术瓶颈。投资机构在以往创新活动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创新管理经验,对新创企业解决共性技术难题、规避创新风险具有较高参考价值,能为新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专业建议,使其明晰发展战略,促进创新绩效的提升[31]。同时技术相似性使创业投资机构拥有对创新过程复杂性更为深刻的理解以及对创新重要性的认同感,可以增强其支持创新决定的信心,推动新创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32]。

随着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的厂商矛盾开始出现,生产企业开始自建营销网络;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也开始面临生存危机,一批企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一批企业从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入手,开始锐意改革。同时,农资流通业态开始出现新的变化,厂商间加强联合与合作,投资入股、总经销、总代理、联储联销、代储代销、连锁、农资超市等现代经营方式和营销业态不断被引入化肥流通领域。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也成为政府稳定市场的重要手段。

式(1)在控制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其他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研究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若H1成立,自变量VP 的系数应显著为负。为检验创业投资机构类别差异影响,在式(1)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样本企业按创业投资机构类别哑变量进行分组回归,分别验证H2a和H2b,如果两个样本组之间VP 的回归系数差异不显著,则H2b成立;相反,若CVC 样本组VP回归系数绝对值显著低于TVC 组,则H2a成立。H3a和H3b的出发点在于探究创业投资双方技术关联对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与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关系的调节机制。基于此,在式(1)的基础上分别加入了调节变量TS、TC 以及调节变量与解释变量的交互项VP×TS、VP×TC,进一步构建了式(2)和式(3)。当自变量VP 估计系数显著为负时,若H3a和H3b成立,交互项VP×TS、VP×TC 的估计系数应显著为正。以上回归模型实证分析均基于样本企业混合截面数据。

4 实证结果与分析

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如表2 所示,自变量VP 与因变量Patent 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084,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初步符合本研究预期。调节变量TS、TC 与因变量Patent 之间相关系数分别为0.219、0.218,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初步说明创业投资双方技术相似性与技术互补性会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产生积极影响。对回归模型各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显示各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较小,VIF 值均小于10,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及相关系数

4.2 回归结果分析

为进一步验证自变量VP 与因变量Patent 之间的关系,首先针对式(1)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3模型(1)所示,自变量VP 的估计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β=-1.683),表明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越高,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越差,反而创投股东持有股权比重较低时更利于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提升,H1得到支持。

基于式(1)对样本企业按创业投资机构类别Type 哑变量进行分组回归,以进一步探究创业投资机构类别的影响。实证结果如表3 所示,CVC样本组自变量VP 估计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β=-2.676),TVC样本组自变量VP对因变量Patent 的影响不显著。CVC 和TVC 两样本组之间自变量VP 的回归系数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判断H2a和H2b 是否成立的基本依据,执行似无相关检验组间VP 系数差异的显著性,结果表明,创业投资机构类别对其股权投资比重与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关系影响无显著差异,H2b得到支持,其对立的H2a未得到支持。

作为电商专业的核心课程,《网店运营》主要的内容包括市场调研、网店定位、网店开设、网店装修、运营推广、网店客服与物流管理、店铺后台数据分析等。这门课程的实战性非常强,要想有效的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最有效的方法是结合实际项目的运营。

诺基亚作为曾经的手机业霸主在短时间内迅速陨落,不仅让我们感叹。而小米的圆满逆转被诠释为运用互联网思维颠覆传统企业的新型路径,手机与移动互联网结合的模式为小米手机的前方道路扫除了障碍。小米手机不仅在渠道、品牌、用户价值和生产库存等方面重新构造了价值链,还通过以下四点实现创新:一是打造高质量的产品;二是营销模式的改变;三是注重软硬件和互联网服务;四是小米的“粉丝经济”。

进一步考察TS、TC 的影响机制,其调节作用回归分析结果如表3 模型(2)、模型(3)所示。在模型(2)中,VP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β=-2.955),交叉项VP×TS 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β=3.864),说明新创企业与投资企业之间的技术相似性产生了矫正效应,即当创业投资双方存在技术相似性时,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比重对新创企业创新绩效的负向影响会减弱,H3a得到验证。在模型(3)中,VP 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β=-3.036),交叉项VP×TS 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β=4.317),说明新创企业与投资企业之间的技术互补性产生了矫正效应,即当创业投资双方存在技术互补性时,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比重对新创企业创新绩效的负向影响会减弱,H3b得到验证。

