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流动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影响分析

2022-06-14 08:21王时彬汪靖之孙耕武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22年7期
关键词:公积金体制金额

王时彬,汪靖之,孙耕武

(湖南省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湖南 益阳 413000)

1 引言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在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今后的发展中仍然是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如何让更多的人能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红利,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金额来“量体裁衣”地制定不同政策。本文着重研究缴存职工的流动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金额的影响。

2 缴存职工的定义、分类、特点

2.1 缴存职工的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2006年上海市出台相关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从此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体的定义得以扩展[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或者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即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人群均是缴存职工。

2.2 缴存职工的分类

按照缴存组成部分来分类,缴存职工可以分为:有单位缴存职工和无单位缴存职工[2]。无单位缴存职工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员即自由职业者、私营企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等自愿缴存公积金的人群,等同于个人缴存。

按照单位性质来分类,缴存职工可以分为:体制内缴存职工、体制外缴存职工。其中体制内缴存职工是指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由国家财政部门在预算或在费用中列支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职工。体制外缴存职工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单位的职工。同时,无单位缴存职工也可属于体制外缴存职工。

对于缴存职工的分类,已有不少学者进行了探究,其中李文静对住房公积金涉及的职工分为公共部门、私营企业、农民工[3]。综合以上,本文将缴存职工分为体制内缴存职工、体制外缴存职工和个人缴存者三大类型。

2.3 不同类型缴存职工的特点

第一,体制内缴存职工的特点。由政府财政负担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大多数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按固定的缴存比例缴存公积金,缴存较为规范、及时,一般将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此部分职工主要在体制内进行流动,多为新进、退休或者调动人员,缴存较为稳定。第二,体制外缴存职工的特点。由企业在成本中列支单位部分的公积金,大部分企业缴存额度一般按照本地最低缴存标准或者只以基本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此部分职工由于用工的变化,缴存较为不稳定。第三,个人缴存者的特点。缴存住房公积金全部由缴存职工自己负担,无单位缴存部分。该类缴存者大多数是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进行缴存,故缴存金额一般为符合贷款标准的金额或按照最低缴存标准缴存。人员的流动性较大,缴存较为不稳定。

3 职工流动的内涵

3.1 职工流动的定义

职工流动,从广义上定义为个体作为组织成员状态的改变,包括职工的流入、流出、晋升、降级以及转岗等[4];从狭义上指一个从单位领取货币性报酬的人中断作为单位成员关系的过程[5],强调职工从一个单位流动到另一个单位,即离职再就业。

在市场经济下,无论企业的性质、规模、待遇如何,流动现象都普遍存在。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职工流动促进人口流动,既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也有利于流入地的经济发展,更是推动社会制度不断前进的重要动力[6]。从企业角度来看,过多的职工流动将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但适度的职工流动能使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可以高效地调动存量职工的敬业度,从而达到优化企业内部人员结构的作用[7,8]。

3.2 职工流动的分类

在本文中所讨论的职工流动主要指狭义的职工流动,即职工的离职行为,一般为从A 单位离职到B 单位就职。通常可以分为主动离职、被动离职和退休3 种类型。主动离职在企业中最为常见,亦称“跳槽”,是员工自愿离开当前工作岗位的行为,与原组织完全脱离关系;被动离职包括被辞退、企业破产解散等;退休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退出工作岗位。因退休未完成从A 单位离职到B 单位就职,故本文中将其视为特殊的流动。

3.3 职工流动率的概念

职工流动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流动职工的数量占在职职工总数的百分比。用流动率TTR(Total Turnover Rate)函数关系来界定职工流动的现象,表示一定时期流动职工占在职总职工人数的百分比。计算公式如式(1)。

式中,S 表示某一时期内(如1年或1 个月)的职工流动总数,N 表示企业在某一时期内在职在册人数(计算方法:在职在册人数=初期职工数量-本期流动人员数量+本期新进职工数量)。为便于计算分析,在企业经营规模情况不变下认为每期流动人员数量等于新进职工数量。也就是说,职工流动率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在一定时期内每100 个职工中有几个职工流动。

4 职工流动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的影响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是指某一时间段(本文按照1年计算)发生过公积金缴存行为的职工总人数。这里的“发生过”指公积金有过缴存,可以理解为发生过1 次及以上缴存的职工人数总额。

4.1 对体制外群体缴存人数的影响

设定A 企业年初登记在册职工总人数为N 人,每月离职(含主动离职、被动离职、退休)Si人。为保持企业的正常生产,则每月需要新招职工填补离职人员,新招人数至少也要为Si人,离职和新招之间一般处于数量基本平衡状态。

i 取数为2、3、…、11、12。

1月份,发生公积金缴存人数为总人数N 人。

2月份,离职S2人,补充S2人,当月公积金缴存人数为N-S2+S2,前2 个月总缴存人数为N +S2人。

3月份,离职S3人,补充S3人,当月公积金缴存人数为N-S3+S3,前3 个月总缴存人数为N+S3人。

……

以此类推,该公司的1年总的缴存人数为N +∑Si(i=2,3,…,12),月平均流动率计算公式为式(2):

总的缴存人数计算公式为式(3):

相对第2年年初时,该企业登记在册职工仍为N 人,若职工流动性不变,则年度缴存人数保持不变。若职工流动加大,则年度总缴存人数增加;若职工流动减小,则年度总缴存人数减少。对于某个区域(城市)而言,若是缴存职工在不同缴存企业(单位)间流动,这些企业年度总缴存人数不变。但每年都会有新的就业人群,会有相当一部分人进入缴存公积金的企业,所以整个区域(城市)的职工流动性的规律和单个企业类似。例如,某公司总人数为3 000 人,月平均流动率为2%,则全年总的缴存人数为3 660 人,若流动率不变,则每年的缴存人数仍为3 660 人。

4.2 对体制内群体缴存人数的影响

职工在体制内单位的工作较为稳定,一般是从A 单位调动到(或考录)到B 单位。主动离职脱离此群体的情况较少,整体来看流动主要是职工退休后补充新进职工。其流动的规律也近似为某个大企业的流动规律。由于新进职工多为1年集中招考,故体制内的行政事业单位群体的流动性要以1年为周期来分析。如1 个区域有20 000 个岗位,则每月有20 000 人缴纳公积金,按平均每人工作35年,则退休引起的年平均流动率为1/35,约为3%,即每年有600 人退休,则对应新招600 人。故第1年缴存人数为20 600 人,以后每年公积金缴存人数都基本在20 600 人左右。

4.3 对个人缴存群体缴存人数的影响

全国有部分公积金中心已开通个人缴存群体贷款政策,每年都有此部分群体因住房贷款需求而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这部分群体缴存公积金的目的仅仅是贷款,一旦贷款结清大多数则停止缴存公积金,因此每年有新增人员,也会有部分人停缴。其流动为结清贷款的人员停止缴纳公积金,有贷款需求的人员缴存公积金。新增人数主要取决于贷款政策的宽松程度和公积金政策推广程度。

5 职工流动对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影响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金额是指某一时间段公积金缴存者缴存公积金的总额。一般非公企业中绝大部分职工按照当地最低缴存标准缴存,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

5.1 对体制外群体缴存金额的影响

假定A 企业职工的月平均缴存额为a。

1月份,发生公积金缴存人数为总人数N 人。

2月份,离职S2人,补充S2人,当月公积金缴存人数为N-S2+S2,缴存金额为N×a。

3月份,离职S3人,补充S3人,当月公积金缴存人数为N-S3+S3,缴存金额为N×a。

……

以此类推,该公司每月的缴存金额均不变,为N×a,故1年总的缴存金额也不变,为12N×a。所以职工流动对企业的缴存金额没有影响,缴存金额取决于企业总用工人数和缴存标准。

5.2 对体制内群体缴存金额的影响

体制内退休的职工相比新进的职工工资要高,其公积金缴存金额a退也高于a进。故这类职工流动会使整体公积金减少,减少额为N×(a退-a进)。若某城市体制内缴存人数为140 000 人,按平均每人工作35年,则每年约有4 000 人退休,退休职工与新进职工每月公积金平均相差按800 元计算,则每年因职工流动使得公积金减少3 840 万元;若平均每人每月缴存2 000 元,则流动会使这部分人群公积金缴存金额下降1%。但体制内的职工每年工资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公积金缴存也随之增加,所以职工流动带来的影响并不会使整体缴存额减少。

5.3 对个人缴存群体缴存金额的影响

此群体在贷款前每月缴存额为定额缴存,开始还贷后每月缴存额认定为月还款金额,在还款期间每月的还款额基本不变。缴存额的变化主要为放款后还款金额与贷款前缴存金额的差额。故主要是新增人员带来的公积金缴存增加。

6 不同群体间的流动分析

职工流动对一个城市公积金缴存人数有一定影响。各企业职工的流动综合反映为该城市劳动人口的流动,故与当地经济的发展形势息息相关。企业新进职工可能曾经缴存公积金,也可能没有;离职的人可能去到其他单位(或个人)继续缴存公积金,可能停缴或是去其他城市工作,从而影响一个城市公积金的缴存总人数。

三部分群体存在互相流动的可能性:体制内职工很少向外流动,人数增减变化幅度较小;体制外职工一般在体制外不同单位流动,较少流向体制内和个人缴存者,且不断有未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流入而使得人数不断增加;个人缴存者的流动主要是流向体制外职工,若继续实行个人缴存者贷款政策,则这部分人群也会不断增加。

若三大群体之间进行相互流动,对缴存人数影响不大,对金额可能存在较大的影响。假设职工从A 单位到B 单位,只是换个单位缴存公积金,总的缴存人数不变。但对于金额,体制外职工在体制外单位流动时一般是按最低缴存额缴存,当个人缴存者流向体制外职工时缴存金额表现为仍然按最低缴存标准缴存(个人缴存者未申请贷款或贷款未发放时转为体制外职工)或大幅下降(个人缴存者还款金额为月缴存额,但在企业时月缴存金额可能为最低缴存额)。对于已发放贷款后转为体制外职工的个人缴存者,假设有100 名个人缴存者流向体制外职工按最低标准缴存,设平均月还款额为1 500 元/月,最低标准缴存额为200 元,则这部分人群的缴存人数不变,但缴存金额会每年减少156 万元。

7 结论

根据对3 类不同缴存职工群体的流动性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企业的缴存人数受职工流动性(主要为离职)影响较大。流动性加强时,缴存人数增加;反之,则缴存人数会减少。若企业用工规模固定时职工流动性不变,则每年的缴存人数不变。行政事业单位可以看成一个整体大单位,缴存人数主要与退休率相关,基本保持不变。第二,企业的缴存金额几乎不受职工流动影响,取决于企业的用工总人数及缴存标准。企业规模越大、缴存标准越高则缴存金额越多。行政事业单位的缴存职工工资若不增长,职工流动(退休)会使得缴存金额减少,但总的来说会因为工资增长而使缴存金额增长。若大部分中小企业也进行公积金建制,则必定有大量个人缴存群体变为体制外职工群体,反而减少缴存金额,个人缴存群体不断增加后出现此情况的概率将增大。第三,对于公积金归集扩面而言,要增加缴存人数,重点在体制外拓宽和深挖未缴存职工建制、增加个人缴存者开户;要增加缴存金额,重点提高目前缴存单位的缴存标准和增加个人缴存者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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