表3 变量的回归结果分析

4.3 稳健性检验

为验证以上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开展以下一系列稳健性检验。首先,使用样本企业第2 年的年专利申请总量(T-Patent,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作为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测度指标。替换被解释变量后的结果如表4 所示,模型(1)列示了解释变量VP 对被解释变量T-Patent的负向影响(β=-1.991,P<0.01),模型(2)、模型(3)分别验证了TS、TC 调节变量的矫正效应,TVC、CVC 两样本组之间VP 系数差异不显著,研究结论依然成立。

表4 替换变量的稳健性检验结果

其次,为减少极端值的影响,对所有连续型变量进行上下1%的winsorize 缩尾处理。缩尾处理后的结果如表5 所示,模型(1)列示了主效应回归结果,模型(2)、模型(3)分别列示了TS、TC 调节效应回归结果,TVC、CVC 样本组的分组回归结果与上述结论一致。

表5 缩尾处理的变量稳健性检验结果

表5(续)

此外,为进一步验证创业投资双方技术相似性与技术互补性调节效应稳健性,使用新创企业前十大股东中CVC 股东股权投资所持比重CP 对模型重新进行回归分析,以剔除传统金融类投资机构所持股权比重对实证结果的干扰。如表6 所示,列(1)(2)分别列示了TS、TC 调节效应回归结果,再次验证了创业投资双方技术相似性与技术互补性的矫正效应。

表6 调节效应的稳健性检验结果

表6(续)

5 结论与启示

5.1 研究结论

本研究以2012—2019 年中国创业板中获创业投资支持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了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与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之间的影响机制,结果表明,二者呈负相关关系,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越高,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越低,且不同类别创业投资机构的股权投资对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影响并无显著差异。最后,进一步研究发现,新创企业与投资企业之间的技术相似性和技术互补性会削弱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比重与新创企业技术创新绩效之间的负向关系。上述结论的稳健性也得到了验证。

5.2 实践启示

当前经济背景下,中国政府鼓励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创业投资为新创企业成长助力,为充分发挥创业投资优势、规避创业投资机构较多持股而产生的消极影响,基于以上结论,从以下3 个角度提出对策建议:

(1)从创业投资机构层面出发,应明确自身在新创企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发挥引导、服务、监督作用,给予新创企业创始团队足够的创新空间。

(2)从新创企业层面出发,在引进创业投资时应注重对自身控制权的保护,并充分考虑自身业务发展与未来规划,选择与自身有一定技术关联性、能为企业业务发展提供机遇的创业投资机构,合理吸收利用其资金及互补性创新资源。同时,创业投资机构的股东并不是长期稳定的投资者,新创企业应形成相应应变机制,规避创业投资机构股东减持或退出的消极影响。

由图10可知,随货车质量的增大和行车速度的增加,试验梁结合面相对滑移均呈增大趋势,且行车速度对结合面相对滑移的影响比对跨中挠度的影响更加明显。在不同的车重下,总体规律表现为当速度较小时,相对滑移随行车速度的增加趋势比较平缓;增大到一定速度后,增长幅度加剧,之后又逐渐平缓。这说明支座截面结合面的最大滑移并非随行车速度线性增长,而是在某一速度段内达到最大,具体速度区间应通过对实桥的分析进行确定。

(3)从宏观层面来看,创新是长远发展的动力之源,创业投资是企业创新资源的重要来源,目前中国创业投资虽得到了一定发展,但受到道德风险等因素影响,其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国家应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新创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猜你喜欢
互补性新创创业投资
新创企业网络导向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战略能力的中介效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藏戏表演舞台调度传承与发展的点滴思考——以新创藏戏剧目《图兰朵》为例
结句的新创(外一题)——李清照《武陵春》
新创企业的滞涨
中泰双边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分析及政策建议
创投新政
浅析自媒体与传统媒体新闻传播的互补性
中国园林欣赏的两种模式及其互补性——对陈从周园林欣赏理论的环境美学反思
关于国家新型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